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俊伟:《殷商政治地理的基本结构》
【编者按】江俊伟先生的硕士论文通过甲骨纪录重新考订了殷商的政治地理空间,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现征得其同意,在此刊发摘要和部分结论,若需引用,请注明:江俊伟:《殷商政治地理的基本结构》,中正大学历史研究所2014年8月。
一、摘要
本文讨论殷商政治地理的基本结构。所谓“殷商”,是指传世文献记载盘庚迁殷之后的商朝,约公元前14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左右。内容包含殷商的地理观念、空间划分与大致范围,以及主要的统治结构等。殷商的地理观念是四方观,在政治空间的划分上分为商、四土、四方,其图像呈现模式为亞字形,而非以往学者常用的方形。其中“商“代表殷商的“中心”,指今河南安阳殷墟,在甲骨文中还有各种不同的称呼。以往学者认为“商”还可指一个广大空间概念的论点,如商王国、王畿等,并没有明确根据;四土是殷商的势力范围;四方是殷商势力的边缘区。在甲骨文中,也可看出殷商与四土较亲近,而与四方的关系较疏远。
从考古发掘来看「商(殷墟)」的性质,可知无论是遗址的发展、规模与居民结构,作为都城的殷墟可说是一个独立个体。与甲骨文中“商”的意义相符,故不必认为“商”的概念一定要指很大的范围。
对于政治空间的划分,不少学者认为殷商有一个广大范围的王畿区,即商王直辖地,并与甲骨文中“商”的概念相结合。但是「畿」字甲骨文或西周金文未见,传世文献的记载也有一些问题。因此,无法断定殷商有广阔的王畿区概念。
在殷商政治空间的统治结构部分,主要有王、子、妇、侯、族、方,「王」是殷商的最高统治者,居于中央都城“商”。「子」为王的宗族,多数居于都城,部分位于四土。「妇」是王与子的配偶,是殷商与各个宗族联姻而来,多数居于都城,一部分人拥有土地。「侯」则位于四土。其中甲骨文中的「伯」并非多数学者所说的「伯爵」,而是「首领」的意思。「族」则是最基本也是最多的组织,遍布整个殷商的政治空间。以「方」为名的各族不臣属于殷商,位于殷商势力的边缘区。另外,甲骨文中的方,应当是周代文献记载的「方伯」之制的根源。
关键词:地理观念、政治空间、殷墟、四土、四方、统治结构、分封、甲骨文
二、结论(节录)
“商”代表「中央」,指殷商的都城,由商王直接统辖,也是商王宗族的主要居住地,是殷商政治势力的「核心」;「四土」与「四方」代表地理观念上的「四方」,其中「四土」是臣属于殷商的各族所居之地,属于「核心区」;「四方」则是不臣属于殷商的空间,商王对此区多用武力征伐,属于殷商政治势力的「边缘区」。本文也从甲骨文的内容看出,作为政治空间概念的「四土」与「四方」,其性质有明确差别,如殷商较关心四土的状况,与四方的关系则较疏远。 作为中央的”商”,就是指今河南安阳殷墟之地。在甲骨文中,”商”有各种称呼,如商、中商、兹商、丘商、大邑、兹邑、邑、大邑商、天邑商、兹大邑商等。本文再次梳理前人研究,并有所补充,如认为甲骨文中的「丘商」不是指传世文献的「商丘」,而是”商”的另一个别称。
在讨论”商”的内涵部分,以往学者认为”商”主要有二个意思:一是地名,指一个小而具体的空间概念;另一个意义是指广大空间的概念,如一个大国或王畿区。不过根据本文的讨论,认为甲骨文中作为空间观念的”商”,仅指都城殷墟而言,从这层意义来解释以往学者所说的,可指一个广大空间概念的”商”,也都能说的通。加上学者认为”商”可指一个广大空间概念的论点,并没有明确根据。因此,本文认为甲骨文中作为空间观念的”商”,主要还是指都城殷墟。
除了甲骨文之外,也可从考古发掘看「商(殷墟)」的性质。从遗址发展来看,可知殷墟作为整个殷商时期的都城,没有太大问题;从规模来看,殷墟在当时远超过华北平原的遗址,与当时整个中国境内遗址相比,也是一个超大型聚落。光以殷墟规模而言,就足以作为一个泱泱大国;从居民结构来看,殷墟藉由控制都城内的各族,形成一个「大邑商」,再藉此统有四土空间的各族。因此,作为都城的殷墟,从考古来看可说是一个独立个体,与甲骨文中”商”的意义相合,故不必认为”商”的概念一定要指很大的范围。
对于甲骨文中”商”的性质,不少学者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认为殷商有一个广阔区域的王畿区,即商王直辖地,并与甲骨文中”商”的概念相结合。本文则从传世文献的记载,讨论殷商王畿区概念的矛盾,结论为殷商应当没有一个广泛的王畿概念或制度。不可否认的是,殷商在政治上必然有控制力较强的核心区,而这也可能表现在考古学文化中,而在政治上,我们当然也可以设想殷商在都城之外,有一个控制力较强的范围。但最大的问题在于,这并不代表殷商必然有将这个范围划分为一个空间或概念。从甲骨文中来看,殷商更注重中央都城”商”与「四土」各族的区分。
在传世文献中,尽管”商”可以代表一个广大的国家,但那是指商与四土构成的空间,也不是指王畿区。因此,在无法断定殷商有广大的王畿区概念的情况下,本文认为以往学者所说有待商榷。
除了地理观念、空间划分与大致范围外,本文也讨论了殷商政治空间的主要统治结构。其中,多数学者认为殷商有「伯爵」,但从以下三点来看:一、殷商与各个伯的关系有部分是敌对情况,而侯则少有;二、「伯」在甲骨文、金文与传世文献都可作为「首领」意思;三、多数文献记载殷商制度都有提到「侯」,但都没有提到「伯」。因此本文认为甲骨文中的「伯」不是指分封制度的伯,而是「首领」的意思,与多数学者的看法有异。
至于以「方」为名的各族不臣属于殷商,是殷商政治空间的边缘区,商王对此区的方国多以武力征伐,而与部分方国则有联姻、联军之举。学者最初认为「方」就是文献所说的,地望高于一般诸侯的方伯。但甲骨文内容显示,所谓的方伯多与商敌对,因此现在学者多倾向于二者是不同的。本文则从商周关系的角度,分析周族地位的转变,以及传世文献出现方伯之制的可能原因。认为尽管殷商的「方」与周代的「方伯」性质不同,但周代方伯之制的根源,应当是源于殷商的「方」。
总之,甲骨文所见殷商政治空间的统治结构,主要是王、子、妇、侯、族、方等。而且根据政治空间的不同,有分布上的差异,如王与其亲属子、妇多位居殷商政治的核心”商”,封侯于「四土」作为藩屏,称其势力边缘「四方」为方等。殷商的地理观念影响其政治空间的划分,而且根据亲疏关系与势力强弱,分配政治空间的统治结构。
目次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回顧4
一、殷商的地理觀念、空間劃分與大致範圍的研究... 4
二、殷商政治空間的統治結構研究... 15
三、商周政治地理方面的研究... 18
第三節 基礎史料的介紹與運用20
一、出土文獻(甲骨文、金文)... 20
二、考古資料... 23
三、傳世文獻... 26
第一章 殷商的地理觀念、空間劃分與大致範圍... 27
第一節 殷商的四方觀與空間劃分──商、四土、四方27
一、四方觀與空間劃分... 27
二、四方觀與空間劃分的圖像呈現──亞字形及其意義... 39
第二節 殷商政治地理的核心──”商”的各種稱呼與其地望47
一、”商”... 47
二、「中商」... 56
三、「茲商」... 58
四、「丘商」... 58
五、「大邑」... 61
六、「茲邑」... 65
七、「邑」... 67
八、「大邑商」、「茲大邑商」、「天邑商」... 69
九、小結... 74
第三節 考古所見「商(殷墟)」的性質與意義78
一、殷墟遺址的考古面貌... 78
二、殷墟都城的爭議... 82
三、殷墟的規模... 85
四、殷墟的居民結構... 87
第四節 傳世文獻所見殷商王畿觀念駁議93
第五節 核心區「四土」、邊緣區「四方」的大致範圍105
一、四土的大致範圍... 105
二、四方的大致範圍... 124
三、其餘四鄙、四單、四奠、四戈、四封等概念... 132
四、小結... 140
第二章 殷商政治空間的主要統治結構... 141
第一節 傳世文獻與學者對殷商制度的理解141
第二節 位居”商”的最高統治者「王」、及其宗族「子」與配偶「婦」149
第三節 位居「四土」的藩屏「侯」──以及「伯」的性質之商榷156
第四節 遍布全境的王朝基礎──「族」163
第五節 位居「四方」的外國「方」──兼論周代「方伯」之制的根源166
第六節 其他次要的統治結構172
一、男(任)、衛... 172
二、田(甸、奠)... 172
三、小結... 174
結論... 176
徵引文獻...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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