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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读·日课||NO.9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06: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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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钱穆新解)

为政篇第二

(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之以政:之,指下民字。道,引导、领导义。以政事领导民众,仍是居上临下,法制禁令,其效不能深入人心。

齐之以刑:导之而不从,以刑罚齐一之,民知有畏而已,其心无所感化。

民免而无耻:免,求免于罚。耻,心耻有所不及。求苟免于刑罚,心无羞愧,非感而自化。

道之以德:德者,在上者自己之人格与心地,以此为领导,乃人与人心与心之相感相通,非居上临下之比。

齐之以礼:礼,制度品节。人人蹈行于制度品节中,此亦有齐一之效。然一于礼,不一于刑。礼之本在于双方之情意相通,由感召,不以畏惧。

有耻且格:格,至义。在上者以德化下,又能以礼齐之,在下者自知耻所不及,而与上同至其所。格又有正义,如今言格式,规格。在下者耻所不及,必求达在上者所定之标准。二义相通。

孔门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礼治。此章深发其趣。盖人道相处,义属平等,理贵相通。其主要枢机,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贯,事非异趋。此亦孔门通义,虽古今异时,此道无可违。

白话试译

先生说:“用政治来领导人,用刑法来整齐人,人求免于刑罚便算了,不感不服领导是可耻。若把德来领导人,把礼来整齐人,人人心中将感到违背领导是耻辱,自能正确地到达在上者所要领导他们到达的方向去。”

(四)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志于学:志者,心所欲往,一心常在此目标上而向之趋赴之谓。故有志必有学,志学相因而起。孔子之所志所学,当通读本章自参之,更当通读《论语》全书细参之。能志孔子之所志,学孔子之所学,乃为读《论语》之最大宗旨。

而立:立,成立义。能确有所立,不退不转,则所志有得有守。此为孔子进学之第一阶段。

不惑:人事有异同,有逆顺,虽有志能立,或与外界相异相逆,则心易起惑。必能对外界一切言论事变,明到深处,究竟处,与其相互会通处,而皆无可疑,则不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二阶段。

知天命:虽对事理不复有惑,而志行仍会有困。志愈进,行愈前,所遇困厄或愈大。故能立不惑,更进则须能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当然之道义与职责。道义职责似不难知,然有守道尽职而仍穷困不可通者。何以当然者而竟不可通,何以不可通而仍属当然,其义难知。遇此境界,乃需知天命之学。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为学,至于不惑之极,自信极真极坚,若已跻于人不能知,惟天知之之一境。然既道与天合,何以终不能行,到此始逼出知天命一境界。故知天命,乃立与不惑之更进一步,更高一境,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三阶段。

孔子非一宗教主,然孔子实有一极高无上之终极信仰,此种信仰,似已高出世界各大宗教主之上。孔子由学生信,非先有信而后学。故孔子教人,亦重在学。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盖孔子仅以所学教,不以所信教。孔子意,似乎非学至此境,则不易有此信,故不以信为教。此乃孔子与各宗教主相异处。故学孔子之学,不宜轻言知天命,然亦当知孔子心中实有此一境界。孔子既已开示此境界,则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学者亦当悬存此一境界于心中,使他日终有到达之望。

耳顺:外界一切相异相反之意见与言论,一切违逆不顺之反应与刺激,既由能立不惑,又知天命而有以处之,不为所摇撼所迷惑,于是更进而有耳顺之境界。耳顺者,一切听入于耳,不复感其于我有不顺,于道有不顺。当知外界一切相反相异,违逆不顺,亦莫不各有其所以然。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则不仅明于己,亦复明于人。不仅明其何以而为是。亦复明其何由而为非。

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无往而不见有天命,所以说耳顺,此乃孔子进学之第四阶段。

事物之进入于我心,其最要关键,在我之耳与目。本章专举耳顺,盖举此可以概彼。抑且目视由我及外,耳闻由外及我,论其自主之分量,微有区别。又目视偏于形物,耳听深入心意。目见近而耳闻远,即古人前言往行,亦可归入耳闻一类。故举耳可以概目。学至于知天命,则远近正反,古今顺逆,所见皆道,皆在天命中。将更忠于自尽,将益恕于待物。于己重在知其所当然,于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则耳顺,一切不感其有所违逆,于是而可以施教,可以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达己而达人。然则天命之终极,岂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诸己。忠恕之极,即是明诚之极,天人一贯,而弘道则在己。

从心所欲不逾矩:从,遵从义。或说:从字读如纵,放任义。矩,曲尺,规,圆规。规矩方圆之至,借以言一切言行之法度准则。此处言矩不言规,更见其谨言。圣人到此境界,一任己心所欲,可以纵己心之所至,不复检点管束,而自无不合于规矩法度。此乃圣人内心自由之极致,与外界所当然之一切法度规矩自然相洽。学问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义,内外合一。我之所为,莫非天命之极则矣。天无所用心而无不是,天不受任何约束而为一切之准绳。圣人之学,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伟大拟于天,而其学亦无可再进矣。孔子此章,仅自言一己学问之所到达,未尝以天自拟。然孔子弟子即以孔子之人格拟于天之不可阶而升。如上阐述,亦未见为逾分。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学之所至,其与年俱进之阶程有如此。学者固当循此努力,日就月将,以希优入于圣域。然学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学与立与不惑之三阶程。至于知天命以上,则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悬以存诸心中则可,若妄以己比仿模拟之,则是妄意希天,且流为乡愿,为无忌惮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学者试玩学而篇之首章与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渐窥此章之深处。盖学而篇首末两章,只从浅处实处启示,学者可以由此从入。此章虽孔子之自道,无语不实,其中却尽有深处玄处。无所凭依而妄冀骤入,则转成谈空说玄,非孔子以平实教人之本意。

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义与此章相发。自志学而立而不惑,皆下学。自此以往,则上达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顺故不尤人。此心直上达天德,故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顺,固非学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则为学者所当勉。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于足下,学者就所能为而勉为之,亦无患乎圣学之难窥矣。

白话试译

先生说:“我十五岁时,始有志于学。到三十岁,能坚定自立了。到四十,我对一切道理,能通达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么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听到的,都能明白贯通,不再感到于心有违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会有逾越规矩法度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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