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怡涛:斗拱形制比较及渊源分析
元末,濠州钟离人 (今安徽省凤阳县) 朱元璋投身风起云涌的反元起义,凭其出色的军事、政治才能,在乱世中脱颖而出。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兼并各路反元割据势力后在南京称帝,国号大明,改元洪武,继而北伐,一举荡平中原等地,统一中国。南京就此成为统一王朝的首都,改写了中国统一王朝首都均在北方地区的历史。
明洪武朝时期,在南京进行了大量官方营造活动。根据史料记载,其工程多由南方工匠承担‹1›。洪武三十一年 (1398) 朱元璋去世后,皇孙建文帝继。朱元璋之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于建文四年 (1402) 攻破南京夺得皇位,之后,朱棣决心迁都至燕王时期的大本营北京,至永乐十八年 (1420) ,在北京先后建成了紫禁城、太庙、天地坛、山川坛等主要皇家建筑,永乐十九年正式迁都北京,南京遂成为陪都。至明正统年间 (1436-1449) ,北京作为都城的第一轮大规模建设基本告一段落,这一时期在北京所进行的一系列官方营造,奠定了永乐以后明代官式建筑的基调,其影响跨越明、清两代,成就了中国传统建筑最后的辉煌‹2›。
永乐迁都北京后,北京继元代大都,再次成为中国的中心。但在此之前,从朱元璋建都南京到永乐迁都北京之间的约半个世纪里,南京才是大明帝国的中心。因此,有建筑史学者认为,明朝初期,北京政治中心地位的丧失,割断了北方地区元代官式建筑和明官式建筑之间的传承,使北方地区的明官式建筑未继承本地的元代官式,转而继承了南来的影响,从而在永乐以后,在以北京为核心的地区,形成了不同于原有元代官式建筑的明代官式建筑:“元官式建筑继承北宋、金的传统……南方继承南宋的传统……明 (1368-1644) 灭元后,先定都南京,由江、浙工匠修宫室,故明宫室建筑受南宋以来的传统影响巨大。明永乐帝迁都北京,由南方工匠按南京宫殿式样建北京宫殿,明初江、浙建筑式样遂成为明官式的基础。”‹1›
上述学术观点的主要依据是,相关历史文献中关于工匠属地的记载、中国文化中心在明初由北京变为南京的史实,以及明永乐北京皇家建设依南京例等文献史料。但由于南京已无明洪武、永乐朝的木构建筑遗存,以上结论得自文献分析,而缺乏北京官式建筑形制源于明初南京的直接物证,所以,其结论存在史料上的缺陷,尚需进一步确认。
虽然南京已不存在明洪武、永乐时期的木构建筑,但南京在明初所采用的建筑形制必定有其历史渊源,所以,要验证明永乐至正统年间北京官式建筑的形制来源,是否与元代北方官式建筑不同而由南方 (主要为江浙地区) 元代建筑植入,就必须将建筑形制比较的时间提至元代,即公元13至15世纪间,对比现存的典型元代北方官式建筑、元代南方木构建筑与永乐至正统年间北京官式建筑之间的形制异同,以确定其继承与传播关系。为达成上述研究目的,本文将选择以下南、北方地区的元代至明初的木构建筑为标尺,以其斗栱形制为形制研究对象,用建筑形制类型学方法梳理其时空演变脉络。
学界一般认为,北方现存元代官式建筑的代表是河北曲阳德宁殿、山西运城永乐宫‹2›。此外,河北定兴慈云阁也是一处年代确切、原构保存较完整的元代官式建筑,更为重要的是,建造慈云阁时,定兴尚属大都路管辖,且元代宫廷御用大匠阿尼哥主持了阁内塑像工程‹3›,所以,定兴慈云阁可视为元大都路辖区内唯一留存至今的官式木构建筑。南方江浙地区,年代较确切的元代建筑代表实例有:苏州虎丘二山门、苏州东山轩辕宫‹4›、上海真如寺大殿、浙江景宁时思寺大殿等。北京地区现存明永乐至正统年间的官式木构建筑有:孔庙先师门、故宫角楼、先农坛太岁殿、智化寺如来殿万佛阁等。‹5›
本文选取以上标尺案例的柱头铺作 (柱头科) 为形制类型学研究对象,从中分解出斗栱总体形制 (表现栱昂组合关系) 、华头子、华栱栱身是否加宽、扶壁栱形制等四项形制点进行对比研究,并综合以各组斗栱的空间和技术传承 (即所属地域和是否为官式建筑) ,由此形成[表一]:
[表一]斗栱标尺形制比较及渊源分析表
从[表一]对各标尺建筑斗栱形制的分析可知:首先,元代北方官式、明前期北京官式和以苏州为代表的江浙元代建筑之间,存在显著的共性,如三者都多有平出影刻华头子的做法,且其形制演变轨迹亦趋同步、扶壁栱除浙江丽水时思寺外,基本为泥道重栱。同时,三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差异,即,元代北方官式和北京明前期官式建筑之间的相似点,明显多于江浙元代建筑与明前期北京官式建筑间的相似点。同时,仅存于元代北方官式建筑和北京明前期官式建筑之间的相似点有:1.均有柱头铺作之栱或昂身加宽的做法;2.均有较薄的弧形昂嘴等。
自元代至明前期,以上相似点形成了较清晰、完整的发展轨迹,显示出传承关系。而江浙地区元代建筑则始终未见柱头铺作栱或昂身加宽的作法。但在明朝迁都北京数十年后建造的苏州文庙大成殿 (1474) 上[如图一],出现了柱头铺作栱身加宽的作法,显然,这与北京作为首都后,其所形成的官式作法影响了江浙地区有一定关联。另外,从[表一]中亦可见,江浙地区元代建筑的昂嘴形式与明前期北京官式建筑的昂嘴形制也相有着明显的差异。
[图一]苏州文庙大成殿外檐斗,柱头科身已宽于平身科身
其次,“江浙”以往被笼统地视为一个区域,但从[表一]中江、浙地区现存元代建筑看,苏州与浙江南部的建筑形制差别,远大于苏州与北方地区的差别,显然“江浙”并非一个共性的地区,所谓“明初江、浙建筑式样”‹1›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而其在北方地区取代北方官式建筑传统,“成为明官式的基础”,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正如已有学者对浙江地区宋以来建筑进行的分区研究显示,浙江的建筑形制存在不同区域特点‹2›。但我们应更进一步认识到,中国传统建筑的地域关系结构,存在宏观和微观层次。在宏观层面上,各地域单元以核心影响源 (政治文化中心) 为中心展开,不同地域单元与核心影响源之间因其历史、距离等因素,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关系,虽然地域单元间也有横向的相互影响,但核心影响始终是形成地域单元之间即有差别的主因。即,构成建筑区域差别的主因,是不同区域在接受、消化和存留核心文化影响时的差异。
通过对元代至明朝前期北方和江浙地区建筑形制的比较研究可知,永乐迁都北京后,在北京所形成的明前期官式建筑,与元代北方官式建筑的相似性大于与南方的关系,其基础依然是对北方元代官式建筑的继承,并不存在传承上的中断。
元代政治中心在北方,加之元代对南人的贬抑,所以今苏州、上海元代建筑遗存所表现出的与北方元官式建筑的相似之处,应是受北方影响而产生的现象‹3›。明洪武朝在修建南京时,必然取法于江浙既有的官式建筑去建造宫殿官廨,而南方既有官式建筑又已经受了北方的影响,因此,洪武朝虽然使用南方匠人,但依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元代北方的官式建筑体系。更何况,永乐皇帝为建设北京城,从全国调集大量民夫、工匠,有大量北方人口迁入京城,绝非仅限江浙地区。所以,明永乐时北京官式建筑与北方元官式建筑的渊源,应在洪武朝既已奠定,因此,永乐在营造北京时对南京制度的继承,并不构成北方元官式样式的中断。随着永乐迁都北京后,大量南、北方工匠在北京得以进一步交流,永乐官式对北方元官式的继承也势必更加顺畅。在北京恢复其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后,自永乐朝所形成的北京明官式,再一次由北而南地影响江浙地区的官式建筑。
总之,公元13至15世纪,建筑形制伴随着激荡的历史,演绎了时空上由北而南,南北融合,再由北而南的流变历程,这种历史的复杂性,必须以多重证据法才能揭示。限于篇幅,本文仅以柱头科斗栱的形制演变研究抛砖引玉,更多的形制比较,更复杂的历史进程,始终留待我们去探知。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作者:徐怡涛,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故宫博物院院刊,2014年06期
原题目:《从斗栱形制探析13至15世纪中国北方官式建筑与江浙营造的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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