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均 李卫:我国古代的治黄水利工程
黄河,是我国的第二大河。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是我国古代文明发源地之一。
但是,黄河在历史上又是一条多灾害的河流,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极其深重的灾难。由于它穿越西北黄土高原时,挟带了大量的泥沙,到了下游,地势平坦,流速减缓,致使泥沙沉积河底,河床抬高,每到汛期,经常泛滥。据历史记载,公元前602年到公元1938年的二千五百四十年里,黄河下游共决溢一千五百九十次,大改道二十六次,平均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次大改道。
自远古以来,我国人民为了防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和丰富的经验,并出现了一批杰出的治黄专家。
先秦时期的治黄
四千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黄河流域的民族部落已进入以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阶段。当时,人们一般都居住在河流阶地上,特别是在河流交汇处。临水而居,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但也经常受到洪水的危害。为了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人们创造了原始的防洪工程。
在我国古代传说中,共工和鲧都曾治过水,而又以大禹治水最为著名。相传共工是炎帝后裔。共工所居住的共地,大约是在今河南辉县一带,地处孟津以下的开阔河段上,极易受到洪水危害。共工当时治水的方法是“壅防百川,堕高堙库。”(《国语·周语下》)传说共工氏对治水很有经验,“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左传·昭公十七年》)鲧治水沿用共工的老办法,“鲧障洪水。”(《国语·鲁语上》)由于治水多年没有成功,鲧为舜所杀。舜又任用鲧的儿子禹治水。
禹吸取了他父亲失败的教训,努力探索新的治水方法。禹的治水方法可称为“疏导法”,即“高高下下,疏川导滞。”(《国语·周语下》)就是疏通主干河道,导引漫溢出河床的洪水入海。禹用这种方法,平治了水患。古代人民称颂禹,“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诗·商颂·长发》)禹可称远古时代治河英雄的代表。
春秋时代,黄河开始构筑堤防,而有连贯的堤防始于战国。治河技术从以疏导为主到以筑堤为主是一个进步。战国时筑堤专家白圭曾说:“丹(白圭亦名丹)之治水也,愈于禹。”(《孟子·告子下》)
汉代的治黄
黄河在汉代,决堤次数较前增多,尤其是在西汉中后期和东汉早期,主要是由于当时主河道的发育与治理不当造成的。黄河素以含沙量大而著称,“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汉书·沟洫志》)在未筑堤时,洪水泛滥,泥沙散布于两岸。自春秋开始筑堤,黄河被约束于两岸大堤中,泥沙沉积在河道中,逐渐将下游河道抬高,经过三百多年的堆积,到西汉时成为地上河。
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五月,黄河在瓠子(今河南濮阳西南)决口。洪水遍及十六郡,当时曾派十万民工堵决口,没有成功,造成连续二十三年泛滥。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下决心堵塞决口,发卒数万人,并亲临决口处。命令随从官员自将军以下都背柴草参加堵口,经过士卒的英勇奋战,决口终于被堵住了。
王莽始建国三年(11),黄河再次决口,改从今山东利津入海,泛滥近六十年。永平十二年(69),东汉朝廷决定派王景治河。
王景,字仲通,琅邪不其(今山东即墨)人。学识渊博,擅长水利工程。他曾先后与王吴一起治理汴渠和黄河。据《后汉书·王景传》记载,永平十二年夏,发卒数十万。王景和王吴首先修筑了系统的黄河大堤,固定了改道后的新河道。又整治了汴渠渠道,新建了汴渠水门。使“河汴分流”,收到防洪、航运和稳定河道的效益。新河自今濮阳市与故道分离,经范县、东阿、滨海,至利津入海。这条河道一直维持到北宋仁宗景佑元年(1034),近千年无重大改道。
宋元时期的治黄
北宋时,黄河的灾害大大超过前代,决、溢、徙频繁。由于北宋都城开封地处黄河下游,水患与统治者的利害关系密切,朝廷对治黄相当重视,河工技术也有很大发展,是我国治黄的重要发展时期。
当时,在黄河两岸除修筑长堤外,还在堤上修木龙、石岸等护岸工程,并大力推广埽工。“埽工”是宋代兴起的水工建筑物,既能护堤,又可用于堵口。其制法是以草绳、梢枝、芦荻为原料,掺以碎石,以巨大竹索横贯其间,称为“心索”,然后卷起来捆住。直径一至三、四米不等,长度约百米。放置在堤身险处,名为“埽岸”。《宋史·河渠志》有详细的记载。
北宋庆历八年(1048),黄河在澶州商胡埽(今河南濮阳东北)决口,改道北流,经内黄、大名、静海,至天津入海,称“北流”。嘉佑七年(1062),黄河又在大名第五埽(今河南南乐县西)决口。分流向东,经冠县,至乐陵入海,称“东流”。直至北宋灭亡,黄河始终北、东两流互变。
在庆历年间黄河堵口工程中,出了一位普通河工出身的水利专家,名叫高超。宋代著名的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一“官政”中记载了“高超三埽合龙门法”:
庆历中,河决北都(大名府,在今河北大名县南)商胡,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往董作。凡塞河决,垂合,中间一埽,谓之“合龙门”,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时合龙门埽长六十步。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谓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故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方压第二,第三。旧工争之,以为不可,……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而河决愈甚,申锡坐谪。卒用超计,商胡方定。
自金代以来,黄河下游长期没有一条固定的河道,元初延续金代情况。元至正四年(1344),黄河在白茅口(今山东曹县境内)决口,六月又北决金堤,泛滥达七年之久,为害甚大。元顺帝特命贾鲁为都水监。贾鲁(1297—1353),字友恒,河东高平(今属山西)人。贾鲁沿河道往返数千里,考察地形,并绘制沿河地形图。提出治河二策:一是修筑北堤,以制横溃;二是疏塞并举,挽河东行,使复故道。至正十一年(1351)四月,调集军民十七万,按贾鲁治河第二策开始治河。贾鲁采用“疏、浚、塞”三者并举的方法,首先疏浚了黄河正流河道,然后修复堤防。最后是下埽堵塞决口,挽河回故道。九月七日在决口处逆流排列装满石子的27艘大船,一声号令,同时凿沉,进行合龙,堵合了泛滥七年的决口,形成一条固定的黄河河道,史称“贾鲁河”。
明清时期的治黄
元、明、清三代,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为了南粮北运,元代开凿了由山东连接黄、卫的济州河和会通河,初步打通了南北大运河。明代再加修整,基本完成。清初又在江苏北部开凿新渠以避黄河之险。但由于大运河中途与黄河下游相交,因此黄河一泛滥,运道必然中断,而北京立刻就受缺粮的威胁。因此,元、明、清三朝治黄的目的,首先是保漕运。
明代出了很多治黄专家,其中最著名的是潘季驯。潘季驯(1521—1595),浙江乌程(今湖州吴兴区)人。他曾四次担任总理河道的职务,在治河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重要的贡献,著有《两河经略》《河防一览》等。潘季驯通过对自然的观察,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根据河流底蚀的原理,在黄河下游两岸修筑坚固的堤防,不让河水分流,使水量集中,流速加快,把泥沙送入海里,减少泥沙沉积。根据这一原理,使河道刷深,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成效。“束水攻沙”需要有坚固的堤防,潘季驯总结前人的主张,采用了多种堤防综合治河的方法,并建立了一整套堤防建设和养护方法。他把堤分做缕堤、月堤、遥堤、格堤四种。为了加强堤防的维护,潘季驯还制定了“四防”(昼防、夜防、风防、雨防)、“二守”(官守、民守)和栽柳、植苇、下埽等严格的护堤制度。
但限于历史条件,潘季驯的措施还仅局限于黄河下游,对于泥沙来源的中游地区还未加以治理。因此大量的泥沙只靠束水攻沙这一措施,不可能全部输送到海中,仍有一部分泥沙淤积在下游河道中。所以潘季驯的治黄方法仍是一种治标的方法。
清代基本维持明末的河道。清代治黄专家陈潢继承和发展了潘季驯的理论。陈潢(1637—1688),字天一,号省斋,浙江秀水(今嘉兴)人,一说钱塘(今杭州)人。康熙十六年(1677)以后,他协助当时河道总督靳辅治理黄河,表现出了卓越的才干,在治黄理论和技术上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著有《河防述言》和以靳辅名义编著的《治河方略》。陈潢主张把“分流”和“合流”结合起来。他说:“拯河患于异涨之际,不可不杀其势,若平时虞其淤塞而致溃决之害,更不可不合其流。是合流为常策,而分势为偶事也。”在具体方法上,陈潢采用洪水来临时在河道窄浅的险要地段增建减水坝,或开挖引河,把多余的水量分出去,然后在下游河道宽阔,流速较慢的地方引归正河,以保证充足的水量冲沙。陈潢还发明了“测水法”,就是“以测土方之法,移而测水”的方法。其法是“先量闸口阔狭,计一秒流几何,积至一昼夜所流多寡,可以数计矣。”(《东华录》卷十六)这种方法相当于现在的测量流量流速的方法,在水利工程学上有重大实践意义。
陈潢观察到黄河的泥沙是从中游挟带而来,而治河的人往往把力量都用在下游即运河流经地区。虽可保运河一时安全,却不能治河患于永久。他提出在黄河,淮河上、中、下游进行全面规划、治理的设想,这是我国古代治河理论的重大进步。
1986年是人民治黄四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耗资百亿治黄,四十年大汛安澜。目前黄河水量利用率居全国第一,黄河已由过去“三年两决口”的害河变为造福人民的利河。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198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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