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生产队发现一个地窖,里面堆满西周青铜器,经鉴定全是国宝
一场铭记于“鼎”的土地交易
文/吴甜甜、倪方六
(五祀卫鼎)
名称:五祀卫鼎
年代:西周中期
出土地:1975年出土于陕西周原董家窖藏
收藏地:陕西历史博物馆
文物价值:国家一级文物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
正如《诗经》所云,西周的天子是全国最高统治者,周王有权将土地赐给诸侯、贵族,作为酬劳功勋之用,也有权将土地收回,诸侯贵族对君王所赐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1972年陕西眉县杨家村出土的旟(yú)鼎上所刻的28字铭文,其大意为:某年八月初,王姜(周康王的后妃)将原赐予师栌的土地收回,转赐给旟,旟便做此鼎纪念。
(西周旟鼎)
这段铭文反映了西周土地占有制的形态,但是这种情况在西周中期发生转变。
西周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统治的时代是早期;穆王、恭王、羌王、孝王、夷王统治的时期是中期;最后厉王、宣王、幽王则为晚期。而西周中期就是周代历史的转折时期,土地可以交换是研究西周社会发生变革的重要部分。
在周王朝在昭、穆王之后就时有土地掠夺、交换的现象。
1975年2月, 陕西岐山县京当公社董家生产队,挖出一批珍贵的西周铜器。其中有西周中期贵族裘卫所作的4件青铜器“裘卫四器”——卫簋(又称穆王廿七年卫簋)、三年卫盉(又称卫盉)、五祀卫鼎(又称五年卫鼎)、九年卫鼎。这些文物经专家鉴定,全是国宝。
这些青铜器可能是西周灭亡、周室东迁时留下的。很可能因为太沉重,一时无法带走,而当时情况又紧急,不容拖延,裘卫家族只好临时决定,把这些贵重东西埋到地下,留待以后回来取走。谁想这么一走就再没有回来,一直到2740多年后,被人民公社时代的社员发现了。
(陕西眉县杨家村西周青铜器窖藏)
裘卫是什么样人的?仅从他铸器上的铭文来看,是一个贵族。其中卫簋,高23厘米,器与盖各铸有相同的铭文73字,是四器中时代最早的一件,铭文记述了卫受到周王的召见和封赏。“隹廿又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王才周,各大室,即立。南伯入右卫入门,立廷,北卿,王乎内史易卫巿、朱黄、銮。卫口首,口对天子不显休。”(仝蕊的《浅析裘卫四器铭中的人物身份》
从铭文上看,此时卫这个人还没有用“裘”姓。
西周时期,有很多贵族用地名或官名来作为自己的姓氏,比如郑、魏、宋等是以地名为姓的,司徒则是以官名为姓。而“裘”的原是皮衣的意思,在这里可能类似《周礼》中的司裘。司裘的职责为,“掌为大裘,以共(供)王祀天之服。中秋献良裘, 王乃行羽物。季秋献功裘, 以待颁赐……凡邦之皮事掌之。”
(卫簋)
从卫盉上的铭文来看,裘卫的确掌有大量的皮货,铭文中也出现“裘卫”名字。这时,卫已在王室担任司裘之职,然后以官代氏。但是在与矩伯的两次交易的时候文中都出现了大量的皮货,而且,他能够和其他贵族用皮毛、车马等进行交易,因而裘卫是西周王朝中一名主管皮裘生产和贮藏的官吏,绝不只是司裘那样的一个小官,可以说是当时新兴的贵族。
在铭文中,矩伯是与裘卫交易最多的人。
矩伯的“伯”,可以看出他也是贵族,但他用土地向裘卫换取朝觐天子所需的瑾璋等礼器。矩伯他拥有土地了,是个贵族,却不能去朝觐天子。从中可看出,矩伯是旧式贵族,世袭保有一定的特权,但是也许种种原因,使其身份被降到庶人平民的地位,但他仍保留着“伯”的称号,也仍然拥有土地。相比于裘卫,矩伯的社会身份和经济地位已远远低于裘卫。
(宝鸡青铜博物馆展示窖藏现场)
如果说没落的贵族不足以凸显裘卫的身份,那么与裘卫交易的一邦之君主——邦君厉可就不得不肯定裘卫的身份和地位。邦是当时一个地域范围的名称,而邦君厉很显然是这个地方名叫厉的一邦之君。
《五年卫鼎》上的铭文,就是记录裘卫与邦君厉的一场土地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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