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文物学会寄给张忠培先生的一份材料说起
2014年9月,张忠培先生收到中国文物学会寄来的一份材料,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一封信,内容如下: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张忠培 先生:
国家文物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至我会,征求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绐您。由于正逢中秋佳节,学会不再安排专题座谈会。恳请您阅研并提出书面意见,于9月11日前寄交中国文物学会,以便汇总报送国家文物局。
祝您身体健康,中秋节快乐!
中国文物学会
二O一四年九月四日
这份材料外包装是谢辰生先生给张先生的亲笔函,内容如下:
“文物法修改稿 张忠培同志启 谢辰生缄”
提到文物保护法,我想到了谢老。
谢老是中国文博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创始人。1949年,第一批文物法令就是他重点起草的。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等第一批保护文物的法规。此后他成为新中国一系列文物法规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和执笔人,被誉为“文物一支笔”。
1961年,起草《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1963年,参与起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1967年,起草保护文物图书有关文件。20世纪70年代,参与起草并修订我国第一部文化领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7年,负责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2005年,他参与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他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引起中央高度重视,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而制定的法规。它是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大法。谢老作为主要起草人,多方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反复修改,历经数年,最终于1982年11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其后文物保护法经过多次修订。这份材料证明张先生作为专家学者应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的修订工作。
张先生之所以能参与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与他长期从事文物保护工作是分不开的。
张先生自从调入故宫博物院以来,从教育界转入文化界,开始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文博管理工作中。先后担任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成员、长江三峡工程验收委员会委员、南水北调工程考古专家组组长等,主持和参与了大量国家和地方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规划、“国保”单位保护方案论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论证、考古发掘计划审批和考古工地检查、验收等工作。
他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在这些工作中,他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为“保护”二字是这一大法的要义和关键。主张将考古工作纳入文物保护体制,认为文物具有凝聚民族感情、增进爱国情怀和提高全民素质的功能,是实现“化传统文化为文化传统”、建设精神家园的载体和文脉。保护要制约和检验利用的始终,才能实现保护和利用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主张不主动发掘中央王朝或皇朝的帝王陵寝以及地方或民族政权的王朝陵寝。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保护遗址的一项措施,建设要坚持三原则:遗址定性公园,公园表现遗址,切忌公园化遗址。他提出文物利用有层次之分,“可分为专业学术研究者之利用和非专业人士观赏以陶冶心境、丰富文化涵养和提高素质之利用”。考古报告是文物保护的一种形态。他大声疾呼:“考古不写报告,等于花钱买破坏,比盗墓贼还坏!”他主张考古发掘、室内整理和编写考古报告中所收集、积累的实物资料和文字、绘图、照相及摄影等资料,都要作为国家档案永久保存。
张先生对谢老充满了敬意,他曾意味深长地说:谢老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大家族出身,他不仅是文物保护法的起草者,更是文物保护法的坚决捍卫者和执行者,敢于为保护文物直谏中央领导;谢老的经历充满了传奇……
2015年10月17日,中国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国际高层研讨会在浙江建德召开。张先生听从谢老的召唤,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站台”,这时他已重病三年多了,本来向大会申请坐轮椅参会,但见谢老由工作人员搀扶着过来,他说:“谢老不坐轮椅,我怎么能可以坐呢?”我只能为他退掉了轮椅服务。
张先生走了,谢老不顾年迈执意为张先生送行,据谢老的助手修淑清女士讲,谢老直言张先生太年轻了,走得太早了,还有很多事没有来得及做……
2022年5月,谢老走了,我作为张先生的家属参加了谢老的送别仪式。不大的告别室内挂满了挽联,各界人士、各行各业的都有;大家用文字诉说了对谢老的哀思。今年5月恰是谢老逝世一周年,谨以此文表达我对谢辰生先生的怀念。
作者:张晓悟
作者单位:文物出版社
本文刊登于《中国文物报》5月5日第7版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杨晓雅
复审 | 冯朝晖
监制 | 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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