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邕嗜痂之癖的故事,专吃人伤口上带血的疮痂(超恶心)
我要新鲜事2023-03-14 10:40:2717阅
刘邕是南朝宋的南康郡公,在历史上并不十分著名,却因为一个嗜痂之癖的故事,让人们对他深恶痛绝。嗜痂之癖这种恶心的嗜好,任谁都会觉得十分恶心。不过刘邕是否真的有嗜痂之癖,这个还存在着争议,尽管历史上有着真实的故事。
刘邕的嗜痂之癖
刘邕是刘穆之的孙子,但却完全不及刘穆之的才能,无德无能却继承了刘穆之的官位,因此地位甚高。而刘邕一生没有留下过什么出名的事迹,只有一个让他遗臭万年的嗜痂之癖。所谓嗜痂之癖,就是指的爱吃疮痂的癖性。
故事是这样的,某天,刘邕去拜望正在患疮疾的好友孟灵休,而拜访的时候刘邕看见孟灵休的许多疮痂落在了床上,因为有着嗜痂之癖,于是刘邕便把疮痂拿起来津津有味的吃着,他甚至觉得疮痂的味道比鳆鱼还要美。
孟灵休大为惊讶,而刘邕却说这是他的爱好。最后孟灵休身上还没有脱落的疮痂,也全都被剥取下来拿来送给刘邕吃了。刘邕离去后,灵休写信给何勗说:“刘邕前些时候来看我,剥我身上的疮痂吃,导致全身流血。”后来,刘邕的嗜痂之癖更加不可收拾……
当时刘邕在的封国有官吏二百多人,于是刘邕为了满足自己的嗜痂之癖,不问有罪没有罪,都会让他们互相鞭打,而鞭打后的掉落的疮痂,常常被刘邕用来供给膳食。不过嘛,嗜痂之癖这么恶心,是否真实,还是挺让人怀疑的。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
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刘邕之嗜食痂壳,所蕴含的真实意思,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因为不得人心,所以被人民所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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