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简单残酷的刑罚斩首,一刀砍下去身首异处致死
说起古代的酷刑,相信很多的朋友们在很多的古装剧中都是可以看到的,但是那些仅仅只是冰山一角。下面小编要说这种刑罚是古达最简单的,就是斩首。经常在古装剧中会出现“来人,拉出去斩了”这句话,这里的斩了的意思就是斩首,所谓的“首”指的就是头部,斩首这种刑罚一刀下去便可致命。
一、古代最简单残酷的刑罚斩首
斩首还被称为是古代最简单残酷的刑罚,因为这种酷刑不通于站笼、蒸刑那些刑罚,而是一刀下去就让犯人身首异处,致命而死,可想而知古代的刑法有多么的残酷,并且在古代肯定还存在着许多的冤案,比起中国历史上最冤的10个人还要更加冤。
斩首,就是用刀把头砍下来,听起来很简单,但如果把过程细化却可以写一本几十万字的专著。在秦汉时期,斩首分为三种:斩、枭首和弃市。“斩”就是直接把头砍掉,“枭首”指的是把人头砍下后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则是在闹市区把囚犯直接正法或先执行别的死刑(如绞刑),然后再割头示众。
在古代,斩首是是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程度比凌迟轻,比绞刑重。清朝以后,随着枪械的更广泛运用,斩首逐渐被枪毙代替。 然而要想执行斩首,最先考虑的是时间问题,这事不像赶工期,越快越好。看过古装剧的人一般都知道是在秋后问斩。其实这种说法古已有之,在《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记载。
至于原因,可能是为了借助秋冬的凋零肃杀,来顺应天命。不过也有例外,秦代估计囚犯太多,对行刑季节没有要求,四季都可以,但是如明朝时如果有人在立春后或秋分前处决犯人,是要被打八十大棍的。虽然斩首没有被列入满清十大酷刑之中,但是关于斩首的要求却十分严格。↓↓↓
二、斩首的时间地点要求严格
唐朝也有规定,若不是在秋分和立春之间行刑,则只有等到来年了。 除了季节,在日期的选择上也很有讲究。唐朝时,在大祭祀日、望日、朔日、二十四节气、闰月的全月以及阴雨天气等很多日子都是不能处决犯人,经过这么一减,其实也没有几天能符合要求了。所以唐朝的刽子手通常会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问题。
好不容易敲定了日子,还需要选定时辰。根据要求,行刑的时间假如定在白天就必须是午时,要是在晚上,那只好要等到天亮。这些可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马虎不得,执行人万一瞌睡睡过了点,还得多管犯人一天饭。不过一般来说,犯人死之前除了可以吃顿饱饭,还能允许与家人见上一面,这也算是古人具有人情关怀的一种表现形式吧。
斩首的地点倒没有特别的规定,通常是在市中心执行,有时也会根据被斩人的身份高低对地点适当调整。北宋斩王公大臣是在汴京(今开封)的五朝门,明清则在午门。不过清朝斩人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在菜市口。 选定地点后,就开始把犯人押解到刑场。
押解的时候也是有规定的,如南朝陈规定,须将死囚坐在没有盖的车上,脖子、手、脚都要戴上三械,双手要用横木固定住,在手械上还要写清犯人的名字和罪行。到了明清时期,犯人的名字和罪行则是写在一块木牌上,插在犯人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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