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离家疑丧命 儿媳认尸遭冤杀 官员误判主动辞职 发誓再不做官
(说历史的女人——第1439期)
明朝,正德年间,在河南罗山县担任知县的叫张廷用。
在他担任知县期间,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件案子。
案件起因是该县一保长来到县衙给知县张廷用报告一起命案:
本村老人方廷远因儿媳江氏出言不逊,恶语中伤,遂离家出走跳河淹死了,请大人验尸,为死者主持公道,严办恶媳妇江氏,以正民风。
知县张廷用看了诉状,觉得奇怪,自古都是婆媳不和、婆媳吵架,儿媳和公公斗嘴还是很少听到。再说这类诉状,也该是儿子来提,怎么是保长出面?
遂提问保长,保长说:“江氏之夫,外出做生意,大半年都没有回来了,也不知道人在何处,无法传递消息,如今出了人命,小的只能来报。”
知县张廷用又问保长死者方廷远的情况。保长禀报说:“前日,下着雨,我在村中看到了方廷远,他已经60出头,却在雨天打着伞出了门。我就问他去哪里,他满口生气说儿媳嫌弃,怕他花钱,我只好去女儿家住了。结果昨日,因雨水多,河水暴涨,上游漂下一具尸体,面目已被刮破不堪,无法辨认。村人都去看,恰江氏看到尸体旁的伞,乃是其公公离家时打的伞,所以就大哭不止,还满口自责的话。有人认为江氏肯定是做了对方廷远不好的事,才导致老汉离家出走,继而丢掉性命。这事,小的做不了主,所以安葬后,就赶紧来禀报大人了。”
知县张廷用听罢,这案子看似简单,但是想弄个明白,还得亲自走一趟。于是,就带着衙役、仵作前往现场。开棺验尸后,老汉方廷远之死因为溺水而死。但是其容貌在洪流中,已被水中石头等杂物破坏,根本不能看出是谁,但江氏凭伞认人,认为这就是她公公方廷远。
既然如此,这可是重罪,根据《大明律·骂祖父母、父母》之法律条例:“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
如果按照这条法规,江氏对待公公方廷远的行为,已经构成重罪,如判的话,就是绞刑。
从这条法律足可看出,在古代,人伦纲常有多重要,尤其是对待尊长。不尊敬尊长、不孝顺父母,已经不是轻描淡写的道德品质问题,而是一项重罪,是死刑。所以相比今日之世风日下,尤其是孝道传统的难以为继,古代的孝道传统还是非常值得赞扬的。
但是知县张廷用要判刑,也要有证据,所以就把江氏带回县衙进行审讯。因为本能的对不孝行为的严惩主观意识,张廷用一上来就令人对江氏用刑,拶指一用,江氏疼得晕头转向,便如实招供:
江氏家里并不富裕,属于一般人家,丈夫外出半年之久没有回来,家里的开支有点紧张,江氏就靠纺线织布贴补家用。而其公公方廷远却素来不喜做事,且又染上了赌性。然而赌博,十赌九输乃是常情。但是为了公公高兴,赌输了回来要,江氏就给。可是江氏纺线织布所赚本身无几,时间长了,根本就不能满足公公的赌资。江氏就好言相劝,公公在拿到钱的时候,对儿媳是言听计从,甚至发誓,可是一有钱赌瘾就犯。前些时日,江氏生病在床,多日没有开工,自然没有收入。公公又来要钱,她没钱给他,公公就不开心,拿把伞自己出门而去。原本江氏以为,公公出去就会回来。谁知,近日河水暴涨,冲下来一具尸体。当时保长告知村人的时候,江氏因公公数日不回,我很是担心,就前去看,虽然看不清脸,但是他身边的那把伞却是其家之物。
知县张廷用听罢,怒斥道:“刁蛮村妇,若你如此明理,你公公岂会外出自寻短见?如今,你怕是见死无对证,才满口谎言,想糊弄本官,岂是容易?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我看不用大刑你是不招了。”
知县张廷用令衙役上刑,江氏一个女子,哪里受得了这般酷刑,不能忍受,便招认是自己恶待公公,才导致他去寻了短见。
既然如此,知县张廷用便给江氏定罪。
在古代,“不孝”乃是十恶之一,乃是非常严重的一项重罪。所以,触犯了“十恶”之罪,一般都难活命。
根据十恶之罪的法律,江氏被判为斩立决。
知县张廷用上报后,刑部对于此类案件批复极快。结果张廷用拿到批复文件后,就立即执行,把江氏押到刑场直接执行了斩刑。
江氏之死,原本为该案画上了句号。
但是令人意外的是,一个人的出现,却让此案的句号变得复杂起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江氏的公公方廷远。
方廷远一回罗山县,便听闻人们都在说县里刚斩了一个不孝的儿媳。
他就跟人打听斩的儿媳是谁,人们说是姓江,因逼死公公方廷远,被斩了。
方廷远一听,脑袋顿时都大了,自己好好的,哪里被儿媳逼死了?就赶紧跑到县衙喊冤。
且说知县张廷用一听说堂下之人便是方廷远,也愣了一下,便令人带来方廷远的邻居和保长来辨认。结果人们一看,这个老头就是真的方廷远,他没有死!
知县张廷用问其原因,老汉方廷远说出了原委,原来他暗中在外赌博,欠了一笔赌债,回家找儿媳要,儿媳没有给。他就拿了伞出门,他出门不是因为生儿媳的气,而是怕人上门要赌债,让儿媳难堪,所以就想出去躲躲。可是去哪里躲呢?他想起了嫁在光山县的女儿,所以他就去那里躲。可是在女儿家呆几天还可以,总不能长住,所以他就回来了,谁知一进罗山县,便听了儿媳被斩的消息。
知县张廷用一听,蒙了!当日保长曾说方廷远要去女儿家的,可是因为自己的主观意识作怪,导致他忽略了这个信息,施行屈打成招,冤杀了江氏——自己结结实实办了一个冤案!
事情虽然如此,但如果知县张廷用采取手段安抚方廷远,那么也没什么事。但是知县张廷用却没有选择这样做,他认为就算方廷远原谅自己,自己的良心也不会原谅自己。所以,他做了一件事,颇为令人意外:他主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向上级把自己举报了,并请求严惩。
办错案,确实令人可恨,但是张廷用的认错态度,却又令人可敬!能做到者,可谓凤毛麟角!
后来,上面的处分下来后,知县张廷用就主动交办各种手续。在离开罗山县的时候,张廷用到江氏的坟前磕头谢罪,然后回老家而去。
结语:该案的戏剧之处就是公公离家疑丧命,在案情尚未明了的情况下,知县张廷用因为本能地对不孝的厌恶,导致他失去了理性,使得方廷远儿媳江氏认尸遭冤杀,后来因方廷远的出现,身为官员的张廷用也因误判主动辞职,他辞职后发誓一生再不做官,在故乡靠教书为业度过余生。虽然张廷用不是一个断案好官,但他却是一个有良心的好官!
(作者:案先生,女,80后,历史专栏作者)
参考资料:《明史》《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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