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舟: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史研究概述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来看,文物古迹保护作为一种文化行为,必然有其文化的动因,它的发展也一定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作为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认识和研究其内在动因,包括价值观念、原则、思想方法,以及面对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条件与手段,是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的文化特征的重要课题。
“中国文物古迹思想史”课题的申请始于2017年,2018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资助。课题研究的构想是从文献和实践案例两个层面,系统梳理近100年来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整体发展历程,探讨各个重要历史阶段中标志性事件、代表人物与思想成就、已形成的理论共识、实践探索与经验,建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的发展脉络,剖析其思想根源。
关于代表性人物
朱启钤先生20世纪20年代建立中国营造学社。梁思成、林徽因先生在营造学社期间的大量研究和田野经历,奠定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郑振铎先生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中国文物保护思想的重要奠基者,深刻影响了中国文物保护思想的发展。祁英涛、杜先洲、余鸣谦先生围绕“整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关键性观念进行了充分、深刻地论述,且通过丰富的实践经验支撑了思想的发展。
单士元、郑孝燮、罗哲文先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称为中国文物保护界的“三驾马车”,他们的思想对推动中国文物保护思想的发展和实践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遗址保护领域,从早期李济先生对殷墟遗址的保护,到20世纪90年代俞伟超先生主持的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的保护和规划工作,为我国遗址保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宿白、张忠培、徐苹芳等先生在近30年的考古遗址保护方面提出许多重要的思想,指导了相关实践。
石窟是中国文物的重要类型,常书鸿先生开辟了以洞窟编号、内容调查、美术临摹为主要步骤、从记录和艺术的角度来研究和保护石窟的方法。樊锦诗先生在科技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两方形成了中国石窟保护的敦煌经验。黄克忠先生从工程技术的角度,为解决石窟保护问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始于梁思成、陈占祥先生提出北京整体保护的方案,特别是从侯仁之先生对北京的研究开始,到吴良镛先生的老城保护思想,再到朱自煊、王景慧、阮仪三等先生的研究和实践,构成今日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体系。
在近现代建筑保护方面,汪坦、罗小未、刘先觉、侯幼彬等先生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做出了突出贡献。通过他们的研究,近现代建筑从起初在文物建筑保护中被相对忽视的角色,变为了今天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保护对象。
营造学社后期刘致平先生开始致力于民居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陈志华、楼庆西、陆元鼎等先生持续推动民居研究方法的探索和实践活动。这些研究与实践奠定了从建筑形态、社会学、人类学等多方面展开的民居研究的基础,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在风景园林保护方面,朱畅中、汪菊渊、谢凝高、孙筱祥等先生提出了风景名胜区等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概念。他们的研究与实践构建了以保护规划为基础的工作方法,使得风景园林成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保护对象。
关于代表性工程案例
永乐宫搬迁是新中国文物建筑保护具有标志性的开端项目。20世纪70-80年代的南禅寺复原、华林寺复原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在业内外引发了热议。崇福寺弥陀殿的修缮工程是这一时期古代木结构建筑保护的具有代表性的杰出案例。
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威尼斯宪章》等国际文物保护原则的影响下,中国在文物保护中展开了一系列探索性工作。杭州六和塔维修、北京司马台长城加固、柬埔寨茶胶寺援外工程,反映了中国文物保护运用国际原则的不同阶段。
基于《威尼斯宪章》的原则,中国开始将文物古迹看作历史信息的物质载体,在保护工作中强调对全过程历史信息的保护。河北正定广惠寺华塔修复、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维修、四川都江堰二王庙震后震后抢救性保护等工程均在保护全部历史信息方面做出了尝试和努力。
在遗址保护方面,从早期半坡遗址、秦始皇兵马俑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到汉阳陵博物馆科技保护的探索,再到金沙遗址、大明宫遗址等大遗址的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的设立,已逐步建立了中国古代遗址保护的方法和工作框架。
在石窟保护方面,20世纪60年代敦煌崖壁加固工程,是中国石窟保护的早期重要案例。依托莫高窟第85窟的保护工作,敦煌研究院与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共同实践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程序,使石窟保护工作进入了科学化阶段。从早期加固工程,到工作程序探索,再到后期对游客的管理,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石窟保护思想和工作方法。
在民居保护方面,从早期将丁村民宅作为建筑博物馆对待,到将浙江兰溪诸葛村作为整体村落、活态遗产进行保护,反映出我国民居保护思想变化的过程。
在保护规划发展方面,俞伟超、傅连兴、黄克忠等先生主持的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是中国文物保护规划最重要的成果。该规划从拟定、实施、项目分类、经费概算等方面为中国文物保护规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制建设方面,从1930年《古物保存法》、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到1982年《文物保护法》,再到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这一过程反映出中国从摸索自己的保护方法,到构建国家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再到融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承担国际责任的文物法制建设进展。
重要事件
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极大促进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力量的整合。2004年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推动了新的思想影响中国传统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北京几处重要世界遗产地展开了保护维修项目。由此引发了2007年东亚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的召开,并通过《北京文件》。这是对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一次重要的总结和探讨。
2006年开始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极大促进了对文物古迹保护对象新类型的认识。2008-2011年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展现了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抢救文物以及文物抢救在灾区恢复重建和促进社会发展所能发挥的巨大能力。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对山西南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105处元代以前的古建筑进行了专项整体保护,促进了保护科学研究能力的发展。
两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撰写和出版,是对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和经验的阶段性总结。2000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反映出中国传统文物古迹保护原则与国际的接轨和融合;2015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中国在经历文化遗产保护高速发展过程后,对从文物保护到文化遗产保护的跨越性发展,及巨量文物保护实践经验的总结。
20世纪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观念、体系建设和保护实践探索的成型时期。自20世纪30年代至今近一百年中,在自身历史演进、文化观念发展及外来影响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中国的文物古迹保护体系。21世纪的前20年,中国开展了大量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探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的形成过程,研究形成这种思想的影响因素就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体系从较为狭义的文物保护,到21世纪初的文化遗产保护呈现出系统性、宏大叙事的特征。在这个过程中,问题导向和观念发展共同作用于文物古迹的保护,构成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发展的特点。中国文物古迹丰富的各个类型既有自己独特的学科、技术、思想背景,呈现出具有差别的形态,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的整体图景。
作者:吕舟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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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怡 实习编辑 | 刘婧涵
复审 | 郭晓蓉
监制 | 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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