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民间百姓的信仰是什么?他们的思想,娱乐活动都有哪些?
在汉代,大一统的政治体制虽已确立,但由于基础尚不深厚,“一统观念与体制尚未涵括社会信仰:宗教也只是在东汉时代刚刚影响社会,佛教虽已传入,但其影响力尚局限在上层社会,道教正在生成于民间,对官方社会的影响也较为有限”围。在这样一种社会大背景下,汉代民间信仰也就不可避免地表现得非常繁荣。
汉代民间信仰的繁荣首先体现为民间百姓可信奉神灵数目的急剧增长,以致于后世学者直称汉代为“一迷信世界”田。在先秦时期,受限于严格的等级制度,民间百姓可以奉祀的神灵数目并不多。概括来说,汉代民间信奉的神灵主要有天上诸神、地上诸神、天地之间的各路神仙以及地下与地上之间的种种鬼怪。天上诸神主要有司命、四灵、牛郎和织女、日月风雨雷云诸气象神。地上诸神既有诸如山川河流之类的自然神,又有社神、门神、灶神、行神。
神仙思想与信仰是先秦两汉意识形态中的重要部分,汉代的神仙信仰就以西王母为主体,西王母不仅掌管不老灵药,还有度人成仙等本领。汉代鬼怪数量繁多,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也是汉代中下层民众精神信仰的构成部分。地下鬼神则以泰山神或泰山府君为首,其下则有大量冥吏。“由上可以看出,比之先秦,可供汉代民间祭祀的神灵数量显著增加,它们得以入选的基本原则是与乡村百姓的生产生活密切”,也正是它们共同构成了庙宇林立、庞杂而几乎无处不有的民间鬼神世界”。
另外,汉代人会为有影响力的历史人物或当代的贤臣良吏立祠,加以祭祀。汉代更常见的是祭祀当代人物。比如刘章受封城阳王,在其死后,城阳人言其有神明,“谴问祸福立应”四,城阳、琅琊及青州六郡、渤海郡等地都为其立祠,加以祭拜。其中地方官吏所占比重很大。比如上蔡、南阳祭祀召信臣,洛阳祭祀王涣。
到东汉时,被立祀的地方官吏更多。比如侯霸为准平大尹,理政有名。建武十三年(37年),侯霸薨,“临淮吏人共为立祠,四时祭焉”。在有些地方,当地百姓甚至还为生人立祠。汉代民间之所以为历史人物或地方名人立祠,并按时祭祀,主要原因是这承载着村落百姓对明君盛世的向往和对社会伦理正义的崇奉”,希望他们能够继续造福百姓。
汉代神灵数量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信仰的角度而言,人世间没有万能的神,神灵各有其职能范围,只会帮助人们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一旦超过了这个范围,就算是神也不会“显灵”。有什么样的问题,就得去祈求什么样的神灵。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既有的神灵难以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很容易转向造神。汉代人即是如此,他们或是直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造出新的神衹,或者对原来的神灵进行适当改造。如果不能改造,就直接淘汰舍弃。这是列入国家祀典的神灵,除了少部分是承自前代外,大多数都是汉代新创的,数量可谓惊人,而汉代民间所祀奉的只会更多。
汉代民间信仰的繁荣对休闲活动的影响是很显著的,它推动了休闲活动的发展。在汉代民间信仰中,祭祀是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除了祭祀时的歌舞能给参与者带来愉悦的休闲体验外,在祭祀结束后的聚众宴饮对参与者来说也很有吸引力,这种宴饮通常有酒有肉,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吃喝,说说笑笑,共享神胙这既是对平日单调生活的调剂,又因口腹之欲得到满足而身心放松,容易达到休闲的状态。
这其实也是汉代许多民间信仰活动中出现“烹杀讴歌,纷籍连日”的原因之一。如果说在先秦时期,信仰活动中的娱人因素尚且是一种无意识的举动,而到汉代时,信仰活动中的娱人因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甚至成了主要目的,所以即便是在战乱时期,一些祭祀活动也没有停止。比如东汉末年,董卓作乱,阳城百姓却照常庆祝社日,致使许多男子被杀害,妇女被掳。
汉代立国后,虽然在体制上承袭秦制,也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但在思想文化方面却没有继承秦朝的专制政策,而是秉承多元主义,各学派得到继续发展,仍有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文化盛况的余韵。战国时期涌现出的百家之学,经过被秦朝的短暂打压之后,到汉代重又活跃起来。
到汉武帝时,经过六七十年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诸多矛盾,如贫富分化的两极化及其引起的社会秩序的混乱、刘氏诸王的反乱及其对皇位的觊觎、汉初尚武轻狂、人情淡薄而又崇势尚利的不良社会风气等问题”,这已非黄老学说所能应对,而经由董仲舒改造的儒学有助于解决当时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从而引起汉武帝的重视,并被确立为新的指导思想,儒学从此开启了其在中国古代社会作为统治思想的历史进程,延续了将近两千年。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汉代在不同时期确实存在着得到官方倡导或首肯的某种学说,并由此构成了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是这只是显示出其凌驾于其他学派优势地位,却无法泯灭其他学派的价值使之归于消亡。“在黄老之学深受统治者重视之际,儒学也一直试图与之对抗,谋求出路。汉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大势是开放兼容,不同学派间彼此不是排斥对立,而是兼收并蓄、取长补短,努力自我革新,“道家和阴阳家结合形成黄老新道家,儒家与阴阳家结合形成新儒家。
法家也完全能接受阴阳之术”田。西汉初年,统治阶层推崇黄老之学,汉武帝以后尊崇儒学,表面看来,被秦王朝奉为“法教”的法家学说似乎消失了,“事实上,不论是前七十年的道家黄老之治,还是此后的儒家礼乐经术之治,法家的政治思维与架构从来不曾真正撤离过汉代的政治舞台。它其实只是转换形式,结合、依附着道与儒,一直维系着两汉的政治,实际成为它的主轴纲纪”。
对于外来文化,汉代也是秉持兼容并包的理念,积极吸纳。汉代非常重视开展对外交流,这种对外交流,既表现为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或国家的交往,也表现为与西域诸国的交往。前者主要包括北方的匈奴、南方的百越、西南方的西南夷、东北方的朝鲜半岛和日本等,后者所指的是玉门关、阳关以西的广大区域,包括新疆以及帕米尔以西以南。从汉武帝时代开始,汉代对外交流的进程明显加快。
在汉代对外交流的进程中,物质文化和精神艺术文化大量传入内地,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汉代人的思想观念。汉代人并不排斥外来文化,对其有很强的包容性,有时也会主动予以引进。比如汉武帝喜好大宛马,派往求取的使者相望于道,“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求而不得之后,不惜诉诸武力,最后获“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牡牝三千余匹”四,由此可见汉武帝引进外来文化态度之坚决。到东汉时,汉代人思想观念更加开放,对待外来文化更加包容,他们直接在正旦朝会上演奏汉代官僚贵族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也更加包容。
秦始皇“焚书坑儒”,实行文化专制政策,致使“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这不仅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阻碍了文化的发展,实际上也妨碍了休闲的发展。严酷的文化专制政策,使得社会氛围紧张压抑,民众在精神上高度自危,无法自由求乐,与文化有关的休闲活动也很少。而到汉代,由于统治者实行多元并包的文化政策,社会环境宽松,民众受教育水平提高,士人群体力量壮大,与文化相关的各类活动诸如诗歌、辞赋、书法、音乐、舞蹈等都获得进一步发展,其功能也有所变化。
在汉代以明经为仕进之途的大背景下,对大多数士人来说,他们攻读儒家经典、接受文化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做官,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也有追求情感调适和心情娱乐的休闲需要,所以他们在进行相关休闲活动时,就会突出自身的文化优势,而这些以文化和智力见长的文化活动也就成了士人的新宠,深受他们喜爱,汉代多元的思想文化格局恰恰推动了文化类休闲活动的发展。
在汉以前,所谓“诗言志,歌永言”,所谓“文以载道”,都要符合儒家仁义道德和伦理观念,乐舞更是一种政教工具,应该有助于移风易俗,教化民众。而到汉代,上述文化活动在保持.上述功能的同时,又发展出了新功能,即休闲功能。以诗赋为例。蔡邕批评这些人“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国,而实际上他本人也写作了一些具有休闲娱乐色彩的赋作,在一些宴会场合,写作诗赋明确成了一种娱人性质的休闲活动。
汉代多元开放的思想文化风气对百戏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风靡全社会的思想观念,其影响力尽管衰落,也不可能彻底消失,而是会表现在其他方面。汉代休闲娱乐风气兴盛,神仙信仰也表现其中。汉代象人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由伎人戴假面装扮成“虾鱼师子”,一是由伎人装扮成神仙人物或仙禽神兽。汉代对外来文化持包容开放的态度,这更促进了汉代休闲活动的发展和繁荣。
就音乐来说,引进了新的乐器和乐曲。就舞蹈来说,从周边少数民族以及西域地区传入了一些新的舞蹈类型,前者主要有来自西南夷地区的巴渝舞,后者以胡舞为代表。杂技、幻术也得到了充实,从域外传入了安息五案、水人弄蛇、吞刀、吐火、自支解等节目,并且这些节目都出现在汉代人的休闲生活中,这从汉代出土的画像砖石资料中有大量与之相关的图像即可得到验证。
在外来节目的影响下,一些杂技表演形式也发生转变,比如跳丸和跳剑结合起来进行表演,寻撞表演不再使用侏儒演出,而改用正常人表演。汉代传统幻术以巨大的道具、众多的人员集体表演为主”,其受众以社会上层成员为主,而从域外传入的幻术以单人表演为主,规模小,方便演出,-般百姓也能欣赏。汉代思想文化的多元开放,推动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兴盛,使得乐舞百戏节目更加充实,大大丰富了汉代的休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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