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盘定向,地遁盗掉博物馆院内大墓,警方调查时领导说“不可能”
三门峡4·30盗墓大案
本文作者 倪方六
这篇“梧桐树下戏凤凰”头条号,来说一起十分罕见的现代盗墓事件——租用国营公司仓库盗墓,在文物管理人员眼皮底下,成功盗掘了博物馆院内三座先秦贵族墓,盗出文物被卖掉了,管理部门竟然一点没有发觉。
此事离现在已有10年了,发生在河南省三门峡市西周晚期虢国墓地上。
有一些网友应该还能记得,此案件当年CCTV都报道过的。事件的第一主角叫黄小军,他在倒卖文物中认识了三门峡人李梅生、毋某某(毋某某的名字就不说了,人家现在已出来了)。
黄小军 山西万荣县人,事发时住在与三门峡市一河之隔的运城市;
李梅生,河南陕县人;
毋某某,河南陕县人。
都想发财,让三人走到一起——收不到文物,干脆自己盗,于是组成“盗墓三人组”。
其时已是2000年。盗虢国墓早已不像1990年代以前那样容易了,墓地已被保护起来,上面还建有虢国博物馆,管理严格,想在墓地上直接盗挖根本不可能。
但这难不倒盗墓者。
2000年8月30日,由李梅生出面,租下了与虢国博物馆仅一墙之隔的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十一工程局物资公司建材公司的一号仓库,每月租金1000元,租期一年。干什么用?告诉仓库出租方是“卖化肥”。
实际玩起了传说中的“地遁术”——从仓库内远距离打盗洞,通向虢国墓地。电影《地道战》,大家小时候都看过吧,黄小军“三人组”玩的就是这个。
选择一号仓库,不只离目标近,还安全,挖出的泥土可直接堆放在仓库中;附近有火车站,噪声能掩盖挖洞发出的异常响声,不会有人听到。
为了不引起外人怀疑,黄小军还真的购买来了两吨化肥,堆放在库房门前,以掩人耳目。不只外人看不出异常,就是他们自己都觉得挺像卖化肥的。
《论语·魏灵公》中有句名言,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黄小军是“投资人”,相当于老板,地遁所需工具全由黄小军买:定制了地下运土专用小车,购买了罗盘、滑轮、绳子、手电筒……
洛阳铲、铁锤、钢钎什么的,李梅生和毋某某的家里都有,他们以前都挖过墓。
这之外,还有两个特别的细节——
一是买来了1000多个编织袋,就是农村人说的蛇皮袋,这可不是用来装化肥的,而是盛装挖出泥土用的。
二是买了一辆桑塔那,方便运送盗出文物,方便“上下班”,外出办事也方便。实际上,在开挖地道后,“三人组”很少外出,吃住睡都在仓库里。
考虑到人手不够,李梅生找来了同村村民吉某某入伙,这样,“三人组”成了“四人组”。吉某某虽然不是发起人,但在盗墓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在后来的法院判决书上,他也是主要成员之一。由于有立功表现,才被轻判有期徒刑13年。
一切准备好后,他们选了一个“就要发”的好日子——2000年 9月8日。
这一天,是阴历八月十一,老黄历上显示“宜动土”。
动土时辰,选择在有火车通过时,隆隆响声正在好掩盖撬砸水泥地板的动静。
3天后,他们便打出了一个长0.9米、宽0.6米、深10多米的长方形竖井式盗洞。
洞口在房梁的正下方,为什么选择在这里?看到文章后面就会明白。
竖井达到预定深度后,他们用罗盘定向,从洞底往目标方向横向掘进。为了防止偏差,每隔一段距离,便用洛阳铲往地面上掏出一个暗孔,然后派人悄悄去墓区地面查看,以校准掘进方向。
但一个月挖下来,也没有到达目标。黄小军觉得掘进速度太慢,便去山西老家“招工”,哄骗来崔某某等4人,帮助挖土方。
人手多了,果然快了。挖出的泥土一律装进编织袋,吊到地面后,平整地码摆放在地面洞口四周,将洞口围挡起来,外人根本看不到盗洞,也不会想到会有盗洞。事发后警方来到现场,一袋袋“化肥”,齐整地摆在仓库中,如果不是之前知道,肯定真会以为是化肥仓库。
2000年11月20日,“地道”掘进到230米时,开始“出货”了——挖到第一座墓葬。
据公开的司法材料,接到“好消息”后,已回到山西运城的黄小军开车赶到三门峡,亲自钻进洞中,几个人一起动手,将随葬品一件一件起了出来。
大件的青铜鼎、青铜簋等,放进事先已备好的纸箱中,小件则放进编织袋里。
真呀真高兴!第二天,黄小军便将这些文物拉到运城租住的民房中,李梅生、毋某某、吉某某也跟着来到运城,等着出手后分钱。
当天晚上,经中间人介绍,黄小军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将这批文物卖掉了。
但他并没有对同伙说实话,次日来到李、毋、吉三人入住宾馆房间,谎称还没有联系好买主,货一时不好出手。
因为到年底了,黄小军先给他们每人拿出1万元,哄骗他们先回三门峡,等过年货出手后再说。
春节后,几个人又继续干了起来。
2001年2月7日,他们又来到了一号仓库,钻进盗洞内滤坑,将年前没有清理干净的随葬,再清理出来。这批文物被黄小军拉到运城,卖了8万元。
被抓后他们交代,这座墓是一座“女墓”,共从中盗出各种文物100件,全都被黄小军拖走卖掉了。
从警察方追缴回的青铜鼎上,河南专家发现了“虢姜作旅鼎永宝用”铭文,原来这竟是已考古考掘的M2001号墓主、虢国国君虢季夫人虢姜的墓,墓主还真是女的。
此墓离虢季墓仅3米,盗墓者挖得这么准,令专家惊讶,看来三人组之前做了不少功课。
事实正是这样。
据毋某某交代,动手之前,他找到了在三门峡市文物队做临时工的同学任某,打探虢国墓地的基本情况,想不到一口答应帮忙,带着黄、李、毋到虢国博物馆内的墓区“踩点”,给三人详细介绍了墓葬的方位、级别、深度、地质等情况。事发后,任某也倒霉了,被判刑。
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黄、李、毋三人又多次以参观为名,进入墓地调查,确定盗挖路线。
在盗女墓后,“三人组”内部出现猜疑。出土文物都让黄小军一人拉走了,但其他人没有分到几个钱,黄小军老说货还没出手。
毋某某怀疑黄小军独吞货款,甚至连老乡李梅生也怀疑了,他是不是和黄小军一起骗自己?
实际上李梅生也没有拿到,之后对黄小军也耍起了心眼。
毋某某当面骂黄小军心太黑,扬言要报复。虽然就是嘴上说说,目的是要钱,但黄、李二人紧张了,决定把毋某某关起来,以免坏事。遂以货已出手,让他到运城拿钱,毋某某一到运城,便被黄小军软禁到准备好的地下室,安排人日夜看守。
黄小军要李梅生带人继续挖。
在向前挖了10后,又挖到了一座墓,从中盗出了几十件文物,被黄小军卖了23万。
之后,根据掌握的墓葬位置信息,“地道”又拐向西北方,挖了40余米后便挖到了第三座墓葬。从中出土的两件带铭文青铜器,卖了78万。
这回,黄小军分给李梅生、吉某某一部分,余下全装自己兜里了。加上之前出货,黄小军一人得赃款64万。
为钱财走到一起,最易起内讧。
在软禁了毋某某后,黄小军对李梅生也怀疑了起来。他觉得挖出的货不对劲,为什么越出越少,一座比一座少?根据先秦陪葬制度,陪葬的鼎一般都是单数,可第二座墓挖出4只鼎,第二座挖出2只鼎,这不对啊。
黄小军的怀疑没有错,李梅生与吉某某截留了一部分文物,私卖了2万元,除了分些给吉某某外,其余也独吞了。
2001年4月中旬,李梅生与吉某某一起到运城,找黄小军索要该分得的赃款。更重要的目的还有一个,劝黄小军赶紧把毋某某放了,已“失踪”一个多月了,他家里人要报警找人了。其实,李梅生担心黄小军真的把毋某某给做了,这样自己也倒霉了。
此时,毋某某已被黄小军关了一个多月,吃够苦头的毋某某装着变老实了,知道黄小军真的可能弄死他,便保证不再乱说,也不再报复。
黄小军这才将毋某某放了,但他依然不提分赃款的事,仅给李梅生、毋某某、吉某某每人5000元,让他们回三门峡后赶紧把盗洞填好,承诺货一出手立即分钱。
毋某某知道黄小军仍在骗他,哪咽得下这口气,忙了一两个月白干不说,还差点被弄死。回到陕县家中,憋了几天后,毋某某最终选择投案自首,供出了黄小军。
这样,虢国墓地盗案才事发。
2001年4月29日下午,毋某某来到三门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把盗墓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警察大吃一惊,眼皮底下还有这事?!当即带着毋某某赶到一号仓库,初看就是堆放化肥的仓库啊,但一看房梁发现不对劲——梁上挂着一个吊土的滑轮。
警察看现场时,滑轮上还穿有一根20多米长的粗麻绳,垂放洞下。挖出的土,就是通过这装置,一装一袋吊上来的。
进入地道,连警察又吃了一惊,眼里所见如开挖正规城建隧道一样,应有尽有。
警方现场勘查,整个地道长290米,如煤矿坑道一样,墙上布有电线,安上灯泡。巷道里还有小车、洛阳铲、橡皮管、热水器、被子、碗筷、方便面……连应急氧气瓶都准备了,盗挖时,吃喝拉撒睡全在洞里面。
当场还查获了两大袋没有来及弄走的被盗文物,里面有青铜器、玉器,计216件。
如此盗墓,全国罕见。
4月30日,三门峡市公安局正式立案查处,这就是引起全国轰动的三门峡“4·30”特大盗掘古墓葬案。
2001年11月8日案件公判,所有涉案人物都被惩罚,黄小军、李梅生被判死刑,于2003年9月5案被枪毙。
毋某某被从轻处罚,仅判处有期徒刑9年。
这起罕见的盗墓大案,共有数十人涉案,绝大部分被盗文物被追加。
最搞笑的是,当警察向博物馆调查询问此事时,馆领导竟然说:“不可能,我们这里一切正常,怎么会被盗呢!”
而在这起事件后,全国所有重要古遗址、博物馆逐渐都加装了一种特殊装置——地下防掘智能化振动监控报警系统——地遁术有了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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