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统治已经危在旦夕了,为何还不愿意“君主立宪”?
清政府统治已经危在旦夕了,为何还不愿意“君主立宪”?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帝制王朝,但与其他王朝不同的是清朝不算是完全的古典王朝。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历史随即进入近代史的序章。本来自诩为天朝上国的清朝也在近代化浪潮中败下阵来,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更是被西方耻笑为东亚病夫。在国家陷入危难之际,各阶级都为国家未来的出路进行了艰苦的探索,比如以地主阶级为主的洋务运动、以农民阶级为主的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以资产阶级维新派为主的戊戌变法等等,但最终都失败了。
与旧社会的农民起义和地主阶级改良相比,资产阶级革命都是全新的社会改革方式,西方各国都是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才在近代崛起并赶超中国,而资本主义社会也慢慢的成为世界主流,清朝统治者却依旧维持着专制统治,妄图逆世界潮流,纵使有资产阶级维新派为富国强兵做努力,但本质上还是为了挽救清朝的统治,只要清朝的制度不变,就不可能达到欧美列强的高度。远的不说,就说与清朝一样饱受列强欺负的日本都能通过明治维新实行君主立宪制度来跨入列强的行列。既然君主立宪能让臣服中国一千多年的日本弯道超车,那么清朝若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不说能够传承千秋万代,但再多存活个几十年上百年也是有可能的,可为何清朝就是不愿意呢?
随着资产阶级维新派改革失败,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慢慢崛起,尤其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有志之士对于清政府是彻底地失望了,革命派也在暗中积攒力量企图暴力推翻清政府。加上立宪后的日本又在1905年打赢了专制的沙俄,给了清朝很大的震撼,“数月之后立宪之议遍于全国”,迫于压力清政府只得在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并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表面上看清朝已经下定决心要立宪了,但实际上清廷此举是为了通过预备立宪转移国内矛盾,不至于“全局糜烂”,“溃决难收”。可惜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的所作所为彻底让人伤了心。1911年清政府宣布废除了军机处,实行责任内阁制,乍一看这是向立宪迈的第一步,但是清政府却任命了很多皇族成员为内阁大臣,被人们讥讽为“皇族内阁”,此举让汉族官僚与清廷离心,清政府的统治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以同年的武昌起义为导火索,南方各省纷纷独立,清朝统治危在旦夕。
清政府不愿意立宪大致有三点原因。首先是因为清朝统治者不愿意放权。君主立宪制度其实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制度,既保留了君主,又实行了资本主义制度。君主作为国家名义上的元首,资产阶级要以其为尊,并拨款供皇族开销,但是国家的政治权利不再属于君主,而是握在资产阶级手中。所以清朝若要实行君主立宪制度,首先就得放权,可当时的统治者是谁?是慈禧太后啊,一个嗜权如命的女人,为了权力都敢向十一国宣战,让她放权给资产阶级,怎么可能。况且资产阶级革命派四处宣扬要驱逐满清,恢复华夏,清朝又四处抓捕这些革命人士,资产阶级与清朝统治者已经有着深仇大恨了,慈禧若立宪放权了,难保这些资产阶级的仇人不会回头翻旧账。
其次君主立宪制度也不适合我国。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世界强国,这一切都得归功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将中国带入封建专制制度,大大的发展了生产力,这比西方社会早了七百年。任何制度都有其优越性,在当时的时代封建制度就是比奴隶制度先进,可是两千多年后封建专制制度就有些落后了,但经过两千年的发展,皇权越来越集中,专制制度的发展已经登峰造极,想让中国改变政治制度,谈何容易。况且资产阶级才刚刚兴起,掌握了国家权力以后能不能扛得住还是个问题,不然中国也不至于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清末那么短的时间里,资产阶级根本没有强大到可以与地主阶级抗衡的地步,那么清政府怎么会甘愿放权给这么个弱小的阶级呢?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列强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清朝的国门早在1840年就大开了,随着各种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列强的势力也渗透的越来越深,清朝的政治环境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列强的干涉。若清朝强大了,那各列强就会失去在中国的特权,这是他们都不想看到的。列强想要的是一个半死不活的中国,是一个容易控制的中国政府,清朝当时的状态符合列强的期望,列强当然会组织清朝通过君主立宪来强大自身了。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清政府就彻底沦为列强的走狗了,是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清政府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列强的控制,若清政府真的决心要立宪,恐怕列强就会先把清政府灭了,然后扶持另一个好控制的中国代理人。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清政府都不会真的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因为立宪就意味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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