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田:如何保障学术创新
今日学界的一个问题,是学术有可能变成被程序控制的仪式和表演。例如我们的学术会议,就已相当仪式化——人们从四面八方走来,集体合影,分组限时发言(通常十五至二十分钟),简短评论,几个发言后略作问答(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且常因前面的发言人不守时而缩短)。数次重复后,大家又走向四面八方。这样的安排,几乎不可能有实质性的辩论和交锋。平庸的空言套话,既少见质疑;真有创获者,也难得欣赏。仿佛螺丝钉旋入了名为“学术”的程式,彼此行礼如仪,来去匆匆。
学术评审亦然。坚持的是程序,却忘了学问的目的。台北报纸最近说,有位大学者以为现在政府中人都成了“路人甲”,大家以客自居,缺乏主人翁意识。其实我们的学界也相似。现在若环顾四周,似乎没有多少人满意学术的现状,却很少有人愿意去改变这现状,通常也并不支持别人想要改变的尝试。
现在防弊的举动层出不穷,把常规学术活动参与者都视为“犯罪嫌疑人”,致使很多人不得不力图自保。例如某大学规定,进人试讲的程序,必须有纪委和工会参加。其或许意在保护,却也明显透出不相信当事人能秉公处理之意。某次我对该校一位教研室主任说,若视学校为自己的,则进任何人,三五年内必有表现,众皆可见。倘勉强进人,程序再“合法”,都是造孽;若并无后门,问心无愧,则具体程序是否“合法”,应不是问题。自己真正心安,才是关键。那是一位很不错的学者,我本意在鼓励,结果他却立刻怀疑我在影射其开后门。世势逼人至此,真不知成了什么世道!
问题不在这些当事人,而在于是什么使他们如此战战兢兢。清季朝廷曾连下谕旨,饬京内外大臣保荐御史,但若保人不适,则将原保大臣一并从重惩处。用袁世凯的话说,即“进贤之赏未定,而误举之罚先严”,自难有人响应。不啻欲人荐贤,而自塞贤路。今人即使不做“路人甲”,也很少有人愿意“代人受过”。然而,若学校进人、刊物用稿都先考虑程序的正确,以防备可能出现的上级机关检查。当事人固可自保,又何有于学问?
我历来反对在学术中实行以多取胜的大民主,而主张实行透明公开的少数负责制。进人虽不必一两人说了算,但三五人、五七人即可。由几位公认学问不错的人充分讨论,实行记名投票。当事人问心无愧,承担做出决定的责任,直面时间的考验。这样的抉择当然不能保证总是正确的,但相信总比大民主更能选拔出优秀的人才。盖能使多数人接受的,多半是四平八稳之辈,做着随大流的学问。这样下去,维持现状都不易,还谈何创新!
现在人人都说创新。以前我觉得,创新之于学术,正如饮食之于人生,全无须提倡。故当听到“创新型”的提法时,还略有些担心——若全民都去创新,会不会动摇了文化的根本?不过现在明白了,学术社会的惯性和惰性确实强大,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学术生态。对于创新,还真不能不提倡。例如,能担任各学刊审稿人的,多半是有些成就和资历的人。这些人也往往更倾向于维持既存格式,不易接受新的思路,甚至不同的言说风格。怎样使有突破性的好稿,不被眼光固定的外审专家所毙,恐怕是今日实行专家审稿制刊物的一大难题。
如今都知道发展是硬道理。办刊的目的,就是要使学问发扬光大,而不仅仅是守成。办学亦然。学校多特立独行之士,则学生受益;刊物有“非常可怪”之论,而学术自新。任何规则,都不可能有百利而无一弊,最好能鼓励而不是遏抑后来者创立新说。若习惯了定于一尊、祖述一家之言,就不易认识到学术的多样性。须知学问从来不单一,鸟多才见树林之大。
学术是天下的公器,这公器要大家维护,包括作者、编者和审稿人。一位重要刊物的主编私下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学术共同体意识的养成。我想,还需要认识到这学术共同体是“我们”的,要靠人人自己维护,不能像“路人甲”一样旁观。同时更要记住这是“学术”共同体,不要仅维护了共同体,而忘了学术。
来源:《道大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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