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溯源:中国古代王朝动乱衰亡的体制原因
本文所说的中国古代王朝,不只是指大的朝代,也包括大的朝代中的小王朝。所说的动乱,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指国家因宫廷政变、诸侯割据、农民战争、民族战争等原因引起的动荡、战乱,这些动荡、战乱影响社会的正常生产与生活,破坏社会财富和民众的生命安全。历史上每个王朝动乱衰亡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在这里笔者只就体制方面的原因作些探讨,分析专制王朝存在的几种不可克服的矛盾,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腐败的官僚体制与要求官吏清廉的矛盾
历代君主大都知道,要治好民,必须治好官,而吏治的好与坏,即在于官吏是否勤与廉。在勤与廉二者之间,廉又居首位。因为在自然经济的小生产状态下,靠天吃饭,国家管理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的职能很简单,因此官吏能否廉政,能否做到“无为而治”是第一位的事。一旦吏治腐败,社会就免不了动乱。但是,无论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制社会,都是专制社会。在这种专制的官僚体制下,各级官吏的思想是“为民父母”,而不是“民为父母”,是“牧民”,而不是“养民”。“千里来做官,为的吃和穿”,“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
这些历代相传的民谚,反映的理念就是把当官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发财的手段。当官就是为了发财,当小官发小财,当大官发大财。虽然儒家的教科书也要求各级官吏要有爱民之心,要施仁政,要奉公守法,但是,由于没有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又是从上至下的,不是双向的、平等的,这样,当官者就不仅仅满足于吃饭穿衣、养家糊口,不仅仅满足于领取俸禄,还要谋取俸禄之外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不规范收入,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为手中的权力提供了这种条件与方便,权力就是资本,权力越大,资本越大。这样,必然导致社会的上层首先腐败,上行则下效,继而下层的腐败随之出现;而下层的腐败又回过头来推动、加剧了中上层的腐败。
那些以反暴政、反不平、反腐败而造反起家的英雄豪杰、农民领袖,一旦他们掌握了政权,也很快被权力所腐蚀,丢掉了当初的革命理想,放弃了对公平公正的追求,欣赏起特权来,以自己的特权代替被推翻者的特权,以自己的腐败代替被推翻者的腐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第一次农民大起义的领袖陈胜,当他是长工时,曾经动情地对伙伴们表示:“苟富贵,毋相忘!”而当他当上张楚王不久,就嫌弃当年的穷兄弟[1]。“平等、平均”口号叫得最响的中国近代史上的太平天国起义,建都天京以后,那些农民领袖们也不由自主地搞起封建特权来。革命尚未成功,前方将士仍在浴血奋战,天国的高层内部却争权夺利,杀得血流成河。
专制体制使君主以及最高统治集团获利最大。这又带来一个新的矛盾,即君主以及最高统治集团挥霍无度与要求中下层官吏清廉的矛盾。君主以“天子”身份君临天下,“朕即国家”,君主占有天下财富、挥霍无度是“合理合法”的。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有些开国君主、部分大臣,在建国初期或许尚能节俭,如汉文帝、汉景帝、隋文帝、唐太宗等。但到了第二代、第三代,越往后就越难保持节俭的传统,急不可耐地追求享乐了。也有的帝王早年励精图治,到晚年却奢侈糜烂,如唐玄宗。
至于那些诸侯、封疆大吏、文臣武将、各级命官,则是一个个的“万户侯”、“千户侯”,合法享受封地采邑,鱼肉百姓。层层效仿,最后发展到“无官不贪,无吏不污”的腐败局面。就像《红楼梦》里描写的那样,柳湘莲说偌大一个贾府,除了门前的两只石狮子是干净的,其余都是肮脏的。然而,那两只石狮子,又何尝是干净的呢?同样是从老百姓那里剥削掠夺来的。商纣王造“酒池肉林”,淫逸无度。秦始皇不仅追求生前的极度享乐,造阿房宫,还追求死后的荣华富贵,修骊山陵,动用数十万人的劳力。为求长生不老,他听信方士徐福之言,竟强选3000童男童女,到东海寻仙丹。
西汉末年的元帝,耽于声色,从皇帝到贵戚大臣,竞相奢侈,挥金如土。皇家养的厩马将近万匹,天天食粟。汉成帝为了给自己修建陵墓,“重增赋敛,征发如雨”,造成“公家无一年之蓄,百姓无旬日之储”[3]。东汉桓帝时,因统治集团的挥霍享乐,最后到了“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4]的地步。汉灵帝为了弥补由于追求声色犬马生活带来的财政亏空,竟不惜在西院卖官鬻爵。隋炀帝穷奢极侈,“驱天下以从(同纵)欲,罄万物而自奉,采域中之子女,求远方之奇异。宫苑是饰,台榭是崇,徭役无时,干戈不戢”[5]。以致黄河上下,千里无烟;江淮之间,满目荒凉。
他为了能乘船到江都(今江苏扬州)游玩,动用全国民力修大运河,制造了数层楼房高的龙船和数万艘等级不同的游船,调集船工纤夫即达十万人以上。动身时后宫、百官随行,大小船只鱼贯二百余里,每到一处,下令周围五百里以内的民众和官府贡献土产、食物。不管耗费多少民生国力,不管造成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倾家荡产,他全不在乎。后来李密在声讨隋炀帝的檄文中,愤怒地指出:“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地位,不仅常常用重赏厚赐以结臣下的欢心,而且还有意规劝、鼓励臣下多置田产,安于享乐,以销蚀、泯灭臣下可能夺权的野心。例如,汉高祖对相国萧何大量强行贱买民田宅表示出优容安慰,对在御道上拦驾上书抗议萧何霸道行为的数千人一笑付之。[6]至于宋太祖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表现最为典型。有一天,宋太祖对握有将兵大权的亲友兼大臣石守信等人说:“人生驹过隙耳!不如多积金帛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君臣之间,无所猜疑,不亦善乎?”众大臣皆拜谢,第二天石守信等人“皆称病,乞解兵柄,帝从之,皆以散官就第,赏赉甚厚”[7]。
被人称道的“康乾盛世”,其中的乾隆皇帝素以反腐惩贪而著名。他特别喜欢出巡。在位60余年,总计出巡150次之多,平均每年出巡超过两次。为何出巡?照他的话说,是“察民瘼,备边防,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习劳苦之役,惩宴安之怀”。其中的“察民瘼”、“成巩固之业”就含有查访吏治民情、反腐惩贪的内容。他在位时惩治了许多贪官污吏,著名的就有十大案。诸如南河亏空案、两淮盐引案、甘肃捐监冒赈案,等等。其中甘肃捐监冒赈案,56名贪污犯一律处死,无一赦免。但是,贪赃枉法并未禁住。何以如此?这与乾隆皇帝本人带头聚敛、挥霍无度有直接关系。
例如,他为庆祝自己的八十大寿,令官员捐献“养廉银”,这等于是公开的索贿和强占!他晚年检查自己:“惟六次南巡,劳民伤财,作无益害有益。”每次下江南,随行王公大臣和扈从人员竟达两千五百余名,往返行程六千里,行宫三十余处,六次共花掉银子两千多万两。真是“皇帝出朝,地动山摇”!被他宠信、在他身边弄权的和珅,仿效皇帝,也敛财无度,成为全国最大的贪污犯。到嘉庆帝惩治和珅罪时,和砷家已占地八千顷,有当铺、银号、古玩铺一百三十座,私自藏金三万余两,银三百余万两[8]。据估计,财产总值折银2亿2300万两,相当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国家财政总收入4359万两的五倍!因而有“和砷跌倒,嘉庆吃饱”之说。
而和砷的家仆则学和坤,也巧取豪夺,有的家产达二十多万两银子,有的占田六百余顷。层层官吏,上行下效。特别是那些世家大族,占有大量财富。西晋时富豪石崇与贵戚王恺竞奢斗富,令世人瞠目。王恺用紫丝布作步障四十里,石崇则用锦缎作步障五十里;王恺向石崇炫耀武帝送来的二尺珊瑚,石崇不屑一顾,将之击碎,命仆人取来六七枚三四尺高的珊瑚,让王恺随便挑选。《红楼梦》中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令人惊叹:“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9]虽然这是艺术中的夸张描写,但反映的却是社会生活的本质。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反贪手段以严酷著称,但是明朝早、中、后期的几位大贪官,其劣迹仍是令人触目惊心。英宗时大宦官王振,专权达七年之久,结党营私,卖官鬻爵,收受贿赂,还走私军用物资。明景帝“籍其家,得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他珍无算”[10]。嘉靖皇帝时的权相严嵩,倒台后被抄家,物资清单上记载:黄金13171两6钱5分,纯金器皿3185件,重11033两3钱1分,金嵌珠宝器皿共367件,重1802两7钱2分,有价值连城的古今名画达3201轴卷册等[11]。明朝末期人称九千九百岁的大宦官魏忠贤,勾结熹宗皇帝的乳母客氏,左右朝廷,招权纳贿,盗窃库藏。后被崇祯皇帝扳倒,抄家追赃,仅银元宝就达七百万锭之多[12]。
明朝还有一个奇特现象,就是那些主张改革弊政、严惩贪污的改革派,自身也有贪污劣迹。他们一面高喊反贪,一面自己却在贪污。例如,徐阶、高拱、张居正都是较有远见的改革派,但自身问题也不少。内阁首辅徐阶“大治产业,黩货无厌,越数千里开铺店于京师,其子揽侵起解钱粮,财货将等于内帑,势焰熏灼于天下”[13]。徐阶罢官回乡后,在苏松地区侵占掠夺土地达二十四万亩,佃户数万人。他每年仅在华亭一地就收租一万三千石,敛银九千八百两[14]。高拱“初持清操,后其门生、亲串颇以贿闻”,他还曾经把世宗西苑里的器具窃出[15]。张居正在辽王被废之后,竟将其府第占为已有。先后任湖广巡抚的汪道昆、赵贤等人为了巴结他,动用公款为他营造私第,他竟不辞而受。
据史载,张居正自守孝夺情重返政坛后,以权谋私变本加厉,“其所黜陟,多由爱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贿赂”[16]。张居正不仅受贿,而且行贿。从其行贿之大,可知其受贿之多。大宦官冯保是他的政治盟友、靠山,为感谢这位恩人,并巩固自己的权位,张居正让其子送给冯保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它珍玩尤多”[17]。而张居正在做官前,家中仅有田数十亩,是不可能有金银的,按照明史专家王春瑜推算,张居正当了内阁首辅后,虽然官居一品,月俸也不过八十七石米,哪怕将他一生的官俸加在一起,总和也只能折银两万余两。毫无疑问,他送给冯保如此多的金银财宝,决非正道而来[18]。张居正死后被抄家时,查出家产折价约金银19.58万两,另有良田八万余顷[17]。
明朝末代号称“节俭”的崇祯皇帝,仍然养宫女近九千人,宦官增至万人,每年仅宫内脂粉费耗银就达四十万两,鞋料费五万两[19]。
清朝末年的慈禧太后,为了庆贺自己的六十大寿,竟然在外患日蹙的情况下,挪用海军造军舰的八百万两银子,重建颐和园,从而导致后来甲午海战、抗击八国联军等一系列战事的失败。
君主在性方面的特权,尤为突出。据记载,周代王者除立后外,还设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秦朝增至七个级别,到汉武帝则增至十个级别,到汉元帝时再增为十五个级别。多数君主淫逸无度,除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还广选天下美女以充后宫,致使后宫佳丽,成千上万。晋武帝称帝后不久,再次下诏广选天下美女入宫,供其淫乐。灭掉吴国之后,又将吴主孙皓的五千宫女悉数并入自己的后宫,致使他的宫女多达万人。晋武帝每次退朝至后宫,竟不知所适,便乘羊车任意游荡,羊车停在哪里,就在那里宴饮就寝。聪明的宫女设法用盐水和新鲜的竹叶引诱羊车,以求得到君主的宠幸。隋炀帝时,后宫美女竟达四万多人。武则天做了皇帝后,在占有男宠方面,也要与男皇帝比高低,以至养有男宠多名,以求得心理之平衡。
南宋大臣杨万里审视官场的腐败后得出结论:“驭吏之难,莫难于禁赃吏……大吏不正而责小吏,法略于上而详于下,天下之不服固也。”[20]杨万里的话可谓一语中的。
官僚体制是腐败的,却要求各级官吏做到清廉,是不可能的;以君主为首的最高统治集团,贪污腐化,挥霍无度,却要求中下层官吏做到清廉,同样不可能。因此,吏治只能是一天比一天坏下去,愈到后来,愈呈加速之势,不但贪污受贿,而且敲诈勒索,由提心吊胆、偷偷摸摸到肆无忌惮、明火执仗,一旦发展到民众不能忍受的那一天,动乱也就必然出现。
二、需要人才与人才受压抑的矛盾,需要任贤使能与任人唯亲的矛盾
要治理好国家,无疑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人才兴,国家兴。即便有完善的法律,还得靠各级官吏去执行。社会本不缺少人才,民众中有很多可造之才、可用之才,“人皆可以为尧、舜”[21],但是专制制度下的官僚体制压抑了人才。自从产生国家以后,禅让改为世袭,权力的分割、国家的治理,完全是皇室一家一族之事,他人不得染指。君主偶尔选择几个贤才,也不过是作为辅佐之臣,参谋参谋,顾问顾问,仅此而已。一般来说,平民进不了统治者的圈子。夏朝自启以后,至商周均实行世卿制。
世卿制是建筑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制度,其特点是:官员由王任命,官职世代相袭。诸侯国的官员由诸侯国君任命,官职世袭。公卿大夫死后,嫡长子继承其爵位、官职、采邑。各级官位被大小贵族世袭垄断,大夫以上的官员,基本上不存在选拔问题,先天的血缘关系已经决定。世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受到了冲击和否定。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和征辟,与考试相结合,伴以比较严格的选举法令,如果政治清明,政府还是可以选拔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汉武帝正式确立察举制,在他统治时期,涌现出一大批有所成就的政治家、军事家、理财家、科学家和文学家。
毫无疑问,这种选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宰相公孙弘、政治家晁错、思想家董仲舒,都是通过察举脱颖而出的。但是,到东汉后期就变形了,走样了,在荐主与被荐人之间形成一种名为“门生故吏”的特殊政治关系。被荐人靠走权贵的门路爬上去,爬上去后再对荐主报恩。于是培植私人势力成为目的,至于所荐者是否真是人才则不管了。因而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22]的现象。到了魏晋时期,随着士族势力的兴起,出现了门阀士族政治。
曹丕正式称帝后,为了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官人之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设置由“著姓士族”担任的大、小中正官员,掌管选举,评定品级,作为政府选拔官吏的根据。名义上是以德才为标准,但因评判权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官场用人门阀化就成为理所当然的趋势。“九品中正制”从法律上肯定了世家豪族凭借门第世代为官的特权。所谓“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氏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23]。
其结果只能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24],“平流进取,坐至公卿”[25]。只要门第高,即使畏马如虎的人也可以当将军,把笔难以成文的人也可以做宰相。例如,孙吴统治集团是由南下的淮泗大族和江南的土著大族组成的,权力即为他们所控制。仅吴郡陆氏一家,就有二相、五侯、十多名将军。任郡守县令者,全是吴郡顾、陆、朱、张四姓子弟。蜀汉政府的情况也不例外。到了西晋,局面越来越糟,“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则荜门蓬户之俊,安得不有陆沉者哉”![26]
当然,世族中也不乏德才兼备、才华超群者,能胜任其职;寒门中也会有少量幸运者被荐举,但总的来说,九品中正制与世卿制无实质差别。再到后来,出现了科举制。隋朝首创,唐代定制,两宋逐渐完善,明清达到顶峰。对比以前的选官制度,科举制的确是一个巨大进步。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得平民出身的子弟也有机会通过科举之路进入统治者队伍,“布衣卿相”也不乏其例。这些精英之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官吏结构,增添政府的活力,提高执政能力,扩大执政基础。科举制给广大士人以希望和出路,尽管对多数人来说仍然是渺茫的,可望而不可即,但毕竟是存在的,可以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相当一部分人亦能梦想成真。
但是,貌似公平、公正、唯才是举的科举制度,也难以培养、选拔真正合格的人才,值得民众信赖的官吏,以满足管理社会的需要。
首先是选才的范围狭小,只在少数人中选拔人才。因为只有少数富家子弟才能入学读书,才能支持“十年寒窗”所需的大笔费用。广大穷苦农民的子弟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虽然他们当中许多人天赋很高,资质优秀,也只能望学兴叹,自认命苦,无缘选拔入仕。
其次,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不当。隋代科举,相当于察举制中的策问应答。唐代进士科自高宗永隆二年(公元681年)起,开始确立了帖经、试杂文和对时务策三场考试的格局。宋代进土科主要考经义和时务策。到了明代,则以八股取士,开始走向僵化、衰落。纵观科举考试,起初还是有一些鲜活内容,但愈到后来愈不行了,主要内容无非是“四书”、“五经”,子曰诗云那一套,空谈性理,偏重于道德说教,没有科技,没有经济,没有实业,没有管理,学的是脱离社会管理、脱离发展民生经济的“理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
考试禁锢人的思维。固定的格式,固定的答案,唯上、唯书,无创造性可言。唐代的“帖经”,即填空,属于死记硬背。最煊赫的进士科考试,也只是重视诗赋,能显示考生的文才,但不是经世之道。八股文考试,具有严格的框架程式,内容则限制为“代圣贤立言”,不许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科举考试把读书人引向歧途,那些醉心于科举仕途的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因为对国计民生不热心、不了解、不研究,也就很难掌握经邦济世的真学问。
费正清认为,中国“在思想领域里,从十三世纪到十九世纪理学盛行的一段时间内,朱熹的教导主张诚意在于‘格物’(考察事物),之后就可以进而了解自身。但‘格物’这个词的意思并非指科学观察,而是指研究人事。中国人治学一直以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中心,而不是研究人如何征服自然”[27]。考生心里都明白,考试不过是做官的“敲门砖”,一旦官做上去了,砖头也就丢到一边去了。用这种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格式化”出来的人才,大多学会了因循守旧,开口诗云,闭口子曰,在上司面前奉行“多磕头,少说话”的信条,唯唯诺诺,战战兢兢,解决不了社会矛盾,发展不了经济,应对不了社会危机。
其三,虽然是考试得了.科名,但官职到手还得等待,走门路。有的士子候补到六十多岁,还轮不上一官半职。“乌纱帽”的予夺仍在朝廷吏部手中。好不容易熬到一个职位,走马上任后,首先感谢的是上司。要保官位,靠上司;要提拔晋升,靠上司;出了问题找庇护,还是靠上司。归根结底,权力是上司给的,哪怕是智商再低的官员,也知道最基本的逻辑是对上负责,其次才考虑对下负责。“对上负责”也不一定是对整个朝廷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政府负责,而只需对顶头上司负责,对他那个“小圈子”负责。只要讨好了上司和“小圈子”,对下不负责也不会影响自己的前程。在这种思维指导下,在这种体制导向下,管理社会的官吏队伍究竟能有多大兴趣为百姓办事?究竟能集中多少心思和精力建功立业?这样的官僚队伍,会做“官”,不一定会办事。
其四,一部分人只求做官,不求办事。在中国人心目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高”,高在何处呢?无非是能做官,做官就能发财。读书人首先看中的是“学也,禄在其中矣”[28],“劳心者治人”[21],害怕、躲避的是“耕也,馁在其中矣”[28],“劳力者治于人”[21]。民谚流传的人生“四喜”之一是“金榜题名时”,“四悲”之一是“下第举人心”。有些人之所以能“头悬梁,锥刺股”,之所以能“十年寒窗”苦读坐冷板凳,追求的是“金榜高中”、“一举成名天下知”,向往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儒家教导的是“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科名可作敲门砖,能够换来官与禄。
脑子里的潜意识是“封妻荫子”,“衣锦还乡”,“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即便是“三年清知府”,也能有个“十万雪花银”。民间流传的据说是出自宋真宗之手的《劝学诗》,十分诱人地写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士子们虽然青壮年时也不乏“治国、平天下”的壮志,也许曾有过“立德、立功、立言、立节”[29]四不朽的追求,但步入官场后,却经受不住权力的腐蚀,抵制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逃避不了潜规则的掣肘,克制不了人性贪欲的纠缠,特别是能够不受民众的监督和制约,于是习惯于养尊处优,作威作福,“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样就自觉不自觉地日渐走向腐败。至于履行职责,为民办事,就只好看良心和觉悟了。
其五,买官卖官是普遍现象。在封建社会,官吏是委任而非选举,即使是科举及第,最终还需委任才能当官。委任制给买官卖官的行为带来了便利。据史载,东汉灵帝刘宏是较早公开卖官的皇帝。光和元年,他开西邸(即西园)卖官鬻爵。上起公卿,下至郎吏,地方守令,均标价而售。二千石(郡守级官员)二千万钱,四百石(县长级官员)四百万钱,关内侯五百万钱。要求出任地方县令者,随该县肥瘠而价格有所差别。家产富裕者先交款,家底薄一时交不起者可赊欠,上任后加倍偿还。
三公九卿等朝廷高官不便公开出售,则通过身边亲信私下交易,公千万钱,卿五百万钱。为扩大财源,一官上任不久,新官接踵而至,有的地方竟至于一月更官数次。西晋时,武帝司马炎也是公开卖官,所得之款,尽入皇帝私库,供其花天酒地,挥霍奢靡。他享有姬妾近万人。南北朝时的北魏,宣武帝时的吏部尚书元晖,亦是“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官职各有差,天下号曰‘市曹’。……聚敛无极,百姓患之”[30]。
北齐到了后期,因“人力既殚,帑藏空竭”,于是皇上“乃赐诸佞幸卖官,或得郡两三,或得县六七,各分州郡”,无官不卖,“于是州郡职司,多出富商大贾,竞为贪纵,人不聊生”[31]。唐中宗时,韦后大树私党,卖官鬻爵,贪污受贿。中宗与韦后的女儿安乐公主,“恃宠骄恣,卖官鬻狱,势倾朝野。或自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从之,竟不视也”[32]。一时间,皇后、公主和他们所信任的人,组成了一个小集团,专门出售官吏委任状,牟取暴利。
唐朝玄宗时的杨国忠,亦是卖官高手。他自侍御史至宰相,身兼四十余职,掌握了中央选任官吏的人事大权。他一手遮天,每次选用官吏,完全凭他和几位亲信的好恶,根据所用人的贿赂请托。到唐懿宗时,买官卖官已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据史书记载:“自咸通之后,上自宰辅以及方镇,下至牧伯县令,皆以贿取。”南宋宁宗时韩侂胄掌权,社会上贿赂盛行,公执宰执、台谏之门,亦习以为常。韩侂胄的亲信陈自强(历任枢密院参知政事、右丞相),性极贪鄙,公开纳贿卖官。
各地官员寄给他的信,信封上须注明某物若干并献,无“并”字的信则不拆阅;人有仕途干进,必先议价而后定;又纵子弟亲戚收受贿赂。到了理宗统治时期,外戚贾似道当权,他与党羽亦公开卖官,官员的补缺或升迁改秩,明码标价,交相贸易。明末崇祯皇帝元年,吏科给事中韩一良上奏,揭露吏部官员的贪赃和腐败,他写道:“臣所闻见,督抚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缺,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缺,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而吏部之始进可知也。至科道亦专以此得之,馆选亦然。”[33]
以上所述只是几个典型而已,其他卖官的皇帝、朝臣,难以一一列举。既然皇帝和朝臣可以卖官,那么,地方长官当然也可以卖官了。这样一来,历朝历代买官卖官成为普遍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除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买官卖官之外,封建社会还有公开的、堂而皇之的捐纳政策,即政府以授予官职(虚衔或实职)取得捐款,以补财政开支之不足。这是比较“体面”的卖官鬻爵。秦始皇因飞蝗成灾,下诏凡百姓缴粟千石的拜爵一级;汉文帝接受晁错务农贵粟建议,下诏准许民众缴粟赎罪或给予爵位,捐纳始兴。以后历代封建政府常因赈灾、筹饷、边防或兴办工程等事,用捐纳取得经费的来源。捐款人在纳资或粟后,即可得官位或褒奖。清朝初年屡用捐纳筹措饷银。
从咸丰帝开始,广开捐例,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纳,使本已十分庞大的官僚队伍更加膨胀。到清末出现了成千上万的候补官员,一个个等得急不可耐。据《申报》1906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已在吏部注册的候补官员达25.74多万人,而当时正式在编官员却只有四万人左右。由于竞争激烈,候补官员不得不重金行贿以谋取一个官职。捐纳盛行,官职变成商品,致使一些无德无才、腐败昏聩的人也能够进入官吏队伍,有的甚至占据要津,而真正清正廉洁、德才兼备的人才则被挤到了一边,无法发挥效忠国民的才干。
当然,在那些用钱买官者中,肯定不乏“修齐治平”的有志之士,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为了谋得一个干事的平台,不得已而为之,但相当多的买官者恐怕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捞取外快,收回成本,还要增值,中饱私囊,尽快成为富翁。清人陆陇其指出:许多捐官者“原系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捞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34]。因为官是用钱买来的,敲诈百姓似乎更顺理成章,理直气壮。至于儒家的君臣大义,对不起,顾不了那么多了。这一点中外买官者有其共性。例如,在中世纪的法国,“贵族可以用金钱购买,议员也可以用金钱购买,他们把贵族、议员的头衔一买到手,就想以拥护统治特权、反对任何改革来一本万利地收回其所支付了的代价”[35]。如此这般,腐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贪官污吏们对于那些讲原则,妨碍自己营私舞弊、贪污腐败的清官耿介之士,则要设法排挤和打击,必欲除之而后快。不能除之者,也要设法把他拉下水,使其同流合污。而那些清官耿介之士,开始尚能抵挡一阵子,但几个回合下来,遍体鳞伤,除了极少数能够坚持到底以外,大多数招架不住,免不了心灰意冷,倍感“四海变秋气,一室难为春”[36],大厦将倾,独木难支,要么主动辞官不做,要么被击败踢出去,要么接受“招安”,握手言欢,彼此彼此。
至于像孔子践行的“知其不可而为之”、像孟子提倡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1]、像曹植提倡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37]、像范仲淹提倡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38]、像王安石提倡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39]、像于谦提倡的“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40]、像郑板桥提倡的“咬定青山不放松”,“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41]、像林则徐提倡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37]那样的文人、官吏,毕竟是凤毛麟角。翻开二十四史,真正有名有姓、名副其实的有名清官屈指可数,有据可查的也不过几十位,真是寥若晨星,其原因即在此。
除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以外,还有保举制、荫子制的选官方式。保举制是由具有相当级别或资格的官员,向用人机构或有用人权的人推荐人选,使被推荐者得以任职。这种方式当然可以为伯乐式的人物保举出一些杰出人才,但也为有钱有势、善于钻营者开了方便之门,导致出现保举的所谓人才,“评事不读律,博士不寻章;面糊存抚使,眯目胜神童”,而那些一无金钱、二无背景的在野贤才,在慨叹“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贵在朝中”之余,更是增添了对社会不公的失望与愤恨。至于荫子制,则是具有一定品级和爵位的官员,为其子孙补选官位的方式。宫不以德选,不因才授,完全是一种特权制度。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制,只能导致官员素质的退化。
由此可见,在这种官僚体制下,儒家倡导的“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流于口号,几乎是一种自我标榜,实际上培养、选拔的并非执政良才,官吏也不是为民办事的公仆。
清朝思想家、史学家龚自珍对封建君主专制摧抑人才的原因作了分析。他在《古史钩沉论·一》中指出,统治者仇视天下之士,为了垄断高踞于万民之上的统治地位,必须去除土人的廉耻之心。独裁者对官吏的颐指气使、任意斥责和处罚,一方面使他们失去人格和尊严,另一方面使他们无所适从,不敢有所作为。“左顾则罚俸至,右顾则降级至,左右顾则革职至”[42]。于是,只能规规矩矩,看上头的脸色行事,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负责,更谈不上发挥创造性。独裁者的“一人为刚”,造成了众官吏的“万夫为柔”,普遍患有“软骨病”。在费正清看来,因为“惟命是从则比较安全,这就易于扼杀下层的主动性”[27]。
古代专制制度是家天下,既然是家天下,就必然依着血统,依着“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继统法进行统治。选拔官吏当然是一要亲,二要忠,第三方是德与才。而在专制统治者眼中的德,最重要的标准还是忠。这样就免不了出现一些“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现象,出现一些“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现象。像李白这样的绝代天才,虽然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但也感叹“行路难”:“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拔剑四顾心茫然”。
虽然一度被选入朝廷,颇为自负地放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但也只是让他当个文学侍臣,发挥不了治国理政的才华。他最后心灰意冷,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遂转向享乐与消沉,“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但愿长醉不愿醒”[43]。李白的诗反映了一部分人才的心态。
即使如此,历代统治者仍不遗余力地网络人才。完善科举制度就是一个重要途径。一次,唐太宗微服临驾端门,看见新取的进士鱼贯而入,喜不自禁,以为“天下英雄人我彀中矣”!然而有人对此讽刺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44]那些皓首穷经、背驼腰弓的举人们,熬过殿试这一层,锐气已经耗得差不多了。即便是中了进士,也没有多少经邦济世的真本领和精力。李白就看不起因走科举之道而熬白了头的士子。他在《嘲鲁儒》一诗中写道:“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43]
嘲笑迂腐的鲁儒,不务实际,整天搬弄五经章句,死钻牛角尖,对经国济世的方略,却茫然无知,如坠五里雾中。李白的诗虽然夸张了一点,有些偏激,但也的确指出了科举制的弊端,对人才的压抑与摧残,对民族生机与创造力的压抑与摧残,其结果必然是阻碍统治集团执政能力的提高。明代吴敬梓的讽刺小说《儒林外史》,全景式地形象地反映了科举制度对士子的毒害。像范进中举前后的表现,令人啼笑皆非,不胜悲怆!
任人唯亲的组织路线,是私有制家天下的必然派生物。自古道“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中有人好做官”,“朝中无人莫做官”,就说明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汉高祖死后,惠帝即位,但吕后却大权独揽,毒死赵王如意,残害戚夫人,致使惠帝忧郁病死。吕后遂临朝称制,分封诸吕子侄为王侯,拔擢亲信,排斥功臣,诸吕势力,迅速坐大。吕后病危时,命其侄吕产任相国,吕禄任上将军,分掌南军与北军,以巩固吕氏权力。直到吕后病逝,因诸吕阴谋作乱,方才被大臣周勃、陈平等所翦灭。
唐朝武则天,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大肆翦除异己,打击政敌,并滥杀一些被她怀疑的大臣。唐初的元老重臣如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裴炎及程务挺等人,多数被诛杀,少数被贬逐;李氏皇室及宗室诸王,也几乎相继被杀戮殆尽;另有“海内名士”三十六家,也以谋反的名义而被族诛。为抬高武氏一族的社会地位,抑制旧门阀士族及李唐皇族,改《贞观氏族志》为《姓氏录》,把武家列为第一等。她临朝称制后,重用武氏宗室武承嗣、武三思、武攸绪、武攸宁等人,并大封武氏宗人为王。
对此,骆宾王在《讨武曌檄》中愤怒地写道:“试观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45]唐玄宗时,因杨贵妃得宠,杨家势力如日中天。杨贵妃的母亲、姐姐皆封国夫人,叔、从兄皆为卿。特别是杨贵妃从祖兄杨国忠,由金吾卫兵曹参军累迁至监察御史、御史中丞,与李林甫相勾结,连起大狱,诛逐重臣,飞扬跋扈。李林甫死后,代为右相兼吏部尚书,先后兼领四十余使,封卫国公。与其妹虢国、韩国、秦国三夫人及其兄杨舌五家,豪富至极,胜过王侯。他们结党营私,贿赂公行,选任官吏均于私第暗定。任人唯亲,达于极至。一时间,诸杨势倾天下。以至于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道:“姊妹兄弟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46]
在这种任人唯亲的体制下,致使许多有才华的人感到仕进无门,遂转向消极悲观。信奉孔子讲的“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28],“不在其位,不谋其政”[28],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如诸葛亮说的只求“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47],过着躬耕垅亩的生活。也有的抱着“当官做儒家,不当官做道家”的人生观.息影林泉,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48]的隐居生活。有的实现不了“治国、干天下”的抱负,实现不了现实价值,便转而追求历史价值,著书立说,藏之深山,传诸后世。如王符、王船山、李贽,等等。
有的则由失望转为消极,坐视现状日趋崩溃,等待看“好戏”。有的看不惯现实政治的黑暗,不愿同流合污,辞官不做,或不肯出山。有的秉性清高,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亦不肯出山,或辞官不做。有的则由失望转为愤世嫉俗,认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37]不与当世合作。
有的则由失望转为愤怒,走上反抗的道路。如唐代黄巢,长安科举落第后,赋《菊花》诗言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49]科举的落第使他萌生了反唐的决心。他把反动腐朽的封建势力视为即将凋谢的“百花”,把自己比作凌霜傲放的秋菊。
他设想将来总有一天能带领千军万马冲进长安城,推翻唐天子,把贪官污吏、豪强劣绅统统踏倒在地,建立一个人民安乐、社会均平、弊绝风清的新世界。后来他发动了农民大起义,号称“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与唐王朝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战争,数万大军转战黄河、长江、珠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一度占领了都城长安,起义士兵头戴黄巾,宛如当年他落第后言志诗中所写的菊花那样,开遍了长安城。
起义军歼灭了大量官军,杀了大批地主、豪绅、官吏,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亡。近代史上的太平天国起义领袖洪秀全,也是在连续几次科举失败后,决心走上反清夺权道路的。每次农民大起义,都有大批失意文人参加进来,汇成摧垮旧王朝的革命洪流。“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50],科举道路实现不了功名富贵,则企图通过革命造反的手段来实现。
总之,任人唯亲的用人原则,对权力的世袭和垄断,不能保证由最优秀的人才治国,不能及时淘汰不合格者,不利于保护志士仁人建功立业,不利于激励人才的竞争成长。需要人才却又压抑人才、需要选贤任能却又任人唯亲,二者成为不可克服的矛盾,最终使人才的整体素质下降,执政能力下降;政风民风变坏,使大量的人才浪费,使大量的人才走向现实政权的对立面,使本来可以创造财富、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力量,却成为破坏社会秩序、打乱历史正常发展的力量,使一个又一个的专制王朝走向崩溃,使社会的再进步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乾纲独断的家长制与求谏纳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矛盾
无论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是高度集权的社会。君主乾纲独断,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君主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君主的一个举动、一个决策,都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有时言之差,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君主以“天子”自居,“天子自圣明”,“君为臣纲”,自信而又自负,很难采纳臣下的建议,更难接受臣下的批评。但天下之大,政务之繁,问题之复杂,决策之困难,仅靠君主一人的智慧和精力来作出明断,又的确是困难的,并且常常由于君主的专断和昏庸,造成决策失误,举措失当,政局不稳,乃至王朝倾覆。
这使得统治阶级不得不寻求补救办法,于是设谏官以纠正君主的过失,设御史机关以纠察百官。周公总结夏商兴亡的教训时,就提到进谏纳谏和监察的问题。他说:“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鉴),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51]所以周礼规定设师保以“谏王恶”。后来的《管子·形势解》也说;“谏者,所以安主也。……主恶谏则不安。”[52]秦汉设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官,负责监察和谏议,隋唐以后设御史台、谏垣、谏院、给事中、都察院等,发展了谏议和监察制度。谏官和朝臣可以直接上言反映情况。但并非每个君主都有自知之明,都能理解舜提出的“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的道理,都能有唐太宗的明智见识;“夫以天下之广,岂可独断一人之虑?”[53]
作为君主,是纳谏还是拒谏,是责己还是罪人,会带来截然相反的结果。《左传》庄公十一年记鲁国大臣臧文仲说:“禹、汤罪己,其兴也淳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据说,夏禹、商汤都能虚心纳谏,有错误便下诏罪己,勇于担责,国家因此勃然兴盛;而夏桀、商纣不但拒谏,而且诿罪于人,杀害忠良,政权于是迅速败亡。二者的结果迥然不同。商汤罪己的事例,《尚书·汤誓》中有记载。商汤灭夏后,不敢骄傲自满,仍然谦虚谨慎。他对臣民说:“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这表明他是一个严于自责、有政治责任感的政治家。
自古以来,因不听谏议、堵塞言路、刚愎自用,不知“罪己”,只知“罪人”,只愿意听臣下对自己歌功颂德、阿谀逢迎,不愿意了解真实下情,甚至偏听谗言,杀害敢于直言进谏的良臣,导致失败垮台的君主屡见不鲜。例如在夏代,较早的有太康,他继承王位之后,“游畋弃民”,常常猎于洛水之北,荒于政事。其弟五人陪同,怨其不返,于是以大禹之训作歌劝戒,指出他“尸位逸豫,盘游无度”,有违祖训,提醒他“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弗慎厥德,虽悔可追?”[54]这就是《五子之歌》中的恳切讽谏。
但太康置之不理,导致失国。夏桀是一个暴君,《史记·殷本纪》记载他指着太阳大喊:“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自认为“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只有太阳亡了,他才会亡。《尚书》说他“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灭德作威”,[55]不用贤良,不恤百姓,杀忠谏大臣关龙逢,最后走上了灭亡的道路。殷纣王也是一个暴君,曾狂妄地宣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他虽有本事,能文能武,能言善辩,却听不进谏议,“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56]。
他暴虐无道,“淫乱不止”,微子屡谏不听,只好逃走;箕子谏阻不听,便佯狂为奴,但未能避祸,终遭囚禁;比干强谏,却被剜心剖腹。纣王独行其是,拒谏饰非,最后落得自焚国亡的可悲下场。后来的秦王朝,之所以短命而亡,西汉政论家贾谊认为,除了“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外,秦二世不纳忠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贾谊指出,当时秦朝“多忌讳之禁”,正直的大臣“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钳口而不言”;“自君卿以下至于众戍,人怀自危之心”;“忠臣不敢谏,智土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57]。陈胜、吴广起义后,关东各地群起响应。朝廷派去的官吏回来后如实上报,秦二世大怒,竟将其下狱。随后派去的官吏再也不敢说实话,谎称起义者只是小股群盗,均已扑灭。秦二世听后大喜,死到临头尚自欺。
隋炀帝也是一个刚愎自用的暴君。他公开宣称“我性不喜人谏”[58],一些衷心进谏的大臣轻则罢官,重则被杀。太常卿高熲“有文武大略,明达世务,自蒙寄任,竭诚尽节,进引贞良,以天下为己任”,“当朝执政将二十年,朝野推服,物无异议,海内富庶”,由于谏炀帝不可耽于玩乐,背地里说了一句“近来朝廷殊无纲纪”[59],就被处死。那些善于逢迎的小人则乘机而上,受到信用。御史大夫裴蕴和内史诗郎虞世基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四方告变,不为奏闻”[60],等到农民起义的烈火燃遍全国时,不可一世的隋炀帝被身边的近臣所缢杀。明崇祯皇帝,亦因不听劝谏,不恤民生,杀谏官以掩己过,最后落得个自缢身死的可悲下场。
对于贪图享乐、无视民生的君主,谏其节俭,是危险的;对于昏庸颟顸,却又自负的君主,建言献策,是很难被接受的;对于确有雄才大略、文治武功的君主,谏其过失,是很难使他理解信服的。所以,谏官难当,谏言难讲。要达到使君主接受自己谏争的目的,一要君主开明,二要讲究进谏艺术。要格外注意被谏者的性格特点,格外注意用语的分寸,语气的轻重,角度的偏正。
要善于顺谏,善于讽谏,如师旷的《论五墨墨》,邹忌讽齐王纳谏,触龙说赵太后,李斯的《谏逐客书》,贾谊的《过秦论》,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十渐不克终疏》等等,这些都是成功的范例。当然,也有用强谏、死谏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主张。特别是批评君主的过失,这最易使君主动怒。即使是唐太宗这样的明君,也是不能轻易拂逆的。
有一次魏徵在朝廷上批评他的过失,其心也忠,其情也切,其理也直,而他却接受不了,拂袖而去,愤愤然,回到家中对长孙皇后讲,总有一天要杀掉这个乡巴佬!后经长孙皇后的开导才息怒。如果不是长孙皇后贤惠救驾,一代名臣魏徵的性命就危险了。太史公司马迁为战败被俘的李陵设身处地地辩解了几句,竟不为汉武帝所容,毫不留情地将他打入大牢,最后遭受士大夫最为屈辱的宫刑。
东汉光武帝刘秀,在建武三十年拒绝了司空张纯等人请他到泰山封禅的建议,并下诏书说:“(朕)即位三十年,百姓怒气满腹,吾谁欺?欺天平!”明确宣布:今后各州县,凡是远道来祝寿,说一些虚伪的赞美话,“必髡,令屯田。”[61]即是说处以髡刑,让他去屯田。可见此时他还是清醒的。但是,仅仅过了两年,他又相信谶纬了,到泰山搞了封禅活动。回来后,凡事先问谶纬,迷信至极。
给事中桓谭上书劝谏,他却大怒:“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桓谭叩头流血良久,才免于一死,贬为六安郡丞,病死在赴任的路上。[61]韩愈晚年“欲为圣明除弊事”,“一封朝奏九重天”,上了《谏迎佛骨表》,却触怒了信佛的宪宗皇帝,决意将他杀掉,后经众大臣求情,虽免于一死,却“夕贬潮州路八千”[62],将他打发到僻远的潮州当刺史。
明代清官海瑞,忠心耿耿,忧国忧民,上书嘉靖皇帝进行谏争,竟然同时买好了棺材,作了死的准备。由于进谏,得罪君主或权臣而遭迫害甚至杀戮的谏臣不计其数,代有所闻,史不绝书。可见在乾纲独断的体制下进谏,何其难也!又何其险也!
历史上由于君主不能很好地求谏纳谏,因自己的失误不罪己反而罪人,究竟造成多少失误,带来多少动乱,是难以数计的。谏议制度如此重要,为什么君主们不能很好地实行呢?南宋光宗绍熙二年,担任起居舍人的黄裳在一封奏章中作了分析。他上奏道:“自古人君不能从谏者,其蔽有三:一曰私心,二曰胜心,三曰忿心。事苟不出于公,而以己见执之,谓之私心;私心生,则以谏者为病,而求以胜之;胜心生,则以谏者为仇,而求以逐之。因私而生胜,因胜而生忿,忿心生,则事有不得其理者焉。……宜因事静察,使心无所系,则闻台谏之言无不悦,而无欲胜之心,待台谏之心无不诚,而无加忿之意矣。”[63]
根子在于是君主专制社会,不是民主社会,是家长制管理,不是民主管理,要君主克服私心、胜心、忿心,是很难做到的;能做到一时,做不到长久;能做到开始,做不到结尾。当然,由于君主开明,很好地求谏纳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因而带来决策正确、社会稳定发展的例子也不少。但是,总的来讲,乾纲独断的家长制与求谏纳谏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这就使正确执政需要的集思广益、决策科学得不到保障。
乾纲独断的另一个表现是,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文人学子只能诠释经书,做考证,讲义理,做八股文,不可标新立异,离经叛道。韩愈曾无可奈何地感叹:“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一代文豪尚且如此,一般文人学子就更不敢乱发议论了。因此,中国古代除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过“百家争鸣”的盛况外,以后似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局面。自汉以后,儒家一枝独秀,万马齐喑。孔孟之道按照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不断被改造,禁锢了思想,压制了创新。
奸佞小人,可以望文生义,吹毛求疵,陷害正人君子;昏官奸臣,可以牵强附会,深文周纳,打压忠良之士。一次又一次的文字狱,使文人不寒而栗,因而也不敢解放思想,不敢创新。不愿因言获罪,求荣取辱,毁其仕途,更不愿因自己的多言祸及妻小与家族。“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64],“口将言而嗫嚅,足将行而趑趄”,成为大多数文人的心态和状态。如此等等,严重地压抑了民族的创新活力,因而社会只能在旧的框架内轮回,跳不出“周期率”。
四、从庶民到君主需要安全保障,却又没有法律保障的矛盾
在中国古代专制政体条件下,普通庶民是“蚁民”、“草民”,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对象,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他们的财产随时可能被征调、剥夺,没有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随时可能因徭役、战争而被剥夺,没有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亦因各种劳役和战争而随时可能丧失,没有保障。无论是在战乱时期,抑或是在和平时期,经常出现“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缺少幸福感,亦无安定感,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民间流传的“孟姜女哭长城”、“望夫石”的故事,流传的“无向辽东浪死歌”等等,便是典型的写照。总之,在古代专制的条件下,老百姓命如纸薄,天灾可以使之死,盗贼可以使之死,徭役可以使之死,战乱可以使之死,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可以使之死,流氓恶棍的横行霸道可以使之死,生存权、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只能是听天由命。
那么,处于权力金字塔顶端,掌握全国臣民生杀予夺大权的帝王们,他们自己的权位和生命有安全保障吗?同样没有。韶华、亚方、严德荣、吴梦起、孙宝镛、郎享伯等几位文史专家,作过专门研究,编写了一套《腥风血雨话宫廷》(群众出版社,1995年出版),该书中的统计材料可以印证本文的这个观点,下面的部分数据即引自该书。
据史料记载,如果从西周武王算起,到清朝溥仪垮台,也就是从公元前1134年到公元1911年,共3045年,共84代王朝,历经了882个在位帝王。在位帝王平均寿命只有41.7岁,可以说是短命的。有288个不得善终,即被杀死、缢死、饿死或毒死,占在位帝王的32.6%。其中有4个王朝百分之百的帝王被杀,有25个王朝50%以上的帝王被杀。在被杀帝王中,有18个未成年帝王,占被杀帝王的7.4%。有的皇帝只当半年、一个月、甚至6天就被杀了。而且这些被杀帝王基本上是死于宫廷政变的夺权斗争,没有一位是被农民起义军杀掉的,只有一位皇帝是在农民起义军大兵压境时,上吊自杀的,他就是明朝末年的崇祯皇帝。这个比例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与皇权密切相关的王子们,命运怎样呢?被杀者更多。虽然权力的运行机制是世袭制,是皇帝指定接班人,立嫡立长,有规矩可循,但因王子太多,帝王本人又因情况复杂而举棋不定。每当要立太子时矛盾便激化起来,皇后与皇妃之间,王子与王子之间,依附于皇子、皇妃的大臣之间,形成各种派系。各种派系之间明争暗斗,闹得不可开交。或是由于猜忌多疑,或是由于实际威胁,于是出现父杀子,子弑父,兄杀弟,弟杀兄,叔侄相杀,甚至祖孙相杀的局面,骨肉之间,不共戴天,有你无我,有我无你。
秦二世胡亥掌权后,矫诏太子扶苏赐死,同时杀掉了秦公子22人,公主10人。汉初吕氏家族被杀后,代王刘恒被立为帝,他即位后,对同父异母的弟弟淮南王刘长,既不请严师管教,又不选贤相辅佐,而一味娇纵,致使淮南王走向专横跋扈,最后蓄意谋反。文帝刘恒采用流徙的办法惩罚他,使刘长死于流徙的途中,死后追谥为厉王。后来民间流传一首民谣,描述汉室王子之间的斗争:“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65]南北朝时的刘宋元嘉年间,宋文帝为防止其弟彭越王刘义康不利于太子刘劭顺利接替皇位,先杀其党羽刘湛等人,再杀掉义康。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太子却抢夺皇位,竟率兵入宫弑父。刘劭在杀死父皇之后,又连杀了一批执政大臣。正当刘劭闹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其弟江州刺史刘骏则乘机带兵攻入京城,将刘劭杀死,自称皇帝,是为宋孝武帝。宋孝武帝在位的十年里,众多的宗王被他诛杀大半。当时有民谣对此讽刺道:“遥望建康城,小江逆流萦,前见子杀父,后见弟杀兄。”[66]
隋文帝杨坚曾经很自信地对大臣们说:前代的天子娶了许多妃嫔,生的儿子有嫡有庶,纷争不已,于是就发生了一些废立的变故,甚至于亡国。寡人没有侍妾,五个儿子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真兄弟”,决不会有争势夺位的忧虑。但后来的事实与他的想象正相反。他的次子杨广先是设计使他废了太子杨勇,自己取而代之,后来又弑父自立,并假传文帝的圣旨,将废太子杨勇缢死。杨勇的八个儿子全被毒杀,为防止他们化为厉鬼报复,埋时将尸体头部朝下,使鬼神钻不出地面。登上皇位后,又相继害死了四弟杨秀及其七个儿子,逼反了五弟杨谅,杨谅兵败后被幽杀。三弟要不是早先病死,也肯定逃不过杨广的毒手。
到了唐代,开创“贞观之治”的太宗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事变,杀掉亲兄弟而登台。开创“开元盛世”的玄宗李隆基,杀掉过自己的三个儿子。后赵皇帝石虎的5个儿子和38个孙子,均被石虎的养孙冉闵杀害。金太宗完颜晟子孙70多人,全部被完颜亮杀害。据不完全统计,有据可查的就有500多位王子死于非命,其中90%以上死于皇族之间的权力争斗。
与帝王、王子命运攸关的皇妃,她们的一切更无保障,死于非命的难以数计。首先是因为历代的皇妃多得数不清,其次是古代社会不把妇女当人看待,死一个嫔妃微不足道,不值得记载。二十五史中记录的117名非正常死亡的历代皇妃,不过是实际死亡的少数代表而已,绝大部分没有记录下来。我国古代妇女本来是不参政的,但皇妃们一旦卷入权力的漩涡,和立太子、当太后联系起来,便身不由己了,要么被杀,要么杀人,大多成了牺牲品、殉葬品。
那么在帝王身边侍候、为帝王效力的文臣武将,其权位和生命有保障么?同样没有任何保障。自古道:“蜚(同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67];“敌国灭,谋臣亡”。一旦天下坐定,功臣的厄运就要来临。“伴君如伴虎。”每位重臣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砍掉自己的脑袋。昨日是功臣,今天可能成罪人,“朝承恩,暮赐死”。中国古代因权位之争以及其他原因被处罚、被诛杀的重臣,成千上万,不可胜数。
据统计,西汉时期历代的朝廷重臣(含丞相、相国、大司徒、大司马等)总数153人,48人被免,占31.3%;17人被杀,占11.1%。东汉时期历朝的太尉、司徒、司空共计200任,被免官、罢官、下狱的有88任,占44%,被杀者15任,占7.5%。明朝朱元璋时期,受封功臣总数139人,被杀76人,占54.7%。
古代史上大规模地杀害重臣的有数十起。公元169年,东汉二次党锢之祸,李膺等党人100多人被杀,受诬陷而死、徙、废、禁者达六七百人;公元835年,唐朝甘露之变,李训、郑注等谋诛宦官,事泄被杀,受株连者千余人;公元1380年,明代胡惟庸案,以谋反罪杀胡惟庸,诛其党30000余人;十三年之后,又出了个蓝玉案,杀蓝玉,并诛其党近20000人。很长一段时间,朝廷上下充满恐怖,人人自危,“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68]其实,不仅仅是明朝初期如此,在几千年的专制历史上,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
以上史实证明,在没有民主与法治的专制条件下,所有人的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君与臣可以共患难,但难以同富贵。帝王担心大臣政变篡权,大臣害怕帝王动怒责罚;君主害怕民众起义造反,民众害怕君主昏庸残暴。相互猜忌,相互防范。没有法律保护庶民的安全和人权,也就没有法律保护帝王、王子、皇妃、重臣的安全和人权。社会没有真正的强者能保一生无虞,能保世代无虞。权位越高者,越不安宁,所谓“高处不胜寒”。社会充满不可测因素。朝秦暮楚,世态炎凉。
昨天还门庭若市,今天却门可罗雀;今天是大老爷,明天成阶下囚。在位时可能平安无事,离职后可能被清算惩罚;在世时可能矛盾隐忍不发,去世后可能被反攻倒算,掘墓鞭尸,口诛笔伐,殃及家族后人,虽盖棺不能论定。人人都无法预测自己的命运,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处于封建社会末世的清代作家曹雪芹,亲身体验了由钟鸣鼎食的富贵之家,到遭人白眼的破落之户的沧桑剧变,反思千古历史,审视严酷现实,呕心沥血,在《红楼梦》中对专制社会这种充满变数的人生现象进行了艺术概括: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
“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69]。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70]。
当年康有为劝光绪帝变法,说如不变专制为立宪,别说当不了皇帝,连做“长安布衣”都不可得!后来的事实印证了康有为的预见。在专制社会里,由于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以致像诸葛亮这样的超人智者,都不敢轻易涉足政治,不敢保证一生无虞,宁肯“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47]。专制政体的这一弊端最为致命。它压抑国民的主动性、积极性,戕害国民的创造力、生命力,摧残民族的活力与生机,使社会总是处于动荡之中,徘徊不前,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作出许多无谓的牺牲。常常因为一场动乱、一场战争,把已有的文明成果变成废墟,使田地荒芜,人口锐减,哀鸿遍野,一切又得从零开始。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上述导致古代专制王朝动乱衰亡的四个矛盾中,第一个矛盾即腐败是最主要的,其它的三个矛盾是腐败的外化与延伸。为什么出现腐败?因为对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为什么没有监督和制约?因为是专制和人治,缺乏民主与法制。事情的逻辑似乎就是这么简明,这么朴素。在这种人治的体制下,如果能遇上一个好皇帝,好皇帝又能起用一批有德性、有才华的文臣武将,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轻徭薄赋;处理好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利关系,防止大的腐败和窝里斗;没有大的灾害和战争,政策没有大的失误,这样也能使少数王朝创造盛世,一度辉煌。
但是,这种盛世总是难以持久,不久就走向衰落,走向动乱与败亡,将盛世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一点财富毁于一旦。由于最高权力的绝对化和世袭制,又很难出现一个好皇帝。即便是百年一遇出现了一个好皇帝,这个好皇帝也难以做到慎终。唐玄宗便是一个代表。
几千年来虽然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寻找救治社会弊病的良方,设计诸多避免动乱衰亡的方案,提出种种长治久安的思路,但是,都未能走出人治的体制。虽然有少数思想家看到了君主专制是祸根,甚至在一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无君论”,有过民主的设想,但毕竟未能成为朝野的共识,未能成为主流思想,未能成为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倒是儒家“内圣外王”的人治思路,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代复一代不懈追求的理想。说到底是体制的原因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漫长的专制社会里,有那么多的官吏无所作为,有那么多的官吏自觉不自觉地走向人民群众的反面,成为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成为农民起义的刀下鬼,在实质上他们是做了专制体制的牺牲品、殉葬品,就连那些富有悲剧色彩的帝王将相本人,以及诸多皇后王妃、太子王子、皇亲国戚,也是这种体制的牺牲品。
相同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专制政体的弊端。他们在权力的斗争中,之所以不讲友情、亲情、爱情,六亲不认,甚至丧失人性,是专制体制使然。表面上是人在犯错误、犯罪,实质上是体制在犯错误、犯罪,是体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着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复制着错误和罪恶!这种悲剧不仅仅是这些牺牲者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历史的悲剧,民族的悲剧,归根结底是人类的悲剧!
毛泽东当年在延安窑洞同黄炎培谈话时,思接千载,视通万里,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英明地指出:要想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根本途径是改变专制体制,让人民监督政府,实行民主与法治。
[1]司马迁.陈涉世家[M]//史记:卷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2000.
[2]诗经·小雅.北山[M]//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3]班固.汉书.谷水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范晔.后汉书.陈蕃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5]吴兢.贞观政要,君道[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
[6]萧何曹参传[M]//汉书:卷三十九.北京:中华书局,2000.
[7]脱脱.《宋史》石守信传[M]//宋史:卷二百五十.北京:中华书局,2000.
[8]和珅传[M]//清史稿:第35册.北京:中华书局,2000.
[9]曹雪芹,高鹗.红楼梦,第四回[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10]张廷玉.宦官传.王振[M]//明史:卷304.北京:中华书局,2000.
[11]天水冰山录[M].
[12]褚人获.坚瓠广集:卷4[M].
[13]高拱.高文襄公文集:卷26[M].
[14]于慎行.谷山笔鏖:卷4[M].
[15]张廷玉.宦官传,王振[M]//明史:卷213.北京:中华书局,2000。
[16]张廷玉.张居正[M]//明史:卷二百十三北京:中华书局,2000.
[17]佚名.籍设张居正数[M]//天水冰山录.
[18]王春瑜.中国反贪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19]谢国祯.南明史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0]杨万里.驭吏上[M]//诚斋集:卷八十八.
[21]朱熹.孟子集注[M]//四书集注.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
[22]抱朴子.外篇·审举[M]//诸子集成:五.北京:中华书局,1954
[23]欧阳修,宋祁.柳冲传[M]//《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回.北京:中华书局,2000.
[24]房玄龄.刘毅传[M].//晋书:卷四十五.北京:中华书局,2000.
[25]萧子显.王俭传[M]//南齐书:卷二三.北京:中华书局,2000.
[26]房玄龄.段灼传[M]//晋书:卷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2000.
[27][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8]朱熹.论语集注[M]//四书集注.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
[29]魏源.默觚·学篇八[M]//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华诸子宝藏编撰委员会编.诸子集成:续编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30]魏收.常山王遵附晖传[M]//魏书:卷十五.北京:中华书局,2000.
[31]李百药.后主、幼主纪[M]//北齐书:卷八.北京:中华书局,2000.
[32]资治通鉴:卷208[M].北京:中华书局,1987.
[33]谈迁.国榷:卷八十九[M].
[34]陆陇其.渔尝外集:卷一[M].
[35]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36]龚自珍.丁亥[M]//龚自珍全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37]周溯源.历代忧国忧民诗选[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
[38]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七[M].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江南图书馆藏明翻元刊本.
[39]王荆公年谱考略节要附存:卷二[M].
[40]于谦.石灰吟[G]//林寒.于谦诗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
[41]郑板桥.竹石[M]//郑板桥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42]龚自珍.明良论四[M]//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61.
[43]马里千.李白诗选[G].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
[44]王定保.唐摭言:卷一[M].
[45]司马光.唐纪十九[M]//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
[46]顾学颉,周汝昌.白居易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47]诸葛亮.前出师表[M]//诸葛亮集.北京:中华书局,1974.
[48]李华.陶渊明诗文选·饮酒(其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49]谢天佑,简修炜.中国农民战争简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50]李华.陶渊明诗文选·读山海经(其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51]尚书.酒诰[M]//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52]戴望.诸子集成:五[M].
[53]刘昫.太宗本纪[M]//旧唐书: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0.
[54]尚书.五子之歌[M]//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55]尚书.汤诰[M]//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56]司马迁.殷本纪[M]//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0.
[57]贾谊.过秦论[M]//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0.
[58]司马光.隋纪六[M]//资治通鉴:卷182.北京:中华书局,1987.
[59]司马光.隋纪四[M]//资治通鉴:卷180.北京:中华书局,1987.
[60]司马光.隋纪七[M]//资治通鉴:卷183.北京:中华书局,1987.
[61]司马光.汉纪三十六[M]//资治通鉴:卷四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7.
[62]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G]//韩愈诗选.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
[63]脱脱.宋史:卷三九三[M]//黄裳传.北京:中华书局,2000.
[64]龚自珍.咏史[M]//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61.
[65]司马迁.淮南衡山列传[M]//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0.
[66]魏收.岛夷传[M]//魏书.北京:中华书局,2000.
[67]司马迁.越王勾践世家[M]//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0.
[68]赵翼.二十二史札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
[69]曹雪芹,高鹗.红楼梦:第五回[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70]曹雪芹,高鹗.红楼梦:第一回[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来源:《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