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河南考古出事,墓坑随葬品遭盗抢,不几天发现盗贼意外死了
考古工地被抢事件
本文作者 倪方六
1993年,河南墓地考古工地上发生了一起文物被抢事件,此事当年震惊河南考古圈。考古队负责人因此被通报批评,写了检查,还被扣了三个月奖金。
让人意外的是,不几天被抢文物失而复得。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盗贼死了。
怎么回事情?
当年,河南大学历史系文博专业毕业生,在平顶山应国墓地考古实习,取得了不少重大发现,收获颇丰。
带铭文、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青铜器精品柞伯簋,便是这批实习生挖出来的。实习生还发现了一座应国国君夫人墓,从中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和玉器。
这座国君夫人墓,考古编号为第275号墓(M275)。
古应国为西周武王姬发四子姬达的封国,位于今河南省宝丰以东、鲁山东南及平顶山市区、叶县、郏县、襄城一带。姬发被封为“应侯”,他即是“应叔”,“应国”一名由此而来。
应国故城在滍阳,应国贵族墓地就在今平顶山市应河边上的滍阳岭上。1986年起,河南省考古部门在这一带进行考古发掘。
第275号墓,是春秋早期应国国君夫人墓,随葬的青铜器和玉器之多,是应国墓地自正式考古以来所不曾有过的。
被抢的文物,就是第275号墓坑内的随葬品。
第275号墓,确实非同一般。
据考古报告,此墓中间放置木棺,虽然已经腐朽,但其黑灰色的痕迹仍十分明显。木棺的周围放置着数量很多的青铜器。
墓主人的骨架早已腐朽,朽成了土黄色粉末状,只剩下一些牙齿的碎屑。
随葬品却完好保存,身上是成串成组成套的玉器——
墓主头顶放置有玉琮、左上方放置串联成串的玉发饰、左上方是件金箔包裹的木笄。两耳部位各放置有一件十分精美的玉块,口内满含玉珠和碎玉片混合在一起的口琀,颈部悬挂一串六佩联珠组合项链。
胸前佩戴一组多璜联珠组玉佩。
腰部摆放两串组合玉佩,其中的一串是五列串珠组玉佩,另一串是五列串珠绿松石牌式玉佩。
双手部位各有一件玉器,一边是玉凿,一边是柱状玉鹰形佩。
腿部放置两件玉鱼形佩等。
腹部与身下还放置有玉壁、玉璜、玉圭等。
就其种类和用途来看,分礼玉、殓玉和佩玉三大类。质地有红玛瑙、青白玉、绿松石等,款式丰富,琳琅满目,简直可以办一个小型珠宝首饰展。
住家附近的大墓挖出大量宝物,村民听说后,纷纷前来看稀奇。考古队负责人为了满足当地村民的好奇心,索性让大家一饱眼福,但这一举动也让别有用心者盯上了。
应国墓地原本是盗墓者的天堂,一度“不分三六九,盗墓遍地走”。古应国墓地就是因为盗墓才发现的,文物部门才进行抢救性发掘的。
出于墓地和文物安全的考虑,考古队夜间也派人值守,不敢懈怠。对正在发掘中的第275号大墓,考古队尤为重视,加强戒备,夜里安排2位考古队员值守,又找来4位民工一起帮助看工地。
谁知道,担心什么来什么。
1993年4月16日半夜,第275号墓坑中的文物被盗抢了。
刚查岗不久,怎么会出这种事情!考古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急了,赶紧往工地现场奔去。现场清点发现,共有5件玉器被盗抢走。
第275号墓在一座砖厂附近,处于砖厂早年的取土区内。封土被挖,发掘时墓口距墓底只剩下1米多深,因为被压在一条来往运砖的便道下面,才没有被盗墓者发现,得以幸存。因为墓坑很浅,所以盗贼下去盗抢时很方便。
估计是盗贼是趁出砖工人下班之际,混进砖厂躲起来,于半夜下手的。
巧的是,当夜又起雾,这也给盗贼作案提供了条件。盗抢事件发生前,砖厂的夜班工人尚在出砖,所以累了一天的看护人员便放松了警惕,估计这个时候不会出事的。
盗贼几步就蹿到墓底下,顺手抓起几件玉器就逃走了——估计白天参观时已看好了文物。
一名值班人员发觉不对劲,怎么有人跳入墓坑?“有人抢文物了!”赶紧追,边追边喊人过来抓盗贼。
参与盗抢文物的,至少有两人,望风的向南跑,抢文物的向西逃窜。
由于是夜里,砖厂又有成行整架的砖坯垛,挡住了视线,加上大雾,很快盗贼就消失了。看护人员追到应河边上,搜了一遍,也没有发现盗贼。
砖厂的厂长闻讯后,帮忙去派出所报案。
几天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盗贼无影无踪,派出所也没有说法。
就在事发4天后的早上,附近的应河中央被发现漂浮着一具尸体。有人随口一句,“该不会是那个抢文物的人吧?”
想不到被说中了,还真是盗贼。
接报的派出所民警前来,把尸体捞了上来。发现死者年纪不大,像是一个年轻人。民警在寻找身份信息时,从死者的口袋里,竟然掏出了几件玉器,经考古队辨认,正是16号夜里被盗抢的5件玉器。
这也太戏剧性了,正为文物遭受损失深深自责的考古队负责人,见到失而复得的5件玉器后,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派出所调查得知,死者是离墓地三四里外村上的村民,年仅27岁,估计是白天他看到文物后动心的,与同伙密谋盗抢。
被发现了,他不敢从大路逃跑,而是选择走小路,跑到河边见无路可逃,便躲进草丛里,这才没人逮住。在追赶人员走后,便试图从应河,游到对岸逃走。
结果游到河中央时,发生了意外。
具体死因,推测是下河后,衣服浸水后太过沉重,游不动了。但最大的可能是被河中央养鱼的网箱缠住了双脚,挣扎无效,筋疲力尽后,沉入水底——应了“人为财死”的老话。
这算不算报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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