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锡璋;刘一曼:殷墟考古七十年的主要收获
殷墟及甲骨文的发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考古学上的三大发现之一(另两个重要发现是敦煌文书及流沙坠简的发现)。1899年,甲骨文为当时任清王朝国子监祭酒的王懿荣发现。此后的30年内,许多人都到安阳去收购甲骨,盗掘之风极盛,直到1928年正式考古发掘后才基本停止。
殷墟的正式科学发掘是从1928年10月开始的。由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主持,发掘工作的负责人是李济。从1928年秋到1937年夏,共在此进行了10年15次发掘,这15次发掘的收获是极大的。其主要收获为:在小屯北地发掘了53座宫殿基址。在宫殿基址附近还发现了大量甲骨文,尤以乙十二基址旁的YH127坑最出名,坑内埋葬着17096片刻字甲骨。在小屯村北约1公里处的武官村、侯家庄北地发现了商代王陵区,发掘了10座大墓及一千多座祭祀坑。在小屯村东南约1公里处的高楼庄后岗,发掘出了仰韶、龙山和殷三种文化层的叠压关系,解决了华北地区这三种古文化的相对年代。在后岗还发掘了殷代大墓。在殷墟其他地区,如大司空村等地还发掘了一批殷代墓葬。
这10年的发掘收获是巨大的,它为研究商代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资料。但是,由于发掘时间较短,只在几个重点区进行发掘,对殷墟未有全面地了解。
从1937-1949年这12年内,由于抗日战争及国内战争,未开展发掘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即重新开始了殷墟的发掘工作,主要是在西北岗王陵区发掘了武官大墓。从1953-1958年,在大司空村及薛家庄等地进行了发掘。从1958年起,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组建了安阳考古队。1959年起设立了工作站,开始对殷墟进行长期的连续地发掘和研究工作。1961年,国务院把殷墟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出了保护范围。
从1958-1966年,安阳考古队一直在一般保护区内做工作。在苗圃北地、薛家庄和孝民屯等地发掘铸铜遗址,在大司空村和北辛庄发掘制骨作坊,在孝民屯南发掘殷代墓葬,在大司空村、孝民屯、梅园庄、白家坟和小屯西地等发掘遗址,在后岗发现了出戌嗣子鼎的祭祀坑。根据大司空村和苗圃北地遗址的材料,对殷墟文化进行了分期。
1966年“文革”开始后,发掘工作暂停。1969年,又恢复发掘工作。从1969年至今的近30年内,对殷墟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发现了许多重要遗迹及遗物。这一时期的发掘有几个特点:从发掘地点说,不仅在一般保护区内发掘,还在重点区及外围区发掘,弄清了殷墟的范围;不仅配合基本建设,还为了科研需要进行主动发掘;参加发掘的单位,除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考古队外,还有安阳市文物工作队(在外围区工作)。
通过这70年的发掘,使我们对殷墟有了一个比较深入和全面的认识(注:对殷墟发掘与研究的全面介绍,请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
一、殷墟的范围和布局
二三十年代的工作重点在小屯、侯家庄、后岗和大司空村等地,对殷墟只有一个点的概念。1961年殷墟被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时,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有小屯宫殿区、西北岗王陵区和后岗区。重点保护区外是一般保护区,其范围大致为16-17平方公里,如再加上范围不清的外围区,大约24平方公里。80年代以来,由于安阳市在南部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在配合基建的过程中发掘出了大量的殷代文化遗迹,这就为了解殷墟地下的埋藏情况提供了更多的资料。从目前已知的情况看,殷墟的面积约有30平方公里,东西延伸约6公里,南北宽约5公里。东边约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东侧有些村落也有殷文化遗迹,如郭家湾、韩王度和董王度等。北边在三家庄、小营北到秋口一线,西边以安阳钢铁公司西侧为界(约在安阳发电厂东墙南北延伸线上),南边大致以万金渠为界。在这个范围以外,个别村落内也曾零星地发现殷代文化遗迹。
殷墟的中心是宫殿区和王陵区。宫殿区在洹河南的小屯、花园庄两村及其周围,王陵区在洹河北的侯家庄和武官村村北的高地上。这两个地点的地势都较高。从目前发掘的情况看,殷墟的居住遗址主要分布在洹河两岸。在洹河北有大司空村、武官村及侯家庄,都在村庄南边靠近洹河处。在洹河南的1-2公里范围内,地下都有很厚的灰层,说明这里长期有人居住。再往南则主要是墓葬区,当然,也有零星文化层。洹河南的居住遗迹有高楼庄南地、薛家庄、王裕口南地、苗圃北地、白家坟南地、孝民屯、北辛庄和刘家庄等。这些地区,除居住遗址外,还有手工业作坊区,如苗圃北地、薛家庄和孝民屯的铸铜遗址,大司空村和北辛庄的制骨作坊,王裕口南地的制陶遗址等。殷墟的墓葬,既发现在居住区,也发现在居住区以外地区。在上述列举的居住区及手工业作坊内都有墓葬。在这些地区以外,则为单纯墓葬区。例如孝民屯南的殷墟西区、梅园庄东南地、戚家庄东南地、刘家庄南北地及高楼庄南地等,这些地区主要是墓葬,但个别地点也发现少量殷代文化层。位于孝民屯南和白家坟西的殷墟西区也主要是墓葬。这一地区可以安阳钢铁公司东墙为界,界西是墓葬区,界东则为遗址区。在这里除发掘到大量墓葬外,还有许多居住遗迹。其中包括大型的有柱础的夯土建筑。可以这样说,殷墟有单纯的墓葬区,但没有单纯的居住区。在居住遗址内,居住遗迹和墓葬是重叠的。即便在同一地点内,一个时期住人,一个时期作墓地。因此,在自上而下进行发掘时,既发掘到墓葬,也发掘到居住址,但它们不是同一时期的。
粗略地讲,殷墟的中心是宫殿宗庙区,其外为居民区和手工业作坊区,再外则是墓葬区。这一布局,谈不上严格的规划,但事先可能还是经过一番考虑的,否则,不可能把宫殿宗庙区及王陵区放在洹河南北两块高地上。洹河两岸分布着居民区、作坊区,墓地放在外围区。在中国上古时期,都城是一个政治中心,不是经济中心。因此,它不像中古城市那样有一个严密的规划和布局。
二、殷墟文化的分期
据古籍记载,殷墟是盘庚迁殷至纣王灭亡时的都城所在地,延续了273年。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文化是会发生变化的。从殷墟发掘的实际情况看,殷墟地下文化层的堆积也极厚,可分几个层次,文化层中包含的器物,其类别、器形及质地也有差别,因此是可以分期的。
在殷墟开始发掘阶段,发掘者曾对小屯地下的文化层进行分期,当时只能区分出早于殷文化的仰韶和龙山文化及晚于殷文化的隋唐墓和现代堆积,对殷墟阶段的商文化未进一步分期,仅对已发现的甲骨文进行了分期。
殷墟文化的分期是从50年代开始的。50年代中期,邹衡在对郑州商文化进行分期时,也根据二三十年代殷墟发掘的有关材料,对殷墟文化进行分期,并把它与二里岗商文化连接起来。1959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根据大司空村及苗圃北地的材料,把殷墟文化分为早晚两期,即大司空村一期和二期。1962年后,又根据大司空村的材料,在一、二期间增加了一期。又把原来的二期分为两期。这样,就把殷墟文化分成了四期,即大司空村一至四期。60年代初,邹衡将殷墟文化进一步分为四期七段,他的分期与考古所安阳工作队的分期不完全相同。
下面,介绍一下考古所安阳队的分期。
文化分期依据的主要资料是陶器,因为它发现的数量多,且变化较大。殷墟的陶器来自遗址和墓葬,遗址中的陶器数量多,变化复杂;墓葬中陶器数量少,较完整。
遗址中的陶器按其质地可分为夹砂灰陶、泥质灰陶、夹砂红陶和泥质红陶。在殷墟的不同阶段,这些质料的陶器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其总的规律是夹砂灰陶的比例不断下降,泥质灰陶和红陶的比例不断上升。又如纹饰,殷墟陶器的纹饰以绳纹为大宗,但也有别的纹饰,如饕餮纹和三角划纹。饕餮纹常见于早期,晚期则很少发现;三角划纹出现在第二期,越晚其出现比例越大。
作为殷墟文化分期依据的是陶容器。主要是根据其器类的不同和器形的变化进行分期。殷墟遗址中陶器种类极多,可分炊器、食器和盛器,以鬲、簋、豆、罐和盆等为大宗,但变化较明显的为鬲、簋和豆。
大致说来,陶鬲由长方形变为方形,再由方形变扁体,由高裆高足向矮裆矮足发展,最后阶段鬲的裆已近平,足尖已无,鬲身布满绳纹,绳纹由细变粗。在一、二期时,流行一种小型鬲,窄沿,鼓腹,腹饰细绳纹,并有圜络纹。陶簋在一至三期时体呈覆钟形,早期下腹较瘦,后期的较鼓,圈足出矮变高。第四期的簋为半球体形,厚唇,满腹饰绳纹及三角划纹。陶豆常见于一至三期,四期已极少见。一、二期的豆为矮圈足,三期的为高圈足。
殷墟墓中有许多青铜器,常见器形有觚、爵、鼎和簋等。对殷墟青铜器的分期有两种意见,一种是依陶器把它分成四期,另一种是根据青铜器风格的变化分成三期。早期的还保留有二里岗青铜器的特征;中期则体现了殷墟青铜器的特征,如妇好墓所出;晚期则已出现了西周青铜器的某些特征。
由于殷墟中发现大量甲骨文,且这些甲骨文又可以根据商王来区分时期,因此,可依陶器与甲骨文的共生关系来确定殷墟各期的文化。从目前的发现情况知大司空村一期约相当于武丁前期,大司空村二期约相当于武丁后期和祖庚、祖甲时期,大司空村三期约相当于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大司空村四期约相当于帝乙、帝辛时期。当然,这是一个粗略地对照,文化的变化决不与王位的更替相同步。
三、宫殿区的发掘
殷墟宫殿区在小屯、花园庄两村及其周围。1958-1959年时,曾在小屯村西探出一条濠沟,西北走向,长约800米,北接洹河,南至小屯村南的路边。濠沟宽约7-21米,深在3-10米之间。1986年,又对这条沟的西南延伸部分进行钻探,此沟向南到花园庄西南角即东折,一直向东延伸到洹河内。此沟南北总长约1050米,东西长约650米。洹水自西向东流,到小屯东北即折而南行,宫殿区即在这河湾内的高地上。因此,宫殿区的东北部是洹河,西南部是濠沟。当时就是由洹河和濠沟把商王或王室成员的居住地与其他地区分开,并起到防卫作用。
抗日战争以前,对小屯村的发掘集中在小屯村的北部,也即宫殿区的东北部,在这儿一共发掘了三组53座宫殿宗庙基址,甲组在北,乙组在甲组南,丙组在甲组西南。甲组基址共15座,其范围南北约100米,东西约90米,基址的平面形状有长方形、凹字形等。这些基址上都无础石,也没有用人兽奠基的祭祀遗迹,估计是住人的地方。乙组基址共21座,其范围南北约200米,东西约100米,基址平面形状有长方形、近方形和凹字形等。其中最大的是乙八基址,南北长约85米,东西宽约14.5米,上有础石153个。在乙七基址南和乙十二基址北和西部有成排密集的祭祀坑,可分南北两组。北组有车马坑5座、祭祀坑49个,内有人骨架,大部分是砍头的。南组有80座小墓,分12行,内埋人、马、犬等,每坑人数不等,有的被砍了头。在乙十二基址附近发掘出有大量甲骨的YH127坑。丙组基址共17座,其范围南北约50米,东西约35米,丙组的建筑都比较小。
关于这三组基址的作用,据发掘者推测,甲组是居住用的,乙、丙两组可能作宗庙及其他祭祀用的。关于各组基址的年代,由于资料不足,很难作出准确的推测(注: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乙编·殷墟建筑遗存》,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台湾台北,1959年。)。
1987年,在乙组基址南约200米处发掘了一座基址,占地约5000平方米,呈凹字形,北西南三面各一排,缺口向东。南排基址长约75米,宽约7.5米。西排基址长50米,宽约7.5米。北排基址长约60米,宽约14.5米。这三排基址都有排列整齐的擎檐柱。北排基址是主要建筑,有排列整齐的东西向的柱洞三排,以卵石为础,有三个向南的门道,门道宽约2米,门道间宽约4.3米,门道两侧排列础石。中间一个门道两边埋有两个陶罐,东边罐内有一铜盉,盉鋬有“武父乙”3字。西边一个门道之西,地下有两个东西并列的祭祀坑,坑内各埋砍头人架3具,人腿部有陶器碎片。铜盉上的铭文“武父乙”是指武丁的父亲小乙,故此建筑应不晚于武丁时期(注:郑振香:《安阳殷墟大型宫殿基址的发掘》,《文物天地》1990年第2期。)。
1976-1985年,在小屯村西北的一块高地上发掘到殷代房基多座,灰坑、窖穴160多个,墓葬20多座,祭祀坑7座,著名的妇好墓也发现于此。四十多座房基中,保存较好的有十多座,都是地面建筑,呈长方形或正方形,基面上有数量不等的柱洞,门道向东或向南。其中保存较好的是F7,呈长方形,长15米,宽9米,东边南段向外凸出,应为门道。基面上有排列整齐的柱洞四排。
1975年在小屯村东北(妇好墓东约100米)发掘到两座房子都是地穴式的,挖在废弃的夯土基址上,其中一座F11内有用于雕刻的玉石料、磨石等,可能是一座制玉器作坊。
1973年在小屯村南发掘到夯土基址8座、灰坑120个,主要收获是发掘到5000余片刻字甲骨(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3年小屯南地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9集,科学出版社,1995年。)。
1992年在小屯东南、花园庄东北上述凹字形基址西南约200米处发掘到几座夯土基址,其中一座保存较好,呈长条形,有柱础。
1991年秋在花园庄东100余米、殷墟博物苑南400米的公路上(正在濠沟内侧)发掘了一个甲骨坑,内埋大量刻字甲骨。过去发现的刻辞甲骨都在小屯村一带,这儿离小屯村约400米,是一个新的地点。当然,它仍在宫殿区范围内。
1986-1987年在花园庄西南(濠沟西南角内侧)发掘面积近1000平方米,发掘到灰坑33个、墓葬13座,其中H27是一个大型灰坑,面积约150平方米。坑内有大量的废骨料,大部分是牛骨,还有少数猪、狗骨和鹿角。牛骨有头骨、下颌骨、脊柱、肋骨及盆骨等,大多数骨上无加工痕,经切割的占极少数,推测附近应有制骨作坊。这里是堆放废料处,此坑时代在三期晚到四期早(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6-1987年安阳花园庄南地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2年第1期。)。
殷墟宫殿区正在小屯、花园庄两村地下,从目前发现情况看,夯土建筑主要分布在北半部,即小屯村范围内。花园庄范围内部分地区经过钻探,除靠近小屯村处有夯土基址外,其他地方为空地或墓葬,还有就是骨料坑,在南部尚未发现夯土遗迹。
四、王陵区大墓及祭祀坑
西北岗是殷代王陵区,它位于洹河北侧的武官村和侯家庄村北约800米处的高地上,经过近几十年的钻探和发掘,对西北岗王陵区的范围和布局已有了大致地了解。
王陵区东西长药450米,南北宽约250米,其东界在武官大墓东约50米处,西界在M1500和M1217大墓之西侧,北界在M1500大墓与武官大墓北约50米处,南界不太整齐,约在M260南约50-60米处。王陵区可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大墓区,只有少量小墓,东区以祭祀坑为主,但也有几座大墓。东区可分南北两部分,其南部全是祭祀坑,北部则既有大墓也有祭祀坑。
大墓分布在东西两区,西区有四条墓道的大墓7座,未完成大墓1座,还有形制较小的一条墓道的大墓1座,这些大墓形成四列,一南一北地排列着,南边3座大墓压着北边3座大墓,M1217的东墓道打破WBM1的南墓道。东区有大墓5座,武官大墓在东北角,M1400在西北角,M1433和M1129这两座两条墓道的墓分别在M1400的西北和西南,一条墓道的M260则在M1400南约50米处。
这些大墓全都遭到不止一次的盗掘,故墓中所余物品极少。这些墓规模巨大,有很长的墓道、很深的墓室和大的椁室。椁室呈方形、长方形和亚字形。墓室四侧或两侧有坡形或阶梯形的墓道,墓底有一个或几个腰坑,墓中除残留的随葬品外,还有殉人及作祭祀用的人牲和牺牲。
关于这些大墓的年代,一般认为大部分墓是属于武丁及其以后各王的,但对某些墓的时代尚有争议。(注:参见梁思永、高去寻编写的《侯家庄》各大墓的发掘报告(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台湾台北);另见郭宝钧:《一九五○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195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殷墟259、260号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7年第1期;杨锡璋:《安阳殷墟西北岗大墓分期及有关问题》,《中原文物》1981年第3期。)。
在西北岗地区有大量小墓,除少数小墓在西区外,大部分在东区。已发掘的小墓有1483座,另外还有已钻探出尚未发掘的墓100余座,这些小墓除少数是陪葬墓外,大部分是祭祀坑。
这些祭祀坑大多呈长方形,少部分是方形的,都集中而有规律地分布着。长方形坑大部分呈南北向,少数呈东西向。这些排列在一起的坑可据墓口的大小、方向、深度、墓内的埋葬内容、骨架的姿势、数量等分成不同的组。有的一排一组,有的几排一组,各排坑的距离在1.5-2.0米之间,同一排坑距离在0.5米左右。每一组坑的数目不等,从一个到几十个,一组坑可能代表一次祭祀活动。
这些祭祀坑据其内容可分人坑、动物坑和器物坑三类,动物坑和器物坑中也有人。
埋人的坑可分方形和长方形两种,长方形坑一般是长约2米,宽约1米,深度则在1-4米间,坑内埋的人可分单人全躯葬、多人全躯葬、头躯分离葬和无头躯体葬等。方形坑一般长宽在0.6-1.5米左右,深在0.5-3.5米左右,坑内埋的是人头。
祭祀坑中埋的动物有马、猪、犬、羊、猴和鸟等,而以埋马的坑最多,有的动物与人埋在一起,如人马合葬和人象合葬等。
器物坑中常见人与器物在一起,如铜鼎、陶瓿和车子等(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等:《安阳殷墟奴隶祭祀坑的发掘》,《考古》1977年第1期。)。
在殷墟发现的甲骨文中,常见商王为祭祀祖先而用人牲的记载,其祭祀的先王有时是一个,有时是几个。用人的数量,少则几人,多则几百人。杀人的方法,或埋或沉,或剁或砍头。这些记载可与西北岗发现的祭祀坑中的人牲及其不同的处死方法相印证。因此,可以认为,西北岗是商王祭祀其先祖的公共祭祀场所。
五、殷墟的一般居址与手工业作坊
在宫殿区外,殷代居住址的分布较密集。在洹河北岸的侯家庄南、三家庄、大司空村、洹河南岸的孝民屯、白家坟、北辛庄、四盘磨、王裕西地与南地、薛家庄、苗圃北地、梅园庄、刘家庄北、徐家桥等地都发现过殷代的居址。居址包括房屋基址、窖穴、水井等,下面我们着重介绍房基。
殷墟发掘的房基数目远不如墓葬多。其中保存稍好能看出基本轮廓的房基就更少。只一百多座。这一方面是因为殷代的房基距地表较浅,多遭晚期的遗迹破坏,另一方面是很多遗址都是配合基建发掘的,时间紧迫,人力、经费有限,只能揭露一部分,有时只清理遗址内的墓葬。殷墟一般遗址中的房基可分地上与地下建筑两大类:
(一)地上建筑,平面大多作长方形,一般是用先挖地基然后填土夯打的方式营建的,按其面积可分为大、中、小三类。
1.大型房基 发现2座。一座位于小屯西地现今考古工作站的南围墙下,是1958年清理的。房基的范围200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发现由河卵石组成的础石18块,础石的间距多在1米左右,在础石范围内发现无圹穴与葬具的人架4具。在南排础石外侧发现儿童瓮棺葬4座,成直线排列。房基的居住面遭破坏,边线不大清楚。1997年春,在白家坟东南发现另一座大型夯上基址,南北长17米,宽11米,面积187平方米,门向朝东,基址上有排列有序的础石。房基的中前部有“前堂”,面积约55平方米。在前堂沿墙基一带的夯土中,发现18座儿童瓮棺(注:考古所安阳队:《殷墟考古又有重大突破》,《中国文物报》1997年8月31日。)。
以上两座基址面积大且房基中部无隔墙,基址下有成人和儿童骨架,排列有规律,当是奠基时的人牲。由此推测,这类房基与一般性的住房有所不同,而是有特殊用途的。考虑到大房基在族的聚居区内发现,它们可能是宗族或家庭举行活动的场所,或许是族庙之所在,似后世的“祠堂”。
2.中型房基 面积30-80平方米,在小屯西、苗圃北地、大司空村、徐家桥等地均有发现。有的房基四周筑有夯土围墙,分单间与双间两种。如小屯西地CF201,长9.5米,宽8.1米,四周有夯土墙,房内还有两个并列的方坑作储物之用。再如苗圃北地东区VF6,长8.2米,宽4米,四面有墙,中部还有隔墙,门道在南。
3.小型房基 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这类房基在苗圃北地发现较多,有的是铸铜器的工房。如F16,长2.3米,宽2.5米,面积近6平方米,在基面上有一块长方形硬面,硬面上有一厚约10厘米的残碎陶范,少数范面上还粘有铜渣,在房基周围也出有不少碎范。
(二)地下建筑
在殷墟这类遗存较多,形状多是圆形或椭圆形的窖穴,面积从几平方米到数十平方米不等。如小屯西地GH405,平面呈椭圆形,坑口南北长10.5米(包括通道),东西宽4.8米,面积50.4平方米,距地表深6米以上(已超过潜水面)。南端有一条窄长通道,上有13级台阶,在通道两侧的地面上,有支撑棚的柱洞5个。又如苗圃北地PNIH1,长圆形,口径3.5米,面积近10平方米,深1.6米,坑底平坦,有经践踏的硬面。坑西南角还出有完整的陶鬲。这些简陋的穴居,可能是贫民或奴隶栖身之所。
(三)铸铜作坊
发现于小屯东北地、薛家庄、孝民屯西、苗圃北地,其中以苗圃北地铸铜遗址最重要。它的面积大,约1万多平方米,延续时间从殷墟一期至四期,出土的铸铜遗迹与遗物非常丰富。在苗圃北地的东区,陶范与陶模出土了2万块左右,以礼器为主,器类有大方鼎、圆鼎、簋、方彝、觥、卣、觯、斝、角、觚、尊、器盖等,武器和工具较少。所出的范,大多器形匀称,花纹精致、繁缛、清晰。在殷墟一些较大的、纹饰华美的青铜礼器如大方鼎、大的方彝、觥等,主要出于王、王室成员及高级贵族的墓中,故可推测苗圃北地是属于王室控制的铸铜作坊。
位于薛家庄南地、孝民屯西地的铸铜遗址,规模较小,出土陶范的器类也较少,如孝民屯西,以铸造工具、武器为主,礼器范只觚、爵、簋、鼎四种,形制较小,纹饰简单、粗糙,也较模糊。时代从殷墟二期至四期。联想到殷墟族墓地(如西区墓地)二至四期墓所出的同类铜器多属明器,质地较差,纹饰不清晰,可能就是用这种小型铸铜作坊的产品(注:刘一曼:《安阳殷墓青铜礼器组合的几个问题》,《考古学报》1995年第4期。)。这种小型作坊大概是由族的首脑管辖的民间铸铜作坊。
(四)制骨作坊
发现于大司空村东南地和北辛庄南。从所出的半成品和废料看,这两个作坊都是以生产骨笄为主,其中以大司空村的制骨作坊规模较大,当时制造骨器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出售。
殷墟至今未发掘到制陶作坊,在王裕口南曾出土过大批烧流了的陶器,估计制陶作坊在这一带。
六、殷墟族墓地的发掘与研究
殷墟族墓地的分布相当广泛。在殷墟范围内,20多个自然村都发现了殷代墓葬,离洹河与宫殿区较近的苗圃北地、王裕口南、白家坟东南等处墓地,与居住址呈交错的现象,有些地方如后岗、西区(北辛庄南、白家坟西、梅园庄与郝家店北)、郭家庄、刘家庄等处,则是较为纯粹的族墓地。
族墓地的特点是:
(一)在墓地内,墓葬大多较有规律地分片分布。据其分布情况,可分为若干个墓区,在每个墓区内的墓群,亦可细分为若干个组。如西区墓地,从1969年至80年代中期发掘了1800多座墓,可分成10个墓区(注:在《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中将西区墓葬分8个区;在《殷墟的发现与研究》121-128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据新出土的资料分为10个区。),或8区41组(注:葛英会:《殷墟墓地的区与组》,《考古学文化论集》2,文物出版社,1989年。);后岗107座墓,可分3区8组(注:刘一曼、徐广德:《论安阳后岗殷墓》,《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1995年。);郭家庄191座墓分3区19组等14(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二)各墓地或墓区中所出的铜礼器,其上的族徽铭文是有所区别的,如西区第七墓区常见“共”字,八区常见“
”字,郭家庄墓地北区以“亚址”为主,戚家庄墓地以“爰”、“菔”为主,苗圃南地出“
”字,刘家店北地见“举”与“宁”字等。族徽铭文的不同,表明族别的不同。
(三)各墓地或墓区中陶器的组合有一定的差别,如后岗一区墓随葬鬲较多,二区觚、爵、罐多,三区则以觚、爵为主;西区墓地,一区后期墓用鬲很少,三区则用鬲极多,而八区的陶觚多单独使用。簋在后岗墓地出土不多,但在大司空村则较普遍,陶器组合上的不同,反映出不同的族在生活习俗上存在着一定差异。
(四)在一个墓地或一个大墓区中,有随葬品丰富、较大的墓(带墓道的大墓或大的长方竖穴墓),亦有较小的随葬品贫乏甚至无随葬品的墓,反映出宗族内部不同支族、家族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实力有较大的差异,他们生前分属不同的阶级或阶层,但由于彼此间仍保留着相同的血缘关系纽带,死后都可以共葬于同一墓地之中。
(五)在同一墓地或同一墓区中,规格相同的墓常聚在一起,这点在郭家庄墓地得到较充分的反映。
郭家庄墓地分北、中、南三区,北区的墓面积较大,如一座带墓道的墓(M171)及一座面积13平方米的较大的长方竖穴墓(M160)均在该区第三组,两墓相邻。M160出土各类随葬品353件,有殉人4个,规格较高。北区的墓墓室面积多在3-8平方米之间,随葬品较丰富,有椁室、有殉人的墓也稍多。中区墓面积大多较北区小,最大的墓6平方米,出铜器及殉葬人的墓也较少。南区的墓面积更小,大多在2.5平方米以下,没有一座墓椁室,也没有一座墓殉葬人,随葬品较北、中二区贫乏。这些情况表明:地位显赫的贵族或财力雄厚的人及家庭葬于北区,地位次一点的葬于中区,地位较低又较贫困的家庭埋于南区(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可见在一片大的族墓地中,墓葬的分布也体现了等级的差别。
(六)在殷墟族墓地中,常见到两座大小相近、彼此相邻、互相平行的墓成对排列在一起,有的学者称之为“异穴并葬”墓,并对这一问题作了专门地研究(注:孟宪武:《试析殷墟墓地“异穴并葬”墓的性质——附论殷周社会的婚姻形态》,《华夏考古》1993年第1期。)。这类墓的特点是:1.两座墓的距离甚近;2.两墓大体平行,但多为一前一后;3.墓向与人的头向相同;4.墓室大小、葬具、随葬陶器的组合、形制、质地等相近;5.墓的时代相同或相近。在经过人骨鉴定的这类墓中,性别均为一男一女,从而可以推测,墓主为夫妻关系。在大司空村、西区、戚家庄、刘家庄南地,这类“异穴并葬”墓约占该墓地总数的近二分之一,反映出这是殷代较为流行的埋葬习俗。
除了异穴并葬外,也有少数同穴并葬的例子。如西区墓地一区的一座小墓M2686,墓底有一条南北向的土梁,把墓室分为东西两个小坑,东坑为俯身直肢的男性骨架,西坑为仰身直肢的女性骨架,两坑均无随葬品。殷墟发现的异穴(或同穴)并葬,墓室面积大多较小,随葬几件陶器,也有少数墓面积稍大,随葬成组青铜礼器,反映出这类并葬墓墓主的身份大多是自由民,也有部分是小贵族,他们生前过着一夫一妻的家庭生活,在家庭内部经济地位基本平等,与殷王和高级贵族一夫多妻的婚姻形状是不同的(注:孟宪武:《试析殷墟墓地“异穴并葬”墓的性质——附论殷周社会的婚姻形态》,《华夏考古》1993年第1期。)。
七、车马坑发掘的主要收获
殷墟的车马坑至今发掘了37座,其中6座是30年代发掘的,31座是50年代以来发掘的,发现车马坑的地点有小屯东北地、西北岗王陵区、大司空村、孝民屯及其东南、郭家庄、刘家庄北地(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资料。)、梅园庄东南(注:安阳市文物工作队:《安阳梅园庄殷代车马坑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梅园庄东南的殷代车马坑》,《考古》1998年第10期。)7处。
这37座车马坑,大多遭盗掘或被晚期的遗迹破坏,保存完整的只15座。这15座车马坑中埋2车4马与2车2马的各1座、1车2马的13座,后者占绝大多数。有殉人的10座,其中殉3人的1座、殉2人的4座、殉1人的5座。出兵器的坑9座,出兵器的坑大多也兼出工具。
车马坑的发掘,为研究殷代的车马葬制度、车子的形制、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主要有如下几点收获:
(一)搞清了车马坑的埋葬方式。殷墟车马坑的埋葬方式可分为三类:1.基本上按照原来马车使用的情况埋葬,即驾马与车子套在一起,大多数车马坑均属此类。2.拆车葬,即车、马脱套,将马车的主要部件如轴、轮、舆、辕、衡等拆开,分别埋入坑内。3.整车与拆散的车共葬于一坑。这三类坑,以第一类最多,第二类次之,第三类最少(目前只见一座)。无论那一类坑,都是先把人与马处死放入坑内,然后再放车或车的零部件。
(二)对车马坑的组合有新的发现。殷墟的车马坑大多是成组排列的,30年代发现的小屯村北的车马坑是5座为一组,50年代以来发现的车马坑多是2座为一组,较明确的已有10组。同组的车马坑,距离大多一至数米。两车马坑的方向、深度、坑内马架与人架的头向、内填陶片的时代等基本相同。有的墓地,如郭家庄墓地,在两组车马坑附近还发现马坑与羊坑。这些同组的车马坑(包括马坑、羊坑)是同一时期的遗迹。
(三)搞清了车马坑的性质。在小屯北与王陵区的车马坑属祭祀坑,坑内的车、人及器物是商王祭祀祖先的祭品。在族墓地的车马坑是某些带墓道的大墓或较大的长方竖穴墓的陪葬坑。这类坑少数与大墓同穴,大多数与大墓异穴,多位于大墓的西南方或南方,两者相距三四十米,如郭家庄M52、M58与M146、M147两组车马坑分别在M172与M160两墓的西南35米处。
(四)对车子的结构有新的发现。
1.发现了曲衡的马车。80年代中期以前,不少学者认为殷代马车的衡木都是直的。1987年在郭家庄M52和1995年在梅园庄M41发现的两座车马坑中,出土的车衡都是一根如弓状弯曲的圆木。从而表明,殷代除了直衡马车外,还有曲衡的马车。
2.发现了车轼。90年代之前,学术界认为,西周的马车开始有车轼,殷代是没有的。1992年在刘家庄北地M348、1995年在梅园庄东南的M40这两座车马坑的车厢里,在距前阑不远处发现了车轼,说明当时车轼并不罕见。
3.发现了轴饰。过去曾认为殷车无轴饰,轴饰到西周时才出现。1995年在梅园庄东M41车马坑内,在车的两个车毂内侧的轴上发现了轴饰,形状是一块梯形的木板,长10厘米,宽9-11厘米,其表面髹漆,还有纹饰(注:安阳市文物工作队:《安阳梅园庄殷代车马坑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梅园庄东南的殷代车马坑》,《考古》1998年第10期。)。形状与西周车子轴饰上的梯形铜板近似。轴饰的作用是固定伏兔与保护车毂的(注:张长寿、张孝光:《说伏兔与画
》,《考古》980年第4期。)。这一新的发现透露出商代后期的马车已出现伏兔的信息。
4.发现了三种形式的车舆。过去有学者认为殷代马车的舆平面是呈椭圆形的(注:石璋如:《小屯第四十墓的整理与殷代第一类甲种车的初步复原》,《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十本下册,1968年;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墟墓葬之一·北组墓葬(上)》插图六十五,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台湾南港,1970年。)。也有学者认为都是长方形的(注:杨宝成:《殷代车子的发现与复原》,《考古》1984年第6期。)。从三十多座车马坑的资料得知,殷代马车的车舆有长方形、椭圆形(圆角长方形)、梯形三种,以长方形为多,椭圆形次之,梯形的很少。
5.发现了车厢最上面的横杆,从而得知殷代马车的高度多在0.5米左右,最高的是1993年在梅园庄M1发现的车马坑的车厢,高0.55米。
从形制及主要部件的结构看,殷代马车与西周早期的车相似,可知殷周的车制是一脉相承的。
八、甲骨文发掘的主要收获
从1899年甲骨文发现至今已100年了,甲骨文出土约15万片,其中考古发掘出土的刻辞甲骨有34844片。1937年之前,甲骨文的出土地只小屯、侯家庄南地、后岗三处。50年代以来,随着考古工作的蓬勃发展,甲骨文出土的地点不断扩大,除上述三个地点外,在四盘磨、薛家庄南地、花园庄东地、花园庄南地、大司空村、苗圃北地、白家坟东地(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资料。)、刘家庄北地(注:安阳市文物工作队:《1995-1996年安阳刘家庄殷代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等八个地点都出土了刻辞甲骨(注:刘一曼:《安阳殷墟甲骨出土地及相关问题》,《考古》1997年第5期。)。出土甲骨文最多的是小屯,次为花园庄东地与侯家庄南地,其余的地点均属零星出土,内容多为习刻。
殷墟甲骨文发掘中有三次重大发现。
(一)H127坑。1936年6月,在小屯东北地发现了H127坑,坑内出刻辞甲骨17096片,其中卜甲17088片,卜骨8片,完整的有字卜甲近300版。据研究,这是武丁时代埋放甲骨的窖穴。甲骨文的内容非常丰富,对甲骨文与商代历史等的研究有重大意义。
(二)小屯南地甲骨。1973年在小屯南地发掘中发现刻辞甲骨5335片,其中卜骨5260片,卜甲75片,大版而完整的刻辞卜骨近百版。这批甲骨出土时多有明确的地层关系,并与陶器共存,为甲骨文的分期及殷墟文化分期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如对“
组卜辞”、“午组卜辞”学术界多年以来存在不同的看法,或认为属武丁时代,或认为属武乙、文丁时代。而在小屯南地所出的这两组卜辞,有的出于小屯南地早期(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一期)的灰坑与地层中。学者们以此为依据,并结合卜辞的内容进行研究,认为“
组”与“午组”卜辞的时代属武丁或武丁前期。这一看法,至今已为绝大多数学者认同。小屯南地甲骨的内容也较丰富,包括祭祀、田猎、征伐、天象、农业、旬夕、王事等,为甲骨文与商史的研究增添了不少宝贵的资料。
(三)花园庄东地甲骨坑。1991年秋在花园庄东100多米处发现了一个甲骨坑,编号为花东H3,出土了甲骨1583片,其中卜甲1558片,上有刻辞的574片,卜骨25片,上有刻辞的5片,共计刻辞甲骨579片。特别珍贵的是,此坑甲骨以大版的卜甲为主,其中完整的刻辞卜甲达300多版。刻辞内容较集中,主要涉及祭祀、田猎、天气、疾病等方面(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91年安阳花园庄东地、南地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第6期。)。根据甲骨出土的地层关系、共存陶器及卜辞内容判断,此坑甲骨属武丁前期。
此坑甲骨卜辞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卜辞的主人不是王而是“子”,甲骨上的字体大多细小、工整、秀丽,与武丁时代的“宾组卜辞”有较大区别,与“
组”、“午组”、“子组”卜辞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在文例上也富有特征。
花园东地H3甲骨卜辞,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1.对甲骨文的分期断代研究有重要意义。这坑卜辞的干支字多属董作宾先生制定的甲骨文“干支字五期演变表”中的三、四、五期字体。一些常用字也属“晚期”的字形。但H3坑的时代确属武丁前期。出现这种“矛盾”的情况,说明过去的断代标准随着新资料的出土有值得修正之处,即甲骨文的断代应从多方面考虑,要注意区分不同的卜辞组,要研究卜辞的内容,还要注意甲骨出土的地层关系、共出陶器的形态等。特别是对那些时代早的卜辞,考古学的地层、坑位,更是十分重要的断代依据。
2.对“非王卜辞”及商代家族形态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长期以来学术界认为殷墟卜辞都是王的卜辞。70年代以后,大多数学者认识到殷墟卜辞中有小部分属“非王卜辞”,但还有少数学者对此持不同的看法,H3坑“子卜辞”的出土,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非王卜辞”的存在。过去,此类卜辞出土数量不多,只1000多片,且小片居多,而H3坑出土579片,并以大版卜甲为主,内容新颍,这对“非王卜辞”以及商代家族形态的研究有重大意义。
殷墟的发现,甲骨文的发现与研究,把我国的信史提前到三千多年,但甲骨文绝大多数是卜辞,是王或王室贵族占卜的记录,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先秦典籍中保留的商代史料很贫乏,依靠甲骨文和古代文献还难于复原商代社会的全貌。七十年来殷墟的考古发掘,发现了各种类型的居址、墓葬,出土了数以万计丰富多彩的文物,使我们对殷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等各方面有了比较具体地了解,对研究殷代社会史及中国古代史等都有重要意义。
七十年来殷墟考古工作成果辉煌,但是今后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殷墟地下埋葬着丰富的遗迹、遗物,还需要几代考古学者不断努力,作大量发掘和深入细致地研究工作,才能弄清它的全貌。我们希望有志于研究殷墟文化的学者今后加强联系,增进学术交流,以促进殷墟文化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原文物》1999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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