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考古终评项目 | 一眼史前三千年——河南南阳黄山遗址
#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海报设计:陳詠琛)
河南南阳市黄山遗址
发掘单位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项目负责人 马俊才
黄山遗址位于南阳市东北部卧龙区蒲山镇黄山村南、白河西岸,分布在一处五级台地组成的高17米小土山上及周围。
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进行了长年连续主动性考古发掘。2020年度该项目被列为“考古中国——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课题”重点项目。
发掘面积共2400平方米,分三个发掘区:山顶台近2000平方米,发掘深度1至2米,均未到底;山东一台与山下西岗地各200平方米,挖深0.5至2.5米,最深7.5,均到生土。获得系列重大考古发现如下:
一
地层堆积
山顶台仰韶早期至屈家岭文化堆积厚3至5米,基本由多层房址和墓葬叠压而成,遗迹极其丰富复杂。从汉墓壁剖面观察到的仰韶晚期台式建筑就有5层之多。
第二台向第五台同期文化堆积渐薄至消失。
山下西岗地高处同期文化堆积厚0.5至1.2米,其余无文化堆积,耕土下即为遗迹。古河道内堆积厚7米左右。
二
遗迹概况
(一)仰韶文化早期
均在汉墓底面上清出,有随葬陶器的小型长方形单人墓3座,大型房址1座。其中M108出土独山玉料1块。
(二)仰韶文化晚期
1.建筑址24座,分长方形木骨泥墙长房、长方形墙基加柱洞、柱列式工棚、圆形地面4种:
(1)木骨泥墙长房8座,分为“前坊后居”式大型建筑4座(F1、F2、F7、F16),中型“坊居合一”式2座(F32、F37),坊内均有一长方形带平顶炉台。除居住生活功能外,主要磨制生产玉器石器,还生产骨镞和骨锥,个别坊中打制生产玉器石器。大部分墙体残高30厘米左右,最高0.7米,局部存在高1.5米左右的倒墙。最大的F1已清出7个单元。
(2)长方形墙基加柱洞1座,F23。
(3)柱列式工棚5座,包括带围墙大作坊2座(F4与F32),长方形或圆形小柱列式工棚3座(F22、F26、F40)。内部均残存较多砂岩制玉石工具和一些玉石器半成品、废品、坯料、石核等。
(4)圆形房址10座,直径2.5至3.9米。这些房址要早于前三种房址,一些可能为仰韶中期。
2.仓窖类灰坑18座。
(三)屈家岭文化遗迹
1.建筑址15座,因破坏严重,分为残存柱洞的柱列式、长方形墙基式。其中大型柱列式房址1座F5;中小型长方形作坊址或居址14座。
2.中型长方形作坊址2座(F9与F33),残存长方形柱列洞和十余件排列整齐的石磨墩与砧石。
3.墓葬130余座。均为长方形土坑墓,有大、中、小之分,排列有序、方向一致。基本上沿仰韶晚期大型台式作坊建筑两侧的平地或凹地分布。一般长2米左右,宽1.1米左右,深0.3-1.2米。头向正北29-36度,仰身直肢葬。人架保存多数较好。小型墓有棺或无棺,大中型墓均有已朽成灰痕的长方形板式单棺,个别有长方形板式单棺单椁,或梯形棺。随葬品以猪下颌骨为主,其次为纺轮、残陶器、砂岩类制玉石工具、玉料、玉石坯料,重要墓葬随葬玉石钺、弓箭、象牙器、玉璜等,有明显的毁器葬特点。以酋长级大墓M77、M59和一批玉石工匠墓为代表的屈家岭文化墓葬等级森严、人骨保存较好,疑似梯形独木棺、双玉钺、单弓、成捆骨簇、少量陶器、大量猪下颌骨成为酋长级墓的标致。M77与其陪葬坑葬猪下颌骨400个以上。
4.祭祀坑9座。1座葬30多件猪下颌骨,8个葬整猪。
5.灰坑99座。
(四)仰韶或屈家岭文化瓮棺葬座瓮棺葬142座
(五)石家河文化不规则灰坑3座,柱列式作坊1座(F13)出土砂岩工具、个别玉器残次器和层砂石浆,说明这一时期仍在规模化制作玉石器,上部的石家河文化堆积大部被破坏了。
(六)发现仰韶和屈家岭文化人工河(运河)1条与“码头”1座。山下西岗上宽27米、深7米、长500米左右的大型人工河,同东、南、北三面的古河构成了大型环壕聚落,面积近30万平方米。“码头”为直径50米左右的半圆形,清理了局部,坡岸上有厚0.5米厚富含烧土的踩踏层和烧土垫路。
另清理汉代平民墓22座。
三
遗物
不完全统计,共出土砂岩质制玉石工具磨棒近1800件、磨片5672件、磨锉308件、钻头7件、钻杆帽3件、石锤272件、石球13件、完整磨石墩50余件、残磨石墩15000余块,石坯料300余件、石核274件、人工石片1021件、石器约300件、玉器50件、玉片3518件、玉料4500余件、骨器50件、陶器近700件,猪下颌骨1600余个,还有大量的玉料、石器、陶器与少量玉器原地保存。一件磨石墩上甚至绘有褐红色人物劳动、卧猪、兰草写意图,堪称绝品。石器质地主要是独山石,以农具和兵器为主。农具种类有耜、斧、铲、锛、凿、刀等,兵器有钺和镞。玉材主要为独山玉,其次为黄蜡石、石英、汉白玉等,个别为方解石和玛瑙,玉器种类有耜、斧、铲、锛、凿、璜、珠等。骨器主要有镞、针等。陶器主要来自瓮棺葬和房址,少数是灰坑所出,种类有碗、盆、鼎、钵、罐、缸等。
四
结语
1.确定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玉石器制作特征鲜明的中心性聚落遗址,在南阳盆地中遗址面积最大,遗迹规格最高,内涵丰富,反映了新石器时代晚期南北文化交流融合发展的基本特点,为探讨豫西南地区社会复杂化和文明化进程提供了关键材料。
2.该遗址新石器时代玉石器制作遗存以独山玉石为资源支撑、其它地方玉材为辅助,大致存在仰韶晚期“居家式”作坊群向屈家岭时期“团体式”生产模式转变的规律,石家河时期也规模化生产玉石器,填补中原和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玉石器手工业体系的空白。与制骨遗存一起,为探索当时手工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分工提供了重要线索。
3.仰韶文化坊居式建筑群是国内保存最好的史前建筑之一,墙体存留高,内部设施齐全,大批遗物原位保存,再现古人制造玉石器与生活的基本场景。特别是最大的“前坊后居式”7单元大型连间长房F1面积超过150平方米,极为罕见。
4.以大墓M77为代表的屈家岭文化墓群,多数人骨保存甚佳,社会成员等级分明。可能具有编织功用成束骨针的发现为我国史前纺织考古提供了重要材料。
5.中原地区首次发现史前码头性质的遗迹,与自然河、人工河道、环壕一起构成了水路交通系统,体现出古人对水资源的重视和利用能力。
6.因独山玉石具有很强的唯一性和标识性,我们认识至灵宝西坡、保康穆林头、沙洋城河,以及南阳盆地多遗址出土的多件类似的独山玉器,疑似“黄山造”,可能反映了该遗址生产的玉石器的交流范围已超出南阳盆地,到达豫西、豫东南、鄂长江北岸广大地区。
7.科技考古成果突出,已在测年、植物、人骨DNA、玉石器岩性分析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作者:马俊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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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吴雨遥
复审 | 郭晓蓉
终审 | 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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