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古发现魏晋南北朝时原始祭祀风俗,用活人喂食老虎,有的把自己卖了祭神
68939

魏晋南北朝时原始祭祀风俗,用活人喂食老虎,有的把自己卖了祭神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18:08:070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原始祭祀风俗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在前面的“梧桐树下戏凤凰”头条号中,我曾聊过古代的杀祭风俗,这是古代一种相当野蛮的现象,将活人当作祭品,献给祭祀对象,在秦汉及以前很流行。

杀人祭祀在汉朝以后仍存在,但更多见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中。

在四方征伐、南北交往中,如三国时诸葛亮这样的中原人,给边疆落后地区带去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文明,但并没有唤醒他们对人之生命权的尊重。

在一些地区,除了“人头祭”,廪[lǐn]君蛮人中还存在“人祭白虎”的风俗,即使用人牲祭祀“虎神”,或直接用人喂食老虎,以此祈望消灾避难。

魏晋南北朝的蛮族,是由秦汉时的槃瓠[pán hù]、廪君、板楯三支发展而来的,活动范围很大。东汉初被迁至汉水中游的一支廪君族,晋宋时发展为沔[miǎn]中蛮,另一支被迁到鄂东地区的。

向北发展居住在东荆州(今河南泌阳)的廪君族人,虽然生活在中原地区,但活人杀祭风俗还保留着。

当时社会并没有改变“人的价值低于家畜”的现象,也就是说人不如动物。如獠人,这里的行情是,“大狗一头,买一生口”,即用一条大狗就能交换回一个人,可见人多么低贱。

在祭祀活中,“提人头来见”被视为正常,还有的把人弄死,做成——魑。

《魏书•獠传》、《北史·獠传》均有类似的记载。《魏书•獠传》称:“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

大概意思是,獠人害怕神灵鬼怪,特别崇尚各种滥七糟八的祭祀活动。被杀祭的人中,如果有长着漂亮胡须的,必会被剥掉脸皮,笼在竹架外面,等干燥了,称它是“鬼”,击鼓跳舞进行祭祀,以求得幸福平安。

由于獠人信仰十分顽固,当时甚至有人把兄弟妻妾全卖掉后,再卖掉自己供祭的现象。

顺便说一下,獠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势力是很强大的,当时东晋政权对其控制比较困难。晋明帝司马绍女婿桓温破蜀以后,所谓“力不能遏制僚(獠)人”,就是这么一回事情。后来,北魏考虑到梁、益二州不易控制诸僚人,于延昌三年(公元514年)设巴州(治所在今四川省巴中县)进行统治。

但獠人的命运也很悲惨,鬼神保佑不了他们。

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陵州(治所在今四川省仁寿县东)有一支僚人起义,西魏王朝派骠骑大将军陆腾前去讨伐,俘斩了15000名獠人。北周保定二年(公元562年),铁山僚又反,陆腾再伐,乘僚人不备进攻,一日连下3城,僚人首领被杀,俘获3000人。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笔记小说中,也有用人来祭祀的记述。

《搜神记》是东晋初年史学家干宝编撰的一部小说集,记录当时及先前时代的一些民间传说,神奇怪异的故事很多。卷十九中《李寄斩蛇》的事故有很意思,这里抄录如下——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X(“麦” “少”)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瓷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研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上述《李寄斩蛇》的事故,虽然具有强烈的神话色彩,但透露出的人牲信息还是颇为丰富的:

一是当时有信奉动物神灵“蛇神”的风俗;

二是当地存在使用童牲的习惯,童牲一般是十二三岁的女孩子;

三是人牲来源于民间,多都是庶出子女或穷人家的孩子。

当时的官方不赞成不提倡不支持使用人牲,除掉蛇神的小女孩李寄,最后得到了非常高的待遇,当上了王后。《李寄斩蛇》的事故结尾是这样的:“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