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严查贪污,陈云铁腕枪毙县委书记,九年查70万件贪案
“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邓小平
1982年《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则消息,海丰县(广东省汕尾市辖县)四艘缉私艇人员因为执法犯法被逮捕查办。
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在看到这则消息之后,背后吓出了一身冷汗。
四艘缉私艇人员被捕查办在王仲看来是个信号,恐怕海丰要变天了。
他预感到,海丰县已经被撕开了一个口子。至于这个口子撕到他身上,只是早晚的问题。
王仲急忙打电话给自己的妻子陈巧兰和儿子王建成,要求他们迅速赶回家开一个家庭会议。
说是家庭会议,其实就是赃物转移大会。
别看这王仲只是个县委书记,但是赃物多得需要多地分藏。最后,他将自己的赃物和赃款分散放在八个亲友家中。
他还和这些亲友定下约定,万一出事,他们要团结起来对抗上面的审查!
不过,事实证明,他做的一切都是徒劳。1983年的1月17日,一声枪响之后,原海丰县委书记、革命会主任王仲,被执行了死刑。
王仲究竟做了些什么会被枪决?他的罪行又是如何败露的?
王仲是天津市蓟县人,1947参军,同一年他又入了党。
1976年的2月,王仲开始担任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和县委革命会主任。
如果王仲踏踏实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做事儿,也许他的仕途会不可限量。
但是,王仲应该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的人生会被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所改变?
海丰这个地方靠近香港和澳门,所以大概有三十多万的海丰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生活在港澳。
自从国家开始实施“改革开放”之后,从海丰到香港和澳门的人是越来越多,到了港澳的海丰人,一段时间后也需要回来探亲。
但是这来来去去可不是像进出商场一样简单,不管去还是回,都是需要海丰县批准,提供通行批文才可以。
这样的批文不是说批就批,想必大家对“走私”这个词不陌生,也经常会看到新闻报道“海关查处了一批走私货物”这样的消息。
国家之所以要求使用通行批文,其实就是为了避免走私犯罪。
好巧不巧,王仲就是手握批文“大权”的人。
都说这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但这话在王仲身上显然是不成立的,他是权力越大,胆子越大,野心越大!
1979年的九月份,一名广播职工在晚上下班之后找到了王仲家里,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大大的纸箱。
他一见到王仲,就苦兮兮的说道:王书记,我家人都在澳门,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实在是想过去看看他们,但是这申请了几次都没批,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说着,广播职工将身后的那个大纸箱往王仲面前推了推,这纸箱里装的是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
那个年代,电视机稀缺不说,价格也不一般。
王仲内心的贪欲之虫早就蠢蠢欲动,但是面儿上却把电视机又推了回去,轻飘飘的说上一句:不要这样,我哪里能收你的东西。
其实如果是正经的探亲,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怎么会故意为难这个职工不让他通行?
这个道理王仲又怎会不知?他只是故意装糊涂罢了。
那职工看出了王仲眼中的犹豫,他趁机把电视机往王仲面前推得更近了,一来二去,故意让了几次之后,王仲故作为难地收下了。
收了东西,就要替别人办事。于是第二天,王仲就将一张”赴港申请报告”交给了当地的公安部门,并且亲自去给那个广播职工办事。
一台黑白电视机,让王仲开启了他的黑白人生。
这是王仲第一次利用公权力收贿。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人的贪欲一旦滋生,便无法被遏制。
很快,就又有人拿着彩电和收录机来找王仲了。王仲故技重施,一番“表演”之后,“坦然”地收东西办事儿。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一次两次之后,王仲原来收受贿赂还会假装推脱,到了后来,干脆连演都懒得演了。
不仅如此,他还开始收取香港和澳门一些商人的贿赂,这些贿赂包括各种电器,这些东西他收了之后,全部运回自己的家中,然后设法倒卖。
从1779年的下半年到1981年的7月份,王仲先后收了六位申请出关人员的赃物,包括电视机6台,冰箱一台,收音机2部,这些物资价值共计一万一千六百零八元。
他在收取这些贿赂之后,向县公安局下令,帮助行贿者出关前往香港和澳门等地。
但是后来光靠着收取贿赂得到的利益已经无法满足他了,他的胃口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很快,发生了一件事,让王仲的“胃口”开始得到满足。
从1980年的7月份开始,根据上面的指示,海丰县开始打击境内外的走私分子,王仲是这次打击走私犯罪的总指挥。
这里笔者解释一下,为什么当时海丰县的走私严重。
前面提到过,海丰这个位置,距离香港和澳门都很近。改革开放之前,海丰县就已经是一个华侨大乡了。
大约有几十万的海丰人,在港澳地区、国外生活。改革开放的政策出来之后,有不少的人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坐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列车。
有很多人利用海丰县“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开始搞走私。
海丰县开始加强打击境内外的走私之后,将所查获的各种走私物品,全部都堆在码头的仓库里。
仓库没多长时间,就被这些走私物品全部堆满。这下可让王仲“着急”了。
这么多的“走私战利品”,都堆在仓库里,眼看仓库都要堆不下了,王仲觉得这不拿走一点儿好像也不合适?
王仲动了歪心思,但是此时他心中还是有所忌惮,毕竟不能明目张胆地拿。
他每天都借口查验工作成果到仓库里看看摸摸,恨不得一夜之间把这些全部占为己有。
一开始他拿得“矜持”,一件一件拿;到了后来,可能是嫌麻烦,索性开车带着全家人去拿......
光是从1979年的下半年到1981年的八月份,王仲就以“照顾领导”、“作价样品”等各种拙劣的借口,从汕尾镇和汕尾边防检查站的缉私物品仓库中拿走手表263只、电视机1台、收录机17部等等。
按照这些物品在海丰县当时的零售价折算,高达人民币五万八千一百四十一元。
在今时今日,大家或许对5.8万这个数字不会觉得震惊。但是,在当时那个年代,5.8万元,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公职干部100年的薪资。
仅仅是两年的时间,王仲就用这种方式获得了如此高额的非法收入,这样的人,如果不加以管控,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当然,王仲的行为,最大的影响还是对下面的领导班子。
身为县委书记的他带头受贿索贿、贩卖缉私物品,这下面的官员又会有什么好的行为?!
身为缉私总指挥,他监守自盗,并未及时遏制走私活动不说,还滋生了腐败,让其他的一些基层干部也逐渐被腐化。
海丰县甚至成为了当时远近闻名的走私货物交易市场,更是被有些人戏称“远东国际市场”。
当然,王仲无法一手遮天,并非所有的人都和他一样利益熏心。
那些正直的干部党员对他这样的行为深恶痛绝,于是,逐渐有人看不下去王仲等人的行为,开始写信举报检举。
后来,群众也站出来开始写信举报揭发。这样的信件越来越多......
最后,广东省纪检委派出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到海丰县来调查这件事。
不过,王仲这个人滑头得很,一听说省里的调查小组要来,他不但不着急,反而开始演戏。
他向调查小组哭诉,说他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就是太认真负责了,才会不小心触碰了有些人的利益,这才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搞了”。
然后,王仲又向调查小组中一些意志力不坚定的同志行一些贿赂。一来二去,这对王仲的调查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多人看自己写的检举信虽然引来了调查组,但是却并未对王仲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于是逐渐地也就放弃了。
王仲对于贪污这件事情,还是很有“谋划”的。
为了让他的贪污行动更方便安全,他干脆设法把他的妻子陈巧兰调职到他的身边工作。
还把他的儿子和女儿安排在在缉私岗位上,成为缉私干部。
王仲这俨然已经把海丰县政府当作了他的“王家大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法无天!
他还专门挑选一些他认为“忠心”的工作人员安排在重要的岗位上,方便结党营私。
这样的情况,让整个海丰县的百姓气愤不已。
于是,第二批举报检举王仲的信件又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广东省委机关。
但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的,是一封《南方日报》收到的检举文章。
这篇文章,是一名老战士实名写的,他在信中将王仲的贪污腐败行为一条条列出,触目惊心!
这样的一封信终于激起了涟漪,很快广东省汕头市地委就要求王仲停职接受调查。
但是王仲却丝毫不害怕,可能是因为有了之前调查小组的经验,他认为,不就是调查么?他逃得了一次,自然也不会怕第二次!
况且,整个海丰县的官商中,大部分都是“他的人”。
他要是进去了,谁都别想好过!
他要是进去了,以后海丰的走私集团还如何顺利走私?
不过,王仲没有想到,他的“事迹”影响实在太大,大到引起了中央的重视。
当时担任中央纪委的第一书记陈云在得知这件事之后,震惊且愤怒!
陈云多次召开会议了解王仲事件,之后向海丰县派出多达一百人的工作小组调查该事件。
之后,经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汕头地区检察院的立案侦查,调查出大量王仲的犯罪事实。
1982年的8月24日,王仲被开除党籍,广东省检察院汕头地区分院将王仲逮捕。并于同年的12月31日将王仲的案件移交给中级人民法院。
最后,经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王仲,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额达六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元,情节严重,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然,王仲并不服这个判决,他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除此之外,也有人为王仲求情,认为虽然他犯了错,但是他毕竟是位老同志,也是有贡献的,死刑是不是有些过了?
但当时陈云驳回了所有人的求情,他认为,此时此刻正是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候,王仲的问题不只是贪污腐败。
而是在于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如果不依法严惩,对于打击整个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和改革开放都有很大的影响。
绝对不能因为这样一只“苍蝇”坏了改革开放的风气!
最后,王仲的上诉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宣布维持原判,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1983年1月17日执行枪决。
王仲是中国实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个因为贪污腐败被执行枪决的县委书记,他的事件也被称作“中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中央用王仲案件给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敲响警钟,国家绝对不会姑息任何公职人员犯罪的行为。
中央对王仲的严惩,也说明了我党执法如山,永远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事实上,陈云自1978年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到中共十三大(1987年)之后退出中央领导工作。
在这短短的九年时间里,陈云以铁腕手段,查处了70多万起经济案件,为涤荡官场风气,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虽然王仲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海丰县的问题却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党要在最快的时间里帮助海丰县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于是,中央纪委将海丰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实验区,派出联合工作组进行整改。
只是,工作小组到了海丰之后才发现,问题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当年的海丰,在王仲等人的带领下,不少的乡镇组织早就成了走私人员的庇护所和指挥地。更让人心痛的是,当时和王仲一起被立案调查的159起案件、涉案人员316人,其中竟然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党员。
在这样的领导班子下,海丰县的人民怎么可能生活得好?怎么可能发展得好?
中央的工作小组到了海丰之后发现海丰就像一个四处都是窟窿的危房,根本不知道先堵哪一个好。
当时海丰一个八十多万人的县,财政收入却只有两千多万。在周遭几个县城中排名最后一位。
全县除了一个汽修厂和一个糖厂,没有任何其他实体工业,百姓为了生存,没有办法,有人就去干走私。
不过,中央工作小组并未气馁,他们多方调查、研究,一步一步地处理海丰县的问题。
首先,必须要严厉打击把海丰县的走私现象。打击走私的同时,帮助海丰当地的企业找寻发展方向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恢复生产,给予政策支持。
帮助企业一起制定生产计划、引进技术、制造销路。
经过各方的多方面努力,从1983年中央工作小组进驻海丰县到1986年工作小组的有些工作人员离开的时候,整个海丰县的财政收入从原来的2000多万变为了6000多万。
更为欣慰的是,海丰县也有了自己的产业布局,有了发展起来的实体企业,逐渐地带动了整个海丰的发展,从原来的周边几个县的倒数第一变为了“领头羊”。
这也反映了在中央的指导和领导下,在工作小组的努力下,海丰已经不是昔日的海丰。
一个地方的干部有多重要?干部决定了一个地方的发展,干部的作风正、党风强,地方的民风才会向上,人民才会齐心。
干部给力,人民齐心,国家领导的经济建设才能积极健康地发展!
参考资料:
《100个检察瞬间|公诉王仲贪污案》来源:中国检察听证网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54】改革开放后反腐第一案——王仲贪污案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亲历者讲述查处王仲案始末》来源:人民网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大典》 作者:赵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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