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决死刑犯都是在闹市公开进行,多长时间允许收尸?
古代的公开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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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眼下这个季节是“秋决”的时候,所有已判刑的死囚,都会在秋分到立春之间执行,一般在“霜降到冬至间”完成。
而这个时节,在过去也是围观行刑的季节
在中国古代,对死刑的执行,一般都是公开的。
死刑是极刑,其目的是震慑,维护社会秩序,即所谓“示众以威,怵目而警心”。所以,尽量让人们知道,以扩大影响。在这种理念下,古代处决死囚不只要公开,而且要在人多的地方行刑,并允许群众现场围观。
对于这种公开处决死囚的方式,清末法学家沈家本认为,“推原其意,诚以犯法者多,不肖之人为众所共恶,故其戮之也,亦必公之于众。孟子所谓‘国人杀男’,其意正同。”
古代处决犯人,一般选在街头、闹市区,这是法律规定。《唐六典·刑部》中规定,“凡决大辟罪,皆于市”。北京有条歇后语,叫“鹤年堂讨刀伤药——死到临头”,就是因为鹤年堂药店址在清代京城有名的刑场菜市口附近。
汉律中规定的枭首、要斩、弃市三种死罪,也都要选择在清朝菜市口这样闹市执行。
枭首,即砍头,头砍下来后要悬挂在木竿上头“公示”,这是秦朝处决死囚的常用手段,即所谓“枭首示众”,后来也有将头颅悬挂于城门楼上的。
至于“弃市”之刑名,则直接因为行刑地点位于“市”,犯人在街市上处死后,不准收尸,原地“晒尸”一定时间,并供公众“参观”,这样的弃市场景在现代人看来可能恐怖了,但在古代非常普遍。!
三国时蜀国都乡侯刘琰便被处以“弃市”之刑。
而其遭此极刑,竟然是因为他吃醋,怀疑老婆胡氏与后主刘禅有染。胡氏很漂亮,进宫给太后拜年一个月后才回家。
刘琰“家暴”一通胡氏后,将她休了,结果谁也没有想到,胡氏把刘琰告到朝廷,被处极刑。
“晒尸”时间一般是3天,也就是说,3天后才允许收尸。
北齐武成帝高湛当皇帝时,于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齐律》中规定,犯人被处死后要“陈尸三日,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意思是,如果行刑地不在街市上,要将尸体陈列在乡间公共场所显眼之处。
这一公开处决犯人的方式,叫“公开刑”。在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提出变通死刑执行方式的建议,将死刑的公开执行由公开转为秘密。
沈家本的理由是,公开处决实际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社会威慑效果。
沈说:“稔恶之徒愍不畏死,刀锯斧钺,视为故常,甚至临市之时,谩骂高歌,意态自若,转使莠民惑于气类,愈长其凶暴之风。常人习于见闻,亦渐流为惨刻之行。此非独法久生玩,威渎不行,实与斯民心性相关,有妨教育者也。“
这是从社会教育角度,来审视公开行刑的不合理性。实际上,公开处决死刑犯的成本太高,容易出安全问题,才是最大的被批评之处。为什么早期“刑人于市”没有问题?主要是早期的“市”,有城墙有城门,防卫很严,一般不会出乱子。
而后来处决死刑犯尽找人多的地方,这就比较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古人话剧中常有“劫法场”情况,就是基于这一背景。像清朝在京城菜市口处决重囚,要增加警卫力量,否则谁都不能保证不发生意外。
所以,现代的处决死刑犯,一般都是“秘密进行”,如此在体现人性和法律文明的同时,也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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