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考古参评项目 | 河南南阳黄山遗址
发掘单位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项目负责人 马俊才
黄山遗址位于南阳市东北部卧龙区蒲山镇黄山村北、白河西岸,分布在一处五级台地组成的高17米小土山上及周围。
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对遗址进行了连续主动性考古发掘,对西南3公里的产玉名山独山和二者之间发现的地下古河道考古勘探,并对附近白河两岸进行了小区域调查。
2020年度该项目被列为“考古中国——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课题”重点项目。获得系列重大考古发现如下:
壹 调查勘探
确定了黄山遗址面积30万平方米,被3条地下古河和白河围合,由山上和山下两部分组成,是南阳盆地最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具备中心聚落性质。探明了遗址与独山间的地下古河道、独山2处玉料开采古矿地点,发现了与西北3公里盛产汉白玉和石英的蒲山之间的地下古河道,完备了遗址与独山、蒲山玉石资源供给体系。
新发现耿寨遗址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要是仰韶和龙山文化遗存;老陈庄遗址面积2万平方米,为龙山文化遗址。确定张小凹遗址面积3.5万平方米,为仰韶和龙山遗址,保存较好;高河头遗址面积2.5万平方米,为仰韶和龙山遗址。四遗址均为一般聚落遗址,未发现与制玉石器相关文化遗存。
贰 考古发掘
揭露面积共2400平方米,分三个发掘区:山顶台近2000平方米,发掘深度1至2米,均未到底;山东一台地与山下西岗地各200平方米,挖深0.5至2.5米,最深7.5米,均到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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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层堆积
山顶台仰韶早期至屈家岭文化堆积厚3至5米,基本由多层房址和墓葬叠压而成,遗迹极其丰富复杂。从汉墓壁剖面观察到的仰韶晚期台式建筑就有5层之多。
二台向五台同期文化堆积渐薄至消失。
山下西岗地高处文化堆积厚0.5至1.2米,其余无文化堆积,耕土下即为遗迹。古河道内堆积厚7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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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迹概况
(一)仰韶文化早期
均在汉墓底面上清出,有随葬陶器的小型长方形单人墓3座,大型房址1座。其中M105出土独山玉料1块,说明此时可能已制作独山玉器。
(二)仰韶文化晚期
1.建筑址24座,分长方形木骨泥墙或烧土拌泥墙长房、长方形墙基加柱洞、工棚、圆形地面式4种。
木骨泥墙或烧土拌泥墙长房由多个单元组成,屋内面对推拉式门均设有一长方形带平顶炉台,炉台周围和内部多残存成套陶器,近处有磨石墩、玉石器、制玉砂岩质工具,少量骨器和独山石料,个别地面残留有磨玉石残留的“砂石浆”沉积,说明长房主要是居住,并有一定的作坊功能,磨制玉器石器,还生产骨镞和骨锥,个别建筑中打制玉器石器。
长房又细分为“前坊后居”一室一厅式大型建筑4座(F1、F2、F7、F37),中型“坊居合一”单间式4座(F3、F30、F41、F42)。大部分墙体残高30厘米左右,最高0.7米,局部存在高1.5米左右的倒墙。
F1面积最大,由七单元以上“前坊后居”组成,门向西,南北长过24米,进深7.25米。
F2保存最好,由三单元“前坊后居”和二开间工房组成,门向南,东西长16.8、进深7.75米,其东北和南侧的斜坡状散水下发现富集的砂石浆和一些玉石器废品,南侧还发现3小坑方解石质玉废料坑。
工棚式带围墙大作坊2座(F4与F43),长方形或圆形作坊3座(F22、F26、F40),内部残存较多砂岩制玉石工具和一些玉石器半成品、废品、坯料、石核等。
长方形中小型房址1座(F24)。圆形房址10座。
2.仓窖类灰坑18座,多为圆形直壁平底形。
(三)屈家岭文化遗迹
1.建筑址17座,因破坏严重,分为残存柱洞的柱列式、长方形墙基式。其中大型柱列式房址1座F5,残长6.1、残宽6米;中小型长方形作坊址或居址10座。
2.作坊址5座。其中F9南北长约14.5、东西宽4.2米,残存长方形柱列洞和10余件排列整齐的石磨墩与砧石;F33残存排列有序的石磨墩11块。
3.墓葬150座,均为长方形土坑墓,有大、中、小之分,排列有序、方向一致。基本上沿仰韶晚期大型台式作坊建筑两侧的平地或凹地分布。一般长2米左右,宽1.1米左右,深0.3-1.2米。头向正北29-36度,仰身直肢葬。人架保存多数较好。
小型墓有棺或无棺,大中型墓均有已朽成灰痕的长方形单棺或梯形棺,个别有长方形单棺单椁。
随葬品以猪下颌骨为主,目前已出土1500余件;其次为纺轮、残陶器、砂岩类制玉石工具、玉料、玉石坯料,有明显的毁器葬特点。重要墓葬随葬玉石钺、弓箭、象牙器、玉璜等。
按随葬品多寡,男性墓最少可分为双钺单弓陪葬坑、双钺单弓、单钺单弓、单钺、玉石坯、陶器、无随葬品7等,等级明显。已有10座墓出土玉钺。以大墓M77、M59为例,梯形大棺、陪葬坑、双玉钺、单弓、成捆骨簇、少量陶器、大量猪下颌骨,成为高等级大墓的标配。M77与其陪葬坑葬猪下颌骨400个以上。除猪下颌骨外,女性墓葬多陪葬纺轮、多件小陶罐。M172甚至出土了2件1组玉璜和1束8根疑似象牙质的骨编织针。
4.祭祀坑9座,祭祀对象为大中型墓葬。1座葬30多件猪下颌骨,8个葬整猪。
5.灰坑99座,几乎均为不规则小坑。
(四)仰韶或屈家岭文化瓮棺葬142座,陶器类葬具种类繁多。
(五)石家河文化不规则灰坑3座,作坊1座F13,出土砂岩工具、个别玉器残次器和砂石浆层,说明这一时期仍在规模化制作玉石器,上部的石家河文化堆积大部被破坏了。
(六)仰韶和屈家岭文化人工河(运河)与码头。
山下西岗中间TG2的发掘,确定宽27米、深近7米、长500米左右的古河为大型人工河,连通南、北两条自然河。内侧清理出一个直径50米左右的半圆形“港湾码头”遗迹局部,坡岸上有厚0.5米富含烧土的踩踏层和烧土垫路。东岸上清理出四出廊式建筑F23、圆形柱列式房址F39、铺满卵石和磨石的磉墩式大坑H90、众多柱洞,当与码头有关。
(七)汉代平民墓2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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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物
以砂岩质制玉石工具为大宗。不完全统计,共出土2.3万余件,分别是磨棒近1800件、磨片5672件、磨挫308件、钻头13件、钻杆帽3件、石锤272件、石球20件、完整磨墩50余件、残磨墩15000余块。另出石坯料300余件、石核274件、人工石片1021件、石器约300件。
玉器116件、独山玉半成品或废品500余件、玉片3518件、玉料4500余件;象牙器14件;骨器73件;陶器近700件;猪下颌骨1500余个。
还有大量石工具、石器、玉料、陶器等文物原地保存。一件磨石墩上甚至绘有褐红色人物劳动、卧猪、兰草写意图,堪称绝品。
石器质地主要是独山石,以农具、工具和兵器为主,有耜、铲、刀、斧、锛、凿、钺、镞等。玉材主要为独山玉,其次为黄蜡石、石英、汉白玉、方解石等,个别为玛瑙、透闪石、蛇纹石、云母。
玉器有钺、耜、斧、铲、锛、凿、璜、珠等。
象牙器有梳、环、弓握饰等。骨器主要有镞、针、鱼钩等。
陶器主要来自瓮棺葬、墓葬和房址,少数是灰坑所出,种类有碗、盆、鼎、钵、罐、缸等,多为实用器。
叁 科技考古
1.砂石浆成分分析,发现残存的浆液堆积大部为独山玉石和砂岩磨石粉的混合物,为玉石作坊性质的确定提供了关键证据。
2.植物考古已发现大量粟和一些稻、黍种子,整个遗址中所见杂草种子少,或许该遗址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其食物资源可能有供给或贸易而来。采样的24件陶器大部分黏附淀粉颗粒,M77等曲腹杯上可能是酒类遗存。
3.采集人骨腹土寄生虫样品150份。
4.与北大合作的人骨DNA研究墓葬采样16份,已有初步成果。其中M44个体虽然和黄河流域古代人群有显著的关系,但是属于一个单独的支系,和其他黄河流域人群存在遗传差异,很可能预示着这是新的地方文化。
5.体质人类学组现场对80余座墓葬人骨进行了年龄性别鉴定。
6.C14检测确定已清出仰韶晚期F1和屈家岭大墓的准确时代距今5000至5300年,或4830年至5000年,与考古学文化分期相对应。
7.动物考古确定整猪和下颌骨全为家猪。
8.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开展了陶弄器残留物分析采样,确定内装的是否化妆品的工作正在进行。
肆 结语
已有成果确定黄山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涉及玉石器制作性质的中心性大遗址,面积在南阳盆地中最大,遗迹规格最高,内涵丰富,反映了当时南北文化交流融合发展的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进程,是探讨南阳盆地、江汉平原文明起源和文化发展的关键遗址,也是中华文明研究的关键遗址,为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一次重大发现。
该遗址新石器时代玉石器制作遗存以独山玉和石为资源支撑、其他地方玉材为辅助,大致存在仰韶晚期家庭式作坊群向屈家岭时期工厂式集约化生产模式转变的规律,石家河时期也规模化生产玉石器,可填补中原和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玉石器手工业体系空白。和制骨遗存一起,为探索当时社会分工提供了重要研究对象。
仰韶文化坊居式建筑群是国内保存最好的史前建筑之一,墙体颇高,内部遗物琳琅满目,再现古人制造玉石器与生活的原始场景。特别是“前坊后居”式大型长房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最大的F1面积超过150平方米,极为罕见。
屈家岭墓葬人骨保存全国最佳,等级和分工最明显。陪葬大量猪下颌骨、玉钺、弓箭、象牙器、少量陶器的大墓,不仅突显了“王权”,也是国内发现的同期最高等级墓葬之一。M172出土成束骨编织针,更是我国纺织考古的重大发现。
码头遗迹为国内史前阶段首次发现,与人工河、自然河构成的水路交通体系,体现了古人对水资源重视利用和对外交流所需。
已清理的重要遗迹均及时现场妥善保护。层层叠叠保存很好的史前文化遗存,堪称“一眼史前三千年”考古奇观,具备重大的学术研究和展示利用价值。
作者:马俊才、闫海涛、张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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