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打土地官司?这件农民意外挖出的青铜器上有记述
与邦君厉的土地诉讼案
本文作者 吴艳 倪方六
前面的“梧桐树下戏凤凰”头条号中聊过五祀卫鼎:1975年2月, 陕西岐山县京当公社董家生产队农民,意外挖出一批珍贵的西周铜器。其中有西周中期贵族裘卫所作的4件青铜器“裘卫四器”——卫簋(又称穆王廿七年卫簋)、三年卫盉(又称卫盉)、五祀卫鼎(又称五年卫鼎)、九年卫鼎。这些文物经专家鉴定,全是国宝。
(五祀卫鼎)
这文物之所以被鉴定为国宝,理由之一就是上面的铭文,相当珍贵,上面记述了中国古代迄今考古发现的一次土地官司。
这场诉讼案令裘卫得意,并将此事以铭文记述在恭王五年筑的一件铜鼎——五祀卫鼎里,鼎高36.5厘米、口径34.3厘米,腹深19.5厘米,重11.5公斤。立耳柱足,平沿外折,下腹向外倾垂,腹壁内有铭文207字。
“隹(唯)正月初吉庚戌,卫(以)邦君厉告于丼白(邢伯)、 白(伯)邑父、定白(伯)、白(伯)、白(伯)俗父,曰厉曰:“余执龏(恭)王恤工(功),于卲大(昭太)室东逆(营)二川。”曰:“余舍女(汝)田五田。”正廼(乃讯)厉曰:“女(汝贾)田不(否)?”厉廼(乃)许,曰:“余(审贾)田五田。”丼白、白邑父、定白、白、白俗父廼顜(乃讲)。吏(使)厉誓。廼(乃)令(三)有(司):(司)土邑人、(司)马人邦、(司)工(附)矩、内史友寺刍,帅(履)裘卫厉田亖(四)田。廼舍(乃舍宇)于氒(厥)邑:氒逆彊眔(厥朔疆逮)厉田、氒(厥)东彊眔?(疆逮散)田,氒(厥)南彊眔?(疆逮散)田,眔(暨)政父田,氒(厥)西彊眔(疆逮)厉田。邦君厉眔(逮)付裘卫田:厉吊(叔)子(夙)、厉有(司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丼(邢)人偈屖。卫小子者逆卿(其飨賸)。卫用乍(作朕)文考宝鼎。卫(其)万年永宝用。隹(唯)王五祀。”
(铭文拓片)
铭文记载了恭王五年裘卫和邦君厉交易土地的事情。裘卫在承包“营二川”工程的时候,需要要占用邦君厉的田地,本来邦君厉答应给裘卫“五田”,却不想临时毁约了。于是裘卫不得不向邢伯等五位大臣控告此事。邢伯、伯邑父、井伯等人应该是当时社会上比较有威望贵族或执政大臣。除此之外,还请了司土(徒)、司马、司工(空),这三司来共同办理这件诉讼案。
(《周礼》书影)
司土(徒)主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司马主管国家的军事。这些都可以在《周礼》中证实。“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掌帮教,以佐王安扰邦国”、“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
而司工(空)从其他一些零散的文献中可知,它是有关国家的工程营造方面的。据《尚书·牧誓》记载,这三司的地位相当高的。请三司和五位贵族一起来处理此案更令人信服。
最后,裘卫的控告等到了证实,邦君厉承认了此事,并对此立下誓言。五贵族命令三司和其他官员给在这个邑里定下四界——先秦土地确权方式。
于是,北界到厉的田,东界到散的田,南界到厉的田和政父的田,西界到厉的田。(参考唐兰的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邦君厉付给裘卫四田。厉叔子夙和厉的管家还举行了宴会并送了礼。
(先秦宴会,画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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