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上皇宫事件真相,不要试图触犯法律的的死角(违建)
海上皇宫指的是南澳东山湾下的一栋海上别墅,斥巨资建成,但一直被称为是海上违规建筑,自建成以来一直未取得相关海域的使用权,曾两次遭政府部门强拆,如今深圳海上皇宫变成什么样子了呢?海上皇宫的主人郭奎章到底是何许人物?
一、深圳海上皇宫,斥资亿元建造
大家还记得位于深圳南澳东山湾下的那座富丽堂皇的别墅吗?被世人称为“海上皇宫”,近日,由深圳海上皇宫的主人郭奎章写的一篇《悼念“海上浮岛”十周岁生日随笔》,在网络上又闹得沸沸扬扬,那么关于这座“海上浮岛”,到底怎么回事呢?
深圳海上皇宫于2003年建造,这座神秘的海上别墅占海域面积达数七千平方米,总投资上亿元。终于在2010年建成,但“海上皇宫”并不对外开放,而是在节假日的时候进行一些私人聚会。“海上皇宫”自建成以来,已经投入使用近十年,成为深圳一大特色景点,同时也是各界名流的会聚之地,如此充满贵族气息的地方,当然也会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深圳海上皇宫在2010年的时候之后,却一直没能取得海域的使用权,也就是说这是一栋海上违规建筑。经过将近5年与政府的拉锯战,最终决定在2010年的5月进行拆除,但是之后又因获得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再一次以“垂钓”的名义亮相,也导致第一次强行拆除半途而废。
在2011年的4月份,深圳市有关部门再次对深圳海上皇宫进行第二次强拆,最终这座富丽堂皇的海上皇宫变成一片废墟。然而这座建筑的主人郭奎章却很委屈:耗时8年的心血,却不明不白惨遭强拆,到底是法律之意,还是舆论所向?
二、不明不白遭强拆,是法律还是舆论之意
深圳海上皇宫的主人郭奎章对此事提起诉讼,然后又以公开新的方式向深圳龙岗区海洋局提出六个问题,是郭奎章的哗众取宠,还是真正的委屈?历时八年的心血被毁,他的六个问题是否合情合理,又能不能被一一解答呢?
郭奎章:以前给我们的回复是说没有相关法规,所以无法办理海洋使用证,现在强拆,是说依照国家法规所以对我们进行了强拆。那如果是没有法规,按照法律的界定,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能视其为违法。要是有法规,我们已经申请了8年,龙岗海洋局应该给我们办理合法的海洋使用证。
因为龙岗区海洋局拒绝接受采访,因此郭奎章所说的“没有相关法规”的说法是否属实,无从求证。但国家海洋局海域司海域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海域使用的管理办法早已出台,并已运用多年。
海洋局工作人员:海域使用管理法,这个法律是2001年颁布,2002年1月1号起开始实行的。现在海域法也颁布实施差不多10年了,基本上所有的用海活动都已经纳入了海域使用管理的范畴。海域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都必须首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除了“无证”,郭奎章至少还有三点委屈。第一,浮岛,顾名思义,可以移动。深圳市龙岗区并没有让郭奎章对海上皇宫进行转移,而是直接进行了拆除。
郭奎章:我们不是固定建筑,我们是可以移走的,如果是依照法规,我这应该算是违章停车。我可以把车停到一个有停车条件的地方,但是你没有权利把我的车砸毁。
当然,郭奎章也意识到,在没有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这种转移没有实际意义。
郭奎章:问题是我们移到另外一个海域,任何一个海域,就没有给海上浮着物办过手续。
时隔一年,从发证到拆除,究竟是法律的意思,还是舆论的意思?
郭奎章:去年的时候,广东省地区尤其是深圳考虑到未来海洋旅游发展的新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暂行规定,我们也是在这种新型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获得了海上休闲渔业的证件。发证的时候是给海上所有的鱼排都发了,包括我们。下发了证件之后,第二次媒体曝光了之后,才产生了现在这种情况,突然间对我们又要进行拆除。
他含糊带过的“海上休闲渔业的证件”,在当地一位姓林的渔民口中,被称为“养殖登记证”。林先生证实,郭奎章所说的发给两百多个渔民的证件确实存在。但国家海洋局海域司海域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养殖登记证”与“海域使用权证书”不是一回事,养殖登记证并不能证明海域使用行为的合法。
三、“海上皇宫”是艺术的,而不是商业的
郭奎章:我本来是搞艺术的,后来误入歧途做了生意。
自嘲之中,多少有着无奈。我们权且相信,他对“海上皇宫”的感情是艺术的、而不是商业的。如今这份感情的终点已经没有太大悬念,这纸诉状、这六个问题能带给他什么,也已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郭奎章买下了一亿的单,最后,他、渔业局、海洋局,每一方都是满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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