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因1女争风吃醋 一男被诬将被斩首 其未婚妻扮鬼扮道为其雪冤
(说历史的女人——第1216期)
该案发生的时间是清·道光二十六年,即1846年的春天。
该案发生的地点是浙江。
该案涉案人物的关系因情感纠葛错乱而显得比较复杂,文中细说。
第一阶段:未婚女子为未婚丈夫拦轿喊冤。
1846年春,四川按察使刘喜海调往浙江任布政使。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刘喜海,他祖籍山东,是嘉庆二十一年举人,更是史上出名的大收藏家、金石家,有《三巴金石苑》等收藏、金石方面的专著多部,且有手抄古籍,多被今天的国家图书馆收藏。虽然听起来刘喜海是一个博学之文官,但在做官上他手段却颇为狠辣。比如在四川任职期间,奉旨剿匪,抓捕人数众多,刑讯逼供手段残忍,死人极多。
刘喜海刚到浙江,尚未来到办公之地,便遇上女子拦轿喊冤。
原本,清代法律规定,女子是不能直接出面喊冤的。即便有冤情,也要男子代替到衙门投递诉状,如此才符合官府受理的规定。可是因为特殊情况,女子直接喊冤的情况仍然偶有发生。刘喜海初来乍到,要树立良好形象,所以就很宽容,不但没有责怪拦轿喊冤的女子,反而令手下将女子带到驿站,亲自问询。
经过一番询问之后,方知此女叫张春娇,不但没有结婚,而且早年定的姻亲未婚夫吉恒已经悔婚了。说白了,就是张春娇已被未婚夫抛弃,按照《大清律例·户律·婚姻·男女婚姻》规定:
男女双方,无论谁先提出悔婚,是受五十笞刑;此外,悔者若为女方,则要退还彩礼;悔者若为男方,则不能追要彩礼。
总之,依据这些情况来看,张春娇已经与前未婚夫吉恒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有关系,那么应该是仇恨才对。因为吉恒悔婚等于休妻,这对于女子而言是一种耻辱。可是张春娇不但不愤恨,反而还不顾礼仪出面为其喊冤,这吉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这事引起了浙江布政司大人的好奇。
第二阶段:吉恒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根据张春娇对布政使刘喜海大人的供述,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是张春娇与吉恒的婚姻,是父母双方早年定下的娃娃亲。如果张春娇之父张秉钧不欠债务,或许一切还能熬到两人结婚。但很遗憾,张春娇没有兄弟姐妹,她是父母的独生女。其父张秉钧在去世的时候,因事务欠了一笔债务,根据古代父债子偿的规矩,这债务只能由独生女张春娇来偿还。
此事传到吉恒耳朵,他心里很清楚,如果和张春娇结婚,债务必然也落到了自己身上。为了逃避这笔债务,最好的办法就是悔婚。于是,吉恒写了休书把这门娃娃亲退掉了。张春娇和寡母,势单力薄,根本无力辩解和反抗,只能以泪洗面。
其二是张春娇和寡母的悲惨遭遇,得到了村邻的同情,大家多来安慰。恰此时,同村一女子,也嫁给了吉恒之村。她回娘家时,来到张春娇家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吉恒要被斩首了!
问及原因方知:其村有一个女常氏,滥情无度,同时和3个男子交好,分别是其丈夫舒善、无赖王五,另外一人便是吉恒。有意思的是,如此女子,竟然也让这三个男人爱不释手,以致于互生嫉妒,想独占常氏。三男之中以无赖王五的嫉妒心最严重,他不愿意和舒善和吉恒共享常氏,所以就心生一计想一劳永逸。此计便是嫁祸,即杀舒善,嫁祸吉恒。如此,两男都死,常氏就为其独占。
事发后,知县在保长的带领下勘验现场,发现了吉恒的内衣鞋袜。知县大人认为吉恒是因奸杀人,一开始吉恒不承认,知县用刑之后,吉恒招架不住酷刑之苦,便承认是己杀人。知县以此呈报,拟为斩刑,刑部批复后,就可执行。
从这一段情况来看,抛开案件不说,这吉恒真不是什么好男子,张春娇没有成为他的妻子,倒是一种莫大的幸运。然古代女子受到礼教传统的限制,“嫁鸡随鸡”之概念深入骨髓,即便没过门,定了娃娃亲,也似乎早已就是一家人。所以,她才决定不顾一切为其出面。
第三阶段:3男因1女争风吃醋,一男被诬将被斩首,其未婚妻扮鬼扮道为其雪冤。
且说张春娇认为其中必有蹊跷,便决定去弄清此事,挽救吉恒。虽母亲劝阻,但她说:
“他虽无情,但我不可无义,见死不救,会抱愧于心的。”
于是,张春娇为了吉恒的冤情,做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是扮道听证。
做一个未婚的漂亮女子,若以正常面目出门,必然行事多有不便,所以张春娇进行了一番乔装打扮。由此,也足见张春娇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她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色,头发披散,身上穿的是道士袍,俨然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云游道士。
如此乔装后,她在吉恒村附近的村落转悠,希望能寻找到有用的信息或蛛丝马迹,但数日已过,依然一无所获。恰逢一日大雨,她只好躲在一个破庙避雨。不久,又来两人,也是进庙避雨。他们跟张春娇打招呼,她因心情不好,不做理睬。那二人见是一个疯道士,不理便不理,两人自顾坐下,打开包囊中的酒菜,看着大雨边吃边聊。
不觉间,两人聊到了有关吉恒的事。其中一人说:
“知县老爷也够蠢的,竟然真如无赖王五所预料,以我偷来的吉恒的内衣鞋袜为证,定了那个倒霉蛋吉恒的罪。”
张春娇听闻,立即凑过来,说:“你们俩满口胡话,这人命关天,你们都不怕王五知道?”
一人忙说:“他是周清,我是周泰,还望道长保密。”
张春娇忙说:“你们知道的,出家人是不关心这些俗事的,不过我很好奇,这王五到底是什么人哪?”
二人见问王五,立即就来了兴致,争先恐后说了王五的情况。不过在这些闲聊中,有一个信息极其重要,就是王五的老婆要生产了,正在物色一个能够照顾产妇的使唤丫头。
第二件是扮鬼取证。
张春娇当然不能直接去王五家应聘,这中间必然需要一个可靠的引荐人。于是,她在进入王五村子的时候,进行了另一番打扮,改云游道士为流浪女,投奔到王五的邻居老婆婆。说自己父亲娶了后娘,经常虐待自己,不得已逃了出来,现在也没个活路,想请老婆婆收留自己,或者给自己找个活路。
无赖财主王五正好托老婆婆找个使唤丫头呢,正好借此推荐过去。就这样张春娇在老婆婆的担保和推荐下,成了王五家的使唤丫头。因为是有备而来,所以张春娇处处小心谨慎,手脚勤快,侍候用心,很快就取得了王五一家的喜欢和信任。
待一周之后,一日全家吃完饭在开心闲谈,忽然张春娇栽倒在地,接着又突然跳起,嘴里用男人之声对王五厉声说道:
“我与你毫无仇怨,为何设计杀我?快还我命来。”
古代的财主多半都很迷信,王五也不例外,认为张春娇这情况是鬼附体。吓得纷纷跪地,哀求道:
“到底何人害你?”
张春娇继续用男声说:
“我是舒善,阎王见我死得冤,就放我回来复仇。”
王五闻听舒善二字,惊魂失魄,忙道:
“舒善兄弟,请你饶命,我本是杀吉恒,却不想误杀了你。”
张春娇说:
“可阎王不知你是误杀,如你把误杀之情况写出来,待到明晚,与纸钱同烧,阎王便知因由,如此我便不再找你复仇。”
王五连连答应。
张春娇又栽倒在地,许久之后才醒来。
王五忙问刚才发生的事,张春娇一脸懵懂,说只记得被几个小鬼绑住,他们让我给他们烧纸钱,便放了我,我就答应了,他们就离开了。
王五半信半疑,可是心里依然不踏实,俗话说宁信其有。只好偷偷写了杀舒善的情况,和纸钱一块烧掉。不过张春娇却在王五烧纸之前,趁机偷偷把王五写的那张纸给偷偷换掉了。并且,找了一个机会离开了王五之家,跑到半道拦住了新布政使刘喜海的轿子。
第四阶段:布政使审案。
布政使刘喜海听罢张春娇的讲述,对她智勇双全的表现非常欣赏。于是,令人带相关人犯到衙门,他亲自坐堂审案。
先是破庙避雨吹牛的周泰、孙清,此二人在张春娇的指证下立即招供。
接着便是王五,王五起初抵赖,但等张春娇拿出他写的那份书文时,王五不等张春娇呈递给布政使大人,一把夺过吞咽了下去。
王五这个举动,惊到了现场所有人。
没有证据,就无法证实王五杀人,定罪就缺乏依据。
但令人意外的是,张春娇笑道:
“早知你是无赖,所以你吃的是假证据,真的在这里。”
说着取出真证据,呈递到布政使刘喜海大人的面前。
事已至此,王五无法抵赖,为了避免皮肉之苦,只好从实招来。王五被拟罪呈报,待批复后执行。
案件到此,就算结案。
第五阶段:案件的余音。
张春娇的义举,不仅感动了布政使刘喜海,更是感动了吉恒的母亲。
吉恒之母出面向张春娇表示赔罪和感谢,又向张春娇求婚,希望张春娇原谅吉恒之前的不义行为,重结姻缘。加上布政使刘喜海大人极力促成这桩婚事,张春娇只好答应。
原本最后能得归宿是好事,只是张春娇如此有情有义之女子,迫于当时情况嫁给薄情寡义的吉恒,着实令人唏嘘和不甘、甚至惋惜。
(文/说历史的女人·案先生)
参考资料:《晚清著名金石古泉学家刘喜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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