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社会的陋习:嫁妆制,种姓制度,对女性的歧视使妇女地位低下
#历史开讲#
殖民前期印度妇女就业领域狭窄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
首先,社会上流行的嫁妆制、印度教及种姓制度对女性的歧视使妇女地位低下,一生必须活在男性的控制下,这杜绝了她们外出工作的机会。其次,深闺制度更是将大部分女性与社会所隔离,把她们彻底限制在家中。
最后,社会对女性受教育的偏见、以及家庭经济的限制让许多家庭不愿意让女儿接受教育,童婚制则让女性在很早的年龄出嫁错过教育时间,教育的缺失导致妇女工作所能选择的职业范围十分狭窄。
印度妇女处在社会最底层,处境十分悲惨。印度社会传统的婚姻陋习——嫁妆制度使她们一出生就备受歧视。印度教教义则对妇女的一生作出了限制,她们不论在人生哪个阶段,都必须活在男性的控制下,毫无自由。种姓制度中也明确规定了妇女处在最下层的地位,这大大加深了女性的悲惨和不幸。
如果一个家庭生了很多女儿,支付完女儿们的嫁妆后,这个家庭的经济水平就会大大下降。于是,在有嫁妆制度的印度社会中,女儿通常不受待见,她们被认为是会使自己家庭财力大幅下降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观念,社会上杀女婴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贫穷家庭,在女儿出嫁时,她们只能选择嫁给比自己大很多或者跟自己一点都不相配的男人,一般这种男性所要求的嫁妆会相对少点。
实际上,印度教夫妻关系具有主仆关系的特点,前者承担起养家所有责任,而后者则被要求完全尊敬和绝对服从。在许多家庭中,婆婆还怂恿新郎以各种方式去折磨妻子。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只有随着儿子的出生才会改善,但是如果她婚后一直没能生出儿子,她的处境就会变得更加困难,所有人都会瞧不起她,丈夫甚至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抛弃她。
印度教教义明确规定女人是低于男人的群体,印度教经典《摩奴法典》认为女性永远从属于男性,并对女性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用条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摩奴法典》规定:“妇女少年时应该从父;青年时从夫;夫死从子;子死从丈夫的近亲属,没有这些近亲属,这样的条约就规定无论妇女是在少年、青年或是有无丈夫的情况下都没有自主性和自由,她们要一直被其他的男性所约束。“
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这里完全显示了妇女在印度社会毫无地位、备受歧视。法条还规定了女人不能接受识字等文化教育,她们甚至没有资格学习印度教经典《摩奴法典》,在家庭举行祭祀仪式时,女子也被禁止参与。
除了传统宗教对妇女的歧视,种姓制度也大大加深了妇女的悲惨程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它是印传统社会的主体构架形式,是集宗教、政治、经济和社会等级制度为一体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压迫性社会隔离制度。”种姓制度中包含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大种姓,除此之外,还有贱民阶层。贱民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被剥夺了一切政治、经济和宗教信仰的自由。
种姓制度中,妇女与最下层种姓首陀罗地位相等,他们都被视为最不洁净的东西。按照摩奴的说法,吃了妇女和首陀罗的剩饭是有罪的,如果吃了,需要喝七天大麦酒赎罪。在行归家礼仪式之后,人们必须避免看见妇女、死尸、首陀罗、狗和黑鸟,并且不能对他们讲话。前三个种姓的人必须按照吠陀的方式举行仪式,但首陀罗和妇女则不可以。
综上可得,印度传统社会将女性限制在很小的框架里,她们各个方面的地位都十分低下,一生都处在男性的控制下。她们在家庭中也毫无经济地位可言,依附于她们的丈夫。尽管她们在家中所做的劳动也围绕着家务以及农业相关的家庭生产,但是她们的劳动收入就像她们的地位一样被忽视。丈夫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思维定势,增大了女性获得经济独立的难度。
深闺制度在将妇女与社会相隔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了解该制度的含义、起源、发展和目的对本研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深闺制度利用将妇女与社会隔离开的方式规范妇女行为,它的起源可追溯到中世纪,并在之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的意思是面纱、围巾,用它命名的这个习俗原意是指用面纱遮住妇女的脸和身体的其他部位,后来发展为行为规范,逐渐将妇女同外部社会隔离开来。
公元300年前后,当时的达马帕达就记载了社会已有这样的习俗。虽然当时深闺制度未能形成一套正规的行为规范,但至少从那时起,妇女的行动自由受到了限制。当时这个习俗只在北印度出现,因为位于印度南部的阿旃陀和桑奇的绘画和雕塑仍然描绘了众多男女同行的情景。
后来,深闺制度的内容不断被丰富,对妇女的限制变多,要求妇女尽可能回避男子和年长妇女。到公元1200年前后,宗教统治确立,由于统治者的影响,以及出于对自己妻子女儿的保护,统治阶层的印度教家庭和贵族家庭接受了深闺制度。南方有些省份因为宗教统治薄弱,深闺制度不如北方严格,但是有身份的女性也很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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