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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思想的“数字转折”

我要新鲜事2023-05-14 05:01:002

於兴中教授数十年的学思历程堪称典范,如果说他的著作《法治与文明秩序》《法治东西》是基于人性三性论阐发中国如何转进为一个法治国家,而《数字素养:从算法社会到网络3.0》则是基于人性三性论阐明人类如何在一个人工智能的机器时代求生存。前者关乎的是中国文明问题,后者关乎的则是人类文明问题。该书实际上是一个当代中国学人关于当下人工智能突飞猛进发展背景下的一部深忧精思之作。

通观全书,我能深深感到於兴中教授渗透在其中的三重忧思,一为人类主体之忧思,一为个人自由之忧思,一为社会正义之忧思。於兴中教授在书中从人与科技的角度出发,反复论证科技本质上是属人的存在,人工智能只是人的智性的一部分,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人的主体地位。面对智性的过度发展及对心性与灵性的压抑,於兴中教授也是忧思满怀,强调在法律与法律制度中寻找人工智能的位置,例如授予某些人工智能实体合法权利,同时对之施加义务与责任,甚至禁止在特定方向上进行人工智能的研究。此种人文立场是对科技乌托邦主义的有力抨击,正如人类在工业时代发明了核子武器并不必然导致人类的灭亡一样,人工智能的出现虽然如埃隆·马斯克说的那样它比核子武器力量大过百倍,发展人工智能是人类最大的威胁,但它也并不必然导致人类的终结,因为毕竟人工智能的发展作为一种人类活动根本上还是取决于人本身。

於兴中教授的第二重忧思是个人自由的忧思,它关涉个人在人工智能时代的生存状态。我们所处的时代网络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互联网一方面给人们带来无穷的自由,因为它打破了包括时空、语言、种族、国家甚至信仰在内的种种障碍,但另一方面也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强有力的挑战。於兴中教授认识到,在网络背景下,我们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由算法决定的。算法权力今天已经成为社会、媒体与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热门的话题,可见它对个人自由的深刻影响。於兴中教授特别指出,如何在算法社会重申个人自由,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对社会公正的忧思是於兴中教授的第三重忧思。人之为人,追求社会公正乃是其基本诉求。於兴中教授提出了一系列在算法社会追求社会公正的主张,其中算法问责我认为意义重大。所谓算法问责就是要求算法系统采用各种防范措施以确保运营商可以验证它是否按照预期运行,并确定和纠正有害后果。他特别指出,在算法社会,权利仍然是渺小的个人面对强大的企业、社团及政府机构的最有效的保护装置,当个人的数据权受到侵犯时,个人应当享有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便利。

在上述三重忧思之下,於兴中教授进一步提出了他的数字素养观,如果从当代中国思想发展的脉络谱系来看,我认为这里标志着当代中国思想的“数字转折”,意义极其深远。如他所说,人类今天所处的世界已经全然改观,人类已经从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人的时代,过渡到了机器的时代。20世纪伟大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数字时代的语言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标志着数字时代的生活也正在构成我们的生活。但我们必须学会辨认真伪虚假、夸张炒作,不至于被信息化、数据化、数字化的大潮所淹没。於兴中教授批评现在的社会人们更多所关注的不是知识,而是信息,这是极有害的,提出在信息社会如何追求知识而不是片面追求信息,应该成为知识人的重要责任。知识人,特别是人文知识人,有责任站在人文的立场之上,将数字的根本奥妙展示出来,形成清晰的、理性的、自觉的知识系统,不再淹没在信息之流中,并服务于一个新的美好的人类社会的建构。

作者系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数字素养:从算法社会到网络3.0》於兴中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栏目主编:顾学文 文字编辑:顾学文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魏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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