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山聚落与文化的发展
【说明】本文摘自《时空之旅:文明摇篮追踪》(上海文化出版社2017年)页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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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霞同学:按照现有的发掘成果,大溪文化一期在城内最主要生活区为城东区域,有房址、灰坑、墓葬、祭台;在城西南也发现有多座建筑遗迹;城南汤家岗文化时期也有稻田,且在大溪文化时期依然被人们使用,其地层中发现了大量稻谷和稻草遗迹。
大溪文化一期城头山聚落内部没有发现窑址或其它手工业作坊,而大溪文化二期城内发现窑址,最主要生活区仍为城东区域,有房址、灰坑、窑址、墓葬、祭台和黄土台,无论从数量、分布范围、还是分布密度来讲,这一时期的城内生活区都要比前一时期丰富很多;在城西南也发现有多座建筑遗迹。
总而言之,在大溪文化一期、二期时,城头山聚落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首先,从环境气候的因素看,此时正值全新世大暖期的鼎盛时期,十分适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指数式进步的农业技术和人口增长,结果就是澧阳平原的稻作技术飞速发展,在养活更多的人口的同时,由于人口持续增长,澧阳平原的聚落从点到面地扩散开来。其次,从城内布局看,这一阶段发现了人们用以居住或者进行公共活动的房屋建筑,大溪文化一期较少,但有长方形的多间排房,应该是城内居民居住的房屋;而大溪文化二期发现的六座房屋建筑,三座位于窑址附近,可能与烧窑设施有关,另三座分别位于两处祭台附近,可能与祭祀活动有关,这样看来,这些大溪二期的房屋遗迹似乎都不是用于城内居民居住和生活。
俊伟同学:不好意思,学妹,我打断一下,你是怎么判断大溪一期的多间排房是城内居民居住的房屋呢?
丽霞同学:我也不能确定一定是居住用的。
立新老师:我首先补充一下。多间式排房,包含多个并列房间,这些房间并排构成一个整体的大房子。根据结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家屋理论,这种大房子可能代表一个亲族团体,而每一个房屋则代表这个亲族内的一个家庭单位。前者是一个「大家屋」(Great House),后者是一个「小家屋」(house)。有关城头山的多间式排房是否用来住人,要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去进一步分析。首先,从小处来看,这个房屋遗迹内部的空间结构如何,出土什么样的遗物遗迹,有什么样的特征?各自的出土情境又如何?其次,一步步放大来看,这个房屋遗迹与周围的遗迹在空间上有什么样的关系?然后适当参考民族志的情况,以及同时代其他遗址聚落的情况,作出自己的判断。
丽霞同学:了解。之后,通过对大溪文化二期灰坑中器物的件数和灰坑数进行排序,我发现这一时期的灰坑的情况也显示出某种社会分化。大溪文化二期发现了窑址,且其规模较高、范围较大,旁边还有房屋建筑等附属设施。从陶窑的延续使用性和周围灰坑出土的器物来看,这些陶窑是在为城内居民或者至少某一更大或更小的群体专门生产生活用具。同时,这一阶段的祭台使用率也很高,甚至出现了两处祭台共存的现象,在距离并不遥远的两地出现2处祭台,说明祭祀的群体具有自我认同感和自我识别性,应是不同的群体各自进行丧葬、祈福或者祈求丰收之类仪式的公共活动区。
立新老师:也有可能是同一个群体在不同地点做不同的仪式,而这种可能性更大。
丽霞同学:此外,大溪文化一期的墓地较为分散,墓葬等级分化并不十分明显,个别墓中随葬品数量和种类较多些;到了大溪文化二期,墓葬的规划较前一时期集中,出现了等级分化十分明显的墓地,有随葬品高达近30件的大墓,也有无任何随葬品的陪葬墓或者低等级墓。
静云老师:从丽霞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到:中高等级墓葬的安排一致,这基本上说明当时已形成了系统的丧葬文化。
丽霞同学:老师,看城头山的遗迹,大部分属于所谓的核心区域或特殊功能区,房屋与祭台跟祭祀活动有关,窑址及其周围的房屋建筑则是为集体生产日用器的场所。请问真正的普通居民居住、生产、活动和丧葬的地方何在?
静云老师:你的观察很准确。城是一个特殊功能中心,一般人不住在城内,城外一定有很多聚落和生产地。环壕的排水、储水观念,也就是治水的观念十分有意思。从一个环壕聚落,一步一步发展为城址的演化过程也十分有意思。你看城内的所有房子,都是按照「四方」安排的,非常具有规划性,这显然不是一般的自然聚集的村落。目前城内的发掘面积还不足10%,而且如果城头山真的是一个城,更大的人类活动区域应该是在城外,而不是在城内。城内是他们最关键的地方,是他们要保护的核心区域,这里面包括了祭祀坑,主要的房屋、墓葬和保护区,专门化生产的作坊、储藏仓库等等。所以,城外是我们下一步考古发掘应该聚焦的地方,进一步了解当时一般民众的生活情况。
丽霞同学:老师,您的意思就是说城内可能是那些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人活动的地方,而更多的居民可能是在城外区域居住的。
静云老师:是的。当一座城正式形成,就不再是普通的聚落了。而且那么多房子有明显的规律性,这很特别。
丽霞同学:换句话说,城头山聚落不仅仅包括城内部分,可能会更大,而修建的城墙可能只是为了保护群体共同的财产和集体的利益?
立新老师:一定是这样。城与周围的中、小型聚落构成一个体系,城的出现影响村落的演化。希望对这个问题,范梓浩同学将来能够准备一个专题报告。先请丽霞继续讲。
丽霞同学:大溪文化三期的城头山已经具有了较前一阶段更为完备的功能区统一规划,房屋、灰坑、墓葬、窑址和城墙、壕沟有机联合,合理布局,构成相对复杂的聚落系统,早期城址向着更为集约的趋势发展,人们生活区扩大的同时,集体公共的功能活动区也逐渐增多。
这一时期的发现可以概括为五点。第一,发现较高等级居民生活建筑,在周围的灰坑中首次出现玉器(玉坠和玉环)。第二,首次出现大型公共类建筑,城东的七区北部也是大型建筑遗迹的残留。第三,开始发现有石锄这类生产工具,又发现有纺轮、石凿、石锛等生产工具出现于这一区域。据以上信息综合分析,在该区域与第八发掘区之间的区域,甚至该区域范围内的城外部分,可能确实还有与大型建筑相关的一系列遗迹,若城头山后续进行发掘,可对该区域重点关注。第四,首次在近城中心位置开辟专门的功能区,如大型手工业作坊区,中心区的布局和功能更加成熟,似是在预先设想和规划的基础上修建和利用的,显示出新石器时代人们居住的理念和生活的智慧。第五,烧窑场内房屋建筑的居住面上首次发现使用紧致而坚硬的灰白土,与红烧土面具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系列「首次出现」使得城头山聚落发展更趋系统化。
大溪文化四期和屈家岭文化一期,与前阶段相比,聚落结构发生了更加重大的变化。首先,在大溪文化四期时,城东区域衰落,仅发现数座灰坑和一座房址;城南的第一发掘区发现零星房屋建筑;而在城中偏北的第四发掘区,突然出现大批墓葬。其次,在屈家岭文化一期时,城东进一步衰落,而城中偏北的第四发掘区,沿袭了大溪文化四期的功能,分布有成批的墓葬。
屈家岭文化一期晚段二区的房屋建筑群配套设施显得完善、规整且功能齐全,并出现很多大型的房屋。在城中心出现的这些房屋建筑,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功能组合性,面积也很大。
立新老师:屈家岭时期的房子,普遍有一个特点,多间,甚至有很大规模的,从八里岗、黄楝树、青龙泉到肖家屋脊遗址等,都出现多间房屋。城头山城址内屈家岭文化的房址群也存在这样的特点,房子有明显的街区规划,这样的规划完全是城市的规划。我觉得这些特点反映出这个时期的社会结构特征。我认为,这个时期的社会组织具浓厚的集体取向。我以前提出过,屈家岭这个时期的竞争很多时候是在不同群体之间发生的。每个群体自成一体,群体的内部结构是向心型的,群体内聚力强,强调群体的集体利益和成员间行动的一致性,群体成员对内认同程度高,群体内部各成员之间分化并不太明显,但各群体之间的分化较为明显,有些群体势力大而有发展成为区域中心的趋势,有些群体势弱而沦落到成为他者附庸。从早期原生文明起源的阶段性来看,这些特征符合所谓神庙国家或庙权国家时代,即前王国时代的情况。
于薇老师:这房子多少平方米一个?
静云老师:看比例尺,不小。我就觉得这城内的房子不是普通的房子,虽然它与普通的房子结构类似,但是普通房址的规模、等级都没这么大,而且,它们在功能上可能也有差异,这可能是当时的贵族居住或者有其它的作用。这些房子都有比较精致的烧土面,可见并非一般使用的房址。不过至于其具体功能,我们还要再斟酌。
徐坚老师:城头山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城址,也是长江中游群城文明的发祥地。丽霞报告得非常好,建议照这样的思路,继续研究相关数据,应该可以写成很好的硕士论文。
下次我们再继续专门讨论相关的问题,试图从大中国以及世界的角度了解城头山的价值。我们下次请静云老师主讲,但同学也需要好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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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郭立新、郭静云、范梓浩
【副主编】 赵柏熹、邱诗萤
【插 画】 郭静云、赵柏熹、邱钧承
【书 名】 《时空之旅:文明摇篮追踪》
【作者】郭静云、郭立新、范梓浩、刘丽霞、赵柏熹、邱诗萤、史明立、江俊伟、刘秀美等
【出 版】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17年7月
【基本信息】
平装:396 页
语种:简体中文
开本:16
ISBN:97875535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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