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文博社教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更好利用文博资源开展社会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中国文物学会、中国文物报社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拟面向全国宣传文化教育系统文博单位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文博社教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
活动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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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全国文博社教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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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物学会 中国文物报社
协办单位:北京国文融创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负责推介活动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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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介范畴
活动面向全国宣传、教育、文化、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教育机构及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征集近年来各地利用文物、博物馆及文化与自然遗产等资源自主策划实施的原创性、创新性社会教育教学活动案例。
主要征集案例类型:
(一)讲解类案例;
(二)研学类案例;
(三)宣传展演类案例;
(四)其他具有实践探索价值、取得良好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创新性线上线下社会教育教学活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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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征集方式
(一)所在地省级宣传、教育、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推荐案例材料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二)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案例材料直接报送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
(三)多方联合举办的活动案例,申报单位应获得联合举办方书面同意后申报,或由举办方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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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8月30日前,向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报送《全国文博社教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申报(推荐)书》及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将用于宣传、推介,材料内容须保证无著作权、版权争议。
(二)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信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案例介绍:案例名称,主要团队成员,实施时间,案例创新思路做法、案例受众、案例实施效果等文字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3.案例图片:反映案例创新性、代表性的图片资料(数量5-8张);
4.案例视频:活动案例介绍、宣传推广、人物访谈等内容视频,不超过5分钟。
5.其他能够反映案例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影响力的辅助材料。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接受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且同时提交。
1.纸质版申报
申报书采用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扫描件存储于优盘,请一并寄至活动办公室。
2.电子版申报
全国文博社教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申报材料邮箱;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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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介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文博社教十佳案例推介办公室)刘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
中国文物报社
刘老师 13718094722
江老师 13691170866
传 真:010-84079040
联系电话:010-8407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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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谢雨檬
复审 | 郭晓蓉
监制 | 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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