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点过名就溜“老油条”,古代一考勤办法很有效,迟到早退很难
古人上班与违纪管理
本文作者 倪方六
上班,已成现代人日常工作状态。古代呢,一部分人也有班上。
比如京官就要上班,称为“上朝”。如果不去,要提前说明情况和理由,并在“花名册”上注明不上班的原因,称为“注门籍”,如身体不适,便在自己的名字下注“病”字。
相对京官来说,地方官员要自由得多,但同样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是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也要点名或签到。
因为点名时间设在卯时(早上5点-7点),故称“点卯”。也有的搞打√、画O制,时间同样设在卯时,称为“画卯”。
后来更严格了,不再简单画卯,而是和“注门籍”一样,在签到薄上签到。即使因公出差,也要先在签到薄上注明不能到岗的原因。
如元朝,《元典章·吏部七·公规一》记载:“京府州县官每日早聚圆坐,参议词讼,理会公事,除合给假日外,毋得废务。仍每日一次署押公座文簿,若有公出者,于上标附。”
虽然有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并不能完全克服迟到、早迟、旷工、找理由请假诸情况的发生,于是各朝都出台相应的惩罚制度,进行管理。
唐朝:“诸官应值不值,应宿不宿,各笞二十,通昼夜者,笞三十”;“若点不到者,一点笞十”;诸官人无故不上(班)及当番不到,若因暇而违者,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过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边要之官,加一等。”
——《唐律疏议·职制》
宋朝考勤制度和唐朝相同。要注意的是,唐宋两朝即便公务员没品级,也一样受罚。明清两朝相对简单,惩罚强度有所减轻:
“凡大小官员,无故在内在朝参,在旬来公座署事,及官吏给假限满,无故不还职役者,一日抬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并附过还职。”
——《大明律·吏律·职制》“无故不参朝公座”条
从上述来看,古代上班并不比现代轻松,甚至更厉害,考勤制度写进了司法条款,也就是说,违反上下班制度,是要负责法律责任的,而不是简单的罚款了事。
虽然考勤制度这么严厉,但在很多时候形同虚设,好多官员并不害怕,不少时候,“晚至早退,政务废弛”。有的人画过卯就离岗了,甚至不去坐堂上班。
如在赵匡胤当皇帝时北宋初,就曾发生地方州县官员不去衙门上班的现象。据清人褚人获《坚瓠集》“努头放衙”条,赵匡胤曾警告县令,称“切勿于黄紬被里放衙”,意思是不要不上班在家睡懒觉。
古代考勤由什么人负责?这要分情况了,一般地方上都有固定的官员来考勤。高级京官一般由太监来考勤,迟到早退情况,门口值班太监都会登记下来。确需要提前下班的,也要说出理由,以备核查。
为了对付点过名就溜的“老油条”,古人想出了一个有效的办法:不只上班时间点,上班期间还会抽查点名。
如唐朝就有多次点名制度,即所谓“频点”:“内外官司应点可偿还者,或数度频点,点即不到者,一点笞十,但最多惩罚两次,即笞二十。”如果一次也没有参加点名,则算全天无故旷工。
为了节省上下班时间,古代也提供工作午餐,而且多是免费提供。如参加朝会,工作午餐叫“朝食”,比较高级,由皇帝埋单,亦称“赐食”。
午饭之后,是午休时间,有的上进官员往往利用这段自己可支配时间读书学习。如北宋史学家宋敏的笔记《春明退朝录》,就是这样写成,其在《序》也证实上此事:“熙宁三年,予以谏议大夫奉朝请,每退食,观唐人洎本朝名辈撰着以补史遗者。”
但更多的上班族会选择放松一下。如明朝,朱元璋当皇帝时在应天城聚宝门(今南京中华门)外建了不少国营妓院,本来是为赚客商钱的,谁想却成了官员下班后的好去处。
明人侯甸《西樵野记》记述:“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
有些官员甚至夜不归宿,整夜泡妞,导致“政多废弛”,后来朱元璋只得下令,禁止官员下班后去青楼——下班后的行为也被约束。
古代上班还不能随便“带家属”。
唐朝时,有位名叫张黔牟的六品官,竟然带小蜜上班,被人举报后挨了处分。此事见于《唐会要》:“开成四年二月,刑部奏:大理司直张黔牟在寺宿直,以婢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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