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华:怎样保护乡土聚落
保护作为文物建筑的古村落,所应遵守的工作程序和基本原则是和保护个体文物建筑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因为,只要是文物,它们最重要的价值便是历史真实性。文物保护整个理论原则体系和方法论都是从“求真”这一点出发的。所谓“历史文化名村”也一样,因为既然有“历史”二字界定,那么,它的第一的、本质的、终极的要求也便是真实性,而不是“风格统一”、“构图完整”之类的标准,否则就会导向弄虚作假,搞伪古董,以致败坏了“文物”或“历史文化名村”的严肃性,导致遗产保护事业的大损失。
像山西省某村那样,放肆地作假,竟被批准为“历史文化名村”,此例一开,怕的是,将会有一批很好的村落看样跟样,毁了!
聚落保护首先是要端正我们关于文物建筑的价值观,真正认识乡土建筑遗产的重要性,在这个基础上开展专业化的普查和评价,建立代表各种类型的村落的文物保护名录。
乡土聚落有许多类型,可以按它们的社会经济特点分,按历史文化特点分,按结构布局特点分,按自然环境特点分等等。同一座村落,具有从不同角度去看的类型属性,例如,亚热带地区以稻作农业为主的血缘村落,黄土高原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杂姓窑洞村落,海边主要从事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的血缘村落,宗族制度稳固而且科举成就很高的农业和手工业并举的村落,由古驿站转变而来的居民大多从事挑脚贩运的杂姓村落,等等。所有这些类型性特点都会在村落的选址和结构布局、建筑种类和它们的构造以及样式风格、生产设施和器物以及生活用具、风俗和教育以及非物质文化等各方面表现出来。以乡土聚落作为文物的保护名录应该尽可能地包容乡土聚落的多样性和系统性。
其次是分批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期研究,把文保村落的历史、人文、经济、单体建筑和村落整体以及自然环境等尽可能地了解透彻,懂得它们内涵的和外观的意义所在,直到巷子转角处墙体的削角和沿巷墙脚散放的石块,银匠店门前石台阶上的凹坑以及小酒店和茶馆的建筑区别等细节,只有在这个基础上编制它们的保护规划,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它们的历史信息,也就是它们的特色和价值。规划是保护工作的指导,而研究则是规划的基础,规划应该是简明、实用的,以降低地方基层的经济负担。
第三,村落的保护应该是整体的、全面的、系统的。村落是一个有机的系统性整体,完整性是它们的真实性的必要条件。不但要保护大而好的建筑,也要保护小而次的甚至很粗糙的建筑,因为它们之间的对比传达了村子结构的社会意义;不但要保护建筑,也要保护和村民生活、生产有关的各种构筑物和设施,包括水井、池塘、沟洫、碾房、磨盘、牲口棚、水碓、烤烟炉、缫丝车、油坊、老祖坟、枯童塔、野厝、凉亭、碑刻、拴马桩、渡头等等。
有些“街上”,有“神仙窟”(大烟馆)和“花茶店”(妓院),也应该把它们的建筑保护下来。历史信息只有真假之分,没有好坏之分,要尽可能多保护原有的历史信息,不因道德判断而丢弃它们,否则“净化”了历史便也歪曲了历史。
第四,要保护文保村落外侧一定范围的原生环境,使乡土聚落仍旧存在于农耕环境之中。这个环境对文保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很重要的意义。农田、山林、河流、道路、矴步、水利设施等等,都是这个村落世世代代居民开辟创造的成果,是他们生活、劳动所需要的条件和要素。没有了原生环境,就不能充分理解聚落的生存和发展,也不能欣赏它们的生命力和美。保护原生环境,最好能把天门、小水口甚至中水口和大水口也保护下来,尤其是小水口,它几乎是村落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江南地区,小水口常有桥亭、文笔、水碓、庙宇和长明灯,它含有深刻的人文意义。
第五,在个别地方,应该保护一个村落群,往往是以一个村镇为中心的片状地带的村落群或沿一条官路分布的线状村落群,它们是在这个中心或这条路带动之下发展起来并且互相有密切的经济、社会、文化关系的系统性村落群。线状的例子是从浙江省江山市到福建省浦城的古商道串连起来的水旱转运码头、挑夫的食宿村、窑货村、蚕丝村、茶叶村、关隘、游击将军衙门、退伍戍兵居住的村子等,当然还有纯农业村。片状的例子是山西省临县的碛口镇和它周边的村子。碛口镇是黄河东岸的水旱转运码头,周围有养船村、筏工村、扛包人村、养驼村、养骡马村、脚夫村、镖师村、仓储村和以碛口为市场的手工业村,甚至还有戏班专业村,等等。这种村落群的历史文化价值远远高于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村落的价值。虽然所有村落的存在都和其他的村落会有某种关系,不过,能形成明显、肯定而强有力的内部联系的村落群的并不多,如果有这样的文物资源,该十分珍惜。
第六,严格保护下的村落也要经精心设计改善它的功能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文保村落应该留住适当数量的原住户使它具有生活气息,这本来也是保护古村落的真实性的一个方面。要想留住他们,固然要靠古村落中的生存条件、历史文化氛围和温暖的人情,但也不得不设法改善村落的功能质量,也就是在不破坏古村的真实性前提下适度的现代化。
一些人说,文保单位的保护原则是一点都不许改变原状,而有人居住的城乡聚落不可能一点都不改变,因此城乡聚落不能作为文物保护单位。他们说,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乡聚落,只能另搞一套“原则”,只要保护它们的风貌、格局、轴线、轮廓、建筑外壳和天际线之类就可以了。
以上说法好像很重视文保单位,其实却是抛弃它们,它的实践标本便是江西省婺源市的一批“开放”了的村落,以及北京的琉璃厂和南池子地区,都是严重的错误。
第七,文物建筑的保护原则和方法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建筑,不是要给它们出难题憋死它们。
给文保村落供水、供电、供燃气、排污和配置相应的设备,建设便利交通以及改善古民居的采光通风,等等,是理性范围里的事,不能因为有这种必要就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乡聚落排斥在文物保护单位之外。不过,应该尽力使这些新设施和建筑内部空间的调整保持隐蔽性、可识别性和可逆性,也就是新增设施和调整空间时不损及原有的建筑实体,而在拆除这些设施和恢复原空间后不致留下永久的创伤。
但是,如果原村落和它的个体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很高但功能质量太差,以致如果大幅度去改善它们,会对村落和建筑的真实性有太多的伤害,那就只好适当把居民外迁,另建新区了。这种情况下文物村落会减弱了生气,但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无法强求。
第八,对大部分村落来说,或多或少,经常会有住户由于各种原因而要求建造新屋,但作为文保单位的村落不可能容纳它们。于是,为了满足村民的愿望,就只有给他们另辟新区。新区还至少有两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是建设比较充足的商业服务业设施、文化教育机构和休闲娱乐场所来满足老区居民日益提高的需要,这些也是不可能在老区里充分发展的;二是如果有必要和可能,为来参观文保村落的旅游者提供良好的食宿和购物条件。因此,新区既要与老区分开、隔离,又要有方便的联系,而且它的建设要有周到的规划。
对文保村落或城镇的历史建成区不加分析地提出“既要保护又要发展”的方针是个折中主义的思维模式,是错误的。保护是要保持村落的原生态,发展是要改变它,二者不可得兼。对文保村落的历史建成区来说,当然是发展要避让保护。但我们决不能排斥居民生活的发展,那就要另辟新区来满足它,否则,文保村落必然会遭到破坏。另建新区就是古村落的“发展”方式。
第九,要精心保护村落的类型性和个性特色。乡土聚落的类型属性都会在它们的选址、结构布局、建筑物种类、型制和风格以及一些生活和生产设施中显露出来。有些是整体性的,有些是局部的,有些是细节的。为了科学地保护一个文保村落,就必须仔细地把这些类型性特点研究透彻,加以精心保护。类型性是村落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方面,它主要表现在村落的整体上,但容易忽视的是细节上的类型性特征,需要提醒,因为它们未必是“高档的”或者“有观赏价值的”。如,南方稻作地区村落的三官庙和水碓,北方旱作地区村落的八蜡庙和碾台,某些有点手工业的村落的蓝靛池或烤烟炉,位于官路边的村落里的宿店、草料店、马掌铺、干粮店和大口井以及井边饮牲口的石水槽,经济繁荣的村镇里的票号(汇兑业)、银楼(把碎银子铸成银锭或剪碎银锭的业务)和镖行(运输保安)等等。
许多单体的行业建筑也有它的类型性特点,例如,小镇上的酒店不设门槛以防醉眼蒙眬的客人绊倒,中药店专设通宵服务的小窗口,当铺和银号则有“天罗地网”和多达四层的各种门户和门背后的陷阱,有些当铺甚至还有炮楼和地道,等等。不论从聚落整体着眼还是从单体建筑细节着眼,这些类型性特征都要仔细地去认识,谨慎地去保护。类型性特色的具体存在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千变万化,这些变化,造成了村落的个性。保护住每个文保村落的个性,就会有无比丰富的乡土建筑遗产。
第十,要防止把村落城市化、园林化、工程化、异域化,经过“打造”和“包装”来“提高档次”。保护村落,一定要坚守本土性和乡土性,要坚定地相信,它们的价值就在于本土性和乡土性,不要眼睛向上或向外,去抄袭模仿,以致东施效颦,反而失去了淳朴的本真。例如,在文保村落路口造一座描龙画凤的七彩琉璃牌楼;拔掉萝卜白菜、拆掉豆棚瓜架去种植绿篱、彩方、行道树和洋草皮;推倒夯土墙而造一段开洞门带灯窗的云墙,把芦苇茂密、鸥鸟翻飞的沼泽地改造成石块砌岸的水塘,等等。
有些文保村子,在外围确实需要一座供人休息的新亭子,照当地路亭式样造一座粉墙青瓦的便很好,典雅清丽而且亲切,不可去造一座完全官式的六角亭,大红柱子,翼角翻起,甚至用上金黄的琉璃瓦,既不利于遮阳避雨,又不谐调,成为外来的入侵者。
细节决定风格,千万不要在细节上随意从事。
第十一,不要歪曲文保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文保村落的价值主要在于它们的历史文化内涵,所以它们所携带的历史文化信息必须真实。
然而,为了“开发”旅游市场,有些地方就给文保村落假造一些离奇的谎话,所谓“无中生有、虚中生实”。例如浙江省兰溪的“八卦村”和“太极星象村”,以及好多地方都有的冒充的“名人故居”。还有一些瞎编的“民俗”,例如不问节气、事由、方式而一年到头都高高挂起不合地方传统风习的红灯笼,等等。
对任何一种文物来说,也包括“历史文化名村”,造假作伪都是最不能允许的错误甚至“坏事”。开发旅游,首要的是为了给人们长知识、开眼界、扩胸襟。如果用弄虚作假给人错误的信息来“开发”旅游,致人上当受骗,那就相当在市场上搞欺诈多骗几个钱了。
乡土聚落保护和一般文物建筑保护一样,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化;它又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需要献身精神。但是,我们的体制是长官挂帅,连专业化的意识都没有。我们的观念是钞票挂帅,无利不保,保是为了开发,开发就是赚钱。而聚落远比个体建筑脆弱,它的整体性极易破坏,所以村落保护的现状已经万分紧急。
来源:《北窗杂记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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