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条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头,2个路人被暗杀,1个青年横死狱中
(说历史的女人——第1163期)
本案发生的时间为清朝嘉庆九年,即公元1804年。
本案发生的地点在江苏省海州北门。
本案的涉案人员有李源、金姐、李氏、刘殿臣、胡继福等。
第一阶段:家有美人初长成,寡母孤女遭人欺。
在海州北门外住有一对兄妹,父母早逝,兄妹相依为命,哥哥叫李源,已经结婚成家,后其妹妹李氏嫁给南街王忠,二人育有两女,长女叫金姐,小女叫银姐。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却因王忠的英年病逝,蒙上了不幸的阴影。
俗话常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孤儿寡母多不易。由此可想,李氏带着两个女儿,在清朝那种年代,这种寡母孤女的生活就更为不易了,不仅生存艰难,还要常遭人欺负。
尤其是长女金姐已经16岁,出落得如花似玉,引得附近的男子躁动不安,轻则言语挑逗,重则动手动脚。这让寡妇李氏看在眼里、不安在心里。为了女儿的安全和清白,她就求哥哥李源,想让金姐到他家住。毕竟是亲哥哥,岂能拒绝,无非是多一双筷子,何况金姐勤快,也能帮衬家里,自然同意。
第二阶段:寡女母女遭横杀,头颅不翼而飞成谜团。
如此,李氏就只带着10岁的幼女银姐在家住,她靠给人浆洗衣服换取生存之资。尽管如此,作为哥哥的李源知道妹妹不易,时常来看她,并给她送些生活用品。
可是生活的噩梦说来就来。就在刚送走金姐不久的一个上午,哥哥李源给妹妹送粮食,可是敲门没人应。妹妹乃勤快之人,不可能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李源喊叫不答应,就担心出事,立即把南街保长叫来。保长就叫来几个人一块撞开大门,可是眼前的一幕,一下把众人惊呆了。
院内的地上到处都是血迹,里屋的房间也是门洞敞开,大家伙怀着不安的心情走进房门,被眼前的情况差点吓晕,只见李氏和幼女银姐惨死在床,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她们二人的头颅不见了。面对无头尸妹妹的惨状,当时哥哥李源就登时昏死过去。
保长急忙带着人救醒李源,让他到州衙门去告状,他们愿意去作证人。
为了找到残杀妹妹和外甥女的凶手,李源强忍悲痛,和保长一起来到州衙门告状。
当时担任海州知州的是唐仲冕,他是乾隆五十八年的进士,喜欢藏书、写诗,主编过《嘉庆海州志》。从他一生的仕途生涯来看,他也干过不少好事,比如担任陕西布政使、代理巡抚期间,兴修水利、组建书院,官声还不错。可是在担任海州知州的时候,他对于案件的审理,或者说,他在办理案件方面的能力,却令人不敢恭维。
当时知州唐仲冕接案后,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出现如此残忍的命案,也是颇为惊讶,立即就带着仵作和衙役,随同南街保长等前去勘验现场。
仵作验尸后认定,俯卧者为寡妇李氏,仰卧者为李氏之幼女银姐,而银姐下身无衣,且有血迹——仵作断定银姐生前被强暴过。
可是现场却没有别的证据,登基了无头尸体的情况后,知州唐仲冕就走出房间,在院子里查看,他顺着院内的血迹查看,来到院墙跟前。院墙边长着一棵大榆树,枝叶繁茂,伸出墙外。唐仲冕看到树上有踩过的痕迹,树干上还有沾了血迹,断定凶手肯定是通过此榆树爬入,又爬出的。
于是,他来到院外,查看榆树枝干,在一根榆树断枝上看到了一小块衣服布条。知州唐仲冕认为这必然是凶犯逃走时匆忙,被树枝刮扯下的。于是,收为证据。
知州唐仲冕就地办案,除了初步判断凶手通过榆树翻入院内,强奸银姐,被其母寡妇李氏阻拦,凶手就将其母女一起杀掉,只是为何还要残忍地割其头颅?令人费解。
回衙门后,知州唐仲冕对金姐进行了问询,查问住舅家的原因和经过。
原本在李氏让女儿金姐住舅家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案发三日前,金姐在院内洗衣,洗完后往门外泼盆里的水,刚好刘殿臣从此过,被泼了一身。刘殿臣是本州衙前街成衣铺老板刘四的儿子,目前已经20岁,还在私塾读书,他的目标是通过科考考取功名。
原本被泼了水,都会很生气,可是作为读书人的刘殿臣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对金姐淡然一笑,金姐很抱歉,也只好回一笑说对不起,就关上门。
到了夜里,就有人在金姐的窗外说污秽之言,调戏金姐。寡妇李氏大声喊叫,街坊出现,那人仓皇逃走。寡妇李氏因此担心,所以就赶紧把金姐送到了哥哥李源家住了。
第三阶段:半截案子疑点多,盖因知州太疏忽。
知州唐仲冕听罢金姐的供词后,很高兴,因为有嫌疑人了,即刘殿臣。
在案件没有明朗之前,任何跟案件有关联的人,都可能是嫌疑人,这也没错。所以,刘殿臣被传到堂,但见刘殿臣身材文弱清瘦,眼神胆怯。
知州唐仲冕审视之后,一声喝令:“你为何害李氏母女,快从速招来。”
刘殿臣一脸懵逼,根本不知道什么人被杀了,高喊冤枉,申辩自己根本没有出门翻墙,一直在家读书,有父母、邻居为证。
可是知州唐仲冕却认为罪犯都是善于抵赖之人,所以他认为不用刑是不会交代的,所以喝令酷刑侍候。一顿酷刑之下,刘殿臣不堪忍受,最后竟顺着知州唐仲冕的意思承认了强奸杀人的罪行。
可是接着问题又来了,承认犯罪还不够,犯罪要有证据,知州唐仲冕要刘殿臣说出凶器和人头所在,可是刘殿臣怕酷刑,一会儿胡乱说一个地址,结果闹腾了一天,衙役们也没在他说的地址找到凶器和人头。直到天黑,也无结果,刘殿臣被收押在监。然后贴出悬赏告示,找到头颅,赏银百两。
可是戏剧之处就在于,悬赏告示刚贴出,这位知州大人唐仲冕竟然接到了调令,就这样他离开了海州。按照唐仲冕的小传来看,他应该是调任四川通州知州。问题是,唐仲冕一走,这个原本就没搞明白的案子,成了半截案子,悬在那里了。
不过很快新知州到任,新知州叫师承祖。这位知州,虽然名气很低,但他办案的能力却比前面那位耍笔杆子的要强很多。首先在看完卷宗后,就发现了不少疑点:
其一是金姐所讲,夜里在窗外污言秽语调戏她的男子,她也并未看到,所以怎能断定就是刘殿臣?
其二是刘殿臣既然已经承认强奸杀人,为什么却不知自己的凶器和所斩头颅藏于何处呢?
在新知州师承祖看来,刘殿臣必然不是真正的凶手,真凶应该另有其人。所以,他继续张榜悬赏寻找头颅。
第四阶段:两颗旧头颅没找到,又冒出一颗新头颅。
结果,没几天果然有人提着头颅来领赏。
知州师承祖很高兴,立即坐堂办案,传相关人来认头。
带头颅领赏之人叫刘六,26岁,是个砍柴为生的樵夫。
仵作让刘六打开包裹头颅的蓝布,让当事人金姐等验看,结果都说不是李氏头颅。仵作验看,发现这颗头颅是新割下不久,而涉案的2颗人头时间已经很长了,不可能有鲜血淋漓的情况。
知州师承祖纳闷了,旧命案未破,又添新命案。立即审讯刘六头颅从何而来。
刘六说听人在城门读告示,能交出女人头颅可领百两赏银,所以在打柴时就特别留心,恰好今日打柴,在山里看到一颗头颅,就立即送来了。
知州师承祖说那尸体何在?
刘六说小的只见头颅,未见尸体。
知州师承祖一时陷入两难之境,两个无头案交织在一起。
恰此时,锦屏山的保长来报案,说樵夫刘六之母被杀。
知州师承祖停止坐堂审案,立即带人前往查看,在案发现场发现刘六之母竟只有尸体,没有头颅,也是一具无头尸。不过仵作对尸体的骨缝、皮缝进行检验后,又拿刘六所献的头颅进行比对,结果令人大惊失色。
刘六拿去领赏的头颅,乃是其母的。
知州师承祖听闻大惊,立即赶回衙门,继续审讯刘六,一开始刘六不承认,结果稍一用刑,刘六便招供了,原本这小子自小贫穷,常年只能靠打柴为生,老母又疾病缠身,家里总是在最低生存线上徘徊。所以,他天天都在想着怎么发一笔横财,结束这样的生活。可是哪有这样的机会呢,时间长了,他就抱怨老母,甚至生出怨恨之意。
结果,听到了这个悬赏告示后,这个愚笨、心狠、不孝的小子就做出了弑母之恶行。根据《大清律》,弑母乃是“十恶”之重罪,一旦犯了,就是罪不可恕,必以凌迟处死。所以,知州师承祖赶紧拟罪上报。
不过同时,他也撤回了寻找头颅中的悬赏一项,因恐再出现贪图赏银而谋害人之事。
第五阶段:头未找到,案悬未破,唯一嫌疑人却病死狱中。
李氏母女的两颗头尚未找到,案件尚未任何突破,此时偏偏唯一的已经被知州师承祖否定的嫌疑人刘殿臣却因风寒加重竟病死狱中。原本,知州师承祖打算找到真凶,还刘殿臣清白,这样刘殿臣就能回家继续考功名,这下可好,一了百了。
事已至此,案情等于彻底推倒,又回到了最初的情况,知州师承祖只好从头再来着手调查、侦破此案。为此,师承祖专门带人又来了一趟案发地。不过这次总算没有白来,他还是收获蛮大的,在当地保长的协助下,经过调查,发现在案发之后,附近有一户人家忽然搬走。
这户人家干的营生是屠户,姓胡。胡屠户家中有一子,名叫胡继福,刚好19岁。这小子半年前,曾因行为不端调戏妇女被送到官府,不过前任知州唐仲冕没有太过重视,认为年轻人偶犯错误改过便好,所以令当地保长负责管束,算是短期教育。在管束期内,胡继福比较守规矩,保长便解除了对胡继福的管束。邻居都认为胡屠户是因儿子行为丢脸才搬走的,但知州师承祖却觉得其中问题比较大。
回衙门后,知州师承祖专门提审了金姐,问讯金姐是否认识胡继福。结果金姐回答不但认识,而且还得罪过胡继福。事情发生的时间也是半年前,金姐拿着浆洗过的衣服给人送,不料在街上被胡继福拦住。胡继福想与金姐建立关系,被金姐拒绝。胡继福见软的不行,便耍无耻流氓那一套,要动手动脚来硬的调戏非礼金姐,金姐不忍当众受辱,挥手就是一个耳巴子,抽在了胡继福的脸上。
街上人多,胡继福觉得脸面丧尽,要还手打金姐,恰被路过的保长看到,就把他送到了官府,被判带回管束。
知州师承祖针对金姐讲述的这个情况,认为胡继福的嫌疑很大,于是令衙役将胡继福一家人全部带回受审,同时令衙役将胡继福之家的衣服被褥之类的纺织品全部查抄到堂。为何要带这些东西呢?原来知州师承祖有妙用。
第六阶段:一块布条是罪证,偏被胡母缝鞋底。
胡继福及家人和物品被带回后,知州师承祖先拿出当初从榆树枝上带回的唯一现场证据——一块布条。然后与胡继福家带回的纺织品等物品进行检查比对,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竟然真找到了。那块布条与一张鞋底的破布材料一致。
知州师承祖提审胡继福,在证据面前,和大刑威胁之下,很快就招供了。
原来那日被金姐拒绝和扇耳光后,又被抓到官府,虽未被处理,但也被带回管束了一段时间。这件事,令胡继福恼羞成怒,且一直怀恨在心,一直想寻找机会报复,所以闲来无事,常在金姐家附近暗中观察。恰好不久就看到金姐泼洗衣服水的时候,泼了路过的刘殿臣一身,结果刘殿臣没有生气,而金姐还对刘殿臣友好一笑表示歉意和感谢。这让胡继福恶从心头起,到了夜里,他就通过榆树爬进金姐家院子,来到金姐窗外,借刘殿臣之名对金姐说污言秽语。但被李氏发现,大喊大叫,搞得四邻惊动,胡继福狼狈逃窜。
不久一个早上,天色微亮,外面尚无行人,胡继福又来金姐家附近找机会,恰好见寡妇李氏出门,他认为家中必然只有金姐一人,于是暗生淫心,又偷偷借榆树翻入院内,推门进来,却没有看到金姐。因为金姐在胡继福假扮刘殿臣的那夜天亮,便被李氏送往哥哥李源家住。因此,胡继福只看到了金姐的妹妹银姐。
胡继福遂对银姐实施强奸,恰李氏从外回来,看到此景,拼死阻拦。胡继福乃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屠刀,先砍死寡妇李氏,继而杀掉银姐。事已至此,胡继福心中发狠不能收拾,加上遭受金姐羞辱,却没有对其本人报复,心恨难消,一时凶恶,竟砍掉了寡妇李氏银姐母女的头颅。
胡继福提着两颗头颅借榆树翻墙而出的时候,衣服被树枝挂住,撕扯掉一根布条。往外走不远,见路边豆腐店还没开门,就顺手把李氏母女的头颅挂在了豆腐店门口,然后逃回家去。
胡继福回到家后,身上沾染着血,胡继福的父母吓了一跳,问其原因,胡继福老老实实回答自己杀人了。胡屠户一看,儿子杀人是死罪,那就逃走吧。所以,就匆忙搬家离开了这里。之后,其母在收拾胡继福衣服的时候,心疼布料,以为将衣服上的血污洗掉,还能有点用处,故此没舍得扔,结果却成为罪案的铁证。
第七阶段:豆腐店老板的戏剧人生,犹如过山车!
知州师承祖听完胡继福的供词后,心生一个疑惑,既然胡继福把两颗人头挂在豆腐店门口,为何至今也没见豆腐店老板来报案。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看来其中也有蹊跷。于是,令衙役火速将豆腐店老板和当地保长带回受审。
结果,豆腐店老板和保长到大堂后,知州师承祖一问,他们都是三不知。并且反驳得言之凿凿,说如看到头颅,早拿来领官府的百两赏银了,谁会放着这么肥的银子不赚?再者藏匿头颅也是重罪,根据《大清律例·刑律·贼盗·发冢》规定:
“若残毁他人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照此来看,他们也没有藏匿头颅的必要。
可问题是胡继福既然承认杀人,已是死罪,又何必胡说头颅藏匿之地?看来还得继续审问,不过不能从豆腐店老板入手,这次知州师承祖选择了另外一个突破口,即豆腐店老板娘。
老板娘是女性,胆小怕事,又经不住知州师承祖的威逼利诱,结果就招供了,说确实有两颗人头,不过被丈夫埋在了豆腐店门口西边的空地里了。
知州师承祖立即派人,在老板娘的带领下,去挖人头。可是衙役们,不但挖出了人头,还挖出了更惊人的东西——两具尸体。
原本是两颗人头案,现在凭空又多了两具尸体,衙役急忙回报知州师承祖。师承祖一听,也是大吃一惊,急忙带着仵作来到现场。
经仵作检验后,此两具尸体,一具是头颅骨被重物击碎而丧命,一具是从后背一刀插入,导致毙命。
知州师承祖见案情重大,立即回衙严审豆腐店老板。结果豆腐店老板一看铁证如山,也不狡辩,选择了坦白交代。
原来豆腐店老板早上起床后,打开门忽然看到两颗头颅,虽非自己所为,却担心惹上官司,所以就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偷偷埋掉算了。可是豆腐店老板正埋时,一个乡下人路过刚好看到他在埋头颅,满脸都是惊诧。
豆腐店老板见状,忙拉他过来解释,接着又说给他三千文钱。乡下人听说封口费多达三千文,贪财心切,不仅表示不说,还要主动帮助豆腐店老板挖起坑。可是豆腐店老板见这乡下人如此殷勤,心里不由又犯起嘀咕,怕这人靠不住,万一拿了钱又到官府举报,那就完了。于是,趁乡下人不防备,一块大石砸在乡下人的脑袋上,登时就死了,他就把乡下人推入坑中打算跟两颗头颅一块埋了。
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豆腐店老板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在他把乡下人推入坑中的时候,恰巧被又一个过路人看到,那人惊讶不已,发出了叫声。豆腐店老板赶紧跑过去苦苦哀求,求他别声张,愿给八千文钱。那过路人也是贪图钱财,就答应了,不过他要先拿到钱。
豆腐店老板说没问题,就把过路人引入店里,端上豆浆招待。然后声言去拿钱,却暗中取了一把刀,趁过路人低头喝豆浆的刹那,一刀从后背直捅进去。那过路人连反应都没来得及,就死了。
就这样,豆腐店老板匆忙将两具过路人尸体和两颗头颅一块掩埋。
原本,此事神不知鬼不觉。谁料,前一段时间前任知州贴出告示赏银百两找人头。豆腐店老板也有点动心,就把自己掩埋两颗人头的事说给老板娘,想去领赏。老板娘认为知州在找凶犯,提着人头去领赏,怕是赏银没拿到,倒要招惹一身麻烦。
故此,豆腐店老板就没行动。等到知州师承祖问讯老板娘的时候,老板娘就说了两颗人头。可是,她不知道还有两条人命,这个豆腐店老板没告诉他。若是知道,她岂会说出头颅所在啊!
不管怎样,案子至此,终于算是破了。
第八阶段:结案。
5条人命案:李氏银姐母女2人被砍头,2个路人因贪财被暗杀,1个青年刘殿臣横死狱中。这是本案受害人的情况。
本案凶犯有两人:第一个是胡继福,第二个是豆腐店老板。
胡继福的罪,按照《大清律例·刑律·犯奸》判决,是要罪加一等。强奸之罪当以绞刑处决,加一等则变成以斩刑处决。但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不仅残杀,还割取头颅,性质为极恶劣。故此师承祖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一家三口》规定拟定处决方式为凌迟。此外胡继福的父亲违反了《大清律》容隐儿子杀人,杖八十。
豆腐店老板的罪,都是自己一手戏剧化造成。发现头颅,本可喊来保长报官,便可免责。可他却想自行消迹处理,结果却很倒霉,戏剧性地一错再错,连杀两个无辜之人。既然杀人,都是重罪,被拟为斩首枭示。
第九阶段:案件的余波。
一桩连环杀人案:5条人命,皆因审判官1个不可饶恕的疏忽。
最开始胡继福调戏金姐,被保长押到官府,可是当时的知州唐仲冕却没有对此引起重视,草草处理,以至于埋下了后来的杀人隐患。倘若当时唐仲冕知州能够仔细了解情况,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也许就不会有此严重后果了。
此外,在刘殿臣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屈打成招,导致这个年轻人无辜受累,冤死狱中。刘殿臣之父刘四为儿子的冤死很不满,到州衙告状,可是前任知州唐仲冕因此案被总督弹劾,已经被革职,算是受到了惩罚,故此当地州衙没有接刘四的申诉状。刘四想到省府告状,却因当时清朝局势动荡,盗匪丛生,被强盗截杀于路。
至此,此案算是彻底落下了帷幕。
(文/说历史的女人·案先生)
参考资料:《清史稿》《清代案件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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