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十字架刑,慢慢折磨犯人窒息而死(看似简单却残忍)
其实在古代,不仅只是在中国,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刑罚。在古代埃及有着十字架刑,这种十字架刑看似十分简单,但是却十分的残酷,能够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折磨人致死,这种刑罚最后折磨人到最后是因为窒息而死,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古埃及十字架刑
说起古埃及十字架刑这种刑罚,确实看起来十分不起眼,但是却是一种十分折磨人的酷刑,据说耶稣就是曾被钉在十字架上。这种刑罚执行时,犯人会被钉在巨大的十字架上面挂着,直到数天后死去,比起目前依旧存在的新加坡鞭刑还要更为残忍。
罗马时代十字架或圆柱死刑非常流行,但是在基督升天后的几个世纪,这种刑罚开始慢慢消失。掌握权力的人不再用处死“神的儿子”的方法来处死犯罪的人,绞刑和其它刑罚开始广泛使用。罗马皇帝康斯坦丁在公元4世纪废止了十字架刑。 我们一般认为犹太人是在艾罗德治下开始采用十字架刑的。
二、两种不同的执行方法
十字架刑也分为许多的类型,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在行刑的时候,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用钉子钉。在第一种情况下,一旦犯人的两个胳膊伸展开来博好,就立即借助先前嵌入直杆的绳子和滑轮把十字架竖起来。
如果是用钉子,方法也是大致相同的。首先是双手被钉在十字架的上部,然后等犯人吊起来后,钉好他的双脚。有时也会先把犯人钉在地上,然后在他身后竖起十字架。插入预先挖好的洞中。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乃至于会撕裂,而胳膊就可能因此得到解放。
所以无论两种方法的哪一种,固定的都是手腕。如果刽子手很有经验,他就能将长钉子刺入骨间的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空隙。钉子的尖头可以拓展这空隙,却不折损周围的骨头,万一切断了中间的神经,就会引起大拇指的收缩,牵人掌中。如果刽子手不那么灵巧的话,他就将钉子钉入桡骨和尺骨间的碗部。但是两种方法都钉得很牢。
三、慢慢折磨人窒息而死
脚的钉法各有不同。可以是并列的,每只都用钉子钉上,也可以是脚脚相叠,在四边形的十字架上,双腿还需分开。古罗马帝国钉脚的方法很特别,两只脚是并列的。但是要侧过来,因为这样钉子可以穿过后跟关节,这种方法使得犯人必须是扭着身子钉在十字架上。然而,不论使用哪一种办法——就像我们经常在宗教画上看到的那样——脚后跟都没有任何支撑物。
因为这样的支撑是违背十字架刑的原理的,有了支撑以后,犯人就可以呼吸。和很多人所想象的不一样,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只会流很少的一点血,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洛朗·维耶诺夫曾对这种现象有所记述,有很多从集中营逃生的人都观察并且详细描述过他们亲眼看到过的十字架刑。
古代,只有犹太人在行刑当天日落时分砍断犯人的双腿,这样可以稍稍减轻一些不能呼吸的痛苦。犹太法律还允许给犯人一杯饮料由酒和麻醉剂混合而成,用于麻醉身体,减轻痛苦。当年耶稣在十字架上拒绝喝这样的饮料,当兵丁给他嘴边沾醋,以减少因流血过度引起的干渴时,他也拒绝了。犯人得一直留在十字架上,直至鸟来叼啄他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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