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单位高家花屋焕新记
范小宁等
高家花屋始建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落成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位于鄂、陕、川三省交界的湖北省竹山县竹坪乡解家沟村一组的白马山半坡上,坐北朝南,占地面积1275.19平方米,建筑面积2070.46平方米,2018年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屋内现存大木构架和内外檐装饰装修仍为原状形制,对研究明清时期鄂西北的社会背景、社会面貌、民俗民风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高家花屋文物本体的损坏现状
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花屋建筑本体多处受到了损坏。高家花屋坐北朝南,主体建筑面阔七间,三进三重两天井,两进间的厢房面阔分别为三间和两间。整组建筑平面布局保存比较完整,只是边厢院三进右厢房目前已经坍塌,建筑基础尚存。花屋正处于白马山地缓坡地带,居住者无序的开垦种植和土地裸露,形成地面雨水渗透,直接影响到花屋内部空间环境湿度,加之建筑东、北、西三方无排水设施,夏季暴雨期极易造成水流对建筑基础的冲击,安全隐患极大。
历经一百多年风霜雨雪的侵蚀,花屋缺乏系统的修缮和维护,导致建筑屋面基层的檩、椽、望和二楼楼板、走廊勾栏及其木雕的门窗等木构件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腐朽、断裂和虫蛀,砖、石、木雕和檐下精美的彩绘图案受到人为因素的破坏最大。砂浆墙面风化酥碱,墙帽毁坏脱落,庭院走廊和二楼楼板上下均堆放杂物和柴草,存在很大的火灾安全隐患,亟需加强文物本体的保护。另外,由于高家花屋分配给村民居住,周边的乱搭乱建和内部空间因住户的需求进行不恰当的分隔等,破坏了花屋的传统风貌和历史环境的真实性。
高家花屋本体及其保护范围内的保护修复工程
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批准,2020年8月竹山县文物局着手实施国保单位高家花屋文物本体建筑损伤、安全稳定性文物修缮工程。
本次维修工程包括高家花屋围护墙体内的文物本体建筑、附属建筑以及墙内外的环境,主要是对前厅、中厅、正厅屋面实施整体翻修,更换破损瓦件、糟朽檩椽、望板,修复脊饰瑞兽,更换室内外地面水泥地坪,修复内外檐装饰装修构件及门窗;修缮排水设施,整治周边环境等;修复边厢院现存残损建筑遗存,其中,一进前厅及其左厢廊、右厢房,中厅前檐,按业主方要求恢复中厅后檐;修复正堂,按业主要求恢复右厢房等与高家花屋有关的文物建筑本体。上述维修保护工程以恢复高家花屋传统风貌和历史环境为目标,以保护高家花屋为目的。具体维修保护措施如下:
一、总平面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维修保护工程按照高家花屋现有的总体平面布局,通过实施一定的保护措施修复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的物件,纠正人为对文物本体有损坏的一些不利做法,其内容包括:
一是拆除花屋周边的土坯房屋和内部增加的不相关的设施。由于历史原因,室内地坪多为后期人为改造,铺设成水泥砂浆地面,所以为还原其历史原貌,本次保护措施应用三合土铺装。
二是主体建筑两处天井院及其边厢院内的天井墁地条石破损严重的,按原铺砌方式和条石规格尺寸予以更换,断裂开口的用桐油石灰松香等传统黏合材料进行黏合填实裂口缝隙,防止雨水渗透建筑基础的影响。
三是拆除与高家花屋不相关的设施及其构筑物。
四是对高家花屋院内外排水系统作统一规划,并对整个花屋内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破损的沟壁进行砌补,以保证雨水排出通畅,雨水沟上面可采用透水方砖铺盖。围墙外安装排水管道,让院内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出墙外。
五是院内可以相对增加消防用盛水器具,但材料必须是石质的或金属的,其体量、形制应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六是环境整治,主要指庭院环境及围墙外面貌。庭院内平整高低不平地面;对于院内的凡是后期人为的改造部分均予以拆除;整治院外环境,主要是与当地政府联系,清理围墙以外的垃圾,并规范垃圾清倒地点,要求远离文物建筑;设置围墙外散水坡道,搞好院外绿化。
七是加强保护文物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文物的思想意识,制定文物保护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防设施。
二、维修保护工程具体保护办法
本次高家花屋维修保护分为台基及地面、梁架、墙体、屋面木基层及瓦作、内檐装修、油饰彩绘等六个方面。
第一项为台基、地面。拆除现代材料的水泥砂浆地坪;对台基风化、残缺条石修补更换,台基下疏通散水设施。
本次保护措施必须揭除水泥地坪,并按原室内地坪原貌,恢复传统三合土地面。操作程序为:揭除水泥地坪面层,平整清场,防潮处理,加施三合土垫层,按设计标高找平夯实,冲趟和样趟等。
第二项是梁架。目前梁架较稳定,有轻微弯曲变形、局部糟朽现象,但不影响承重功能,仅对局部糟朽构件进行剔挖修补。施工时进行敲击测试,如糟朽程度较严重失去功能,必须采用湘杉,按现状尺寸更换。在更换构件时,首先要选好材料,再按更换构件实际长度、截面尺寸、卯榫之间的距离、式样的大小进行制作安装。
第三项为墙体。对墙面开裂的裂缝先行清除缝隙内杂土灰尘,用石灰麻刀浆填充缝隙,并适当掺合部分建筑黏合材料进行黏合。内墙面进行重新粉刷。施工时先清除或剔挖墙体上酥碱剥脱砂浆,然后对底层使用石灰浆,面层使用麻刀灰粉刷,施工中严格按古建筑墙体抹灰的传统方式来做。
第四项是屋面木基层及瓦作。对整个屋面进行翻修,按古建筑修缮操作规程,首先拆除屋面构件,拆除过程中应对所有檐椽、飞椽和望板、瓦件、脊饰进行认真检查,不能利用的构件,要予以更换,并做好更换构件的资料记录工作。对需更换的檐椽、飞椽、望板和其他构件必须采用湘杉,按原件尺寸更换。对更换的构件事先必须做好防腐处理,然后再安装。
重新使用的瓦件要严格筛选,破损或裂缝的,应及时挑出,新配瓦件要与旧瓦在尺寸、色泽上基本保持一致。盖瓦的工艺技术应严格执行古建筑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对屋面的脊饰件,要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对破损的构件应用原材料加以修补,对缺失的构件,应参照尚存的构件进行塑制添补。
第五项是内檐装修。保持原装修格局、形制,修补局部毁坏的棂条。保持原建筑形制,如有缺失、损坏构件,采用相应材料修补或更换。
第六项为油饰彩绘。即墙体断白及木结构油饰。内墙按现状做法采用石灰浆涂刷三道,外墙现存彩绘原则上不予以侵动和修复;对更换的木构件和原构件如椽子望板、梁架枋类等用桐油涂刷三道,对隔扇门窗亦用桐油涂刷三道。
三、边厢院
边厢院修复措施和工程做法参照主体建筑。按业主方要求,对已经坍塌的中厅后檐、二进右厢房进行恢复重建。
檐下彩绘图案
高家花屋承载的使命
在高家花屋修复完工后,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前提下,竹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以高家花屋为依托,全面整合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开拓文化遗产旅游市场,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助力鄂西北脱贫攻坚战,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添一道亮丽的文化旅游线。
作者:范小宁 李强 罗志超
作者单位: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湖北省竹山县文物局、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
- 0001
- 0000
- 0000
- 0000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