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从五品小官杀妻案 表面是和珅与政敌过招 实际是乾隆敲山震虎
(人间奇案——第五案)
本案发生时间:乾隆十五年。
本案发生地点:帝都。
本案涉案相关人员:海晟(32岁,从五品礼部员外郎)、和珅、阿桂等。
第一阶段:案件起因——这只是一场平常的家庭纠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原因无非是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家庭争吵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多半起因都是鸡零狗碎的拿不上台面来讨论的事。
本案也同样如此,海晟和自己的老婆乌雅氏,两人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争吵不休,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别说自己家人,就是近邻都已经心知肚明。
这日晚上,海晟吃罢饭,想抽支烟自己消遣一会儿,就让家里的使唤丫头来点烟。这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引起了他老婆乌雅氏的猜忌之心,乌雅氏指其两人必有奸情。
两人因此又上演了一场夫妻吵架闹剧,可是问题是这一次两人吵架有点凶,以致于从干嘴仗发展到了动手。一开始海晟不过是推了乌雅氏几下,结果乌雅氏狂骂不止,海晟火气被撩了起来,忍不住朝乌雅氏的胸口踢了一脚,乌雅氏被踢倒在地——乌雅氏竟然被踢死了。
海晟见这种情况,头疼瓮过之后,赶紧自己先冷静下来,用腰带系在乌雅氏的脖子上,另一头掉在柜腿,做了一个自缢的假现场。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斗殴》:
“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
一般来说,在清朝,甚至古代,因为男尊女卑,丈夫打妻子,是不犯法的,只要不打成重残,官府一般受礼此案。但海晟这回的情况有点严重,是把乌雅氏打死了。出了人命,这性质就严重了。
但尽管如此,也不怕,因为《大清律例·刑律·人命》又有法律条款:“妻与夫口角,以致妻自缢,无伤痕者,无庸议。若殴有重伤缢死者,夫杖八十。”
从这个条款来看,海晟过失踢死乌雅氏后,制造了一个自缢现场,这样以来,海晟就算被问罪,最多也就是八十杖而已。倘若换做普通百姓,案情也就如此审理结案,恐也没什么稀奇。但此案却因牵涉诸多人物,最后竟惊动了乾隆皇帝。
第二阶段:案件升级——和珅介入。
乌雅氏并非普通家的女子,乃大户人家,出嫁都带着自己娘家来的陪嫁小厮,当乌雅氏一出事,立即就溜回娘家报告去了。结果乌雅氏的弟弟贵宁听说姐姐横死,立即就带着一干人等杀上门来,要验看姐姐尸体。海晟不愿让看,说已经装裹,等盛殓再看。贵宁又说,姐姐是自杀,要报官之后才能入殓,不能私自入殓。海晟不答应,贵宁就跑到步军统领衙门去告状。
步军统领衙门是负责京畿治安的,当时这个机构的一把手正是和珅。
按照大清朝官官相护的官场规则,如果海晟是和珅阵营的官员,则必然会得到和珅的暗中保护,很可能这个案子就会被压下去。但是海晟不是和珅阵营的,反而是和珅政敌阵营。而此政敌却不是普通官员,在当时那是地位比和珅还高的阿桂。
海晟和阿桂的关系,是亲戚关系,用乾隆皇帝对二人的说法是“葭莩之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远房亲戚了。阿桂是满洲正蓝旗人,后军功卓著,升为白旗,其人文武双全,69岁的他,当时是内阁首席大臣,同时还兼任军机处首席大臣。
阿桂和和珅的矛盾:一方面是和珅出身和升迁,和珅既不是科举出身(科考失败),又没有卓著的军功,但和珅却凭着一股子乖巧劲儿把官做得有滋有味,甚至是平步青云,因此引来朝中以阿桂为首的诸多官员的蔑视;
另一方面是乾隆四十六年夏,甘肃有叛乱发生,乾隆帝原本要阿桂前去平叛,结果当时阿桂正在河南忙河务。乾隆帝就让和珅去,原本乾隆帝是想给和珅一次立功机会,以便于以后提拔他,当然对于和珅来说,大好时机不言而喻,可是结果和珅到了前线,一心想立功的他仓促出战,结果取得惨败。至此,将领们不再听其调遣,和珅别提多没面子。不久,乾隆帝派遣阿桂前往,将领无不听其号令,和珅被阿桂从前线赶走,狼狈而归的和珅恼羞不堪,就这样和阿桂结下梁子。
因此,当和珅听贵宁说海晟是阿桂的远房亲戚的时候,立即就引起了重视。他要拿这个案子做文章,整一整阿桂,甚至想扳倒阿桂。按照程序,和珅把这个案子转交刑部。
第三阶段:案件继续升级——刑部验尸。
巧的是,阿桂家族在刑部的影响极大,一方面是阿桂之父阿克敦在刑部主持工作长达10年。另一方面是恰好此时的刑部又是阿桂分管部门。
因此,刑部中的大小官员,不是阿桂之父提拔,就是阿桂提拔。这种时候,谁也不愿让自己的老领导或主管领导被和珅抓住把柄。所以第一次派出的司官李阔和业成额,以及仵作李玉来到案发现场,对乌雅氏验尸的时候,以自缢定案。
可是和珅岂是好蒙混的?他就暗中挑唆贵宁继续到步军衙门鸣冤,不过这回要把诉状的矛头,从海晟改为阿桂,原因是刑部不能秉公办案的根由是怕得罪阿桂。
与此同时,和珅还把此案呈达御前,乾隆帝听罢案情很重视,令刑部官员再次验尸,为了确保公平,让都察院派员监督。
这次刑部派出的官员是侍郎景禄、杜玉林,司官庆兴等,都察院派出的官员是左都御史纪均、御史崇泰等,以及都察院的仵作王国泰。
但是这次验尸结果,与第一次刑部所验一样,仍然是自缢。
原因是都察院派来的左都御史纪均的乡试座师正是阿桂之父阿克敦,且师生关系非常好。因此纪均深知其中利害,所以在现场他说自己不懂刑名,啥也不说,跟着的两个御史,当然也不会说什么了。再说都察院的仵作王国泰,按照大清人事升迁制度,当时有仵作的部门,除了都察院就是刑部,而都察院的仵作水平低、级别低,升迁之路就是往刑部走。所以王国泰断然不会自毁前程,所以也不敢反刑部的判定。
第四阶段:案件再升级——户部、工部介入。
案件呈上之后,和珅自然是不肯罢休,教唆贵宁继续去鸣冤。和珅当然也不消停,在乾隆帝面前也没少说话,把一桩普通的杀妻案引到阿桂包庇等方面,结果乾隆帝震怒,下旨户部和工部官员、外借大兴县仵作联合再去验尸。
既然乾隆发飙了,大家也不敢糊弄了。户部侍郎曹文埴、工部侍郎伊龄阿和大兴县的仵作经过仔细验看,查到乌雅氏胸口致命伤,认为是踢死。
结论呈报后,乾隆帝恐阿桂等人不服,就把三次验尸官、刑部全体官员集合到海晟家的案发现场,再次验尸。既然结论已经明确,乾隆帝还如此兴师动众,显然目的已经不再是验尸问题了,而是在公开敲打阿桂。
案件处理结果:海晟被处决,刑部仵作李玉和都察院仵作王国泰被发配伊犁,刑部侍郎杜玉林、景禄等官员被革职发配伊犁,都察院官员被记过一次。阿桂,被罚公爵俸5年。
结语:总的来看这起案件,原本是一桩从五品小官杀妻案:表面上看是和珅与政敌阿桂过招,但随着事件的升级,实际上已经是乾隆的敲山震虎之举了。此案之后,和珅和阿桂的地位出现反差,阿桂被打击,和珅受宠信。
双方阵营的矛盾,从而激化,并且一直延续到嘉庆皇帝时期。嘉庆帝亲政后,因对阿桂比较敬重,所提拔或亲近之人,多与阿桂有关,要么是其近亲,要么是其门生故吏。这些人,在嘉庆扳倒和珅一事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文/人间奇案·案先生)
参考资料:《清史稿》《阿文成公年谱》《大清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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