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岁女孩怀孕,为保护男友污指邻居,邻居5年后才洗清冤屈
文|暗里着迷
编辑|林画
2001年,黑龙江绥化市的地方法院因“过于相信小孩子的话”,导致了一个冤假错案的发生。
说起来,这个11岁的小女孩也是受害者。她怀孕的事情被家人发现后,便立即指控邻居大叔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如此暴虐的行为很快引来了众怒,这个邻居立即就被抓进了派出所,并在第二天就认罪了。
本以为此事就要以此告一段落,但没想到一段时间后,被告人推翻了自己的认罪事实,并提出做亲子鉴定。
鉴于司法公正,警方同意了这一要求,没想到亲子鉴定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DNA报告显示小女孩肚中的孩子与被告人并没有血缘关系!
可即便证据确凿,小女孩并没有放过这位邻居大叔,最终邻居因小女孩这随口一言被法院判了5年有期徒刑。
那么,这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小女孩肚子中的孩子是谁的呢?她又为何要诬陷邻居?为何明明无罪却会被判刑?
大姨发现蹊跷,女孩指控邻居
小美出生于1990年,她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小吃店,日子不说大富大贵,但也过得安稳。
由于店里只有他们夫妇二人,生意又忙,也就顾不上对小美的教育了。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正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年纪。父母教育的缺失,让小美彻底放飞了自我,经常和一些早早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厮混在一起。
刚刚读完小学二年级的小美就辍学了,她的父母也没有什么文化,见劝不动女儿,索性也就不再让她去学校,让她来店里帮忙。
史会清是他们一家的邻居,在市里的房产管理处工作。在亲友同事眼中,他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
小美活泼好动,经常来他家里玩。这一来二去,他也很喜欢这个孩子,将他当成女儿来看待。
小美辍学的那年,他就去对方家里劝过小美父母,可惜没有成功说服他们,这反倒让他更为疼惜这个小女孩了。
小孩子还小,只知道玩,并不清楚学习的重要性,为此,史会清在某种程度上接替了小美父母的角色,每当小美来到他家里,他都会给小美摆大道理。
但他毕竟不是小美真正的亲人,这些道理除了让小美听得不耐烦外,根本起不了丝毫作用,这也为后来的事埋下了祸根。
史会清知道小美混迹社会上的事,于是他就将小美的一些不良表现告诉了小美的父母,希望能引起他们的重视,让他们能多花花心思在孩子的教育上。
可惜,小美的父母哪里懂得什么教育,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小美在别人家里干了坏事,引得对方来家里“讨说法”,于是二话不说就把小美暴打了一顿。
这更让小美对这个“史大伯”怀恨在心,最后引发了一桩冤家错案。
第一个发现小美不正常的是她的大姨朱红莲。2001年3月9日,朱红莲来到小美家里做客。
在和小美母亲聊天的过程中,她发现小美变得比以前胖了很多。小美的母亲自然也知道自己女儿这段时间“长得有些快”,但只以为是孩子处于快速发育期,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朱红莲并不认为这是正常的发育现象,她把小美叫了过来,查看起小美的肚子。
只见小美的肚子高高鼓起,很像一个“小孕妇”,朱红莲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虽然心里有了怀疑,但她也不好当面将这个有些离谱的猜测说出来。
于是就对小美的母亲说,她打算带小美去医院检查一下看是不是出现了肥胖症。得到对方的应允后,朱红莲马上就把小美带去了医院。
很快医院检查的结果就出来了,结果显示小美已经怀孕了7个月。这个结果如晴天霹雳一般,炸响在了朱红莲的耳边。
她马上把这个噩耗告诉了小美的父母,在父母和大姨的逼问下,小美说出了一个名字:史会清。
这个答案确实让几人都没有想到,在周围的人看来,史会清是非常老实的一个人。
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呢?难道正是应了那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不管怎么说,3人都选择相信了自己的女儿,在他们看来女儿是不可能诬陷对方的。
尤其是小美的父亲,更是被彻底点燃了怒火,二话不说就从厨房里拿了把刀来,要去报复史会清。好在两个女人把他给拉了回来,这才避免了更大的悲剧。
三人短暂商量后,决定报警处理。
亲子鉴定显疑云
史会清的工作比较清闲,每天早早下班回来后都会为妻儿提前准备晚餐。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即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天,他正在厨房做饭,突然从门外冲进了4名民警。带头的民警一进来就询问他的名字,在确定了身份无误后,就以“涉嫌强奸幼女罪”对他进行了逮捕。
史会清大呼冤枉,但民警还是公事公办将他抓进了看守所。
史会清就认罪了。也就是在他认罪的这天下午,他的妻子沈宝华就来到了看守所看望他。
两人结婚有二十多年了,沈宝华很清楚自己的丈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相信丈夫会做出这样的事。
哪怕丈夫已经认罪,她也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仅仅一天不见,夫妻二人就像分隔了一个世纪。
沈宝华眼中含泪盯着自己的丈夫,她没有说话,但这么多年的相濡以沫,一个眼神足以道尽所有。
虽然自己的妻子始终相信自己是清白的,但史会清却已有了死志。
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半生清白毁于一旦,而且还是这样的恶名,这比杀了他还难受。更让他绝望的是,他看不到洗刷自己冤情的希望。
在之后的两天里,他没有吃过一粒米饭,也没有喝过一滴水。
绝食,以死明志。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好在有一名狱友实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他一句,让他去做亲子鉴定。正是这句话点燃了他的希望,看到了证明清白的希望。
在第五次提审时,史会清提出要进行亲子鉴定,他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认罪。
谁也没想到史会清会选择翻案,当时除了他的妻儿,不管是亲友邻居,还是审查机关都认为这已经是一桩铁案了。
不过既然史会清敢提出亲子鉴定,那就证明对方的确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负责这个案子的人员不敢怠慢,连忙提取了他和那个婴儿的DNA。
由于这个婴儿已经在小美的肚子里成长了7个月,而小美年龄还小,所以一家人决定进行破腹产,然后再将这个婴儿送人。
很快鉴定的结果就出来了,结果表明史会清确实与这名婴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直到这时,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那么,这名婴儿的父亲又是谁呢?
妻子奔走申冤
褚飞比小美大10岁,和小美一样,他也早早就辍学了。
前面已经提到了,小美辍学后就经常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而她接触最多的就是这个褚飞。
事发之时,小美也只有十岁。这个年龄的小孩,心智懵懂,哪里分得清好坏。褚飞正是利用这一点来诱骗她,说要和她谈恋爱。
一个20岁的成年人,找一个10岁的小女孩谈恋爱?这种行为何止是离谱,简直令人发指!
就这样,褚飞连哄带骗与小美强行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小美之所以不愿意将对方供出来,是因为她觉得对方是她的“男朋友”,故而想要保护好对方。
但当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小美也不得不吐露了实情。
此时的褚飞早就逃跑了,由此看来他还是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得到真相后,警方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褚飞就被抓捕归案,经过亲子鉴定,确定了他正是这名婴儿的亲生父亲。
事情发展到现在,史会清的冤屈也可以洗刷掉了,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再一次出乎众人的预料。
小美依然一口咬定史会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最终在2002年9月20日,史会清被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这样的结果,史会清显然是无法接受的,为什么小美要冤枉他呢?他实在想不通!
他在审讯室内不停的思索,是因为他管得太宽,让小美产生了厌恶?或许是小美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爱撒谎的孩子”,所以一错到底?又或许是觉得把他拉下水,可以减轻“男朋友”的罪行?
人心不可测,哪怕只是一个小孩。好在史会清有着一个好妻子,他的妻子至始至终都坚信着他。
为了洗刷丈夫的冤屈,她四处奔波。但没有人相信她,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机关,又或是公安局,都选择站在了小女孩的一边。
毕竟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来看,小孩子永远是天真无邪的,也不会撒谎骗人,所以才有了童言无忌这样的成语。
如果史会清是清白的,那么小美又为什么要坚定的把他拖下水呢?
“小孩子又不会撒谎”这似乎成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共识,甚至已经到了影响判案的程度。
沈宝华没有放弃,她知道自己已经是丈夫唯一的希望了。她来到哈尔滨,找上了张城玮律师。
张律师听完案件经过后,马上判断出这是一起“三无案件”,即“无人证”“无证据”“无犯案时间”。
张律师调取了所有案件资料后,很快就发现了疑点。最明显的就是小美的口供错漏百出,很多地方都自相矛盾,而且口供也改得非常频繁。
比如一直包庇真相,比如与真凶之间串联口供的问题等等。但最终法院却依然选择了听信小美的一面之词,判处了史会清五年的监禁。
最终,经过张律师的不懈努力,史会清于2006年9月4日被绥化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
所有的一切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夫妻之间一如既往的信任与真情。
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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