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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巍:考古学所见西藏文明的历史轨迹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09:47:350

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是祖国西南边疆神圣的领土,它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传统强烈地吸引着世人的关注。在这片平均海拔高度达4000米左右的神秘土地上,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人类的活动?他们是从哪里来到这片高原,又在这里创造过什么样的古代文明?西藏古代文明的发生与发展曾经有过一条什么样的历史轨迹?它与其周边地区和民族又有过何种联系?这一切有关西藏古代文明的话题,千百年来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至今也仍然引发海内外学术界不同的意见与争论。

在西藏古代文明的研究中,考古学是一个特殊的切入点。从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以来,曾经有过不少西方国家的人士以高原探险、旅行观光、自然考察等各种名目进入西藏进行过考察,其中也包括零星地在西藏开展的田野考古发掘与调查工作,但总体而言,由于他们的工作方式大多仅限于地面观察,缺少科学、深入的地下发掘,所以所获取的考古资料在数量和质量上都难以形成认识西藏古代文明面貌最基本的客观条件和资料基础。这个局面一直持续到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前。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后,中国学者开始在西藏进行有计划的考古工作,但规模不大,所取得的成果与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各地考古工作的飞速发展相比较,仍然处在水平相对较低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1979—2009年),是西藏历史上社会发展进步最为重要的时期,也是西藏考古成绩最为显著的时期。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对于西藏文明的发生、发展这一重大学术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考古发现,都是在这个时期取得的。因此,从考古学的视野来观察和思考西藏文明发展的历史轨迹,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一)远古西藏:早期人类活动及其考古遗存

任何文明的产生都离不开人类的活动。西藏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人类的出现和人类的活动,这是我们理解和探讨西藏古代文明起源的一个必要前提。在西藏考古未能提供确切可靠的地下出土资料之前,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极为模糊。中世纪的汉族史家多认为西藏古为蛮荒之地,其远古居民均为汉代以后方从外面迁入,对其族源成分则有“西羌说”“鲜卑说”等不同的看法。同样也有人根据后期的文献记载,认为西藏最早的人群是来自西方,如称其是古代“印度释迦族的后裔”。藏族本身虽然也有所谓“猕猴与罗刹女交合产生西藏最早人类”的神话传说,但其中充满神异色彩,很难作为可靠的史料看待。总之,无论上述观点在具体表述上有何不同,最为根本的一点,是基本上认为西藏并非自古以来就有人类,西藏的古代人群都是从外面迁入的,迁入的年代按照汉文和藏文文献的说法都不会超过距今两千年左右。许多年来,这样一种认识格局可谓根深蒂固,成为束缚人们进一步探本溯源的思想桎梏。

20世纪以后,西藏考古的新发现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学术僵局。1976年,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先后在西藏定日县的苏热,申扎县的卢令、珠洛勒,日土县的札布和普兰县的霍尔这五个地点发现了一批打制石器,采集到石核、石片及各种石器数百件,这些石器地点分布在唐古拉山脉以南至喜马拉雅山脉以北的广阔区域内,海拔高度为3500—5200米,是首次在从来被认为是“人类生命的禁区”的青藏高原发现的与早期人类活动有关的考古遗存,从而带给学术界以极大的振奋。

但是,由于这批打制石器均系地表采集,缺乏明确的地层关系,因此对于其考古学年代的断定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部分学者认为,在石器制作工艺传统上,它们具有与华北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某些相似的因素,所以可将其定在“西藏旧石器时代”,认为这是迄今为止在西藏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一批人类活动遗存。受到这一观点的鼓舞,进而还有学者提出“西藏高原及其邻近地区可能是世界人类发祥地”的假说,并且将在西藏继续寻找旧石器早期文化遗存和古人类化石(其中包括人科化石)定位为“今后西藏考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不过与之同时,也有学者审慎地提出“以被某些研究者断定为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而言,由于缺乏地层和伴生动物群遗骸的依据,所作推断仍嫌证据不足”,认为“西藏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交替于何时,在新旧石器时代之间是否可以另划分中石器时代,这都是目前难以解答的问题”。尤其是后来在西藏东部昌都地区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卡若遗址中粗糙的打制石器、细石器和磨制石器、陶器并存的现象之后,单纯根据打制石器及其采集地点和海拔高度确定其属于“西藏旧石器时代”的认识更是进一步受到质疑。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目前在西藏本土还没有发现具有明确考古地层关系的旧石器时代遗址,但这并不等于说可以否定这类遗址存在的可能性。令人鼓舞的是,近年来在与西藏相邻的青海境内的柴达木盆地,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小柴达木湖畔旧石器时代地点,这是迄今为止青藏高原唯一具有明确地层关系的旧石器时代考古遗存,从而弥补了青藏高原旧石器时代考古在地层关系上的一个重要缺环,也预示了将来在西藏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前景。另外,上述几个西藏石器发现地点及后来陆续发现的数量更多、分布范围更为广阔、在制作工艺上与之极其相近的打制石器地点,被认为是代表西藏石器时代早期人类活动的遗存这一事实,也基本上在学术界成为共识。它们的发现证明,至少在距今1万年至距今5000年前,西藏已经有了早期的人类,其活动的足迹已经覆盖了西藏大部分地区。这一事实也从根本上否定了过去汉文文献记载把西藏最早出现的人类说成是东迁来的“西羌”,或者如后期藏文文献中记载系西迁来的“印度释迦族后裔”等说法。从目前所掌握的考古材料上看,人类出现在西藏的历史,要远远早于汉、藏文献所记载的年代,可以上溯到西藏的史前时期,也经历过与其周边其他文明同样的发展过程,这对传统的西藏古史观是一个革命性的突破。

那么,这些迄今为止年代最早的西藏的远古人类及其所创造的石器工艺传统有着什么样的特征呢?廓清这一事实,对于讨论西藏自有人类出现以来的基本文化面貌和发展路径至关重要。考古学家们通过对若干西藏打制石器的比较,发现在制造工艺上,它们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其基本形状(器形)是以砍砸器、边刮器、尖状器为主,且多系打制石片石器;其二,在石器的加工方法上,均用锤击法打制石片,在加工方法上多由破裂面向背面加工。而这些特征,都与我国华北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十分相似,而明显不同于同时期南亚、西亚以手斧形器为代表的旧石器工艺传统。

继上述西藏打制石器被发现之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还有大量细石器在西藏各地被考古调查发现,它们常常与打制石器、磨制石器、陶器甚至早期的金属器等一并出土,其考古学年代可能跨度更大,或有可能从西藏新石器时代直到早期金属器时代都有流行。由于它们与西藏打制石器之间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可以认为制造和使用这些细石器的人群与制造和使用打制石器的人群在年代上存在着前后衔接或者相互交叉的可能性,显示出在文化传统上具有某种连续性。

通过观察西藏的细石器工艺传统,我们同样发现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它们和西藏打制石器工艺传统一脉相承,也基本上属于我国华北细石器工艺传统。例如,细石器的石核以船底形石核、楔形石核、锥形石核、柱状石核最为多见;相应地,从这些石核上剥离下来的各式细石叶也是其主要特点;细石器器形多见石镟、尖状器、雕刻器、边刮器等。这些也都基本上属于我国华北细石器工艺传统,而与分布在欧洲、北非、西亚、南亚等地的所谓“几何形细石器传统”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学者推断“西藏的细石器是属于华北细石器向南传播的一支”。就目前所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这一认识有其合理之处,至少我们可以说西藏细石器中主要的文化因素与华北细石器联系密切。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西藏细石器传统当中含有大量本地的石器文化传统,有可能是西藏细石器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从总体上看,西藏细石器所具有的这些工艺传统与欧非等地的“几何形细石器传统”明显有别,应当放置在东亚细石器文化体系中加以认识。

上述西藏早期人类活动及其考古学遗存的考古发现,是西藏有史以来以科学方法、科学论据探索西藏古代文明诞生历程之肇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而这些考古材料的发现和积累,绝大部分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中国学者独立完成的工作,也是过去西方学者几乎完全没有涉及的研究领域和全新成果。

从上述考古发现不难发现,西藏自从有人类活动伊始,所体现出来的主要的考古学文化面貌便与中原黄河流域、华北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在西藏的早期石器工艺传统当中也可以观察到与其他地区考古学文化之间存在的某些联系,但明显都居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其主流文化因素与主体文化面貌与华北史前旧石器和细石器文化之间具有更多的共性。石器的制作工艺传统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远古居民的“人种属性”,却是反映在当时人类最基本的生产实践活动——石器制作工艺当中的“文化基因”,从中可以折射出远古人类根据其生存环境所做出的“文化选择”和由此产生的“文化属性”。基于这一结论,我们认为“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观点,可以得到考古学证据的支撑,也是难以否认的一个客观事实。这里所说的“自古”,至少可以上溯到距今1万年前的史前时代。

(二)文明曙光:西藏新石器时代与早期金属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考古最为引人注目的重要成果之一,是西藏新石器时代与早期金属器时代众多考古遗存的发现,这些发现大大改写了西藏的历史。其中,西藏新石器时代具有代表性的考古遗址有昌都卡若遗址、拉萨曲贡遗址、昌都小恩达遗址、山南昌果沟遗址、山南邦嘎遗址等。这些遗址或经过科学的考古发掘,或经过考古调查和试掘,有着明确的地层关系,出土资料科学性强。其中,发掘面积较大、出土遗迹遗物较为丰富的是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从时代上看,昌都卡若遗址在上述遗址中年代最早,距今约5000年,是目前所知西藏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拉萨曲贡遗址的年代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距今约4000年,略晚于卡若遗址;晚期遗存距今约3000年,约在商周之际,而这个阶段,正好处在西藏文明诞生的前夜,西藏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向“早期金属时代”过渡,当中已经孕育着西藏古代文明的若干因素。

卡若遗址是一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西藏史前遗址。一方面,它继承了西藏远古石器文化的传统。例如,所发现的石器中大型打制石器、细石器与陶器、磨制石器并存,并以打制石器为多;建筑物主要为大量石块砌筑的石构建筑,如石砌的半地穴式房屋、石台、石砌道路、石墙等;使用大量用动物骨骼制作的骨、角工具,等等。但另一方面,卡若遗址中又反映出与黄河、长江上游地区史前新石器时代文化若干相似的文化因素。例如,遗址中出土的农作物为粟类;遗址中出土的半地穴式的红烧土房屋、彩陶花纹、陶器造型等与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原始文化具有可比性;陶器纹饰以刻划纹为主,与金沙江流域的云南白羊村、元谋大墩子文化陶器装饰手法相似等。尤其是陶器器形中发现的一种“双体兽形陶罐”,更是在黄河上游及川西北、滇西北史前文化中均可见到。

曲贡遗址的文化面貌与卡若遗址有所不同,地域特点更为鲜明。在曲贡遗址中发现的近万件石器中,也有打制与磨制石器,但磨制石器极少,基本不见细石器。遗址中还出土了大量石质收割器和加工谷物的石磨盘,表明当时已有了谷物种植。陶器器形主要有单耳罐、双耳罐、圜底钵、高柄豆、高领鼓腹罐等,多见一种采用“磨花技术”形成的磨光黑陶,器表打磨光滑,并压划有变化丰富的几何纹饰。这些因素都明显有别于卡若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曲贡出土的装饰品中发现一件陶质猴面饰物,被认为与后来藏族的“猕猴崇拜”可能有一定关系。遗址内的灰坑中发现葬有人头或人骨架,这些非正常的埋葬可能与某种杀祭仪式有关,属于猎头或人祭一类遗存。此外,在曲贡遗址晚期地层中还已经出现小件的铜器,这是在西藏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金属器。这些现象表明,曲贡遗址的晚期文化阶段,可能已经跨入西藏“早期金属时代”,处于西藏古代文明诞生的前夜。

继卡若遗址和曲贡遗址之后,西藏发现了一批年代大约相当于“早期金属时代”的考古学遗存,主要有石丘墓(包括石棺葬)、大石遗迹以及出现大量动物形纹饰的古代岩画等。由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个阶段一般仍被划入西藏史前时期(或称为吐蕃部落联盟时期),以有别于后来进入成熟的文明阶段的吐蕃王朝时期。这个阶段西藏的考古学文化面貌极其纷繁,所体现出的文化特征也各有不同,反映出当时社会发展状况的日趋复杂化。目前我们还很难建立一个明确的考古学时空框架来对有关考古材料进行系统化的梳理,但是从总体上加以考察,可以发现西藏“早期金属时代”的考古遗存与我国北方草原、西南山地等古代民族的考古学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有学者已经研究指出,这个时期西藏流行的石丘墓、大石遗迹以及动物形纹饰这三者都具有北方草原文化的特征,从欧亚草原,经过中亚而达中国的北部和西部一带,从远古时候开始,就是众多游牧民族生活、争战的舞台,而我国北方从商代晚期开始至汉晋时代,也曾经有过众多草原地带的游牧民族如羌、匈奴、鲜卑等分布和活跃在青藏高原周边地区,因此,西藏这一时期的考古学文化也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一论说已被若干考古学证据所证明。例如,西藏东部发现的小恩达、贡觉香贝石棺墓等,与川、滇西部的“石棺葬文化”之间有明显相似之处,这些石棺采用略经修整的大石板砌建,墓葬结构简单,一般多沿墓坑四壁立石板砌建棺室,有盖板而无底板,出土的随葬器物主要有陶罐、石器、饰珠及小件的金属器如铜刀、铜镞等。这批石棺墓葬的年代上限约相当于中原地区战国至秦汉,下限可能不晚于吐蕃王朝兴起之前。又如,在西藏西部古代墓葬出土的青铜兵器当中,有一类“双圆首形柄”青铜剑形制特殊,剑格部饰有联珠纹组成的图案,剑柄尾部两端为上卷的圆涡状,不仅与我国北方草原青铜文化中常见的“触角式短剑”形制相似,更与西南地区“西南夷”系统的同类青铜短剑如出一辙,反映出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文化传播与交流。再如,西藏阿里发现的古代岩画上的动物形纹饰和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岩画在基本题材与造型风格上也一直保持着相同的风格与传统。

综上所述,从考古发现材料可以看出,西藏古代文明在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一方面始终保持着自身独特的文化传统,但同时又与其周边地区和民族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些后来形成西藏文明内核的文化因素,都含有中国北方草原、西南山地等地古代文化的丰富养分,是在与这些文化相互吸收和融合的过程当中孕育成形的。从目前可以观察到的自西藏史前新石器时代到早期金属时代时断时续的发展轨迹上,我们既可以感受到来自中原和北方、西南等周边区域对西藏所产生的持续不断的吸引力,也同样能感受到西藏文明在自身发展过程当中对于这些地区越来越强烈的向心力,在这两种力量的交互作用之下,西藏古代文明发展的轨迹始终围绕祖国中原地区旋转,而不是朝向其他方向。同时我们也由此可见,西藏文明融入中华文明这一体系的历史过程不仅源远流长、连绵不绝,而且自有其发展脉络。

(三)文明时代:吐蕃考古与西藏文明

吐蕃时代是西藏文明形成的最为重要的历史时期,吐蕃文明也是后来西藏文明的前身,今天藏族文化的许多主体因素,如藏语文字、宗教信仰、艺术传统、生活习俗、礼仪制度等,在吐蕃时代便已经基本形成,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考古学者在吐蕃时代考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发现,为复原吐蕃社会和深入认识西藏文明的特质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证据。目前确切的考古学证据,主要有在吐蕃王朝建立以后的各类遗存,包括地上文物与地下文物两大类别,重要的如古藏文金石铭刻、古藏文写卷、木牍、寺院建筑、墓葬、石窟寺、金银器、丝织品、佛教造像与绘画作品等不同的门类。本节不拟全面论述这些成就,而主要从考古学的角度,选取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考古田野调查与发掘中所获数量最为丰富、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吐蕃墓葬资料的分析作为切入点,来探讨相关的一些问题。

所谓“吐蕃墓葬”,是指吐蕃王朝时期由统治阶级建立的王陵中的大型墓葬和一般贵族及平民百姓建立的中、小型墓葬。从现有资料来看,土葬习俗曾经在青藏高原流行久远,约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便有了埋藏死者遗体的习俗。在西藏本土直到吐蕃王朝灭亡之后(约公元10世纪),土葬习俗才逐渐消亡,被新出现的天葬、火葬、水葬等丧葬风俗取而代之。流行土葬习俗的既有青藏高原早期分散游牧的各部族,也有吐蕃王朝建立之后被纳入“吐蕃文化圈”内的吐蕃主体民族及其他融入吐蕃文化当中的各部族,如吐谷浑、羊同、苏毗等。在目前发现的吐蕃时期考古遗存当中,以吐蕃墓葬发现的数量最大,从中反映出的吐蕃时期考古学文化面貌也极其丰富,这是我们选取其作为考察这一时期古代文明发展状况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陵墓制度能够十分集中地折射出一个民族在古代社会演进、社会组织结构、意识形态等不同方面的信息,陵墓也常常作为代表古代文明标志的礼仪性建筑而受到研究者的重视。如同李学勤所言,“丧葬的礼俗凝聚着古人的思想和信仰,对研究当时的历史文化自然有很大的价值”,吐蕃社会也同样如此。那么,吐蕃墓葬考古为我们提供了哪些研究吐蕃文明具有重要价值的实物资料呢?我认为可从下述三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1.藏王陵墓制度所反映的中原礼制影响

作为吐蕃王朝最高统治者的陵墓,属于吐蕃帝国的大型礼仪性建筑,系积吐蕃倾国之力历时多年修建而成。墓葬的规模宏大,陵园内有石碑、石狮等附属建筑,体现出一套完整的陵墓制度,其背后所反映的应当是代表吐蕃最高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反映其文化价值观念及其发展取向的重要指标之一。吐蕃在公元7世纪初由其著名的赞普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各部、建立吐蕃王国之后,在其文化、制度建设上曾积极向其周边地区与民族学习借鉴,藏族史籍《贤者喜宴》记载:“是时(吐蕃)自东方汉地及木雅(mi nyag)获得工艺与历算之书。自南方天竺翻译了诸种佛经。自西方之胡部泥婆罗,打开了享用食物财宝的库藏。自北方霍尔(hor)、回纥(yu gur)取得了法律及事业之楷模。如是,松赞干布逐统治四方,边地之全部受用财富悉聚于(松赞干布)权势之下。”在关于吐蕃王朝制度形成的问题上,学术界有的认为其多系模仿中原唐朝,也有的提出其多系取法于与吐蕃毗邻的突厥。如果就吐蕃藏王陵墓制度所反映出的各方面情况来看,我认为应是主要受到中原唐朝陵墓制度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吐蕃陵墓在布局上以赞普陵墓居中或居于陵园中显著位置,在其周围按照一定规制安排不同级别的贵族和高级官员陪葬墓的基本格局,完全取法于汉唐中原陵墓制度;第二,陵墓形制以四方形或梯形的封土形制为贵,也是汉唐以来中原地区帝王陵墓“方上”之制的直接翻版;第三,在陵墓中设置石碑、石狮等陵园附属建筑,形成与地下陵墓相辅相成的陵园地面标志的做法,也是受到汉唐陵墓制度的影响;第四,吐蕃藏王陵园中发现的石碑有龟形碑座,碑身及两侧浮雕有云中升龙的图案,已有学者研究指出,“这种立碑刻字并使用龟形碑座的做法,无疑是当时由内地传入的”。

我认为,从文献记载的史料来看,吐蕃与唐王朝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使节往来频繁,有的吐蕃使节曾亲自参加过唐代皇帝的葬礼,所以在其本民族的丧葬礼制上完全有可能吸纳融合唐代陵墓制度的诸多因素,虽然在某些细节方面(如石狮的形态、墓碑上的其他纹饰等)可能也受到其他地区或民族的影响,但就吐蕃王陵的总体文化面貌而言,主要受到汉地唐朝影响。

2.西藏各地发现的吐蕃墓葬的共同特征

除了吐蕃赞普级别的藏王陵墓之外,随着西藏考古工作的全面展开,在西藏各地还发现了一大批吐蕃时期不同等级的墓葬群,其中重要的墓地有朗县列山墓地,仁布县让君村墓群,萨迦县夏布曲河流域古墓群,拉孜县查木钦、查邬岗墓地和定日县门追、唐嘎墓群,墨竹工卡县同给村墓群,亚东县帕里镇墓群,白朗县强堆乡墓群等。在这些墓群所形成的墓地中,墓葬的布局特点均模仿吐蕃王陵的做法,大墓一般位于墓地的最高处,居高临下,中、小型墓葬则多分布于大墓的前方及两侧,显系按一定的规格加以排列布置。大墓的封土以方形、梯形为多,中、小型墓则多见方形、圆形和不规则形。一些墓地中还发现有塔形、亚字形等异形墓,可能受到吐蕃后期佛教建筑的影响。大型的吐蕃墓地中有的也保存有石碑、石狮等地面建筑物,如拉孜县查木钦墓地中出土了石狮、石碑,墓前共发现28条动物殉葬坑,表明墓葬的等级较高,朗县列山墓地中保存有动物形的石碑碑座,推测原来亦应有类似吐蕃藏王陵墓陵园中的石碑的地面建筑物存在。由于这批墓地中的墓葬形制体现出相当一致的考古类型学特征,所以也有学者按照考古学的惯例将其命名为吐蕃墓葬中的“普努沟类型”。

这批分布在西藏各地的吐蕃墓葬的考古发现,表明吐蕃时期在墓葬制度方面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一套礼仪制度并为吐蕃社会所普遍遵从,这也是吐蕃文明的一个重要表征。敦煌藏经洞出土的古藏文文书和在西藏发现的吐蕃时期的一些碑刻铭文中,都有吐蕃赞普与其下属的部落首领、吐蕃贵族双方举行“盟誓”的文书,其中便涉及对效忠吐蕃赞普者死后在墓葬营葬规模、杀牲祭祀所使用的牲畜数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由此可见各地吐蕃墓葬所反映出的这种高度一致的文化面貌,既是吐蕃最高统治者意志的体现,也是当时吐蕃主流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广泛社会影响,同时还具有系统化、制度化、等级化的特点。如果这一结论可以成立,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进一步推知,当时吐蕃社会从最高统治者赞普到其社会统治阶级的各个层面,均无不仰慕先进的唐代礼制文明,并在本民族的丧葬制度中极力加以模仿体验,从而在考古材料上遗留下这些极具重要价值的历史遗迹。

3.青海吐蕃墓葬发现的意义

除了吐蕃本土之外,随着吐蕃王朝不断向外扩张,其势力一度东抵唐王朝的西部边境,西达丝绸之路全线,并通过长期的兼并战争先后将羊同、苏毗、吐谷浑等部收入其属下。近年来在青海境内的都兰热水、郭里木一带还发现了一批吐蕃时期的墓葬,从墓葬中发掘出土和采集到大量珍贵的文物,包括丝绸、金银器和绘制有精美图案的彩绘棺板等。虽然青海发现的这批墓葬在墓葬形制、结构方面与上述西藏腹心地带发现的吐蕃墓葬还有一定的区别,目前学术界对这批墓葬主人的族属与品级也还有不同的意见,但我认为可以基本肯定其应属于“吐蕃文化圈”内高级别贵族或官员的文化遗存。

经过比较可以发现,青海与西藏本土的吐蕃时期墓葬在诸多方面均存在着共性。例如,墓地的布局特点均为大墓居于显要位置,在其周边按照等级布置其他中、小型的陪葬墓;墓葬封土形制以方形或梯形为贵;墓前也有设立石狮的习俗;陵墓前设有动物排葬坑等殉祭方式;墓室采用多室并分格营建等。当然,两者之间也有一定区别,如青海吐蕃大型墓葬普遍采用柏木覆盖墓顶或筑墓,目前在西藏已发掘的吐蕃时期墓葬中这种情况较为罕见,后者多以石块加以垒砌,少见使用大量木材者,这或许与西藏自然条件严酷、木材缺乏有关。这一事实充分说明,随着吐蕃王朝势力的向外扩张,也将吐蕃本土的陵墓制度、丧葬观念传播到其占领地区。青海本为吐谷浑故地,在吐蕃占领之后,其文化上受到吐蕃的影响本身是不难理解的,但我想要强调的是,由于青海在地缘上更接近汉地,因此在青海发现的吐蕃墓葬的出土遗物中便带有更为浓厚的汉文化色彩。许新国在对都兰吐蕃墓葬中出土丝绸的研究中已经指出,该墓地绝大部分丝绸都是由汉地制作的,具有唐代丝绸的许多特点,反映出吐蕃与中原唐朝之间密切的文化联系。都兰热水河南岸吐蕃3号墓出土的丝绸上有两件发现有墨书的道符(标本号分别为99DRNM3:16和99DRNM3:43),这更是青海吐蕃文化深受唐代汉地文化影响的一个有力证据。

从上述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无论是吐蕃最高统治阶级的陵墓制度,还是在西藏各地发现的吐蕃不同等级的墓葬,甚至是吐蕃本土以外的吐蕃占领地区内发现的吐蕃时期墓葬,都深受中原以唐文化为代表的汉地文化影响,这是吐蕃在其陵墓制度方面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性特征。上述吐蕃墓葬考古材料清楚地揭示出唐代吐蕃与中原文化之间的紧密联系,也清楚地勾勒出一条西藏古代文明自身发展的轨迹。作为西藏古代文明核心的吐蕃文明,一方面继承了自西藏新石器时代和早期金属时代以来已经开始孕育的自身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也积极地吸收外来文明的先进成果加以融合改造。如同藏文文献记载的那样,在作为西藏古代文明形成过程当中最为重要阶段的吐蕃时期,吐蕃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曾经一度向东面的唐朝,南面的印度和北面的突厥、回纥等地区和民族寻求过制度、文化上的支持。我们丝毫不否认在吐蕃文明形成过程中,不同时代可能受到的外来影响有所不同,所接受的文化因素也具有开放性和多元性,但是在其基本构架和主体因素方面,却始终保持着她的传统和基色,而正是在这些传统与基色当中,已经深深带有中原文明影响的痕迹。吐蕃墓葬考古遗存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这种特质的存在。

来源:霍巍:《青藏高原考古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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