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灭门案 丈夫捅死一家六口只因家庭纠纷(判死刑)
虽然说如今的法律在不断地完善,但是依旧存在着许多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这不,北京大兴灭门案就是一个很明显的案例。但是令人咋舌的是,这个案件的起源仅仅这是因为家庭纠纷而引起的。就说是因为丈夫对于家庭心生积怨,竟然持刀杀死了一家六口!
一、北京大兴灭门案
说起北京大兴灭门案,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因为这案件与之前所发生的佳木斯灭门案不同,这起北京大兴灭门案件竟然是由于家庭纠纷而引起得,而作案凶手竟然是家庭里的丈夫!
北京大兴灭门案事情经过是这样的,80后李磊是家中长子,有一个妹妹,妻子王美玲大他3岁,两人有两个儿子。案发前,李磊一家4口与父母和妹妹一起住在大兴清澄名苑北区14号楼,他们搬进这个拆迁后新家的时间不长。2009年11月23日晚上10时许,酒后的李磊在卧室将妻子杀害,然后去妹妹李灿的房间,将正在玩电脑的妹妹杀害。随后,李磊回到卧室。十多分钟后,听到父亲李汉朝敲门,李磊持刀开门扎死父亲,看见母亲向国华从卧室出来,李磊又将母亲杀害。
在客厅坐了一个多小时后,李磊到母亲的卧室,将两个熟睡中的儿子杀害,大儿子6岁,小儿子才不到2岁。5天后,李磊在三亚被抓。2010年11月15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属,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并附带赔偿三方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在庭审中,李磊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北京大兴灭门案宣判后李磊以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此后,市高院维持原判。在被最高法核准死刑后,李磊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及财产留给奶奶杨某。2011年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
二、丈夫捅死一家六口只因家庭纠纷
由于李磊否认其在2008年就动了杀机,公诉人宣读了李磊此前的供述。李磊在此前的供述中称,自小父母对他要求太严,不是打就是骂,总是说他这不对那不好。妹妹也看不起他,老帮着父母说他。结婚后,妻子王美玲也挑他的刺,不是和他吵架,就是向他要钱。
他觉得有这样的家人真是悲哀。在2008年,李磊就对家人动了杀机,当时他买了把30厘米长的刀,并随身带着。对于李磊的供述和检方所举的证据,李磊的辩护人、北京市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潘志东律师均未提出异议。在公诉人举证过程中,李磊数次流泪。
三、疑似公媳乱伦所致
但是也有网友分析称,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李磊为人仗义、聪明、宽厚、朋友众多,很会挣钱,家里因拆迁款补偿也十分殷实。但其爱人原本是个小姐,婚后竟与其父有乱伦奸情。并且他的两个孩子中起码有一个是他父亲和他老婆乱伦生的。这件事全家都知道,也没有办法,他母亲和妹妹竟都劝其息事宁人,家丑不可外扬。李磊本打算报警,但觉得如果报了警,自己也会变成所有人的笑柄。
面对这个畸形的家庭,他内心也逐渐畸形,而且这种事情也无法得到别人的帮助支持,最后就走上了自毁的道路。(是一个公安系统的哥们说的。且案发后第三天北京晨报也有暗示性的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案件曾经轰动了北京,所有媒体都在跟踪报道,但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同一时间,所有媒体都不做声了,就是因为此案件太过特殊,不得不停止报道。)但是关于这个真实性依旧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人纷纷表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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