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戈传统遗岭南,相邦观人有名篇,治国、交友至今可用
#文物有话说##大秦賦#
近日,《大秦颂》中有一组吕不韦陪同秦王嬴政视察武库的情节,说到吕不韦认真监造戈等兵器,为未来统一六国做准备。这是真的还是编剧的演绎,老李与各位分享学习心得,这情节,是真人真事,且有出土文物为证。
从传世和考古发掘出土的秦兵器中,吕不韦戈(含戟)还算是数量较多的,据不完全统计,现已著录的各个年号的吕不韦戈共有九件,老李列举几件:
四年吕不韦戈
目前所见最早出现吕不韦监造之兵器,是1957年湖南省长沙市左家塘秦墓出土的,长21厘米。
此戈有铭文:一面刻“四年相邦吕工寺工龙丞”,另一面刻一“可”字。“相邦吕”即秦相国吕不韦,“四年”即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年)。秦始皇在公元前247年即位时才13岁,政事由相国吕不韦执掌,此戈就是这个时候铸造的。
四年吕不韦戟,出土于兵马俑中;
五年吕不韦戈、戟两件兵器也出土于兵马俑中;
八年吕不韦戈见于宝鸡;
九年吕不韦戈见于四川成都;
秦始皇九年,嫪毐事发,牵连到吕相国,嬴政本来想杀吕不韦,念他侍奉先王功劳极大,又有不少人为他求情,秦王不忍下手。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十年,嬴政免去了吕不韦的相国职务。把吕不韦遣出京城,令他前往河南的封地。司马迁的记载很明确,也就是说吕不韦十年以后再也不会监造戈等兵器了。这在广东的出土文物中得到了证明。
《广州东郊罗冈秦墓发掘简报》记载,1962年1月初,广州文物考古工作者在罗岗发掘了一座秦人墓葬,出土一件 戈,铭文为“十四年属邦工口口蕺丞口口口“,应为秦王十四年监造,但已经不见吕不韦大名了。此时距离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还有好多年,因此,此戈的制造年代是秦始皇十四年,之后发放给了平定岭南的军人,这件武器未因吕不韦被罢免和离世而改变秦国监造武器的传统,便于追查武器质量,随秦军人一路征战到岭南,此墓葬主人亡故后才将其埋入墓中,也就是说下葬的时间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之后。即制造于秦始皇十四年,使用到秦始皇三十三年之后,才成为随葬品。
实际上,春秋时期青铜兵器上就出现了监造的铭文,也就是说,这不是吕不韦的发明,但从出土较多的吕不韦戈等兵器来看,如果以概率的角度而言,说明吕不韦监造的戈数量多,且质量还是非常好的,这与秦准备大规模战争不无关系。
借这件出土文物,按考古的说法,要见物见人, 兵器上有制造者的名字,显然是为了把控质量,质量的关键,归根结底还是人。那咱们就说说吕不韦在用人管人方面的一些主张和遗产,从管人用人上来看,太后与嫪毐的管控是他实践中的一大败笔,但在理论上,吕不韦还是有相当建树的。他不仅是一个很会算计的商人,应当说还具备了很多成熟政治家的理论素养。说到这些,就一定要看看《吕氏春秋》了。
《吕氏春秋》论人,专门谈到君主一方面要”反诸己“,一方面当然还要”求诸人“,所谓”求诸人“就是对他人使用时如何评鉴。为了大家阅读方便,我将图片中这段话直接用白话文写在下面:
我们评定、衡量他人的标准是:当他地位很高的时候,要观察他对什么人特别有礼貌;如果他很尊贵,那就要看他向别人举荐什么样的人,如果他很富有,要看他赡养的是什么人;如果他善于听从别人的意见,就要观察他采纳了什么意见;如果他赋闲在家,就观察他爱好什么;如果他在朝为官,就要看他主张什么;如果他生活很窘迫,就要观察他不接受什么;如果他很贫穷,就要观察他不做什么,底线是什么;如果他很高兴的时候,刚好可以检查他是否有节操,是否有邪念;如果他发怒,刚好可以检验他的涵养;让他恐惧,可以检查他是否有卓越的品行;让他悲哀,可以检查他是否有仁爱之心;让他痛苦,可以检查它的意志力。前面所说的标准是君主衡量评定人的方法。
此外还有六戚四隐。六戚是父、母、兄、弟、妻、子六种亲属。四隐就是朋友、熟人、老乡、亲信这四种他比较亲近的人,结合前面的标准,对六戚四隐进行考察。这样对人的真伪、善恶不仅可以知晓,并且没有遗漏。
从兵器这个硬件,说到评价人,用人,治国、交友的软实力,老李所举,虽挂一漏万,但也能反映出吕不韦的才干啊!纵观吕不韦在高位时,某些实践上,与理论结合的有问题,亦虽然是君主嬴政所说,但无妨今天,我们作为普通人评价、衡量人之标准而学习及利用。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