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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 死后为何埋在一处?其中两人还是合葬

我要新鲜事2023-05-22 09:30:170

(说历史的女人——1169期)

按照我国丧葬惯例,合葬在一起的一般都是夫妻关系,鲜见如父子、母女、兄弟之间的合葬,这些合葬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都有血缘或者至亲关系。那么有没有毫无血缘关系的合葬墓呢?有!

在湖南长沙有一个岳麓山,曾以赫赫闻名的四大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而闻名全国,就在这座岳麓山上,有一座同茔不同穴的合葬墓,而奇怪的是,合葬的竟是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

岳麓山.jpg

这还不算,将二人收尸埋葬的人更加令人唏嘘,死后竟与他俩魂归一处,也埋在了岳麓山上。那么这三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死后为何埋在一处?而且其中两人还是合葬!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效仿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生则同榻、死则同穴?

非也!这三位既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拜把子兄弟,而是志同道合的革命志士,有关他们的故事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还请各位看官听我慢慢道来。

(一)大喝一声“猛回头”,敲响国人“警示钟”

这三人死后都埋在岳麓山,让我们按照去世的先后顺序来认识他们,最先去世的人叫陈天华

陈天华(1875年-1905年12月8日),原名陈显宿,字星台,别号思黄,湖南新化人。甲午惨败,激起了无数国人之扼腕与觉醒。一时之间,众多学子东渡日本以求救国进步思想。陈天华于1903年留学日本,参与组织“拒俄义勇队”和“军国民教育会”,1904年初回国参与创建华兴会, 是中国早期革命团体“华兴会”的创始人之一,曾与黄兴等人一道筹备发动长沙起义未果。

1905年,陈天华再次回到日本,与宋教仁创办《二十世纪支那》杂志;辅佐孙中山筹组同盟会,起草《革命方略》;《民报》创刊后任编辑,参与对康、梁保皇派的论战,并著有《猛回头》、《警示钟》二书,以强烈的爱国精神和革命勇气,揭露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已迫在眉睫,指出清朝政府已成为“洋人的朝廷”,号召全国各阶层民众团结起来、一致排满、杀洋鬼子,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在当时,日本《万朝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预言中国即将被瓜分。这在中国留日学生中引起了骚动,陈天华当即撰写了《要求救亡意见书》,要求满清政府实施宪政、救亡图存。他提出,应当实行变法,早定国是,予地方以自治之权,予人民以自由、著述、言论、集会之权。同时,国民应当承担当兵、纳租税、募公债、为政府奔走开导的义务。

然而,日本政府与清朝政府早已沆瀣一气,为了限制留学生们的言论自由和“非法”集会,日本政府应清朝政府要求,代为对中国留学生严加管束,制定了所谓《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则》,规定中国留学生进入日本各类学校就读,须持有清廷驻日公使的介绍信;中国留学生居住的宿舍、公寓等,须受日方的“校外之管束”;中国留学生如以“性行不良”理由被饬令退学后,他校不得再行招收入学等。规则颁布后,留日中国学生不堪忍受如此镇压革命运动、剥夺留学生就学自由的行为,展开大规模的抗议运动,一些留日学生不堪忍受屈辱而集体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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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日本文部省再次颁布歧视并限制、侮辱、禁绝中国留学生的《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进一步激发了中国留学生的愤怒,再次奋起抗议。

陈天华走在抗议的最前沿,1905年12月8日,他以特殊的方式,表达了宁死不屈的革命豪情,他留下万言《绝命书》,鼓励人们“去绝非行,共讲爱国”,而后毅然悲壮地蹈海自杀,年仅31岁。

陈天华蹈海自杀的整整5个月之后,也就是1906年5月8日,另外一位热血青年为反抗清朝政府的压制,以死唤醒麻木的中国,怒投黄浦江而死,此人叫姚洪业

(二)以死唤醒麻木的中国、怒投长江水

姚洪业(1881—1906年5月8日),字剑生,湖南益阳人,原名姚宏业,因崇拜洪武大帝朱元璋和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而改名洪业。

1904年,姚洪业赴日留学,后加入中国同盟会,1905年因与陈天华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的旨在禁止中国留学生活动的《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与大批留学生一起愤然回国。

回国后,因大批留日学生返抵上海,没有着落,姚洪业遂与与秋瑾、于右任、孙镜清等人各方奔走,募集经费,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浜桥租民房为校舍,筹办中国公学

1906年4月10日,中国公学正式开学,共招来自13个省的318名学生,分大学班、中学班、师范速成班、理化专修班。

中国公学诞生于争取共和斗争学潮之时,处处受到清朝政府的掣肘和压制,开办不久,经费严重不足,公学面临解散。

姚洪业为了筹措资金四处奔走、大声疾呼,但总被清政府官僚们拒之门外,为唤起国人对公学的关注,姚洪业于1906年5月8日,愤投黄浦江自尽,年仅25岁。

陈天华为了自由、姚洪业为了教育,双双以投水的方式自杀以明志,死后被家乡湖南人合葬在一处,他们的葬礼可谓前无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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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学子迎烈士、十里岳麓尽披白

1906年5月23日,陈天华和姚洪业的灵柩被运回湖南长沙,29日,陈、姚葬礼正式举行,以学生为主体的近十万人送葬队伍,清一色身穿白衣孝服,由教职员率领,分两大队从朱张渡、小西门两处过湘江前往岳麓山,庄严浩荡的送葬队伍绵亘十余里,观者倾城塞路,自长沙城中望去,整座岳麓山如披缟素,场面之震撼可想而知。

人们将陈天华、姚洪业“共茔分穴”合葬于岳麓山麓山寺左后方,墓地面积66平方米,墓坐西北朝东南,墓身为花岗石凿成的长方形石棺,置石砌墓围正中,棺长2.5米,宽1.02米,高0.76米,立汉白玉石碑四通,中间两通分别刻“陈烈士天华之墓”,“姚烈士宏业之墓”。

将陈、姚这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合葬一处的人,与他们依然非亲非故,而是一位卓越的革命党人,名叫禹之谟

(四)三义士生前未结金兰、死后同葬一山

禹之谟(1866—1907年2月6日),湖南双峰人,1903年加入华兴会,1906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任湖南分会首任会长。

陈天华和姚洪业蹈海投江、以死明志,唤醒麻木的国人,此举感天动地,更激发同为湖南老乡的革命志士禹之谟的铁血精神,他不顾陈、姚的革命党身份已被清政府视为眼中钉,毅然发动长沙民众和广大学子,集资为陈、姚二人举行公葬,并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前面,手举亲撰的挽联以明不屈之志,挽联曰:“杀同胞是湖南,救同胞又是湖南,倘中原起事,应首湖南,志士竟捐躯,双棺得赎湖南罪;兼夷狄成汉族,奴夷狄不成汉族,痛满酋入关,乃亡汉族,国民不畏死,一举伸张汉族威。

禹之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为革命党人举行公葬,还撰写如此“叛逆”的挽联,马上被列入满清政府的黑名单。同年8月10日,禹之谟在长沙被捕入狱,后被秘密解往湘西靖州,备受酷刑,坚贞不屈,于1907年2月6日,被杀害于靖州东门外。就义前高呼:“我为救中国而死,救四万万人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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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胜利后,禹之谟归葬长沙,与陈天华、姚洪业一起长眠于巍巍岳麓山,这三位志同道合的义士,终可在九泉之下义结金兰了。

(文/说历史的女人·红酥手)

参考资料:《陈天华的最后一年:民主共和的“殉道者”》、《禹之谟:十载同磨高祖剑》、《特殊的三位辛亥英烈:陈天华、姚宏业、杨毓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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