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机制创新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2022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坚持保护优先、时代传承,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促进黄河文化资源有效统筹、共建共享,提高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沿黄地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黄河文化育民惠民利民。近日由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也强调,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文化引领,全民共享”等原则。这就为持续系统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全面协调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区域协调机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努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发展理念,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齐抓共管。将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将文物保护利用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城乡发展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加强黄河流域各省区及相关市县的协调合作,做好黄河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统筹协调,有效避免黄河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重复开发和同质化竞争。发起成立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联盟,积极探索黄河文化要素与黄河流域生态资源相协调的保护模式,推进黄河文化保护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黄河文化遗产得到全面系统有效保护。
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研究协同机制
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离不开对文化遗产本身及其价值的研究阐释。要依托国家相关研究机构、相关高等院校,以及沿黄九省区的科研院所,培育黄河文化研究智库和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团队,打造黄河文化研究高校联盟、黄河文化研究社科院联盟等协同创新研究平台,积极开展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应用对策研究。整合与黄河文化保护有关的历史、考古、艺术、水利等多学科的研究力量,建立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实验室,聚焦黄河流域土遗址、石窟寺、木结构建筑等重要文物的本体保护、预防性保护技术创新等重大课题,深化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研究。协同完成全流域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以及对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重大资源进行分类和评价,建立黄河文化遗产资源大数据库。运用综合研究方法,系统梳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发展脉络,深刻阐发黄河文化科学内涵,推出一批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黄河文化研究成果,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提供强有力学术支撑。
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展示联动机制
要充分发挥“黄河流域博物馆联盟”作用,持续开展以文化黄河遗产系统保护为主题的文物联展、换展和巡展活动,有效实现河湟文化、关中文化、河套文化、三晋文化、河洛文化、齐鲁文化等区域文化的共生共享与互促互动。以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遗址博物馆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大型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步伐,打造世界级黄河流域大型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廊道,用喇家、大地湾、陶寺、庙底沟、仰韶村、二里头、大河村、殷墟、大汶口、城子崖等国家大型考古遗址公园串连起黄河文脉。以“人类发源”“文明历程”“生产生活”“水利遗产”“水陆交通”“艺术荟萃”“民族融合”“人文景观”“革命传统”九大价值主题为主线,将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与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公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黄河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和活态展示,加快博物馆等文博场所的数字化升级改造,构建交互式、沉浸式、智慧化的线上黄河文化遗产呈现系统,打造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展示数字平台,用数字活化黄河文化遗产,用数字保护黄河文化根脉,用数字展示黄河文化成果,用数字诠释黄河文化价值。
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绩效激励机制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凝聚精神力量的根本要求。要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在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过程中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切实维护黄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要将黄河文化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目标工作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出台并落实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奖惩措施。建立完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绩效评价机制,激发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内生动力。成立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文物、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财政、社科院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评估机构,在九省区自评的基础上就黄河遗产文化保护绩效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并及时推进评估信息公开和结果运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行动,广泛开展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保护黄河文化遗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强大合力。
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综合保障机制
文化遗产保护离不开保障为有效解决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分散、利益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发起成立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领导小组,推动签署流域各省区共同保护黄河文化的框架协议,联合编制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对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破坏黄河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黄河文化保护法治环境,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税收、财政补贴等市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设立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进一步拓宽黄河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来源渠道,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加大黄河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设立黄河流域文物保护职业教育与培训基地,向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输送专业人才,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近年来,相关部门在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区域平衡性等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创新区域协调机制、研究协同机制、展示联动机制、绩效激励机制、综合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整体水平,积极探索更多让文物活起来的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保护展示与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才能使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真正内化为自觉行动,才能为实现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重要前提和有效支撑。
作者:唐金培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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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 怡 实习编辑 | 谢雨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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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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