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田:《古史辨》的学术和思想背景
1933年,在中山大学的《文史学研究所月刊》创刊号上刊出一篇署名“佛应”的《读顾颉刚先生古史辨》,据作者自述,这本是一篇大文章的开篇,该文拟讨论的有14个子题(详后),而这一期仅刊出了前两个子题,后面还将连载。稍后在该刊的第2期上,又刊出此文的第三节。再以后,文章却不知为何而中止。或因此,这篇文章并未引起多少关注。很多年后,在罗香林的《历史之认识》论集中出现了一篇题为《由古史辨讲至史事的本身与写的古史》的文章,其实就是此文的第二节(且稍有删略)。由于罗先生并未自署出处,一般人未曾注意到其与“佛应”文章的关联,就连为罗先生修谱的门人,似也不知《文史学研究所月刊》上该文是其老师所写,当然也就不会注意到文集所收文之外的两节也是罗先生的作品。①其余后人整理的罗先生论著目录,也不著此文。②
本文并非欲为罗香林年谱增补一条目,且罗先生本人不收该文那两节入集,必有其考虑。不过,因为这一版的《历史之认识》是20世纪50年代在香港出版,③当年内地学者很少能见,后亦因历时较久而少为人所读,所以此文入集的部分也未曾得到应有的关注。④其实该文涉及一些史学的基本问题,类似的见解还反映在时人其他一些著述中,体现出当年中国史学已达到相当的高度;同时,该文所略去的部分,包括关于当时中国史学的一些总结,虽然简略,也颇具启示。从该文的原初设计及其已经刊发的部分,反映出当时学界对《古史辨》的认识已渐生歧义,但对其实际造成的冲击和突破似又认识不足;而“古史辨”一方也在与他人辩论中逐渐修改自己的立场及其关注的重心。
按罗香林于1926年考入清华,初读经济,旋改读历史系,其间曾任《清华周刊》总编辑,是个很活跃的学生。1929年毕业,随即升入清华研究院,师从陈寅恪,专治唐史和百粤源流问题。在北京期间,颇从顾颉刚游,受其影响较多。如1929年随顾先生游妙峰山,随即写出《妙峰山与碧霞元君》之长文,发表在《民俗周刊》第69、70期合刊上,很能体现罗先生学术眼光的敏锐。⑤1932年9月,其年谱说罗先生在广东考察粤东人种时,被中山大学聘为校长室秘书,遂中止其学生生涯。但更可能是追随他未来的岳丈朱希祖,朱先生那时被迫离开北京大学,转任中山大学史学系教授和文史学研究所主任。⑥罗香林旋受朱先生之命兼任中山大学文史学研究所编辑,负责其月刊的编辑工作。⑦
《读顾颉刚先生古史辨》一文,就是罗香林任编辑时以笔名发表在他所编的刊物上。该刊前几期每期都刊载了罗先生一篇以上的文章,篇幅多不短,故其工作恐怕有些类似当年的一些杂志和报纸副刊,即“编辑”是包括撰稿在内的。那两年罗先生的文章还出现在其他中山大学的刊物上,可见他是一个高产的学术作者。⑧但一个人的经历毕竟有限,而全面评估《古史辨》也并非轻易可下笔,这可能是导致该文未能继续写下去的一个原因。
罗先生原文拟讨论的子题是:一、顾先生的《古史辨》;二、史事的本身和写的历史;三、中国的古史为什么要我们出来辨证;四、辨证古史的方法;五、伪书古书与伪史古史;六、关于夏禹伪史的推翻;七、关于五帝伪史的推翻;八、伪古史的零账;九、如何以利用讹伪的古史书;十、从讹伪的古史书以提取中国古代的神话和传说;十一、古史的征实与尽信;十二、考古学年代学的提倡与研究;十三、《古史辨》在史学界的贡献;十四、中国古史学界的将来。⑨
从这一设计看,是要对《古史辨》进行全面的评估,并梳理与其相关的方法和学理,进而探讨中国古史学的发展。根据已刊三节的分量,此文若完成,至少约有五六万字。其篇幅约与顾颉刚为《古史辨》第一册写的《自序》相埒,其重要性可能也相近。该文未能写下去,实在是个遗憾。即使从已经发表的三节看,已有不少值得注意的见解。以下试对其进行简略的述评,因第二节已收入罗先生文集,读者可自参考,故更多针对未收入集的两节讨论。
罗先生以为:“《古史辨》这部大著,所录的文章,虽说大部分是说明顾先生辨证古史的种种经过和结果的文章,然而也包含不少二十年来国内其它学者对于古史或与古史有关系的种种见解或思想。读了这部书,不但可以了解中国‘写的古史’的内幕,而且还可以了解二十年来许多学者的态度思想。”换言之,《古史辨》与“二十年来中国学术界思想的变迁”息息相关,故该文采取先确立史事背景然后讨论问题的取向,一开始即对二十年来的中国史学界进行总结。
在罗先生看来,那些年中国史学有六个重要方面的发展:一是“前代史实的重新认取和严密考定”,代表学者是王国维和陈寅恪;二是“考古学的研究和古代史实的探识”,代表学者为罗振玉、王国维和李济;三是“明清史料的鉴别与搜集”,代表学者为王彦威(弢夫)和王亮父子、蒋廷黻和朱希祖;四是“史学方法及理论的研究与阐发”,代表学者为梁启超和朱谦之;五是“中西交通史的研究”,代表学者为张星烺;六是“‘写的古史’真伪问题的辨证”,而“集这派思想和学养的大成者”是顾颉刚。
他对各派也都有简略的界定:第一派是“博通中国典籍后,兼受西洋学者所治东方学成绩的影响而兴起而发扬”的专门研究;第二派是“这是兼采中西考古学方法,或从事古遗器物的研求,或专心致力地下古器物的掘发与考证而构成的一种运动”;第三派是“接受西欧重视原本史料(Original sources)观念,兼觉悟中国近代变化急遽,其史实亟须保存探索而发生的一种盛业”;第四派是“一方沿袭中国刘子元(玄)《史通》、章实斋《文史通义》一类史学理论,一方接受欧西史学方法与历史哲学而起”的一种专门学;第五派是“沿袭清人研究西北史地及西人研究古代中西交通及其文化的成绩,陶冶则效而成形的”;第六派则是“沿着清儒整理古书、考订真伪,兼受欧西史学方法陶冶影响而生的一种史学运动”。
此文发表在1933年初,其写定大致在1932年末,基本可以代表罗先生对当时史学界的整体认识。他在文中明确表示“很想把这六派学者的成绩或贡献,各给它做一篇叙录或附论”。但受时间篇幅的限制,先试说第六派,“将来如有机会,总想打个通关”。可知他心中已有一个大体的全局认识。而且他也提到,在这六派之外还有两派,一是“以贩买欧西诸家史观如辩证法唯物论一类学说为事业者,⑩势力不为不大,但实际只是开演留声机器而已,自己倒没有多大的发现,谈不上重要的发展”。二是“以研究学术史或文化史而夸耀于人者,问题尽是重要不过,相当的成绩也不能说他们没有,不过太不注意史法,只是综合类似的史实而稍为加点说明罢了”。故其“瑜不掩瑕,到底不能算是重要发展”。换言之,这两派实不入其法眼。
此外,相当引人注意的是,写了《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白话文学史》及不少小说史考证的胡适同样不入其法眼。而已经成立四五年的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这一群体也并未作为一种史学取向列入讨论,只是将该所的陈寅恪和李济分别纳入了前两派。(11)这样一种对中国史学的整体认识,或有其偏颇之处,有些遗漏似乎也不应该。当然,这或许与罗先生对“史学”的界定相关,胡适可能被他列入哲学、文学甚或国学的范围中去了。而罗先生对这六派的划分及其对各派特点的确认和简述,也有不少独特之处。
如他把王国维和陈寅恪同置于对“前代史实的重新认取和严密考定”的名目之下,估计很难得二人的首肯。尤其他的业师陈寅恪虽也注重“前代史实的重新认取和严密考定”,但此非其治学的目的,也不能表现其治学特色。他又说二位皆“受西洋学者所治东方学成绩的影响”,此说陈寅恪或可,王国维则恐未必然。王先生确曾在西洋的哲学和文学方面下工夫,但在东方研究方面,却不太能看出其受到西洋东方学的影响;他所研讨的内容和主题,也不常和西洋东方学对话。要说其受外国汉学影响较多的,可能是日本的东洋学,那却与西洋东方学有着相当不同的传统,研究取向也很不一样(详另文)。(12)
又如罗先生把罗振玉、王国维和李济同列在考古学一类,若倒退几年,或是不少人可以接受的看法;但1932年时殷墟发掘的成绩已经部分公开,一些初步的研究已经发表,而风格不同但同样注重“考古材料”的郭沫若之《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也已出版,史学界对考古学和“地下材料”的认知虽仍在演化之中,却已与前相当不同,而李济显然代表着一种非常不同于罗、王二人的取向(在某种程度上,或可说罗、王二氏相对更接近日本取向,而李济和史语所的考古则基本是西洋取向的)。另外,罗先生说“虽其目的或有时不在于研究古史,然其研究所得的成绩,则十九皆可增进世人对于古史的认识”。不知其是否意在区分历史与所谓“史前史”?其实当年涉及学术的“掘地”基本就是为寻找地下的“史料”,李济本人那时也特别强调考古为史学服务,目的性还是很明确的。(13)
最有意思的还是他对第三派的处理,罗先生以一句“这事业大体都由学术团体从中主持”概括之后,便再也未提及任何学术团体的工作。他分别以“分量最富”和“甄别最有精彩”来评定王氏父子的《清季外交史料》和蒋廷黻的《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然后说,“其于历史某一短时期内,曾为多方面的搜集,网罗最完备的,则以今日中山大学教授海盐朱希祖先生的考索南明史料为最著称”。这个说法,套用今天的术语,或许有些“以学谋私”。(14)若不局于“历史某一短时期”而论网罗的分量,至少也当提及以“八千麻袋”著称的明清档案,那时正由史语所的陈寅恪和徐中舒主持进行整理(那些档案在北大国学门时,朱先生本人也曾参与整理)。
尽管有这些独特的看法,我们不要忘了罗先生当时不过是二十多岁的青年,能有这样的全局意识已非常不易,敢于作出自己的裁断更是年轻人锐气的体现。在罗先生的视野里,中国史学界的纯“旧派”仅其存而不论的“研究学术史或文化史”一派,那是一般视为“保守”的陈寅恪也不满意的。(15)除此之外,其余七派都可见明显的欧西影响,大体反映了当时“新史学”已成正统的态势(但日本几乎未被提及,恐怕低估了其影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罗先生本人曾受顾颉刚的直接影响,在这篇为《古史辨》申辩揄扬的论文中,完全看不到什么疑古、信古、释古的分类。(16)这一分类曾有力地影响着迄今为止我们多数的史学史研究,几乎成为讨论《古史辨》“言必称”的三分法。罗先生更为关注的,毋宁是“‘史事的本身’和‘写的历史’的分别”。他认为,很多人之所以责难顾先生对古史的考辨,都是因为他们没有把二者分别清楚的缘故。“顾先生所辩论的,仅及于‘写的历史’,或是‘某一时代的人对于古史的观念’,并没有开展到‘古代事情’的本身。无奈有些读者误会其意”,所以也很难理解“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这一睿见。(17)这样看来,我们的学术史对“古史辨”运动是否也有些“误会其意”呢?
在接下来的全文第二节中,罗先生专门申论“史事的本身”与“写的历史”的关系,强调顾颉刚的《古史辨》其实仅针对着“写的历史”。他说,“史事的本身”即所谓“客观的历史”,不论“其有无记载,曾否经人发现,但于事情的存在和真实,却是不会有增损的”。而“写的历史”是指人们对于史事的喻解或记述,是“主观的历史”;同一史事,各人的观点可以不同,“其传达的语句或文字,也可以因时间空间的变迁而变迁”。同时,“史的观念,因时而异;史的范围,亦因时而异”,所以今人可能改写前代的史作,后人也可能改写今人的史作,史学即因此而代有进步。
他认为顾先生已经认识到古代“事情的本身”与古书上所记述的古史不能并为一谈,故其考辨“写的古史”,只是要“知道那些记述古史的人对于古史的观念、知识或解释”,并“探讨他们那些观念、知识的由来和变迁,及他们种种解释的构成和依据”,希望可以“逐渐的走到能够认识‘古代事情’的路道上去”,以“得到一个比较近于真际的认识”。罗先生明言:已经过去的“事情”,是不可能从古史的记录去整理出它的“本身”的,但对“史事的认识”,却可以逐渐趋于真切的境地。顾先生无意从“‘写的古史’去回复‘古代事情的本身’”,不过欲“从史源的考核以探发出‘某一古代事件’曾经给人目击过或观察过的若干方面的比较近于真际的认识”。
这些见解清晰地反映了“古史辨”学人在当时一个不小的转变,顾颉刚自己在《古史辨》第三册的《自序》中,就不得不回应“数年来不满意于我的工作的人”的意见,他们“大都以为我所用的材料不是古史的材料,所用的方法不是研究古史的方法”。故最基本的挑战,在材料方面来自对应于“古书”的出土物,在方法上来自唯物史观一派的“社会史”视角。(18)顾先生特别针对前者解释道,说古书“不是古史的全部材料固可,说它不完全为真材料亦可,说它不是古史的材料则不可”。盖其“明明是古代流传下来的,足以表现古代的史事、制度、风俗和思想”。他强调:“学术界的专制,现在是该打破的了。”研究史学的人,应当看一切东西都成史料:“从前人讲古史,只取经书而不取遗物,就是遗物明明可以补史而不睬……但现在人若阳违而阴袭之,讲古史时惟取遗物而不取经书,说是因为遗物是直接史料而经书不是”,这两种态度都是不正确的。(19)
不过十几年前,打破学术“专制”本是顾颉刚等人提升那些非正统材料地位的口号,如今却成为他们强调古书重要性的思想依据,这样一种攻守势易所反映的思想变化,是相当微妙的。更有意思的是,以“破坏”著称的“古史辨”运动所摇撼破坏的,恰是顾先生这里所强调的“古书”。地下材料地位的上升,本建立在纸上材料不可靠的基础上;而后一观念的风行,正靠“古史辨”运动的努力。现在由“古史辨”的主将来捍卫古书作为古史材料的地位,反讽中也不免带有几分辛酸。
但若跳出“史料”的界域,把历史分为“史事本身”和“写的历史”而侧重于后者,便不存在地下材料和纸上材料之间的紧张和竞争。或可以说,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罗先生对“古史辨”取向的总结,在一定程度上是超越了顾颉刚本人的。这或许得益于罗先生在清华所受的教育,也体现出中国史学思考的深度在那个时候已有长足的进展。当然,也不排除这一可能,即罗先生有些关于史学相对论的申述,顾先生并不都赞同。无论如何,这一节的确是全文最有贡献的部分,罗先生选择将其收入文集,亦良有以也。其中可申论和反思的内容还有许多,好在已入文集,读者可自行参考。
在这一节之后,罗先生特别讨论了“中国的古史为什么要我们出来辨证”这一问题,其实也就是进一步构建《古史辨》产生的当下语境,以为后面的专门讨论作铺垫。这部分多本顾颉刚散见各处的表述,然有些细微的分际,仍可见罗氏的发挥。他感叹说,处在“什么事情都不肯让你稍为如意的中国,就是研究学问,也不由你一味的去求真实,去作考信”,所以在学术研究空气已极浓厚的别国不成问题的,在中国也必须“把它提了出来,弄它一个明白”。接着他就分四个层面来讨论这一点。(20)
第一,“历史的记述,开始于文字发明以后。然而今日各地所传的古史,其记述所及的年代,普通远在未有文字的几千年前,以至于几万年前”。今日所见这些无文字时代的历史记录,都是出自后人的追记。虽不能说这些追记的东西一无根据,但肯定“不能当它是完全真确的记录”。即使“眼前见着闻着的事情,一经笔墨的传达,也常觉不能十分准确;何况已是过了几千几万年,展转而又展转的追记呢”。所以,对于前人追记下来的古史,必须不断地加以辨证和抉剔,“务使古史的真正面目,得以逐渐的暴露出来”。
第二,“前人追述古史,多取材于流行的神话或传说”。这些神话或传说虽各有其所以产生的背景,通过整理“可借以认识古初一般人民的生活”;但其本体“不过是初民根据其已有的知识以解释各种事物的一种表现,并不能说它就是初民对于各种经历的‘自传’”,在“经过了若干时空的转述”后,早已改变其固有的形质,实不能与历史相混。故研究古史,“第一要把古史和神话或传说的性质辨别清楚;第二要将传统古史中所附丽的神话或传说提解出来,还给民俗学家去分类考核;第三要在这些记录以外,另用器物考古诸学的方法,向别的方面认取真正的古史”。
第三,“中国传统的古史,很有几种是根据前代的伪书或伪文件而产生的”。它们在中国都曾发生极大的影响。“若不把它扫除一下,不但可以淆乱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的统系,并且还可以阻碍学者知识的进展”。故必须破除这些“先入的成见”,才可能逐步“认取真的古史”。
第四,“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一般学子或士夫,均喜欢伪托古事,以劝世俗。凡要建立某种主张,或推行一种政策,总是喜欢先行伪托古事,引为先例,而后乃据此伪史以杜绝反对者的喉舌。”但“这种为着要谋达到某种目的而伪托成功的古史”重复时间长了,后人遂“以为凡彼所述,皆是信史”,从而附和之、拥护之,致使“中国历史上进化的程序”日就淆乱。很多人因相信上古“真的有一个黄金般的时代”而看到现在的“退化”。“为求历史上的真实”,必须出来辨证古史。
可以看出,第三四两点基本是“古史辨”学人的常见说法,但已被后置;而前两点则与一般“古史辨”学人所述有相当的不同,尤其第一点指出任何事情一经记述即已有所转变,即文本的制作本身便带有失真的原质;第二点提出要区分初民据其已有知识解释各种事物的表现和初民对于各种经历的“自传”,即注意到文本产生的动机和性质;这都是多数“古史辨”学人不曾重视或重视不足的。而且,前三点都不曾言及有意“造伪”这一“古史辨”学人曾特别强调的要点,而第四点虽涉及“造伪”,却注意到“为着要谋达到某种目的而伪托成功”这一进程,即“造伪”或有之,但本身目的并非欲造“伪史”,不过在其发展中附带“成功”了“伪史”的造作;换言之,能从史料(不论真伪)产生的过程本身去考辨古史,其层次较此前更为深入了。
综上所述,罗香林关于《古史辨》的这篇论文虽未完成,但刊发的三节已体现出“古史辨”运动可能的进展,即从破坏为主的辨伪发展到更深层次的历史叙述之探索和历史真相之揭示。罗先生有这样的认识,可能因为他既追随顾颉刚又转益多师,所以能有结合内在与外在看法的优势。另外,罗先生此文的撰述取向,是先构建时代、学术和学理的语境,然后论述“本事”,也非常值得取法。拙文所述,未必符合罗先生本意,恰《社会科学战线》命撰文,限时交稿,仓促无以应命,谨以此札记附骥尾,聊表追随之意,也借此请教方家。
致谢:本文使用的一些材料曾得朋友提示,此外,协助搜集材料的还有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的张慧贞小姐和北京大学历史系的赵妍杰同学,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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