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3座唐墓中发现148名被殉杀者,有男有女,身首异处,极罕见
人,祭祀与陪葬
本文作者 倪方六
中国隋唐时,“不杀生”在宗教信仰中表现突出。
不只人的重修得到尊重,动物的生命得到尊重,这是否是对人的另一种贬低?事实上,在唐朝帝王心中,不只神灵的地位,甚至连鬼的地位都是高于人的。唐朝皇家祀典礼制完备、规模隆大,完全仿效《周礼》中记载的先秦一套。
在“不杀生”的信念下,出现了“长生动物”现象。有人出于修行做功德,会将被宰杀的动物花钱赎买回来,放养在寺庙里,称之为“长生猪”、“长生羊”——这种现象至今好像都存在。
《隋唐嘉话》记载,武则天女儿太平公主便曾在长安西市挖了一个水池,专门将鱼啊龟啊这类水族买回来放养中,谓之“放生池”。《朝野佥载》记载,越州有个叫祖录事的人,在路上看人挑在筐里去卖的鹅频频朝他叫唤,当即将鹅赎下,当“长生鹅”放入寺中。
但从考古发掘来看,所谓“不杀生”仅是一些人的愿望。
元朝僧人念常编集佛教史籍《佛祖历代通载》记载,著名高僧、三藏大师玄奘西行取经的途中,就差点成了人牲:“奘与胡商八十许人渡殑伽河。彼俗以人祀天,奘与诸商被执,以奘风度特异,将戮以祭。俄大风作尘沙涨天昼日晦瞑,彼众震惧,以奘为圣人,遂释之。”
因为玄奘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用之为人牲可能更能表达对神灵的虔诚,但行祭时狂风大作,让迷信的古人放弃屠杀,玄奘幸免于难。《西游记》第27回白骨精要吃唐僧肉,称可以长生不老,这一情节的原始出处,或许就在这里。
疑问是,这段文字里有不明白地方,玄奘被释放了,那80多名商人呢?
从《隋书·女国传》来看,当时的西域活人杀祭风俗肯定存在。当时有一个女国的情况是这样的——
“其女王死,国中则厚敛金钱,求死者族中之贤女二人,一为女王,次为小王。贵人死,剥取皮,以金屑和骨肉置于瓶内而埋之。经一年,又以其皮内于铁器埋之。俗事阿修罗神。又有树神,岁初以人祭,或用獼猴。祭毕,入山祝之,有一鸟如雌雉,来集掌上,破其腹而视之,有粟则年丰,沙石则有灾,谓之鸟卜。”
从《隋书》上这段文字看,女国不只有祭树神时用人牲的风俗,葬俗也特别,贵人死后要将皮扒下来,用黄金的碎屑搅到尸骨一起,放到大瓶子内埋葬,过了一年再把他的皮放在铁器中埋掉。
这到底是什么宗教含义?至今是谜。开皇六年(公元586年)女国曾派人到隋朝进贡,后来断了往来。
考古发现证实,在“不杀生”为社会接受的背景下,隋时期祭祀时使用人牲,疑云难消——
1983-1990年,陕西雍城考古队曾对凤翔县城南郊隋唐墓葬群,进行连续发掘,发现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事实,文明的大唐王朝与先秦商周时代一样,同样存在着活人殉葬现象,《人民日报》还作了报道。
据发掘报告,在已发掘的364座隋唐墓中,有53座唐墓除埋葬墓主尸骨以外,还发现有被杀殉的尸骨。一般一墓杀殉1人,也有一墓杀殉2-6人,最多达13人,杀殉总数148人。
被杀殉的尸骨大多被分层埋置在墓道填土中、墓坑填土中或天井填土中,也有少量残骸发现于墓室内,个别见于墓主棺盖上。
被杀殉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而以男性青壮年居多。他们都没有葬具,没有随葬晶,没有一定葬式。有的骨骼齐全,而更多的是身首异处,散乱弃置; 或有头骨而肢体不全,或被肢解,或被砍头,或被断足,或被剁手,有的足戴镣铐,有的尸体扭成一团。
从出土现象观察,被杀殉者多数是被砍杀后埋入,少数被活埋。
这53座唐墓的墓主及被杀殉者的族属,一时无法确定。据发掘者研究,这批墓葬绝大部分属于中唐时期。
这些被杀的人,专家多认为是为墓主殉葬,但根据被杀者的状态,并不能认为是殉葬者,其中肯定要人牲性质的杀祭。
考古专家黄展岳认为,中唐藩镇割据,战乱不息。风翔一带是唐朝藩镇官兵与回纥兵、突厥兵争战的地方,墓坑中发现被杀祭的人牲,应与这种历史背景有关。
在这批墓葬中,有18个墓主是穿着铠甲埋葬的,表明墓主可能是阵亡的唐朝军官,被杀祭的人牲,很可能是敌对的回纥兵或突厥兵俘虏。墓主一方的幸存者,为了替墓主复仇泄恨,便把掳获的敌方官兵杀祭于死者墓坑中。
如果判断不谬,则可认为,这是民族冲突而引发的杀仇祭奠行为,这一观点是可信的。
(注,部分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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