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盗墓经历:挖到4件青铜器后不敢再往里挖了,怕洞塌了被活埋
一个河北籍盗墓者自述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因为盗墓,我被判2年8个月,罚款5000元。
出来两年多了,一直不想再提这事情。
看到还有不少人想“盗墓致富”,我想说两句,希望别干了,不如打工踏实。
我根本就没有盗墓经验,更不是盗墓高手,我是承接工程的,人家大包我小包,就是俗话说的“包工头”。怎么想起来盗墓的?2012年我从老家河北清河到山西浑源做工程,欠了40多万外债,三四年下来也没有还清。
后来到大同打工,认识了河北老乡、唐县人马强。
打工赚不到多少钱,马强提议去挖墓。我听了觉得这是赚钱的路子,听说很多人靠盗墓发财。
我同意一块盗墓。
盗墓得有专门的工具,马强从五金市场上买回了铁锹、撬棍、三角架、绳子、编织袋等器物。
我从网上搜到有人卖金属探测仪——称能探到地下几十米深处的宝物,网上写得神乎其神。我花1000多块钱买了一套,买了就后悔,这玩意实际没用的,就是摆设,白花钱。
过去江湖上说,“一人不喝酒,两人不盗墓”。我们也得再找一个人——两人盗墓很危险的,如果一人下去,上面的同伙起了坏心,想私吞宝物,下去的同伙很可能被弄死。
所以,过去两人合伙盗墓是有,但一般都是父子、甥舅这类有亲密血缘关系的人,即使是连襟都不合作,因为没有血缘。
不过,我们决定再找人倒不是担心谁弄死谁,而是这活真的两人干不了。
马强找来了朋友、甘肃人刘江松,这样我们搭成了班子——“三人盗墓小组”。
我们是因为在山西盗墓被抓的,实际上一开始我们并不在山西盗墓,而是去了内蒙古呼和浩特。
刘江松的和林格尔朋友告诉他那边有古墓,三人决定去内蒙古碰运气。
【注:和林格尔是一个有历史的地方,境内的和林格土城子遗址是汉至唐朝时期的故城遗址。1972年在和林格尔县新店子乡小板申村附近发现了一座东汉壁画墓,墓主是朝廷派遣的重要官员——护乌桓校尉,墓中有大量珍贵壁画,引起轰动。】
我们到了和林格尔下面的一个镇后,刘江松的朋友带着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所说的古墓。
但这座墓早就被人光顾过了,盗洞都没有回填。我们进入旧盗洞接着挖,进入了墓室。但墓里没有值钱的东西,白干,我们便离开了和林格尔县。
我们这叫滤坑——盗别人盗过的墓,挖不出东西并不意外。
听说山东有墓,我们又到山东,也没有挖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后又到我们河北盗墓,同样无所收获。
都说盗墓发财,实际挺不容易的,特别是想找到没被同行盗过的古墓太难了,还不如打工挣钱有保证!
于是我们重回山西大同打工,边打工边注意搜集周边的古墓信息。
这期间,马强从网上查到大同县(现为云州区)有一处古墓群,而且方便下手。
这个古墓群叫“肖家窑子头墓群”,位于许堡乡窑头村附近。地面上能看到10来个大小不等的坟头,最高的有七八米,走近看如小山一样。
【注:许堡乡,因有明城墙附属城堡而得名,而最出名的还是境内的汉墓群。窑子头汉墓群于1960年代调查发现,并竖碑保护。1980年代当地文物部门曾进行过全面的勘探,发现了大量地面上不见封土的古墓葬,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9月下午的一天下午,我开着自己的红色面包车,带着马强、刘江松,还有盗墓工具,从大同南郊区新天堡村租住处出发,来到肖家窑头村村北。
为什么是下午去,不怕被人看到吗?不是,是要先踩点,方便晚上再动手。
在村西北,我们找到了3座墓。但与在和林格尔盗的墓一样,这里的墓也被盗墓者光顾过了,而且应该不只被盗一两次,旧盗洞还在。
就在踩点的时候,刘江松问我还要不要人,说他有一个朋友想参与。我作不了主,让他问马强。人多好干活,马强说“要呢”。
刘江松的朋友叫胡胜利,河北石家庄人,也在大同打工,他们二人是在一个有关盗墓的QQ群里聊天认识的。
接到刘江松的电话后,胡胜利于第二天开着自己的破面包车过来。
晚上天一黑,我们就开车去了下午认准的最北边一大坟头。
只留我一人在上面,负责望风,马强和刘江松两个人负责挖。
他们进入人家挖好的旧盗洞,在洞内往下、往左右挖。
这墓埋得老深,三个人挖到半夜12点仍不见底,我也下去了,四个人一起轮流挖。又挖3个小时,到了凌晨3点仍没有挖到东西。
看看时间离天亮不远了,我们爬出来,回了新天堡村的住处。
再来挖,我们是四个人了。
天一黑我们吃了点饭后,就往肖家窑头村西北的古墓地去。
这次我们选中间那个坟头挖,我们四个人全部进入原有的盗洞。
我们沿着盗洞塌方处旁边土硬的地方,用铁锹和洋镐轮替着挖。挖出的泥土装进编织袋,用绳子拖往洞里面的空地倒掉——地面上是见不到土的。
挖了约5米深没有挖到东西。马强经验多,他改变方向,又横挖了1米多深碰运气。
歪打正着,挖到东西了!
挖出了四件青铜器:一锅(带盖鼎)、一盆、一香炉、一烛台。刘江松把这些东西装进了准备好的编织袋里。
里面还有好东西,但我们不敢挖了——土特别松,担心塌方被活埋了。
我们四个人赶紧从洞里爬了出来,我开着面包车把人和东西都带到了新天堡村的住处。
到房间我们才细看——
锅最大,直径大约三十公分,高二十公分,底下有三个腿支撑,上边有两个椭圆状的耳朵,上面还有一个盖子;
盆直径三十五公分左右,六、七公分高,但盆底三个洞;
香炉直径也有四、五公分,高七、八公分,圆形的;
烛台高二十公分左右,烛台上下两个小托盘,但一个小托盘烂了。
这些铜器都是古铜色的,都特别的薄。
四件铜器总共卖了40000元,是我找的买家。
得款后,刘江松和他的朋友胡胜利分了10000元,马强分了8700元,剩下的我拿着,我开支多所以拿多。
买家是白老板,是我朋友张某介绍的。
当时我说在工地上挖出三件青铜器,要卖四、五万,问他要不要。这价格是我们打听后作出的,品相不好,案发后鉴定是“一般文物”,所以判刑不重。
白老板是做古玩生意的,在晋中开有一家古玩店,电话里他说要先看看货,当晚开车上高速到了大同。
见到货后,白老板没问东西是从哪来的,便说“要”,但还想再便宜一些。一番讨价还价后,白老板以40000元的价格,拿走了四件青铜器。
事发后,白老板被认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9个月,罚了2000元。
拿到货后,白老板也很快就转手了。
后判决书上知道,他卖了60500元——
锅(青铜鼎)卖了30000元;
香炉卖了30000万;
盘子才卖了500元,买家是吕梁汾阳人;
烛台一直没有卖出去,放在他朋友家。
这之后,我与马强、刘江松三人去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准备再干。
哪想不几天,肖家窑头村一村民发现了新的盗墓痕迹,还叫来其他村民一起辨认。
警方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走访调查,锁定了我们。
盗墓5天后,我们三人在尔多斯被抓住。
顺藤摸瓜,胡胜利和白老板先后也被抓了。
警方抓白老板,在2016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8点。当时白老板与张某一起来大同谈业务,入住城区一家酒店。
倒霉的是一起来的张某,警方抓白老板时他也紧张了起来。警方觉得他形迹可疑,随身还携带一件青铜器,遂将他一起传唤带走。
经鉴定张某带的青铜器为汉朝青铜甗,系三级文物。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将张某刑拘。
张某本打算14.5万元卖掉青铜甗,哪想抓白老板时把他也捎上了。
后来具体怎么处理的我未问,估计也进去了。
其实想想张某也可疑的,他又不开博物馆的,真品青铜甗哪来的?大家想想就明白了。
(注,文中的“我”姓魏,河北清河人,同伙使用化名)
- 0002
- 0000
- 0001
- 0000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