创新发展 奋勇争先 ——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文物保护工作纪实
金色九月,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纯德山碑、敕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四大碑亭维修保护工程相继竣工。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昂首奋斗,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大力推进明显陵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显陵俯瞰图
? 完善遗产科学保护
明显陵位于湖北中部、江汉平原北端、汉水之滨的世界长寿之乡湖北省钟祥市,始建于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迄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历时47年建成,是明世宗嘉靖皇帝的父亲恭睿献皇帝朱祐杬、母亲慈孝献皇后的合葬墓。明显陵是我国中南地区唯一的一座明代帝陵,占地面积183.13公顷,是明代帝陵中现存单体面积最大的皇陵,其规划布局和建筑手法独特,在明代帝陵规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尤其是“一陵双冢”的陵寝结构为历代皇帝陵墓中绝无仅有。明显陵因其建筑规模宏大、陵寝结构独特、原始遗址和环境风貌保存完好,代表了明清皇家陵寝建筑艺术的最高表现形式和典范。1956年11月,被湖北省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元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1月作为明清皇家陵寝代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保护好明显陵,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明显陵文物保护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丰硕成果。
强化依法依规保护措施 2010年8月,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湖北钟祥明显陵保护规划》,2012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钟祥明显陵等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批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切实加强明显陵文物保护和管理;2014年,钟祥市修订《钟祥市明显陵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将明显陵保护范围由原来的外罗城以外150米调整为300米,建设控制地带由原来的外罗城以外300米调整为650米。保护范围300米以内的所有土地,由政府征收,作为明显陵文物保护环境绿化用地;2018年3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湖北钟祥明显陵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明显陵依法依规加强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明显陵管理体制 2014年,经荆门市编委批准,明显陵管理机构由副科级调整为副县级,成立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将明显陵由市直部门管理的二级单位调整为由钟祥市政府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副县级职数2人,具体负责明显陵的保护和管理;建立以钟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明显陵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明显陵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起市委市政府主导、各部门广泛参与支持、明显陵管理处具体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调整明显陵管辖范围 修订《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钟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发挥明显陵世界遗产引领作用,钟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周军强调,要求将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佑宫,湖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小皇陵、兴王府,国家湿地公园莫愁湖统一划归明显陵管理处规划、建设、管理,并批准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扩大其管理范围,将周边三个乡镇分别管理的村、社区全部调整为明显陵文化旅游景区规划建设范围,着力建设20平方公里的明显陵历史文化风景区,形成以明显陵为核心的城市“一街、两陵、三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同时,积极争取将明显陵纳入湖北省省级财政专项保护资金定补单位,每年定补100万元,地方财政每年安排近千万资金支持明显陵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 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明显陵地处湖北省中部,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历经数百年的风雨侵蚀,加之明末战火,明显陵文物本体及文物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按照“全面规划,分段实施,突出重点”的文物保护理念,对明显陵的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科学系统的保护、管理和修缮,使明显陵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有序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方城明楼、内外罗城、龙形神道等都是明显陵标志性建筑,有的毁于明末战火,有的遭受自然侵蚀。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一方面根据《明显陵保护规划》,积极争取将明显陵部分文物保护工程纳入国家文物局重点项目库;一方面争取项目资金,近年以来,先后完成了新旧红门、方城明楼、内外罗城、龙形神道、九曲御河和睿功圣德碑等部分文物本体保护工程20余项,包括今年九月相继竣工的四个碑亭保护工程,都是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科学有序,分步实施。
强化文物环境综合整治 “陵制当与山水相称,恐难概同”是明代帝陵规划中最显著的特征,明显陵作为中南地区唯一明代帝陵,完美诠释这一理念。为保持明显陵文物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钟祥市市长杨孟富强调,将“文物周边环境视同文物本体同等重要”这一理念贯穿始终,他要求调整明显陵保护范围,把保护范围内分属三个乡镇的四个单位进行搬迁,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外罗城以外300米范围内土地由政府征收,作为明显陵绿化用地和市直机关干部植树造林实践基地,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到明显陵植树、修枝、育林;游客中心、莫愁村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一律建设在建控地带以外;拆除明显陵视线范围内的高烟囱、高楼层等现代建筑;关闭建控地带养殖场,依法打击明显陵周边垦荒毁林、乱砍滥伐,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将城区至明显陵过渡地带1600余亩土地全部划为明显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周边5平方公里杜绝一切工业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明显陵文物环境得到各级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
明显陵绿化效果(局部)
创新文物保护理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是确保明显陵文物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理念。明显陵睿功圣德碑楼是陵区标志性建筑,位于旧红门与石像生之间,面阔进深皆16.9米,通高21.9米,屋顶及木构毁于明末战火,为保护好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对睿功圣德碑楼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
在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遵照联合国《威尼斯宪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格遵循建筑修缮准则,突出传统材料,强调传统工艺;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性”“可识别性”和“可逆性”等相关原则,按原形制、原结构仅恢复了大木构架和重檐歇山琉璃屋顶,以解决渗水、冻融、暴晒、积水对文物本体的损害,同时对亭内断碑进行粘接加固,对开裂残缺墙体及原始金砖地墁剔补加固后用木框镶嵌钢化玻璃进行罩护展示。
这一创新做法不仅保护了珍贵的原始遗存,传递了厚重的历史信息,还向游人展示了明代皇家官式建筑的规制,从而受到业界领导及专家一致好评,该项工程被评为湖北省首届文物保护工程一等奖。
? 健全立体安全防护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依据《明显陵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并实行“两纳入”,将乡镇、部门文物安全责任主体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将乡镇、部门文物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文物安全保护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
建立群防群查体系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聘请社会义务安全巡查员,采取专业守护与群众守护相结合方式加强明显陵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第一时间收集相关信息;成立湖北省第一个文物行政派出所——钟祥市公安局明显陵派出所,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消防检查;与钟祥市检察院合作,启动明显陵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40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文物安全案件,打击、制止随意垦荒毁林、乱砍滥伐事件10余起。
完善技防设施设备 建成并升级明显陵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犬防为一体的全天候主体防护系统;陵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与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联网,形成联防联动机制;购置必需消防灭火设备,配备消防专用车2辆,建立陵区消防站,极大提高明显陵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 推动保护成果惠民育人
明显陵是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历史遗留给人类的珍贵财富,更是一代钟祥人民精心呵护的保护成果,明显陵管理处多年来积极发挥阵地作用,持续实施多项遗产保护成果惠民举措。
持续实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免费开放 自2006年举办第一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以来,明显陵坚持实行文化遗产日全天免费开放,免费接待游客近百万人次,并举办遗产知识讲座、保护成果展示、开办电视专栏、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遗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2012年,明显陵被国家文物局表彰为“全国文化遗产日活动先进单位”。同时开展“世界遗产进校园”“世界遗产进社区”活动,实现“保护成果,人人共享”,提高社会和学生遗产保护意识。
打造全开放式城市国家湿地公园 投资8000万元,打造莫愁湖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修建环湖闭合旅游栈道和健康运动公园,配套健身器材、音响、灯光,免费向市民和游客开放,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资助特殊群体 自2012年起,凡是居住在明显陵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的原住户,只要年满60岁,每人可以享受明显陵管理处300元/月生活补贴,用于鼓励他们为保护明显陵作出的特殊贡献,真正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牢记嘱托不松懈,文物保护利用成绩斐然。连续13届被湖北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两届被国家人社部、国家文物局表彰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被全国老龄委表彰为“全国敬老文明单位”,旅游接待科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先后多次被省政府表彰为“湖北省十佳旅游景区”“湖北省十佳文博单位”“湖北省优秀旅游景区”和“湖北省文明旅游景区”等。
明显陵文化旅游景区游客中心
如今,明显陵文化旅游景区已成为湖北省中部重点旅游消费区域,大力促进了钟祥市资源优势向产业发展优势的转变,文化遗产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用得到了有效、全面的彰显,真正使“让文物活起来”成为现实。
作者:李斌
(作者单位: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李思雨
复审 | 冯朝晖
监制 | 李 让
本号刊载的作品(含标题及编辑所加的版式设计、文字图形等),未经中国文物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 0003
- 0000
- 0001
- 0002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