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瑞波:论辛店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一 山家头类型的文化性质
二 莲花台与小旱地墓地分组研究
三 其他典型墓地出土遗存的组别和年代
四 典型遗址的分组和年代
五 辛店文化的期别划分和年代判定
六 结语
辛店文化因1924年甘肃临洮大石镇(时称洮沙县)新店甲址的发掘而得名,其前身即瑞典学者安特生命名的新店期①。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随着永靖莲花台、张家咀和姬家川等遗址的发掘,人们对辛店文化的认识逐步深入。学术界对相关遗存的看法颇不一致,导致命名繁多,如辛店文化、唐汪文化,辛店文化甲组、辛店文化乙组、张家咀组、姬家川组、辛店组、四时定组,如辛店期、山家头期、姬家川期、张家咀期和山家头类型、张家咀类型、姬家川类型。二十一世纪初,《民和核桃庄》的出版标志着辛店文化的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②。根据目前的考古调查与发掘,可知辛店文化主体向西到达湟水上游,向东至少在兰州一临洮一线。此外,1981年,陕西周原考古队在陕西扶风墓地发掘二十座墓葬,发掘者将出土遗存命名为刘家文化,并认为“辛店文化可能属于刘家文化的一个晚期类型”③,笔者不认同这种看法。1986年,河西走廊联合考古队在永登县博物馆发现少量辛店文化陶器,在天祝藏族自治县也发现一件辛店文化单耳罐,出处不详,但天祝以西不见辛店文化的踪迹。辛店文化的典型墓地和遗址包括临夏莲花台、核桃庄小旱地、临夏盐场、互助总寨、乐都大坟滩、东乡崖头、大通上孙家寨、循化阿哈特拉、永靖张家咀和永靖姬家川。
虽然辛店文化的发现和研究持续近一个世纪,但学术界对这支考古学文化的基础研究—分期和年代——至今还不明晰,而讨论这两个问题的前提是明确该文化的基本内涵。与辛店文化内涵关系密切但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主要是山家头类型和唐汪式陶器是否属于辛店文化。对于唐汪式陶器的归属问题,笔者赞同将此类遗存独立于辛店文化之外④。至于山家头类型的性质归属,下文略作探讨。
一、山家头类型的文化性质
山家头类型得名于山家头墓地的发掘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学者将它与姬家川类型、张家咀类型视为构成辛店文化的三种类型(或三个发展阶段)。不过,随着相关资料的陆续公布以及学术界对甘青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认识的逐步深入,姬家川类型和张家咀类型的特征愈发明晰,联系更加紧密,而山家头类型则显示出独特之处。从目前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看,山家头类型的年代确实较早,但不宜纳入辛店文化的范畴,它与以姬家川类型和张家咀类型为代表的辛店文化面貌不同,性质相异,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本文赞成将相关遗存称为山家头文化,而非辛店文化山家头类型,理由如下。
第一,山家头类型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⑥,陶器典型特征有圜底、竖向绳纹以及少量的彩陶,这些文化要素在姬家川类型和张家咀类型不见或少见。
第二,山家头类型有自己独立的发展时间、分布区域以及鲜明的文化特征,这完全满足一支考古学文化应有的基本三要素⑦。
第三,《辛店文化序列及其与卡约、寺洼文化的关系》认为,山家头类型与辛店文化不属于同一类遗存,因为“辛店文化是马厂和齐家文化之后通过山家头遗存发展而来的”,山家头文化的称谓在这篇文章中已经出现⑧。
第四,小旱地墓地三百多座墓葬绝大多数属于辛店文化,但M288和M360随葬山家头类型的陶器,发掘报告对这两座墓的处理意见是“因出土陶器与整个器物群相异而作为文化性质不同的墓葬未予分期”⑨。言外之意,M288和M360与同一墓地的绝大多数辛店文化墓葬性质相异,应另当别论。
第五,《中国考古学·两周卷》将辛店文化分为姬家川类型和张家咀类型,认为“仅就目前所见资料似乎难以将山家头这类遗存纳入辛店文化中,……山家头这类遗存的归属也需要通过典型遗址的发掘以后再作进一步研究”⑩。很明确,山家头类型不宜纳入辛店文化的范畴。
不难看出,山家头类型与张家咀类型、姬家川类型区别明显,将山家头类型从辛店文化中独立出来,已成为越来越多研究者的共识。
据现已公布的资料,可知山家头文化主体分布在湟水中下游和大夏河中下游,典型遗存包括民和山家头M7、M15、M17、M20、M22、M24、M27和M32,临夏莲花台M13、M18、M17、M15、M11(11),乐都柳湾M1189、M1196、M1198、M1244、M1248(12),核桃庄小旱地M288、M283、M360(13),兰州下海石M1(14),民和簸箕掌石棺墓(15),永靖黑头咀H211和H182(16)。在此,我们将山家头文化的内涵简要概述如下。
第一,陶器特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以山家头M32、M24、M15、M20,小旱地M288、M283、M360,柳湾M1196、M1244和下海石M1为代表。陶器主要包括颈耳罐、腹耳罐和双耳盆,罐底有圜底、平底和微凹底之分,器表以竖向细绳纹和彩绘为主,彩绘纹样多见黑色单彩绘制的短竖线、勾纹、三角纹和回形几何纹。第二阶段,以山家头M27,莲花台M11、M13、M17、M18、LL0012、LL008,撮箕掌M1,黑头咀H182、H163和H211为代表。该阶段陶器种类与第一阶段无异,但颈耳罐的双耳明显低于口沿,圜底内凹作风明显。器表装饰依然以细密的竖向绳纹和彩绘为主,彩绘花纹出现了黑红复彩的复线双勾纹。
第二,墓葬形制。常见竖穴土坑墓,部分土坑内放置石板,为土坑竖穴石板墓。墓葬平面有长方形、圆形和椭圆形,还有部分墓葬形制不规整。
第三,葬式葬俗。常见仰身直肢葬,另有少量俯身葬、侧身葬、二次葬和乱骨葬。随葬品以陶器为主,极少见铜器用品和饰品。
当前,学术界对山家头文化与其典型文化要素的来源认识并不一致,代表性的意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意见认为,山家头文化从齐家文化发展而来,但一些纹饰与马厂文化非常相似,这些纹饰在齐家文化中不见(17)。第二种意见认为,山家头文化源自齐家文化,但是圜底这一特征只能视为自身出现的新因素。彩陶中的部分马厂彩陶因素成分是齐家文化和马厂类型遗存共同影响的结果(18)。第三种意见认为,“辛店文化早期遗存(山家头类型)中的彩陶因素直接来源于齐家,而间接来源于马厂”(19)。第四种意见认为,山家头墓地M5、M15和M32出土的圆底陶器属于外来遗存(20)。
上述观点皆有论据所在,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山家头文化的来源还无法完全确定。不过,将山家头文化视为齐家文化解体后形成的“齐家多子”格局中的一子,这是多数研究者的看法。特别是山家头文化中典型的圜底陶罐,与齐家文化的同类器关系一望可知(下页图一)。但需要指出的是,齐家文化与山家头文化的圜底罐并非一脉相承。以大何庄M47:2、M16:2为代表的齐家文化素面圜底罐(图一,5、6)、以山家头M5:2为代表的甘青本土风格的彩陶圜底罐(图一,7)和以齐家坪M111:8为代表的具有异域风格装饰的彩陶圜底罐(图一,8),这三者很可能不是源自同一文化系统,以柳湾M1196:2、下海石M1:3、小旱地M283:3和下海石M1:1(图一,1-4)为代表的山家头文化圜底罐,并非都脱胎于齐家文化的同类器。因此,可以认为齐家文化是山家头文化在其形成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并非全部。此外,马厂文化如何对山家头文化产生影响还需深究。而山家头文化的去向无疑是辛店文化,后文再述。
多数学者认为山家头文化的年代上限晚于齐家文化,下限早于辛店文化,大致在夏商之际。目前已知的齐家文化最晚遗存出现在甘肃临潭磨沟,但该墓地齐家文化墓葬中却未见圜底罐,且齐家文化在不同分布区域内结束的时间也不完全相同。山家头文化的陶器既有典型的圜底罐,又有较成熟的马厂文化彩陶纹样,因此,暂时还不宜简单认为山家头文化的上限晚于磨沟墓地齐家文化晚期遗存的年代。虽然已有学者对齐家文化圜底罐进行过专文研究(21),但对此类陶器群的基础研究仍待深入,如此才可能使山家头文化的年代上限明了。而山家头文化的年代下限应不晚于辛店文化早期。当然,准确年代的确定仍赖于更多材料和碳十四测年的数据。
二、莲花台与小旱地墓地分组研究
山家头类型如果从辛店文化中独立出来,那么辛店文化就只能包含姬家川类型和张家咀类型遗存。对于二者的关系,学者赞成其代表了辛店文化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而非因地域差别形成的两个地方类型,但二者谁早谁晚,却存在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张家咀类型早于姬家川类型(22),第二种观点认为,姬家川类型早于张家咀类型(23)。
姬家川和张家咀是两处辛店文化生活居址,出土遗存与墓地随葬品并不完全相同。但相比居址而言,辛店文化墓地出土彩陶数量更丰富,纹样种类更繁多。陈洪海曾明确指出:“不同风格的花纹也同样会发展变化,以之分式也未为不可。所以单以制作而言,形体与花纹是同等重要的,在分型定式上是不该有主辅之分的”(24)。因此,以墓葬叠压打破关系为基础,以彩陶纹样为切人点,结合陶器形态的变化,也理应成为考察辛店文化阶段性变化的一种思路。
在诸多辛店文化的典型墓地中,具有叠压打破关系且资料已公布的当属临夏莲花台墓地和核桃庄小旱地墓地,故下文首先对这两处墓地进行分析,并以之为标尺对其他典型墓地材料和遗址材料进行对比,力求明晰辛店文化的阶段性变化。
(一)临夏莲花台
墓地位于临夏县莲花乡莲花村,1984年发掘。发掘墓葬十八座,出土陶器四十件,铜器十六件(25)。叠压打破关系仅一组,M10→M11。发掘报告将十八座墓分为三期四段。由于M11、M13、M15、M17和M18这五座墓属于山家头文化,因此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根据器物形态和器表装饰不同,莲花台辛店文化遗存可分为三组。
第一组:以M10、M14和采集品LL002、LL009、LL0014为代表。腹耳壶,长直颈,如M14:1、M10:3(图二,11、12);双耳罐,长弧颈,如M10:2、M10:1(图二,13、14);器表绘黑彩,常见波折纹,单勾纹和少量羊角纹,多集中在器物颈部和肩部。
第二组:以M3、M5、M7-M9、M12和M16为代表。随葬陶器均以腹耳壶、双耳罐为固定组合,部分墓还随葬双耳盆。腹耳壶,瘦长,颈部和下腹多饰回形几何纹,上腹喜用羊角纹,如M8:3、M9:1(图二,6、7);双耳罐,长弧颈,如M8:2、M9:2(图二,8、9);双耳盆,束颈,如M8:1(图二,10)。
第三组:以M1、M2和M6为代表。腹耳壶和双耳罐,矮胖,颈变短,弧度加大。器表装饰与第二组相差不大,花纹样式组合固定。腹耳壶,如M1:1、M6:1(图二,1、2);双耳罐,如M1:2、M6:2(图二,3、4);双耳盆,如M1:3(图二,5)。
从M10(辛店文化)→M11(山家头文化)这组叠压打破关系和上述三组典型器物的逻辑演变可知,第一组与山家头文化有明显的继承关系,且第一组年代最早,第二组次之,第三组最晚。
(二)核桃庄小旱地
墓地位于青海民和核桃庄米拉沟河东岸。1978-1980年,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共发掘墓葬三百六十七座,多数属辛店文化(26)。发掘报告介绍的十五组叠压打破关系可分三类。
第一类,可确定早晚关系共八组。M192→M197,M227→M275,M266→M288,M228→M360,M335→M336,M363→M349,M351→M352,M292→M287。其中两墓皆出土陶器的有三组。M266→M288,M228→M360,M351→M352。前两组属于山家头文化和辛店文化墓葬之间的打破关系,第三组M352仅出土一件浅腹盆,与M351出土的随葬品无法进行比较。因此,这八组打破关系对墓地的分期没有直接作用。
第二类,在田野发掘过程中没有理清早晚关系共六组。M278-M279,M323、M324-M364,M353-M346,M255-M256,M257-M277,M265-M269。由于早晚关系不明确,打破关系不宜轻易使用。
第三类,早晚关系不确定,情况较复杂,但对于发掘报告的分期特别重要,仅一组。M133-M134。
在小旱地三百六十七座墓葬中,有二百三十一座随葬陶器,三十一座见有陶片,其中M283、M288和M360属于山家头文化。另外,还有部分辛店文化墓葬随葬马厂文化腹耳壶,如M16:6(图三,1);唐汪式双耳罐,如M334:1(图三,3);卡约文化双耳罐和鼓腹罐,如M102:3、M308填土、M48:3(图三,2、4、5);山家头文化圜底罐,如M133:2(图三,6)等典型陶器。
《民和核桃庄》首先对典型器物瓮、罐、盆进行了分型定式,并根据共存关系将其分为七组。以此为依据,辛店文化墓葬可分为七组;再根据M133早于M134以及A型瓮器表鸟纹从形象到抽象的变化,认定第一组最早,第七组最晚;最后将小旱地辛店文化墓葬分为三期七段。报告的分期无疑是系统、全面和详细的。不过,一些关键问题仍有讨论的空间。
首先,M133早于M134是报告确定七组陶器首尾顺序的关键。两座墓虽有打破关系,但在发掘过程中没有辨明早晚期。虽然发掘报告认为M133年代较早,M134年代较晚,但论证较为牵强。如其主要依据之一是M133共存山家头文化陶器与辛店文化陶器,但M134仅随葬辛店文化陶器,因此M133年代较早。这一论证并不周全,因为不能由于某座辛店文化墓葬随葬个别早期文化陶器,便认定该墓年代较早,若按此逻辑,共存马厂文化彩陶和辛店文化陶器的M16年代会更早,但M16被发掘报告归入小旱地辛店文化中期。
其次,报告将陶瓮以器表装饰不同分为并行发展的六亚型,以形态差别分为十六式。这种型、式划分不失为一种方案,但可能并不是唯一的方案。因为陶瓮饰羊角纹、变体蛙纹、复线三角波折纹以及各类花纹的组合图案出现或流行的时间可能有早晚之别。如与山家头文化紧密相连的莲花台辛店文化三组遗存均只见羊角纹,不见小旱地墓地流行的变体蛙纹和复线三角波折纹。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拟将彩陶花纹的逻辑演变视为重点考虑对象,对小旱地辛店文化墓葬重新进行组别的划分。
报告根据花纹不同将小旱地双耳盆分为两型:A型为黑红复彩,器表主体花纹是折线三角几何纹、横“S”纹与平行线纹三者的组合;B型为黑色单彩,器表花纹以实心三角和竖线纹为主。与腹耳壶、双耳罐相比,这两型双耳盆器表花纹种类少,纹样较统一,变化敏感的方面是形态而非装饰。我们在此将双耳盆分为两型:A型,矮胖,多黑红复彩;B型,瘦高,黑色单彩和黑红复彩皆有。A、B型双耳盆都可分为两式。I式颈内弧或呈束颈,Ⅱ式颈微内弧近直。A型I式和B型I式分别早于A型Ⅱ式和B型Ⅱ式,理由有四点。第一,莲花台墓地三组墓葬衔接紧密,没有缺环,第二组和第三组墓葬中可见与小旱地A型I式深腹双耳盆相同的器物,但三组墓葬中均不见与小旱地A型Ⅱ式深腹双耳盆相似的器物。第二,莲花台墓地三组墓葬出土的双耳罐虽各有不同,但双耳最高处皆明显低于口沿。小旱地M98、M105、M163、M211、M213、M242和M298,亦随葬此类双耳罐,且A型I式深腹盆常与之共存,但在随葬A型Ⅱ式深腹盆的墓葬中,很少发现此类双耳罐。第三,小旱地M21随葬三件陶器,其中A型I式深腹盆(M21:1)和B型I式浅腹盆(M21:2)共存,这已暗示A型I式盆和B型I式盆在某一时段内共存。第四,小旱地A型Ⅱ式双耳盆和B型Ⅱ式双耳盆虽少见共存,但分别与二者共存的腹耳壶和双耳罐显示出较强的一致性。
综上,可初步确定A型I式和B型I式双耳盆基本同时,二者分别早于基本同时的A型Ⅱ式和B型Ⅱ式双耳盆。与上述两型双耳盆共存的腹耳壶不仅花纹种类多样,而且形态也很丰富。根据器表纹样不同,以腹耳壶为切入点,将小旱地辛店文化墓葬分为四组。
第一组:以M21、M26、M100、M105、M173、M228和M298为代表。腹耳壶,侈口,弧颈,溜肩,上腹鼓,下腹斜收略弧。口沿外侧施黑色宽平条带纹或尖角相错的连续实心三角纹,颈部饰回形几何纹,并搭配一周条带纹或其他纹样,上腹常见完整的大羊角,羊角下方常饰一周或两周横向条带纹,如M173:1、M26:2(图四,19、20)。同组的主要陶器还有A型I式双耳盆,如M173:2(图四,23);B型I式双耳盆,如M26:1(图四,24);双耳罐,如M173:3、M26:3(图四,21、22)。
第二组:以M17、M28、M29、M98、M99、M118、M183、M197、M225、M237、M242、M243、M278、M312和M338为代表。腹耳壶器形与第一组相同或相近,但器表装饰明显有别。上腹依然流行大羊角纹,下腹开始流行包括竖向变体蛙纹和勾连纹在内的多种图案,如M118:2、M17:3(图四,13、14)。同组的主要陶器还有A型I式双耳盆,如M118:1(图四,17);B型I式双耳盆,如M17:2(图四,18);双耳罐,如M17:1、M118:3(图四,15、16)。
第三组:根据腹耳壶的装饰不同,可分为两组。
A组,以M174、M211、M213、M257、M307和M336为代表。腹耳壶口沿和颈部花纹与第一、二组无异,但器身主体花纹很少见羊角纹,常将第二组流行的下腹主体花纹如变体蛙纹扩展为器身整体纹样,如M127:2(图四,7)。同组的主要陶器还有B型I式双耳盆,如M22:1(图四,12);双耳罐,如M213:2(图四,10)。
B组,以M215、M228、M235、M258、M301、M303、M308、M315、M326和M367为代表。腹耳壶多为黑红复彩,颈部、上腹主体多饰复线波折三角纹、变体鸟纹、横“S”纹等,下腹多绘勾连纹、三条或多条平行竖线,如M301:1(图四,8)。同组的主要陶器还有A型I式双耳盆,如M301:3(图四,11);双耳罐,如M301:2(图四,9)。
第四组:以M160、M171、M214、M267、M279、M306和M342为代表。腹耳壶,瘦长,与第三组腹耳壶口部略微呈盘口状不同,该组腹耳壶口颈部整体剖面呈“)(”形。器表变体蛙纹和大羊角纹基本不见,上腹多饰复线波折三角纹,变体鸟纹,横“S”纹等,下腹多绘勾连纹,如M171:1、M160:1(图四,1、2)。同组的其他主要陶器还有A型Ⅱ式双耳盆,如M160:7(图四,5);B型Ⅱ式双耳盆,如M306:1(图四,6);双耳罐,如M171:2、M267:1(图四,3、4)。
从第一组到第四组,由早至晚顺次发展,理由有四点:首先,第一至三组腹耳壶均与I式双耳盆共存,第四组腹耳壶与Ⅱ式双耳盆共存,因此,前三组早于第四组;其次,小旱地墓地第一组腹耳壶与莲花台辛店文化同类器有较强的一致性,单彩,上腹多饰大羊角,下方留白或饰平行竖线。小旱地墓地第二、三组腹耳壶在莲花台辛店文化墓葬中不见,由于小旱地和莲花台相距不远,因此这种差异的形成原因更可能是时间早晚不同所致;再次,从器表花纹看,第一、二组腹耳壶共同的特点是以大羊角为腹部主体花纹,但第三组基本不见大羊角,可见第一、二组面貌接近,而与第三组相差较远;最后,第三组腹耳壶A、B组器形相当,但器表花纹迥异。将此二者放在同一组,是因为它们的器表都不见第一、二组普遍使用的大羊角,且与二者共存的双耳罐和双耳盆没有显著差别。综上四点可知,第一组最早,第二组次之,第三组晚于第二组,第四组最晚。其中,第一、二组和第三A组是连续发展的三组,关系密切,第三B组和第四组联系紧密(下页表一)。
三、其他典型墓地出土遗存的组别和年代
(一)临夏盐场
墓地位于甘肃临夏东乡族自治县河滩乡盐场村。1971年,甘肃省博物馆在此征集到一批陶器,少数属于齐家文化和马厂文化,大多数属于山家头文化和辛店文化,其中辛店文化陶器所占比例最大(27)。
参照前文对莲花台与小旱地墓地的分组,可将盐场辛店文化陶器分为四组。
第一组:瘦高。腹耳壶,如74KG15:214、74KG15:246(图五,9、10);双耳罐,如74KG15:2(图五,11),仅颈部和上腹饰简单的纹样。该组彩陶见于莲花台墓地第一组腹耳壶,如M14:1(图二,11)。
第二组:瘦高,侈口。腹耳壶,如74KG15:212、74KG15:15(图五,6、7);双耳罐,如74KG15:70(图五,8),颈部饰回形几何纹,上腹饰大羊角纹,腹部最鼓处饰一周或两周横向直线。该组彩陶见于莲花台墓地第二组腹耳壶,如M9:1(图二,7)。
第三组:矮胖,口外撇明显,颈部相对粗短且弧度增加,出现马鞍口形双耳罐。腹耳壶,如74KG15:248、74KG15:178(图五,3、4);双耳罐,如74KG15:96(图五,5)。该组彩陶见于莲花台墓地第三组腹耳壶,如M1:1(图二,1)。
第四组:瘦长,腹耳壶腹部最大径明显下移。大羊角纹在腹耳壶器表无,如74KG15:201(图五,1);双耳罐,腹复线绘制的样式,如74KG15:15-2(图五,2)。该组彩陶见于小旱地墓地第四组,如小旱地M171:1(图四,1)。
(二)互助总寨
1979—1980年,青海省文物考古队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沙塘川公社总寨发掘了一座辛店文化墓葬(28),随葬出土三件夹砂陶器。双耳罐(M32:2),溜肩,鼓腹,平底。素面(图六,3)。双耳盆(M32:1),短颈,鼓腹,平底内凹。器表施一层红色陶衣(图六,2)。腹耳壶(M32:3),高领,溜肩,平底。器表绘黑红复彩的鸟纹和羊角纹(图六,1)。三件陶器与小旱地墓地第四组的同类器M364:1、M364:2和M364:3别无二致(图六,4—6),年代大体相当。
(三)东乡崖头
1977年,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在东乡族自治县大夏河东岸清理了四座辛店文化墓葬,其中M4无随葬品,M1和M3各随葬一件陶器,M2随葬壶、罐各一件,另收集陶器七件。陶器表面多施红色或白色陶衣,花纹多用黑彩或黑红复彩绘制(29)。根据器形和纹饰不同,可将东乡崖头墓地出土遗物分两组。
A组,以鼓腹壶,如崖头M2:1、崖头采122(图七,1、2)和双耳罐,如崖头M1:1(图七,3)为代表,主体花纹是上下对勾的涡纹,搭配条带纹或横“S”纹,这是典型的唐汪式陶器,不属辛店文化。
B组,以腹耳壶,如崖头M3:1、崖头采127(图七,4、5)和双耳罐,如崖头M2:2(图七,6)为代表,器表花纹包括复线折线三角纹、复线竖向纹、横“S”纹、树叶纹等。它们分别与小旱地辛店文化第四组同类器M171:1、M256:1和M171:2如出一模(图七,7-9)。
(四)乐都大坟滩
1990年,考古工作者在青海乐都亲仁乡大坟滩征集八件辛店文化陶器(30)。通过与小旱地辛店文化进行对比,发现大坟滩以腹耳壶(图八,1)和双耳罐(图八,4)为代表的陶器与小旱地墓地第四组腹耳壶,如M60:2(图八,6),双耳罐,如M60:1(图八,5)面貌相近,二者年代大致相当。
此外,大通上孙家寨墓地(31)和阿哈特拉墓地(32)也出土了大量的辛店文化遗存,但是详细资料至今没有公布。
四、典型遗址的分组和年代
辛店文化的遗址材料较少,姬家川、张家咀、瓦渣咀和黑头咀四处较为典型。目前学术界的意见较为一致,认为姬家川和黑头咀遗址的文化面貌相似,张家咀和瓦渣咀遗址出土遗存没有大的差别。以此认识为基础,下文对这四处典型遗址简略分析。
(一)姬家川与黑头咀遗址
姬家川遗址位于甘肃永靖白塔公社姬家川村黄河西岸的一处台地上,1960年发掘。遗址分东西两区。东区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辛店文化层,第三层为齐家文化层(只有一个齐家文化窖穴);西区仅两层,上层为耕土层,下层为辛店文化层。共发现辛店文化的房址一座、灰坑四十一座(33)。辛店文化陶器多为夹砂红陶。彩陶分三类,一类在施绳纹的器表直接绘制,一类在磨光的器表直接施彩,一类先画宽彩带为地,再绘制各种花纹。三种画法以第一种最常见。器形以双大耳罐和腹耳壶为主,鬲和浅腹盆次之。
黑头咀遗址位于甘肃永靖旧城的莲花村,遗址分为东西两区。东区台地俗名“黑头咀”(34),地层堆积简单,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辛店文化层。共清理房址一座、灰坑六十七座,其中H182和H163属于山家头文化。辛店文化陶器皆为夹砂红陶,器表装饰以绳纹为主,还有部分彩绘和附加堆纹。彩陶器表多施灰白色陶衣,多绘黑彩,少红彩。陶器多为凹底,另有少量三足器,主要包括盆、杯、瓮、甑、鬲、器盖等。
姬家川遗址辛店文化灰坑相互之间的具体情况不清楚,黑头咀遗址辛店文化各遗迹开口层位和相互关系不详,因此无法利用层位关系为这两处遗址进行分组研究。不过,比照辛店文化各典型墓地,姬家川和黑头咀典型遗存可分为两组。
第一组:以姬家川H9、H13、T11:2、TC1和黑头咀H189、H212、TG为代表。鬲,如姬家川H13:2,实足根(图九,7);腹耳壶,如姬家川H13:1,上腹绘大羊角,下腹饰绳纹(图九,8);双耳罐器表多饰绳纹,部分绳纹之上饰简单的花纹,如黑头咀H212:1、姬家川T12:2(图九,9、10)。此外,还能见到双耳杯,如姬家川H9:1(图九,12);双耳盆,如姬家川H13:4,上腹饰波折纹(图九,11)。该组部分陶器与莲花台墓地第一组同类器相似,二者年代相当。
第二组:以姬家川H8、H10、H28、H29为代表,典型器物以腹耳壶和双耳盆为代表。鬲,如黑头咀H189:9,足根不明显(图九,1);腹耳壶,如姬家川H8:16,颈部多饰回形几何纹,上腹饰大羊角(图九,2);双耳盆,如姬家川H10:1,上腹绘实心交错三角纹(图九,5);双耳罐,如黑头咀H193:4,腹部饰大羊角纹,下腹饰竖向直线(图九,4)。该组还出现了马鞍形口的双耳罐,如姬家川H28:1(图九,3)。另外,以姬家川H8:18为代表的单耳杯出现频率较高(图九,6)。这组部分器物见于莲花台墓地第二组、三组,年代差别应该不大。
综上,可知姬家川和黑头咀辛店文化第一组早于第二组。
(二)张家咀和瓦渣咀遗址
张家咀遗址位于甘肃永靖莲花公社,1958和1959年连续两年发掘。遗址分东西两区。东区为单纯的辛店文化遗存,发掘灰坑一百六十五座。西区地层分两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属辛店文化层,该层下有两个齐家文化窖穴(35)。遗址出土的辛店文化陶器多破碎,多数为夹砂红陶,仅有少量泥质灰陶。素面陶占一半,彩陶占四成,另外有少量附加堆纹、绳纹和划纹。彩陶有两种,一种是在抹平或磨光的陶器表面直接绘彩,一种为先施红色或紫红色的宽彩带,再绘制黑彩花纹。常见器形有双耳罐,如H39:1、H118:1(图一○,1、2);腹耳壶,如H144:1(图一○,3);其次为鬲,如H118:3、T66:2(图一○,9、10);杯,如H17:7、H29:2、T21:4(图一○,4-6);浅腹盆,如T13:3、H171:6(图一○,7、8)。
瓦渣咀遗址,共发现一百五十二个窖穴,分布非常密集,另外有三座墓葬,均未随葬陶器(36)。出土陶器较破碎,多见夹砂红陶,另有部分泥质灰陶。器表饰绳纹、附加堆纹和彩绘,彩色包括黑彩、红彩和紫红彩。可辨器形有腹耳壶,如H2:5(图一○,13);杯,如H25:2、T7:10(图一○,16、17);鬲,如T23:5(图一○,18);浅腹盆,如H18:1、H146:5(图一○,19、20)。此外,一些彩陶残片,如H33:1、H24:1、H120:2、H70:1,很可能属于腹耳壶和双耳罐(图一○,11、12、14、15)。
这两处遗址出土的陶器在器类、造型和装饰三方面大同小异,看不出明显的区别或阶段性变化,整体面貌与小旱地辛店文化第三组和第四组接近。
除上述几处遗址外,1995年青海乐都双二东坪也曾发掘一处规模较大的辛店文化遗址,发掘房址二十九座、灰坑二百二十四座,出土陶器绝大多数属张家咀类型,另有少量属于卡约文化(37)。此外,在青海民和地区还发现不少辛店文化遗址(38)。
五、辛店文化的期别划分和年代判定
(一)期别划分
综合以上分析,以莲花台和小旱地两处有层位关系的墓地材料分组研究为基础和标尺,通过对其他墓地和遗址出土陶器的比较分析,将辛店文化统分为四期六段(表二)。
早期,即第一段。以莲花台墓地第一组,盐场墓地第一组和姬家川、黑头咀遗址第一组遗存为代表。中期,包括第二、三段。第二段以莲花台墓地第二组、盐场墓地第二组和姬家川、黑头咀遗址第二组部分遗存为代表。第三段以莲花台墓地第三组,小旱地墓地第一组,盐场墓地第三组,姬家川、黑头咀遗址第二组部分遗存为代表。晚期,即第四段。以小旱地墓地第二组为代表。末期,包括第五、六段。第五段以小旱地墓地第三组和张家咀、瓦渣咀遗址部分遗存为代表。第六段以小旱地墓地第四组,总寨墓地相关遗存,盐场墓地第四组,张家咀和瓦渣咀遗址为代表。
在完成了辛店文化各墓葬内部单位分组和各遗址之间并组为段、合段为期的基础上,选择各期数量较多、有代表性的几种典型陶器进行类型学分析,可将辛店文化各墓地和遗址出土的典型陶器的型式关系和演化序列排成图一一。
确定了辛店文化的各期遗存,结合前文对山家头文化的分析,通过典型陶器的比对。腹耳壶,如莲花台M1:13、莲花台M14:1、黑头咀H211:2、莲花台LL0012(图一二,1、2、6、7);双耳罐,如黑头咀H212:1、莲花台LL0014、莲花台M11:1、莲花台M17:2(图一二,3、4、8、9);或是鬲,如姬家川H13:2、黑头咀H163:8(图一二,5、10),表现出承袭或演变关系。换言之,辛店文化的源头就是山家头文化。
(二)年代判定
对辛店文化年代的判定,有学者认为其早期在商代中期前后,晚期可到春秋初期,相当于公元前十五至前六世纪(39)。另有学者将辛店文化的年代定为夏代晚期至四周晚期(40)。
目前,辛店文化的碳十四测年数据共有五个(41)。马路塬H9木炭数据为距今3080±95年,马路塬H35木炭数据为距今2920±100年,莲花台M3人骨数据为距今2540±120年,阿哈特拉山M256木炭数据为距今2860士100年,小旱地M256数据为距今3080±80年。五个数据中,有四个年代下限不晚于距今2700年,只有属于本文所分辛店文化中期的临夏莲花台M3年代上限晚于此年,明显偏晚,应当舍弃。在四个可采信的测年数据中,小旱地M256出自本文所分的辛店文化末期单位,其余三个具体的期别所属不详。不过,将辛店文化各期相关遗存与同时期周邻地区与之有关系的、年代明确的遗存进行比较,我们对该文化绝对年代的认识会较为清晰。
张天恩曾以宝鸡纸坊头遗址出土扁锥形尖足和圆锥形尖足陶鬲的地层关系为依托(42),将刘家文化的高领袋足鬲分为五期。年代从二里冈下层延续至殷墟四期,并且认为辛店文化姬家川和张家咀类型中的陶鬲与刘家文化袋足鬲的第三、四期年代相同,大致相当于殷墟第二期(43)。李水城以张天恩总结的高领袋足鬲的演变规律为基础,把刘家文化的编年重新整合为四期,初期(齐家文化以后至商代早期)、早期(商代早期至商代中期)、中期(商代晚期)和晚期(商代末期,西周文武之际)(44)。从前文对辛店文化的分期可知,姬家川H13属于辛店文化早期,该灰坑出土了两件鬲(图一三,1、2),其部分器形特征,侈口,扁锥足和粗略的绳纹都明显具有李水城所言的刘家文化中期风格。不仅如此,鸭嘴形实足根和绳纹上堆塑蛇纹等特征,也体现了部分刘家文化早期的袋足鬲风格(图一三,3、4)。据此可知,辛店文化早期不晚于商代晚期,还有进入商代中期的迹象。
甘肃庄浪徐家碾是一处典型的寺洼文化,一些墓葬不仅见有典型的寺洼文化陶器。双耳罐,如M51:15(图一四,11);豆,如M85:9(图一四,12);还见有典型的周文化折肩罐M70:24(图一四,13);鼓肩壶,如M69:14(图一四,14)。发掘报告认为,这处墓地的“上限年代约当周先王古公亶父迁岐前后,年代大约在公元前十二世纪中期。下限年代约当周武王时期,年代大致为公元前十一世纪中期”(45)。值得注意的是,该墓地六个人骨测年数据晚至东周时期,明显偏晚。笔者认为发掘报告通过对比分析得出的年代更为可靠,理由如下。
首先,徐家碾M85随葬的铜戈M85:1,无上下阑,内呈长方形(图一四,5),与宝鸡竹园沟M13:38相近(图一四,7)。据研究,竹园沟M13的年代在西周成王、康王时期(46)或西周早期(47)。
其次,徐家碾铜戈(M70:7),锋刃较圆尖,援身瘦窄,下端转折圆缓,内上援与援上刃在一条直线上,援本上端无内穿(图一四,6),与天马曲村同类器M6220:3形态相近(图一四,8)。井中伟将此形态的戈归为西周乙类F型(48),属此类戈的起始阶段,当在西周早期。
如果徐家碾墓地相关墓葬在商末周初这一判定无误,那么该墓地出土的辛店文化彩陶双耳罐的年代也应该在此范围内。徐家碾墓地彩陶双耳罐,如M51:11、M85:22和M70:23(图一四,3、4、10)与辛店文化小旱地双耳罐,如M213:2、M43:3、M175:1(图一四,1、2、9)相近,小旱地M43不晚于辛店文化晚期,小旱地M213和M175属于辛店文化末期,参照徐家碾墓地相关墓葬的年代,可知辛店文化末期不晚于西周早期。
综上分析,我们对辛店文化的年代进行大致推测,其上限可早达公元前十五世纪中叶,下限可能在公元前九世纪或稍晚。
公元前两千纪中叶,随着齐家文化的解体,被学术界称为“齐家多子”的格局在甘青及周边地区形成。山家头文化主要继承了齐家文化晚期出现的数量少但特征明显的圜底罐,在甘青地区成为自庙底沟文化以来第一支以圜底罐为典型陶器的考古学文化。之前被学术界视为齐家文化的另外一“子”的辛店文化实则是继承山家头文化而来。辛店文化从大约公元前十五世纪中叶开始出现在甘青河湟谷地,以永靖莲花台和核桃庄小旱地为典型墓地,以姬家川和张家咀为典型遗址,盛行以大羊角纹及其变体为标志的彩陶母题图案,以腹耳壶、双耳罐和双耳盆为较固定的随葬陶器组合,以鬲、腹耳壶、双耳罐、耳杯和浅腹盆为常见的生活日用陶器。在经历了四个明显的发展阶段后,虽然各类彩陶看不出明显的衰落迹象,但在公元前九世纪或稍晚,辛店文化在甘青地区已难觅踪迹。
附记:感谢吉林大学赵宾福、李伊萍教授及审稿专家在本文写作、修改过程中给予的具体指导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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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青海省文物管理处:《青海民和核桃庄山家头墓地清理简报》,《文物》199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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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南玉泉:《辛店文化序列及其与卡约、寺洼文化的关系》,《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⑨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西北大学文博学院:《民和核桃庄》,科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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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莲花台辛店文化遗址》,《考古》1980年第4期。
(35)黄河水库考古队甘肃分队:《甘肃永靖县张家咀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张家咀与姬家川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2期。
(3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莲花台辛店文化遗址》,《考古》198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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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张学正、水涛、韩翀飞:《辛店文化研究》,《考古学文化论集》(三),文物出版社,1993年。
(4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2年;张学正、水涛、韩翀飞:《辛店文化研究》,《考古学文化论集》(三),文物出版社,1993年;南玉泉:《辛店文化序列及其与卡约、寺洼文化的关系》,《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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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井中伟:《早期中国青铜戈·戟研究》,科学出版社,2011年。
来源:《考古学报》2019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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