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间,一邻居闻喊“捉贼”打死强奸犯,初判无罪,再判死缓
清代邻居“捉奸”案
本文作者 倪方六
河南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赵志勇,于2019年6月4日被执行死刑。赵奸淫25名女学生,其中幼女14名,行为太坏,影响恶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被处死,罪有应得。
性犯罪,古今都是要严惩的。
在特讲究人伦和贞操的古代,这种奸事更是重点要打击的,民间见到这种事也不会袖手不管,强奸犯人人喊打,往往会“见义勇为”,强奸犯被打死的事情时有发生。
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发生的一起“捉奸”案中,名叫杜泳幅的邻居,便把“奸夫”给打死了。
事发陕西,名叫陈吉太的男人与王悦青两家是邻居,陈吉太对王悦青的妻子杨氏图谋不轨,有坏心思。一天,陈吉太带着名叫盖九天的人,摁倒杨氏,霸王硬上弓。杨氏不从,大喊救命,陈吉太用刀扎向杨氏……
这时,邻居杜泳幅听到杨氏的救命声后,带着邻居王万仓等人大喊着赶来捉捕。陈吉太手舞大刀,让他们不要过来。
杜泳幅见状,拿起旁边的柴棍,往陈吉太打去,打到了陈吉太的右臂,乘势将陈吉太推倒,用膝盖顶在陈吉太的身上。
杜泳幅夺下陈吉太手里的刀,用刀背往他的身上砸,砸伤了陈吉太胳肘等处。哪知道,看着挺凶的陈吉太不经打,死了。
陈吉太强奸未遂,还没有得手。此事见于清《增编刑案汇览》,官府怎么处理?
当地官府初审按照罪犯拒捕,打死不负刑责来处理。但刑部复审后认为,杜泳幅是杨氏的邻居,不是官差捕快(警察),又没有抓人的权力和责任。而且,杜泳幅将陈吉太打倒后,仍继续施加暴力,这与互相搏斗也明显不同。
杜泳幅案是因为杨氏被强奸喊救命,而引发的,应按捉奸擅杀强奸犯来处理。但杜泳幅不是杨氏的丈夫或是家人,又与亲属捉奸不同,属于“非应许捉奸之人”。
最后,杜泳幅被判死缓——绞监候。
这案子如果放在现代判,会怎么样呢?
类似的邻居捉奸杀死奸夫,在之前的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也有一起,但情节不同,丈夫发现自己老婆与人通奸,喊邻居来帮捉奸。
江苏顾振生妻子顾沈氏,与名叫朱三宝的男人有一腿。一天后半夜,朱三宝与顾沈氏再一次通奸,听到动静的顾振生便喊人来“捉贼”。
邻居张荣听到喊声,赶紧赶过来帮忙,用棍子殴打朱三宝,结果把朱三宝打死了。
出人命麻烦就大了,官府将张荣拘捕了。
张荣交代,当时听到顾振生的喊声,以为真是捉贼的。在将朱三宝打伤之后,才知道是他与顾沈氏通奸。
最后官府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律”,判其服劳役。
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山西曾发生一起邻居因捉奸而引发的命案,与上述两起不同,是“奸妇”自尽了。
一名叫李朱氏的妇人,与名叫张雨淋的男人通奸。邻居程金斗发现后,由李朱氏家的门进入李朱氏家捉奸,把这对男女抓了个现形。
程金斗将奸夫奸妇的头发给剪了。程金斗这样做并不是想敲诈他们,只是想留下捉奸证据,希望他们不要再来往,这种事影响毕竟不好。
在过去,头发被人给剪了,可比暴打一顿还歹毒,《孝经》上有句话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孝之始也。”通奸之事被邻居发现本已丑大了,现在又让剪了头发,不要说在古代,就是在今天也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
李朱氏羞愧无比,觉得没脸见人,自尽身亡。
这桩命案特殊。
报到官府,事实很清楚,是程金斗造成的。如何处理?捉奸人程金斗自然要负责任,但他捉奸也是“好心”,最后判决“杖八十,加枷号一个月”。
程金斗捉奸算不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注,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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