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百万遗产赠小保姆,女儿争财产时发现有私情,结果如何?
老人病逝遗产外流?女儿:一分都没有留给我!我是亲女儿!遗产留给外人究竟为何?
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保姆凭什么能拿到百万遗产?八封情书牵扯出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两份遗书从何而来,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真谁假?这其中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又有怎样的隐情呢?
父亲遗体被火化,百万遗产被占
2004年,正在专心工作的胡青接到了一通电话,谁知这通电话,打消了自己工作的斗志,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刺痛了她的心,电话那边说:“父亲走了”。
听到老父亲去世,胡青内心很是着急,她赶紧订了机票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湖南长沙。
下了飞机,胡青就直奔自己家里跑去,想要最后再好好看看父亲,陪陪父亲,可是没想到的是,父亲的遗体竟然已经火化了。
这让胡青的心里很是气愤,父亲有两个女儿,又不是没有孩子,家里人都没有开口,谁能有这个权利做主火化自己的父亲。
胡青愤怒的质问众人是谁做主火化了自己的父亲,众人沉默之时,家里的小保姆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张纸,对胡青愤怒的质问她视若无睹。
并且将手里的纸放到了桌子上,转而对胡青说道:“你父亲的遗体是我做主火化的,不过,这都是你父亲的要求,你自己看吧。”
胡青听了这个小保姆的话心里很是疑惑,她拿起小保姆放在桌子上的纸一看,是自己父亲的遗嘱,并且已经被公证过了。
如果听到小保姆说话时的胡青只是震惊,那当看清楚这份遗嘱上的内容之后,胡青的心里就只剩下了震惊与不解。
己的父亲竟然将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给了小保姆,明明自己才是父亲的孩子,就算是父亲的遗产不给自己,那也是给姐姐,跟这个小保姆有什么关系?
这样无情的遗嘱内容让胡青实在是接受不了,她立刻拿着这份遗嘱去到了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粮食局,工作人员说其实他们收到的是两份遗嘱,并非只有这一份。
虽然经过鉴定两份遗嘱的确是一人所写,不过人们都能感觉到,胡宗良的两次遗嘱心路历程变化是很大的。
粮食局的人虽然是觉得疑惑,但是遗嘱毕竟是人家自己家的事,局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多去过问。
这样的答复让胡青心里更是对小保姆怀疑不已,觉得一定是这个小保姆做了什么,让自己的父亲连父女亲情都不顾及了。
父亲奋斗半辈子存下来的钱为什么不留给女儿,反而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保姆?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诸多证据的出现逐渐水落石出。
父亲请回被辞保姆,多年私情被揭穿
张爱兰是个农村姑娘,她17岁的那年从农村出来到城市谋生,因为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所以她到胡宗良家里应聘保姆。
胡青的母亲看着年纪不大的张爱兰不容易,干活也算是不错,没有多问什么就留下了她。
家里的家务活基本上被她包了,整个工作过程算是尽心尽力。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她就被辞退了。
胡青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情,有一次回家时发现家里没有保姆了,便问了问母亲,不过最终母亲也没有说是什么原因。
2000年,母亲因病离世,这对胡青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但是现实如此,自己在外工作,父亲不能没人照顾,于是她问父亲家里要不要找个保姆。
“要找保姆那就让之前那个回来吧,她干的不是挺好的吗。”胡青觉得请谁都无所谓,只要父亲满意就好,于是便让张爱兰回来了。
这让胡青的心里的怀疑是越来越深,她怀疑这个小保姆是用所谓的爱情迷惑了父亲,只是没有证据,也不能妄下定论。
但是当她在父亲的遗物里面发现一封封肉麻的情书之后,胡青似乎明白了所有,她本以为这是父亲和母亲的情书,但昵称中的小兰却是让胡青如遭雷劈。
难道就是父亲和她这段不清不楚的私情,才让他不顾父女之情将遗产全部给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人吗?那又为什么会有两份遗嘱呢?
关于两份遗嘱为何内容完全不同这件事情,保姆大肆宣扬作为女儿胡青不孝顺父亲,才让胡宗良心里对这个女儿彻底失望,这才出现了两份遗嘱。
只是在父亲住院治疗期间,女儿胡青一直陪伴在身边贴心照顾,她放下外地的工作一直陪在父亲的身边,胡青对父亲的孝顺医院的医生护士都是可以证明的。
并且因为父亲做完手术说不了话,他还给女儿胡青写过很多小纸条来表达对女儿的疼爱和深切的思念。
但是小保姆却出示了一张跟之前态度截然不同的字条,与之前对女儿的疼爱不同,这张字条上都是对女儿胡青的控诉,甚至直接不愿意认这个自己以前最爱的女儿。
这让胡青内心非常的难受,她觉得自己明明很爱自己的父亲,也尽到了照顾父亲的责任,为什么父亲会这样说自己呢?
父亲对女儿态度大变,保姆威逼利写遗嘱
为了能够彻底搞明白父亲为何对自己态度变化那么大,也为了知道为什么父亲写下了第二份遗嘱,胡青找到了父亲的护工汪春妹。
对于胡青问的问题,汪春妹可谓是知无不言,她告诉胡青,她从来都没有见过一个保姆能猖狂到这个份上,真是把自己当女主人了。
让她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那天保姆拿了好几张纸到病房,非得让胡青的父亲抄写什么。汪春妹伸着头过去想看一眼,却被保姆无理的凶了一顿。
“看什么看,做好你自己的事!”说完还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一开始,胡宗良并不想写,但是张爱兰却是不依不饶,非得让胡宗良抄写一遍不可,无奈之下,胡宗良答应了。
这下,胡青明白张爱兰执意要让父亲抄写的就是那二份遗嘱了,在胡青看来,张爱兰打父亲遗产的主意已经是板上钉钉。
对于张爱兰与胡宗良之间的情书,以及这第二份遗嘱的疑点,胡青把这些递交了法庭,指控张爱兰身份不正,威逼利诱,抢夺家产。
但是对于胡青这样的指控,张爱兰却是一口咬定无论自己是什么样的身份,胡宗良的遗嘱都是经过公正的,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她的遗嘱怎么会经过公正?为什么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胡青认为自己又陷入了一个谜团里,她对公证处的遗嘱公正问题提出来质疑。
对于胡青的质疑,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胡宗良是不能说话的,所以公正的全过程都是通过写字问答的方式。
对于工作人员提问如何分配财产,胡宗良的回答承认了自己有两个女儿,但是他还是说明要将遗产给张爱兰。
因为胡青还是不相信,所以工作人员调出了当时的公证过程给她复盘,的的确确是她的父亲胡宗良亲笔所写。
这样的结果让胡青实在是难以接受,她非常的崩溃,不知道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证明父亲是被强迫的写下这份遗嘱。
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胡宗良的遗嘱是被强迫写下的,所以胡青的律师认为她能够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胡青和姐姐认为,父亲的遗产中是有自己母亲的一份的,就算是父亲要把自己的遗产给张爱兰,那母亲的那一份也是绝对不能一并给她的,这简直是对母亲的羞辱。
对于这样的结果胡青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而对于自己的申诉也是屡战屡败,法院最终判决胡青和姐姐各分六分之一房产,其余全归保姆张爱兰。
并且判决明确:胡宗良没有权力处置胡青母亲的私有财产,这份财产归胡青和姐姐二人所有。折腾了两年这个案子终于得到了的审判,出于无奈的胡青也终究是接受了现实。
多年的官司早已是让胡青整个人精疲力竭,她之所以一直坚持上诉,也是因为实在是不理解父亲对自己的无情以及母亲财产被霸占的痛心。这样的结果,不知道胡青会是怎样的心情,但案件终究已经结束。
以案释法
1.胡宗良立下遗嘱将百万遗产全部留给保姆张爱兰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33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胡宗良生前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写下了这份财产分割的遗嘱,并且在工作人员见证下通过了财产公证,这份遗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其女儿胡青指控这份遗嘱有疑点,胡宗良有被逼迫的可能,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胡宗良所写遗嘱违背了本人意志,所以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为什么法院最后将母亲的私有财产留给胡青姐妹?
老人虽然对自己的财产是有处置权的,但仅仅只能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置,对于另一半所拥有的财产份额,其不具备处置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无效。
胡宗良对于自己那一份的财产有权力自行处置,但是对于已经逝去无法分割财产的妻子的那一份财产无权处置。所以即使胡宗良立下遗嘱将所有遗产留给保姆,那保姆也是没有权力拿胡青母亲的那一份财产的,所以这份财产要给胡青姐妹。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3、法院最终对财产分割的判决合理吗?
老人的财产权属于他自己,怎么处分是他的权利。即便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老人虽然对自己的财产是有处置权的,但仅仅只能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置,对于另一半所拥有的财产份额,其不具备处置权。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合理的,维护了胡宗良自主分割财产的权力,按照他的遗嘱要求把他的全部遗产赠与保姆。
也维护了胡青母亲的合法权益,没有让她的私有财产一并留给保姆,而是留给了自己的两个女儿。
结语
尊重老人的财产自主权,是每个人的责任。 老人想把财产给谁都是他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子女应当理解并尊重老人做出的任何决定。
不能因为没有得到财产,就对老人怀恨在心,许多子女理所当然的认为父母的财产应该留给自己。但是,财产是父母自己创造所得,子女对此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儿女应平常心对待父母分配财产的决定。
即使工作再忙,也要多多的陪伴在父母的身边,好好的和父母尽尽孝心,同时要做个有德之人,不要像这个小保姆一样,理所应该的拿着无德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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