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瀚墨:早期中国研究中的方法与材料之争
美国的早期中国研究是在二战以后北美高等教育区域研究框架下的中国研究领域内发展起来的一个分支。如果以《早期中国》杂志的创立为标志,早期中国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二十余年后《剑桥中国上古史》的出版,则标志着早期中国研究从研究方法和研究材料等层面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但也暴露出早期中国研究作为一个学科所存在的问题。《剑桥中国上古史》在主要章节安排上将考古与文献并立的二元结构,可以看作关于中国上古史研究方法和材料争论——中国上古史的构建到底是依赖传世文献还是考古发现的问题——的集中体现。进一步追问,这一问题就变成传统中国古史研究所依据的文献材料能否像出土文物那样准确可靠地反映上古社会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不仅提醒我们进一步反思早期中国研究作为一个学科能否成立以及走向哪里,也促使我们从方法论的高度探索材料与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对材料进行处理使之成为有效证据的问题。
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美国早期中国研究的产生与二战前后欧洲汉学家移民美国从而带来北美汉学研究的繁荣是分不开的。然而,这一繁荣并不意味着世界汉学中心向美国的转移,而是宣布了战前欧洲汉学的死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与北美汉学被迅速纳入美国高等教育区域研究的系统有关。从此,汉学就从研究古代中国的综合学问,变成美国东亚研究的一个分支。不过,早期中国研究并没有在这一转换过程中立刻产生:如以《早期中国》杂志首期的发表时间1975年为标志,它诞生在二战结束三十年后。
早期中国研究领域的诞生,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吉德炜联系甚密。吉德炜生前研究商代文字、历史、宗教和文化,他参与创立和主编的《早期中国》杂志,在北美早期中国研究领域的开辟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然,早期中国研究并非仅凭吉德炜一己之力建立,而是他与顾立雅、张光直、倪德卫、鲁惟一等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需要指出,倪德卫是这一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人物。他在斯坦福大学任教期间培养出来的学生夏含夷、班大为、艾文贺等人,都是北美研究中国古代文化、历史、哲学等不同领域的佼佼者。还有哈佛大学张光直教授,作为出色的人类学家,他不仅努力将中国考古纳入世界考古视野,建构了萨满—神话理论,还培养出像罗泰、巫鸿这样优秀的学者。如果我们把1975年看作早期中国研究领域诞生之年,那么二十多年后《剑桥中国上古史:从文明之始到公元前221年》的编辑出版,则是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学者自信心和学术野心的集中展示。尽管出版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书中有些材料也需要更新,但此书仍是研究早期中国必读书之一,有些问题至今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一个学科的成立与发展,离不开从事该学科研究的学者对其所研究基本问题和所使用研究方法的共识。早期中国研究得以成立的主要问题和方法是什么?如何定义该领域的主要研究问题、内容和方法?这对我们当下的历史研究又有什么启发?笔者围绕这几个问题,首先从学术背景方面就汉学与中国研究的关系作简单说明,接着考察《剑桥中国上古史》之所以能够产生的条件及其内容、结构特点,然后以此为基础检视北美早期中国研究的基本问题,最后从中国上古史研究材料特点的角度,探讨非同期文献资料作为上古史研究材料的可能。
一、汉学传统与中国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北美学界认为欧洲汉学已经过气。但至今我们对“汉学”一词的使用,却体现不出这一历史变化,大致仍旧停留在“汉学是西方人研究中国的学问”这种模糊理解的层面,既不对“汉学”和“中国研究”(Chinese Studies)进行区分,也缺少对Sinology本身语义的追究。Sinology 泛指“对中国语言、文学、历史、风俗等方面的研究”,最早出现在1880—1885年间,语源指向法、德的汉学研究(Sinologie)。但根据王海龙的考察,德文Sinologie一词最初用来指称汉学的时候,类似于英文Chinaman(中国佬),带有东方主义色彩,含有轻蔑意味。这既与欧洲人对中国的态度由仰慕转到藐视有关,同时也是近代以来对中国负面宣传的结果。或许正因如此,《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美国百科全书》中都没有“汉学”条目,尽管薛爱华在1982年的一场演讲中曾倡议要像使用“Latinist”(拉丁语学者)、“Egyptologist”(埃及学家)和“Assyriologist”(亚述专家)那样保留Sinologist这一原本“具有冒犯性的”(offending)词语,要让Sinology回归原义,即指代对中文和早期中国文献的学习和研究。
薛爱华1958年担任《美国东方协会会刊》编辑的时候,曾公开提出要将“Sinology”和“Sinologist”这样的词弃置不用,原因就是这些词含义太过杂乱,如果将涉及诸多学科的东西都统一混在Sinology的屋檐下,既容易产生混淆,又容易造成学科间无意义的竞争。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学界对汉学较为一致的看法。美国学者艾龙先生曾经很形象地描述过传统汉学和中国研究的不同:传统汉学浸润式地在故纸堆里爬梳,尽管“气氛有些排外,进度比较缓慢,但总是有时间进行耐心而专业的学习和训练”。但是,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课堂规模变大,“每个人都渴望尽可能快速地向前推进”,汉学成为通往其他专业目标的令人不快的驿站,这就造成了汉学存在的危机,汉学能否作为一个学科就成了一个问题。也正是在这种趋势下,汉学完成了向中国研究专业的转化,尽管牟复礼还在坚持保持汉学对中国文明研究的综合大视野,但过去那种浸润式的汉学却不复存在了。
在北美中国研究中汉学地位的丧失,与欧洲汉学传统的功能和性质是分不开的。欧洲人最早对中国的书写,即使从16世纪的《大中华帝国史》算起,仍可以说开始得很早。从那以后,欧洲国家与中国的接触逐渐增多,尤以传教士的活动为世人所瞩目,最著名的比如像利玛窦这样的耶稣会士在中国的活动。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关于中国的知识,不可避免地带有情报搜集的性质。比如,受西、葡、意的启发而对中国进行了解的法国人,都肩负传教和“科学考察”的双重使命。路易十四的大臣接见赴华法国传教士时就明确指出:“希望你们在布讲福音不很忙的时候,能在当地以一个观察员的身份,去考察那些完美的艺术和科学。”这种情报搜集式的研究方式持续到很晚,即使到19世纪初期法兰西学院设立中国语文教授教席以后也仍旧保留了这一传统。这一传统影响下的汉学研究,难免显得松散和琐碎,尚构不成脉络清晰的研究体系。这些特点,即使在欧洲汉学顶峰时期的代表人物如沙畹、伯希和、马伯乐等人的研究中,也都有体现。最典型的恐怕要数伯希和了。尽管他记忆力超群,知识渊博,但谈到他的学术贡献,人们往往会为他缺少宏大的学术建构而只满足于在冗长的注脚中显示自己的才华而感到惋惜。
尽管如此,汉学作为一种方法却保留了下来。薛爱华在1982年的演讲中,一改过去弃置“汉学”的主张,强调汉学作为语文学在中国研究领域的重要性。因此,尽管汉学研究的对象改由中国的“文化领域”(area of culture)来定义,尽管中国文化已被纳入世界文明比较研究的视角下来考察,成为美国高等院校人文学科的组成部分,欧洲汉学注重语言训练和文本解读的传统一直被强调,这也成为北美中国研究的一大特色。早期中国研究领域似乎也有意识地将欧洲汉学顶峰时期的代表人物沙畹、伯希和、马伯乐以及高本汉的研究视为自己的楷模。从这个意义上说,《剑桥中国上古史》的两位主编鲁惟一、夏含夷,将该书的研究方法说成是对欧洲汉学传统的继承
二 、《剑桥中国上古史》的核心问题
《剑桥中国上古史》的编辑出版是与《剑桥中国史》联系在一起的。《剑桥中国史》被誉为英语世界最大、最全的中国史研究丛书,由哈佛大学费正清、普林斯顿大学崔瑞德领衔,内容囊括中国秦汉时期至当代约2300年的历史。之所以将丛书上限划定在秦汉,这与当时西方中国研究的整体水平有关。费正清和崔瑞德不无遗憾地说:“新材料的涌现一再改变我们的史观,但对于新证据和旧文献的普遍可以接受的整合尚未出现。”也就是说,当时编写秦汉之前中国史的时机尚未成熟。《剑桥中国上古史》的出版,集中展示了当时早期中国研究领域的前沿性成果,也是该领域逐渐积累起来的自信心表达。这种自信不仅体现在对早期中国研究资料的占有和分析上,而且体现在对于传统中国史学方法的反思方面。
《剑桥中国上古史》包含十四章,内容涵盖旧石器到战国时期。殷商、西周、春秋、战国四个时期,每个时期都包含两章,“一章主要根据文献和铭文等文字材料来写,另一章则主要根据考古证据和出土器物而作”。这一二元结构的八个章节构成了本书的主体。根据两位主编的解释,采用这样的二元结构,体现的是新发现材料与传世文献的整合,符合早期中国研究“多学科的方法”的特点,而这一特点可以追溯至欧洲汉学巅峰时代。这里的“多学科的方法”,与其说是对欧洲汉学传统的继承,不如说是对费正清和崔瑞德之前所作声明的回应,即要编纂一部中国上古史,就必须首先将新证据与旧材料进行整合。事实上,《剑桥中国上古史》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是沙畹与伯希和时代的西方汉学所关注的问题,也早已超越了汉学对传统中国文献的获取、分类和解读;它所反映的,其实是早期中国研究作为一个学科无法回避的问题,亦即早期中国研究应该如何定义自身的研究材料和方法,或者说如何处理考古证据和传世文献关系的问题:《剑桥中国上古史》主要章节的二元结构,体现的是考古证据和传世文献的有效结合呢,还是二者的不可调和?早期中国研究是否就像这种二元结构一样,属于考古和历史研究的相加呢?
对多学科或者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讨论,意味着一个学科的建设完善到足以挑战已有学科的地步。说多学科是中国上古史的研究方法,就意味着中国上古史已经是一个完善的学科了。就《剑桥中国上古史》而言,这意味着主要章节的撰稿人已经达成一种共识,即本书所呈现的是对早期中国历史连贯一致的阐释。但在这四组文章中,我们还看不到其研究比中国考古学更成熟自主,而传统中国史学比上古史领域有着更清晰的界定和规范。换言之,《剑桥中国上古史》里所说的中国上古史,对中国上古考古和传统史学均不构成挑战。而且,我们在该书中也找不到从学科论的角度对中国上古史的明确定义。用史嘉柏教授的话说,人们想从上古史学家那里看到的,“是那种不但对于什么构成证据而且对于怎样使用证据的高度共识。没有这种共识,中国上古史就构不成一个学科;如果对于上古史的研究尚不足称为一个学科,就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上古史”。根据这样的推论,《剑桥中国上古史》就成了一个名不副实的题目,即使勉强成立,也只能是在极其松散的意义上而言的。因此,这部1000多页的皇皇巨著,除了对当时已知的考古成果以及传统史学得失进行总结以外,就是在“提醒我们,在早期中国研究有可能成为一个历史学科之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 、出土材料与传世文献的对立
认真审视《剑桥中国上古史》主要章节,我们看不到学者们在证据构成和使用方面的高度共识,却反而发现出土材料和传世文献之间的不信任:一方面,传统史学是建立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则是对文字材料的不信任,认为它们无法做到像考古数据那样准确地对人类活动进行分析。文字材料的缺失和不完整造成了上古史书写的困难,因此《剑桥中国上古史》的整体内容向考古学靠拢,而这种二元结构本身就是对传统史学的冲击。不过,通过揭示文字材料的局限性,上古史这一先天缺陷似乎变成了一种优势:文字材料的缺失造成传统史料与所研究时期的脱节;而过去不会说话的物质遗存摇身一变,成为上古史最可信任的硬证据。
然而,在相信传世文献的有效性的学者看来,如果不能证明传世文献为误,就不应该对其准确性表示怀疑,而是要相信它们“一定是可靠的;而且,通过改述、概述、或直接引用,那些记载可以未经修改地拿来书写现在的历史”。这一看法与否认文献证据有效性的观点针锋相对,信与疑就变成在对待中国上古史史料问题上的两种对立立场。这种方法论层面的典型冲突,在《剑桥中国上古史》的某些章节对比中尤其明显。
许倬云在《春秋时期》一章中对春秋政治和社会的讨论,几乎完全建立在传世文献的基础上,尤以《左传》为主。他认为,“尽管缺少其他材料的佐证,我们却没有理由去怀疑《左传》给出的关于春秋时期政治、军事活动的细节以及那些著名人物在春秋时期所发挥的作用”。然而,这种 “没有理由去怀疑”的态度却首先遭到质疑:将《左传》作为史料,首先需要处理这类材料的年代、作者和可靠性问题,而不能将 “证据的贫乏,转化成某种似是而非的优势”。《左传》无法证实其自身的有效性,其独一无二也不能转化成材料的权威。因此,在《左传》材料被证实或者证伪之前,我们对待此类材料的态度,就“从‘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变成‘我们有什么理由来相信’”。在有些学者看来,上古史研究中对文本权威的信赖,超出了其他时段的历史研究所许可的程度,因此有悖于现代史学对史料的要求。就《左传》而言,它所具有的权威,除了其本身的特殊性,还与东汉以来对它的经典化有关。事实上,“我们对事件记录及其最后被收入《左传》的标准根本就一无所知,但尽管如此,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无论以什么样的标准,它们都达不到现代史学家收集数据的标准”。不仅如此,其记录事件的轶闻性质也无法满足现代史学对材料的要求,所以这些事件不足以成为建构重大历史事件或者历史趋势的材料。因此,与其将《左传》类文献说成是对春秋史实的描述,还不如视其为一部战国时期形成的轶闻汇集;它作为研究战国思想史资料的意义,要远大于它作为春秋史史料的意义。
相比而言,贝格利的《商代考古》一章则只用考古数据来描述传统上的商文化。他甚至连“商代”“中国文明”之类的字眼都拒绝使用,认为它们错误地将异质的考古文化都说成是商代文化,是在笼统的“中国文明”的框架下对不同文明的扭曲。为不受传世文献的“污染”,贝格利通过描述考古文化现象来解释区域文化的性质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因此他认为安阳遗址反映的是“安阳时期”而不是“商城”或“晚商”的文化。由于态度激烈,贝格利的这一章,在被誉为“《剑桥中国上古史》方法论上最具挑衅性的宣言”,同时在不少人看来也成了针对中国学者和中国传统史学的蔑视和挑战。
贝格利对早期文字材料真实性的否定,即使在通过文献来研究早期中国历史的学者中也引起了共鸣,认为他树立了早期中国研究方法的典范。他们对文献材料的不信任表现如下:早期史学家们所研究的大部分文本产生较晚,文本产生的时间、地点和作者信息大多未知,即使存在少数传世文献的正确性被证实的例子,也不能说传世文献中的叙事基本准确。因此,“如果‘传统史学’在某种情况下就是基于传世文献的历史研究,那么它从一开始就必然带有强烈的不确定性甚至是轻信的倾向。早期史学家是根据晚期的、出处不明的传世文献建立起历史框架(包括仅仅几个统治者的年表)及其细节的,因此,他们永远不能像考古学家那样精确地谈论过去” 。因此,为防止被误导,中国上古史的研究就必须拒绝轻信,甚至完全抛开传世文献。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像贝格利那样,仅以考古发现的青铜器为主导材料来描述公元前两千纪中国各地文明的图景呢?青铜器与晚期甚至同期的文字材料相比有哪些优势呢?史嘉柏发现,与传世文献相比,青铜鼎承载了关于古代社会生活的更有效更可靠的信息,因为考古学家能根据其制作、器形、装饰来推测此鼎的制作者与其他青铜器之制作者间的关系,而传世文献却不具有其最初产生的物质特征,“只能根据想象大致猜想它们最初是誊在竹简上的手稿,可能是口头布告,也有可能是出现在其他材料上的表演出来的东西” 。不管赞同与否,这一倾向或许是导致《剑桥中国上古史》偏向考古学的主要原因。而上古史书写对于同期史料和物质材料的强调,也使传世文献成为“某种异常神秘的文物”——即无法复原其已经丢失的最初的物质特征——而不是能准确传达历史记忆的材料。不带铭文的青铜鼎以其沉默赢得了历史学家的青睐,而这种青睐所反映的,其实是对文字的不信任。
四 、二重证据与“民族主义”
以上所说的对传世甚至是出土文献的质疑,与席卷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疑古思潮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顾颉刚提出的层累造成的中国古史说的三个方面——即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愈长、时代愈后传说的中心人物愈被放大、虽无法知道某一事件的真确状况却可以知其在传说中的最早状况——虽然志在打破古史对文献的迷信,但并没有削弱或废除文献在古史建构中的作用,而是主张去伪存真,像剥洋葱一样求取古史的真实内核;这内核就存在于文献之中。古史辨派的这一乐观态度,却不见于早期中国研究。取代文献的,是对建立在新材料,尤其是非文字物质遗存基础上的古史的向往:吉德炜依靠甲骨文研究商代的那一章之所以被看作早期中国史学研究的典范,就在于他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所使用材料的缺陷以及其结论的局限;而大量使用传世文献材料的陆威仪《战国政治史》一章受到表扬,也是因为“这一章充满了诸如‘看起来好像’、‘这意味着’、‘如果这条记录是可信的’之类不肯定的句式”。
同样是重视地下出土的材料,“二重证据法”却与早期中国研究对待文献的态度差别很大。其实,王国维所说的“二重证据法”,与疑古思潮所针对的都是同样的问题,即传世文献所说的古史是否可信这一古史研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王氏区分了两类最有争议的文献材料:一类是传说,另一类是伪书。他认为,传说虽不必等于史实,但“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而史实中“缘饰”的成分实际上“与传说无异”;对于伪书,也应区别对待:一种因故不得流传,比如汉代张霸之《尚书》百两篇,另一种则流传至今,如魏晋时所造孔安国之书。他建议我们审慎对待古书,不可信古太过。在王国维看来,疑古思潮对这几方面的批判是可取的,但若要将这种疑古精神扩大到“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则属“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的草率行为。
“二重证据法”就是为处理前面所说的传说与史实混杂、伪书得以鱼目混珠、因信古太过而盲从致误、因疑古太过而草率处理古史材料等问题才提出来的,“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吾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首先需要指出,王国维在这里所说的“纸上之材料”,并非指所有传世文献,而是只包括儒家五经和《左传》《世本》《竹书纪年》《史记》《战国策》以及周秦诸子等文献记载,而“地下之新材料”,限于当时考古的发展水平,仅限于商代甲骨文和当时所见殷周金文。被地下之新材料证实的纸上之所记即为可靠史料,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被殷墟卜辞验证的《史记》所记商王世系。但王国维并没有因此扩及对所有传世文献的轻信,同时对百家不雅驯之言亦能公平地对待,对“谬悠缘饰之书如《山海经》、《楚辞·天问》,成于后世之书如《晏子春秋》、《墨子》、《吕氏春秋》,晚出之书如《竹书纪年》”这三类经常遭人质疑的文本,也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承认其中被验证的部分所表达的“一面之事实”;而对于经典所记上古之事,即使那些尚未得到二重证明的,也“未可以完全抹杀也”。
忽略了王国维“二重证据法”提出的背景与其试图解决的问题,无论是奉为圭臬还是斥为武断,都是对“二重证据法”的扭曲。奉其为圭臬者往往出于确立传世文献权威的目的,借助围绕“二重证据法”而形成的近现代学术权威理论,由新近发现早期文献中存在与传世文献的部分内容相互参考的情况,跃进到对所有传世文献可靠性的肯定。这种态度,在一部分早期中国研究学者眼里,便带有学术民族主义或者本土主义的色彩,他们会对“二重证据法”的有效性做出完全相反的判断,认为这是对疑古精神的断然否定,因而质问:“我们怎么能因为某些古代文本,或是某些古代文本的某些部分被证明了,就放弃对所有古代文本的质询权呢?”就这样,“二重证据法”这一学术贡献,却反成遭人诟病之柄:“《史记》所述商一代世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有所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
反对者将王国维的推论作如下理解:因为《史记》所记殷周世系被证实无误,所以《史记》所记夏后氏世系也应当成立。这显然是误读。王国维所说的“当然之事”并非“夏后氏世系之确实”,而是 “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即根据现已由地下材料证实的纸上材料这一事实对未经证实的同类传世记录的可靠与否做出推论这一思维活动。这一思维活动并不表示王国维认为《史记》所记夏后世系是可靠的。根据王氏的阐述,由于《史记》所录商王世系得到了甲骨记录的证明,同样见于《史记》但尚未得到地下材料证明的夏王世系,也不应遽然否定。当《史记》所记商王世系被证明是可靠的,这一证明就提升了《史记》所据《世本》等材料的权威性,而由此推想《史记》所记夏王世系的可靠性,就是合理的推测。人们由商王世系记录的可靠性来推测《史记》所记夏王世系记录的可靠性,并没有超出历史研究所许可的范围。
将王国维所说的“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理解成王氏主张“放弃对所有古代文本的质询权”,同样是不小的误解。对未经地下材料证实之古书“不能加以否定”,指的是不可以遽定其为伪,并非认为其可靠性不可置疑。王国维在这里强调的恰恰是一种谨慎合理的态度,即对未经证实之古文献存疑,而不是走极端,仅凭立场好恶盲目地信或是武断地疑。由于时代原因,“二重证据法”只注重地下文字材料与传世文献的对检,但它并不像被误解的那样,意在通过证实部分传世文献内容的可靠性来树立经典的权威。对待古书,证实则从,未经证实则存疑,这才是“二重证据法”真正提倡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将贝格利的主张奉为楷模,我们就必须放弃 “二重证据法”对待文献的那种乐观态度,原因就在于,“即使存在少数的考古发现明确证实了传世文献的正确性的例子(比如著名的甲骨文证实《史记》所载商王称号的例子),我们也不能不合逻辑地以此来证明说传世文献中的叙事基本准确”。从这个逻辑出发,可信的中国古史就应该完全根据考古数据加以建构,通过对考古遗址和器物类型等的分析来考察不同地区的物质文化形态以及考古文化之间的交流。中国上古史因此就被中国上古考古所取代。如果我们承认中国上古史作为一个学科建立在文献的基础之上,那么中国上古考古学对上古史的取代就宣布了中国上古史的死亡。新诞生的以考古学材料为内容的中国上古史将是在碳十四等测年技术的基础上对考古遗址的梳理和考古器物的分析。如果遵循贝格利的主张,放弃使用“商代”“商朝”和 “中国文明”这样的术语,中国上古史将只能是对东亚地区二里头、二里岗、三星堆和安阳等一系列考古文化的描述,并根据偶然发现的器物类型、考古文化层信息来推测它们之间或有或无的可能联系。但这是不是我们想要的上古史呢?一方面,我们或许永远都不会从地下发现的传世文献里找到关于商代的叙事;另一方面,文物也是一种期待解读的文本。文物本身不会说话,而是需要我们去“阅读”和解释,考古发现所呈现的古代社会生活的那些个瞬间,并不比传世文献所提供的信息更完整、更少偏见。尽管如此,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二者之间找到协同合作的关系呢?
五 、文献作为上古史材料的可能
在如何有效使用出土材料和传世文献以增进我们对古代社会的了解方面,罗泰的“分进合击”非常值得借鉴。他认为,考古学研究的终极目标,应该是促进我们对历史的了解,这与使用传世文献建构上古史的目标是一致的。但由于考古材料与传世文献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材料,其获取、分类与整理的方法有别,因此在上古史的研究中,我们对这两类材料应区别对待。而使用这两种不同材料进行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也会有所不同。比如,考古学不易确定特定历史阶段的演变或者单个历史事件的发生,即使出土物质遗存能够提供某些时间参照,也只能是大概范围。唯一能为我们提供具体时间信息的是文字记载。将通过不同材料不同方法得出的不同结论参照比对,这是“分进合击”之法希望达到的目标。
《剑桥中国上古史》主要章节安排中的二元结构,看似与罗泰所说的“分进合击”原则相一致。但是,如果我们细读并列各章的内容,却发现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者们在什么构成证据以及如何使用证据的问题上存在巨大的分歧,有“分”而无“合”。这也是为什么史嘉柏认为该书还构不成一部严格意义上的中国上古史。问题的实质,就是文献能否称得上是有效的上古史史料。
如果我们承认历史是一种观念,是历史学家的建构,那么一个史学家对史料的苛求就会变成对史料的辨别和解释。科林伍德认为,不少历史学家会有史料“自己在解释自己”的错觉,“因此,原始资料被错误地等同于人们能够根据它们写成的历史;而当历史被这样误解的时候,它被看成了对原始材料的简单转述。从这种观点来看,原始资料就成了权威文献,或者成了历史学家接受并且用他自己的叙述移接的陈述的集合;而历史学家的作品,只不过是由那些从他的权威文献中引述的句子组成的拼凑物,或多或少用外在的文学方式焊接在一起” 。科林伍德要求历史学家拒绝对原始材料的崇拜,否则就会导致轻信,历史也就变成对原始材料的堆积,变成历史学家对阐释建构历史之责的逃避。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历史学家对这些材料“必须是既非接受也非拒绝”,因为原始材料也是由人记录的,原始数据的记录者也可能犯错误,甚至不能排除他们会“完全误解了他们所描绘的事件,或者故意说了有关这些事件的谎言”。因此,一位负责任的历史学家必须牢记:对材料的质疑应该是史学家的工作假设:“当人们遇到任何一篇他们试图用作历史材料的叙述,完全有必要把叙述者放在证人席上”拷问。这是史学家工作的第一步。不仅如此,拷问的对象还应该包括历史学家的作品,即科林伍德所说的“第二级历史”或“史学史”(与其相对应的是作为“第一级历史”的原始史料)。第二级历史的作者与原始资料的记录员一样,也不能达到对真相的完全把握,叙述中难免真假混杂。因此,如果要拒绝轻信,就要求历史学家把所有叙述都当成原始资料,要经过辨别和拷问,从而“从一位不知真相或者正试图隐瞒真相的目击者那里获得真相”,而不能“只是不加修正地将目击者的叙述转抄成我们自己的叙述就能证明他们有根据”。
尽管一针见血地指出文献作为原始资料的性质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局限,科林伍德并没有拒绝将文献作为史料来使用。根据科林伍德对历史的理解,《左传》和《国语》一类的文献并不比其他任何文献包含更多或者更少的历史信息,也并不比其他任何文献更适合或者更不适合作为原始数据,经过严加考订,它们也可以成为证据。
拒绝将《左传》和《国语》一类文献用作上古史研究材料的另外一个理由,是这些文献晚于他们所描述的年代;没有同期史料,就无法书写可靠的历史。这样的观点需要反思,因为晚期的材料里未必没有对于更早时期的记录,如何去甄别这些材料,取决于该领域的学者对某些方法的认可程度。另外,区分历史和史前史,也反映了对原始数据的某些错误认识。历史并非自动地包含在原始材料里,而是来自历史学家对原始材料的阐释,而原始材料本身一定程度上也是阐释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讲,所有的历史都是史前史,“因为所有历史数据都是纯粹的材料,没有一个现成的历史;它们都需要通过历史学家的思想转变成历史”。《左传》《国语》等早期文献,与其他的文献一样,既不属于“理想”的、可以直接使用的原始史料,也不属于无法证实的、完全没有价值的材料;这些数据当然包含了作者的偏好或谬见,但这恰恰是历史之所以成为历史的关键:所有的历史都是有倾向性的历史,偏见与历史并行。因此,我们既不应盲从史料的权威,也不该因着书写完美历史的高贵目标就苛责史料,因为“历史学家能够使用的证据取决于他自己,而不是证据”本身。证据依靠阐释进入历史,却不能阐释证据本身。像《左传》和《国语》一类的文献,无论有多少瑕疵,它们作为历史材料本身是无辜的。因此,对于它们在建构古史方面所贡献的叙事,更合理的做法恐怕既不是轻易接受,也不是轻易拒绝。
早期中国研究属于二战后北美中国研究领域的一部分,本来与战前的欧洲汉学研究存在诸多联系,但在北美高校的区域研究系统中,中国研究变成一个个专门研究学科,而不是像汉学那样把有关中国的研究都统一在同一把伞下。汉语训练虽然仍旧保留在中国研究的学科中,但其重要性与语文学作为汉学核心方法的时代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虽然从过去的汉学传统里走出来的中国研究专家们对汉学的治学方法和学习氛围仍有些怀旧,但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家普遍认识到再也回不到过去的汉学了。
与中国研究的其他学科相比,早期中国研究承继了传统汉学的更多因素,比如更长时间、更严格的古代汉语学习和对中国传统小学训练的重视等,这或许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剑桥中国上古史》的主编认为该书继承了欧洲汉学既重视文献也重视考古的治学方法。但在另外一些学者看来,该书的二元结构暴露了早期中国研究的根本问题,即传统中国上古史研究所主要依赖的文献材料无法像出土文物那样提供时间可考、内容可靠的信息。这就不免导致传世文献作为上古史研究的材料存在被考古数据取代的危险。从这个角度看,定义早期中国研究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考古与文献证据的关系问题,即传世文献是否有资格作为上古史研究史料的问题。
尽管考古数据和传世文献性质不同,但二者均可以成为我们认识上古社会的依据,只是在研究中需要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质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让考古学和文献学共同为我们认识古代社会作出贡献。材料本身并不构成历史,历史是对材料的解释。在历史产生之前,文献和考古材料是平等的关系,各有各的优势和缺陷,不存在一种材料对另外一种材料的取代。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以《剑桥中国上古史》为例来讨论早期中国研究的基本问题,并非在指摘该书编辑的缺陷或内容的不足;恰恰相反,该书的出版集中展示了早期中国研究领域的前沿性成果,是该领域学者学识和自信心的双重表达。其自信不仅体现在对资料的占有和掌握上,而且突出地表现在对传统中国史学研究方法的反思方面。该书所探讨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在二十年前是空前的,即使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也仍然值得学习。
该书所引发的对早期中国研究材料和方法的反思提示我们,除了从文化史观角度对上古史和考古文明进行建构,还要注重理论方面的探索:研究范式的转换源于该领域内新问题的产生以及相应的新学术目标的建立。这一过程中,与域外学者和专家的交流就显得尤有必要——方法的差异、视角的不同、观点的交锋无疑是推动中国上古史研究向前发展的动力。从这个角度看,普林斯顿大学柯马丁教授所说的一些学者身上的学术“本土主义”特征就显得很有针对性。他认为,中国学术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历史思想传统,近期的“走出疑古”的提法,反映的是学界试图通过返回永恒不变的远古,借助孔子等偶像化符号来寻找自己传统的努力。这一借助前现代中国学术思维来解决现代学术问题的方式造成了上古史和上古文明研究中的“本土主义倾向”。这种倾向主要表现在一些学者“坚称中国对自身阐释的垄断权”,“竭力寻求在纯粹中国层面上所定义的绝对可信的文化身份认同”而忽略其他文化的发展和影响,忽视国外学术的建树和启迪,在行动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对国外学术迫不得已说些应酬话,实际上却几乎不予任何阅读;其二,拒绝学习任何外语;其三,对其他早期文化或是关于这些文化极具启发性的研究都不感兴趣。其结果就是形成一种防守性的、本土主义的、自我边缘化的、单语主义以及单一文化主义的学术。”柯马丁教授的观点,我并不完全赞同,甚至并不认为其说法真正切中问题的要害。但他的观点并非没有代表性,他指出的现象并非完全不真实。更具意味的是,从他的文章发表以来不见任何回应这一点,似乎也很有学术社会学意义。
原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2年第3期P21—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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