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凌毅:海昏侯墓与马王堆汉墓比较研究
自2011年3月以来,江西省考古工作者和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已完成对海昏侯墓墓园、3座祔葬墓、主墓藏阁和1座陪葬车马坑的清理工作,发现了两万多件珍贵文物。根据目前所发现的遗迹遗物资料,可以看出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保存最好、结构最完整、功能布局最清晰、拥有最完备祭祀体系的西汉列侯墓园。海昏侯墓的发掘对于研究西汉时期列侯墓葬制度提供了第一手的实物资料,极大促进了汉文化的研究。目前,将海昏侯墓与同一时期的江南地区大型墓葬进行比较研究尚未完全展开,缺乏对同时期高等级墓葬横向比较与研究。本文拟根据海昏侯墓现有公布资料与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相关资料进行比较研究,试分析两处列侯级别墓葬诸方面的差异。
一、 墓主人身份
刘贺其人,昌邑王刘髆子,武帝之孙。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继昌邑王位,在位十三年,因昭帝早夭无后,被大将军霍光迎入长安登基,但在位仅二十七天就因“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而被废为庶人,“国除,为山阳郡”,“赐汤沐邑二千户,故王家财物皆与贺”,仅享有财富却没有政治地位,甚至受到继任皇帝汉宣帝的警惕与监视。直到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被徙封豫章海昏县,食邑四千户,不但远离政治中心,而且“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被剥夺了进京朝贡和祭拜祖先的资格。就国期间,刘贺在言谈中表现出对当时被废黜的不满,被举发后“削户三千”,后于神爵三年去世,其子充国、奉亲先后夭折,海昏侯国后被除名。
而轪侯利苍,史书上又称为“利仓”(《水经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均从此说)、“黎朱仓”等说法,马王堆二号汉墓发掘后,墓内出土了“利苍”、“长沙丞相”、“轪侯之印”三枚印章,在与史书相印证后,纠正了史书中的误称。利苍出身不详,关于其族属问题争议很大,有苗族说、侗族说、越族说等多种说法,总体来看,其应出生于战国时期楚地境内。时代上应为战国末年人,在秦末农民战争与楚汉战争中追随刘邦,积累了相当的功劳。公元前193年长沙柱国吴郢去世,利苍被任命为长沙国相,同时封为轪侯。他在任八年,公元前186年去世,由于墓葬发现时尸体已经完全腐烂,所以其年龄无法判断。利苍死后,长子利豨继承了其父的爵位,其后又经历了两代,于武帝元封元年触犯法律而除国。
在对两座墓葬进行比较研究前,我们首先需对二者墓主人的身份进行比较。虽然海昏侯刘贺与轪侯利苍同属于列侯级别,且均为最高的县侯。但刘贺是宗室弟子,虽然在皇权争夺中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就仪仗规格和财力方面级别较高;而利苍是靠军功出身,受皇帝信任而被封县侯,并担任实权官吏长达八年,可以说是长沙国的第一号人物。由于二者家世以及人生经历的的不同,在墓葬规格、随葬品风格及数量等方面差异相当明显,目前的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刘贺墓葬随葬品的规格远超过了列侯的范畴,甚至可以和诸侯王级别相媲美。
二、 墓葬形制
作为仅次于帝、王的高等级贵族,史书中记载的西汉列侯数量有数百位之多,但是目前发现的列侯墓葬数量却很少,能够完整保留的更是少之又少。作为目前发现的保存最为完整的两处列侯级别的墓葬群,海昏侯墓与马王堆汉墓在墓园规划、墓葬结构、随葬品规格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极为难得的资料,以下将就两处墓葬群的形制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1、 墓园规划
(1)海昏侯墓
海昏侯墓的陵园是我国目前发现的保存最完整的西汉列侯陵园,墓园由两座主墓、七座陪葬墓、一座车马陪葬坑以及门阙、祠堂、厢房等附属设施组成,园内还发现有水井、有踩踏面的道路和以水沟为代表的排水设施。墓园平面呈梯形,有长达 868米、保存较完整的墓园墙,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张仲立在《海昏侯刘贺墓逾制几论》中就墓园、封土、墓圹棺椁和礼制建筑几方面与睡虎地汉简《葬律》进行比较,认为海昏侯墓各项指标均有逾越。而刘瑞在《海昏侯刘贺墓墓园制度初探》中也提到海昏侯墓园面积远超《葬律》规定的1万平方米,由于《葬律》目前判断为西汉初年的律法,推测可能是西汉中后期列侯葬制的规定发生了变化。主墓M1、M2推测为海昏侯刘贺及其夫人(姓名不详)的墓葬,七座陪葬墓应为海昏侯家族其他成员的墓葬,目前发掘了三座(M3—M5),平面均呈“甲”字形,封土周围均有排水沟,封土下有夯土基座,发现有数百件陶器、青铜器、玉器等。
海昏侯墓还发现了目前南方地区首个保存完整的车马陪葬坑,出土了5辆实用高等级马车(分属安车和轺车)、20匹马(骨架已腐朽殆尽,仅存痕迹),3000余件错金银装饰的精美铜车马器,说明海昏侯墓园陪葬的车马规格较高。
门阙方面,在海昏侯墓园的北门和东门处发现疑似门阙建筑,阙台为夯筑,对称分布,根据形制判断可能为两出阙。汉代门阙制度,天子为三出阙,不能随便使用,汉阳陵发现的门阙即为三出阙。但除三出阙外,单体阙和双体阙的使用却并没有限制,立阙与否,与官阶似无太大关系。且海昏侯属于列侯级别,使用两出阙并无逾矩。
除以上几点外,在M1和M2前还发现有保存较为完整的礼制性高台建筑,由东西厢房(F13、F14)、寝(F1)和祠堂(F2)构成,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M4、M5、M6前也发现有类似祠堂的建筑基址,拥有较为完备的祭祀体系。
(2)马王堆墓马王堆汉墓群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郊马王堆乡,由一号墓(利苍夫人辛追)、二号墓(轪侯利苍)和三号墓(利苍某子嗣)组成。墓园遗迹现已无存,也未发现有礼制建筑,但从三座墓葬的位置(一号墓与三号墓南北相连。二号墓位于一号墓的正西,两个土塚毗连,呈马鞍状)来看,轪侯家族墓地必然是经过提前规划的大型家族墓地,根据墓葬中随葬品的数量与等级来看,轪侯家族是有财力来对其死后的墓园进行系统构建,只是由于时间久远,这些墓园遗迹都随着时间逐渐湮灭,十分遗憾,若是墓园相关遗迹能够保存,同为列侯的轪侯墓园应当不会比海昏侯墓园布局相差太多。
2、 墓葬结构
(1)封土海昏侯墓地的布局,遵循了西汉帝王陵多数为“帝西后东”的制度,海昏侯墓位于墓园西侧,侯夫人墓位于东侧。《周礼·春官·冢人》郑玄注“《汉律》: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海昏侯墓的封土呈覆斗形,高约七米,没有逾越《汉律》规定,也大致符合睡虎地《葬律》中三丈的规定(张仲立提出其封土大小有所逾制)。马王堆墓群中利苍墓位于西侧,辛追墓位于东侧,同样遵循了西汉帝王陵多数为“帝西后东”的制度。马王堆三座墓封土高度为4—7.8米间,没有逾越《汉律》中关于列侯封土的规定。
(2)棺椁制度海昏侯墓平面呈甲字型,墓道南向,斜向连入墓室。采用汉制棺椁,椁室由主椁室、过道、回廊形藏椁和甬道构成。椁室中央为主椁室;周围环绕以回廊形藏椁;主椁室与藏椁之间辟有过道;主椁室和墓道之间由甬道相连接。棺柩位于主椁室的东室东北部,使用内、外两重棺,与主椁室、过道、回廊形藏椁共同构成五重棺椁形式。这种棺椁形制比较接近于西汉早中期回廊形室墓的特点,与长沙市象鼻嘴M1、西安市新安砖厂墓等极为类似。海昏侯墓内椁、室并存,除周围的外藏椁外,盛放刘贺内棺的主椁室木板分为东、西两室,中开东西向门道,椁室南侧开有门窗与甬道相连,这在西汉早中期墓葬的发现中极为少见。由于目前没有更详细的资料披露,尚不清楚主椁室器物出土的位置,但刘贺内棺位于东室一侧,且秦汉时期以东为尊,故而东室应为刘贺的寝室,西室则为“前朝后寝”中处理事情的朝室。主椁室以外,海昏侯墓四周开辟有宽约0.7米的过道,由于刘贺墓主椁室未发现黄肠题凑的葬式,故而推测过道应为墓内的徼道;徼道以外出土有一万余件(套)珍贵的随葬品,按照器物种类分为乐车库、车马库、娱乐用具库、文书档案库等十一个部分,其中车马库沿甬道中的乐车库对称分布,出土数量极多,这或许与刘贺生前就喜欢驾车巡游有关:据《汉书》记载,刘贺曾“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宫、桂宫,弄彘斗虎……” 对骑马驾车极为喜爱,在其墓园中不但设有车马坑,其墓室内也设置了停放车马的车马库。刘贺的内棺由于未被盗墓贼盗掘,保存较好,出土器物极为丰富。有内、外两重棺,棺盖较完整,侧面有龙形帷帐钩,棺床下安有木轮,用途不明。外棺盖上有漆画痕迹,并放置3把玉具剑。内棺盖上彩绘漆画,并有纺织品痕迹。内、外棺之间的南部有大量金器、玉器和漆器。刘贺残骸头南足北。头部南侧有数个贴金漆盒,头部被镶玉璧的漆面罩覆盖,保存有牙齿。遗骸上整齐排列数件大小不等的玉璧,腰部有玉具剑、书刀各1把以及带钩、佩玉等。发现刻有“刘贺”名字的玉印1枚,证实了墓主人的身份。海昏侯墓遗骸并未使用高等级的金缕玉衣,而是用金丝缕琉璃席包裹,虽然华贵,但规格较低。金缕玉衣一般为皇帝特赐,目前国内出土金缕玉衣的既有河北满城汉墓、徐州狮子山汉墓等诸侯王级别的墓葬,也有山东临沂刘疵墓、邢台南郊汉墓等列侯贵族级别的墓葬,说明西汉时期玉衣制度并没有如东汉时期一般等级森严,如此情况下刘贺都未以金缕玉衣随葬,说明刘贺的确不得宣帝的喜欢。琉璃席下等距放置20组金饼,每组5枚,是目前西汉墓葬内棺中出土金饼数量最多的一处。这些都体现出了作为列侯下葬的刘贺墓内“不循常制”的特点。
马王堆汉墓平面呈甲字型,墓道北向,其中一号墓墓坑内设有二层台,二号墓靠近棺椁处两侧墓道均有壁龛并放置偶人。马王堆汉墓采用了楚制棺椁,一号墓为一椁四棺,二号墓为两椁两棺,三号墓为一椁三棺;椁与棺之间构成封闭系统,有多处边厢。这种棺椁制度与战国时期楚国墓制极为类似,是典型的间切椁模式:棺厢设置在椁中央,其四周设置四个对称的边厢来埋放随葬品,构成中心对称排列的平面布局。这体现出了典型的楚地墓制风格,这应当与利苍家族均来自于楚地,受南方文化熏陶有关。比对海昏侯墓与马王堆墓的棺椁制度,可以发现两者虽同为列侯级别的墓葬,但形制差异较大,或许与墓主人生活环境与人生经历有很大关系。
3、随葬品规格
西汉时期崇尚“事死如事生”,对死者死后世界的构建极为重视,文帝时风气已经到了“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的地步。作为高等级贵族的列侯,海昏侯刘贺家族和轪侯利苍家族的墓地中随葬品不但规格高,而且种类丰富,数量巨大,尤其是海昏侯刘贺,一生波澜起伏,帝王侯的经历使其所拥有的财富非一般王侯所能媲美。但由于目前海昏侯墓的发掘资料仍在整理研究中,本文仅选取已经公开面世的部分随葬品与马王堆墓出土遗物进行比较研究。
(1)漆木竹器
海昏侯墓共出土约3000件漆木竹器,全部为M1出土,其中包括日常生活用器(漆耳杯610余件、漆盘24件、漆笥15件等)、乐器(漆瑟3件、琴、编钟架、排箫伎乐墓俑等)、盾牌、彩车、模型乐车等。出土数量较多,且涉及经济、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马王堆三座墓共出土约900余件漆木竹器,数量和种类都少于海昏侯墓,仅在部分种类(如木俑、漆笥)多于海昏侯墓。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器以木胎为主,夹纻胎多为漆笥等器物,数量较少;而海昏侯墓中漆器大多使用夹纻胎制作而成。王仲殊在《汉代考古学概说》中提到西汉前期多用木胎漆器,夹纻胎多用于奁、卮等器物,西汉中期以后夹纻胎有所增加。对比两座墓葬的漆器风格符合此说,体现了西汉时期漆器制作工艺的发展。
(2)金银器
海昏侯墓出土了大量的黄金货币和金银饰的车马器,仅金器就有478件,重量约115公斤,无论是数量还是重量,在目前发现的西汉高等级墓葬中都名列第一;种类包括金饼、马蹄金、麟趾金、金版等,以及银制当卢和以金银技法(鎏金银、错金银、包金银等)加工的车马器等。而马王堆汉墓只出土了少量的以金银技法加工的配饰,也并无黄金货币的出土,在金银器出土数量和质量方面与海昏侯墓相差甚远。
(3)玉器
海昏侯墓出土玉器500余件(套),包含玉璧、玉环、韘形佩、剑饰、印章等,以玉璧、剑饰为主,玉质温润光滑,雕刻工艺精湛,是少见的玉器佳品,比照从海昏侯墓出土的儒家典籍的竹简,体现出刘贺深受周礼熏陶,重视玉器作为君子德行的象征意义。而墓中出土了一块直径达35厘米的巨大玉璧,尺寸与周礼记载用来祭天的“苍璧”形制相当,可能代表墓主人刘贺曾经天子的身份。
马王堆汉墓出土玉器极少,一号墓和三号墓一件玉器都没有发现,二号利苍墓也仅发现寥寥几件玉璧、玉环、玉饰和一枚刻有“利苍”二字的玉质私印。与近千件漆器的随葬相比,如此少的玉器出土,说明墓主人更偏爱漆器,毕竟二者价值都很高,工艺都极其繁复,且南方本来就盛产漆器,而且距离中原礼制文化较远,漆器在南方地区相比玉器更加流行。
(4)简牍
海昏侯墓共出土木牍约200版,竹简约5000枚,木牍的内容主要包括属遣策类的签牌和奏牍。签牌是系在竹木笥或漆箱上的标签,奏牍是墓主人上奏皇帝、皇太后的奏章副本。竹简内容从目前实验室初步清理和保护内容看,包括《悼亡赋》、《论语》、《易经》、《礼记》、《孝经》、《医书》、《五色食胜》等,其中《论语》发现《知道》篇,可能属于《论语》的《齐论》版本。《论语》在古代有三个版本,为《古论》、《鲁论》、《齐论》,而《齐论》在汉魏时期就失传了,与《古论》、《鲁论》相比,《齐论》多了《知道篇》、《问王篇》;《易经》的内容的开始是对卦名进行解释,自《彖》以下的内容与《日书》相似,其排序与传世《易经》相同,但内容却有较大的差别;《医书》的内容与养生和房中术有关,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天下至道谈》中记述的“八道”增加了“虚”、“实”而变成“十道”;《五色食胜》记述了以五种颜色代表相应的食物,以比喻相生相克的内容。
马王堆墓共出土近千枚简牍,其中一号墓出土49枚木牌,内容表明了竹笥内所盛的物品;312枚竹简原为遣策,简文内容几乎包括了《礼记·内则》所记载的全部饭、饮、酒、食,有许多连《内则》也没有记载。二号墓未出土简牍,三号墓出土遣策1卷,包括6件木牍和402枚竹简,内容为随葬器物清册;此外出土医书2卷,包括200枚竹简,其中甲卷内容为《十问》、《合阴阳方》,乙卷为《杂禁方》和《天下至道谈》。马王堆墓出土简牍数量虽然比海昏侯墓少,但由于其内容涉及面广,且发现有记载墓内出土器物的遣策,对于马王堆墓遗物价值的研究极有帮助,是研究西汉社会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目前,在许多西汉高等级墓葬中都有简牍的出土,在内容上,除了方技、数术类图书具有共性外,海昏侯墓发现的简牍既不同于西汉初年的马王堆汉墓以黄老和《易经》类著作为主,不同于西汉前期的安徽阜阳汝阴侯墓儒、道、辞赋、史书并出和湖南沅陵虎溪山、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多出行政、司法文书,也不同于西汉中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多出兵书;和它最为相近的,是同时期的河北定县八角廊汉墓,该墓是汉宣帝时的中山怀王刘修之墓,同样出土了《论语》、《儒家者言》、《礼记》等大量儒书。这种变化既与西汉中期以来王朝独尊儒术有关,也与朝廷加强了对诸侯王的限制有关。而马王堆墓处于西汉早期,当时以黄老思想为主流,且南方地区儒学推广缓慢,而道教文化较为普及,前文提及的玉器随葬即是一例。
以上我们从漆木竹器、金银器、玉器、简牍等几个方面对海昏侯墓与马王堆墓的随葬品规格进行了简单的比较研究。海昏侯墓是典型的北方墓葬风格,墓主人刘贺由于其独特的身份和人生经历,所拥有的财富远多于一般的列侯,墓中许多高等级物品多为昌邑国时制造,与刘贺被废时“故王家财物皆与贺”有很大关系。作为武帝最宠爱的妃子——李夫人的后裔,昌邑王国在武帝时应当得到了武帝较多的赏赐,再加上昌邑国“天下之中”的地理优势,能够帮助其积累大量的财富与珍宝。而马王堆墓则是西汉早期楚人楚墓风格的代表,虽然海昏侯墓中出土的随葬品尤其是高等级随葬品数量大大超过了马王堆墓,但马王堆出土了完整的西汉女尸,出土了素纱禅衣、T形帛画、地形图、驻军图,还出土了《老子》等大量简帛文献,这些都是海昏侯墓不能比较的。所以我们分析两座墓葬的随葬品规格时,不能一概唯数量论,唯精美论,而要是看其内在和特点。
三、 地理背景与地方发展
1、海昏侯国
刘贺在其生涯晚期以列侯的身份居住在其封地海昏县,《汉书·地理志》记载海昏县属于豫章郡:“海昏,莽曰宜生。师古曰:‘即昌邑王贺所封’”。豫章郡位于东南方,属扬州刺史部管辖。其与丹阳郡和九江郡均不临海,生计方式应以金属开采和渔业为主。《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豫章出黄金”;《汉书·地理志》“豫章郡,鄱阳,有黄金采。桂林郡,有金官”;《盐铁论》“荆、扬,……左陵阳之金”,说明这里的黄金产量还是很高的。由于黄金在西汉时期使用极为频繁,数额也很庞大,所以大量的黄金矿藏可能为官营开采,然后运输到长安储存与使用。海昏县作为豫章郡十八座县之一,按规定可以保留下其中的一部分作为侯国的赋税,而且刘贺被中央政府要求“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要向中央上缴的酎金也不需要他提供,所以获得的黄金除了日常使用外,就只能置于墓葬中进行陪葬。此外,豫章郡境内河湖众多,且海昏县距离鄱阳湖不远,可以利用丰富的水产资源进行渔业。
虽然豫章郡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水产资源,但由于当时经济中心位于北方地区,南方地区大多地广人稀,开发水平较低。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中推算,直到西汉末年,全郡的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2.12人,在人口密度最低郡国中排在第十一,仅比交趾和凉州等未进行开发的地方好些;与之相对的,关中和关东部分郡国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可以达到200人以上。究其原因,南方地区水热条件好,森林植被极其茂盛,在铁器尚未完全普及的西汉时期,人们开垦和耕种不如北方便利;根据竺可桢的描述,我国西汉时期的气候条件与现在类似,但平均气温比现在略高,北方人无法适应南方潮湿多雨的气候,有所谓“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说法,且时人安土重迁,除非有重大的自然灾害或者战争,很少会有人离开故乡进行迁徙,南方机械人口因此难以增长,人口基数不高,人口增长率也相应走低。且豫章郡地处偏僻,宣帝将刘贺安置在这里正是“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的表现,表现出宣帝对刘贺的忌惮和提防。
然而刘贺的到来却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南方地区的开发。在被废为庶人的同时,为了补偿刘贺(主要是为了稳定朝政),霍光下令“故王家财物皆与贺”,且在昌邑还享有两千户的食邑,一直持续了25年的时间。昌邑距离定陶很近,作为“天下之中”,交通极为便利,自然促进了该地区人口的聚积和经济的繁荣,从刘髆到刘贺数十年间,昌邑国的国库积累颇丰。在徙封到海昏县的时候,刘贺自然会带上所有的财富前往封地,大量财富流入到海昏县及其所属的豫章郡,加速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汉书》中记载山阳太守张敞向宣帝的汇报:“故昌邑王居故宫,奴婢在中者百八十三人……”“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这是刘贺被贬为庶人后,其周围的亲信仆役,大约人数在两三百人左右,这些人随刘贺一起前往封地。除此之外,在刘贺被封为海昏侯后,国家需要给其配备侯国的吏员。侯国的职官可以分为以国相为代表的地方行政系统和以家丞为代表的家吏系统。国相作为王朝的职官,职掌治民,并以户数为限纳租于侯,由中央直接指派;家吏则包括职掌列侯家事的家丞、庶子各一人及负责列侯起居住行的行人、洗马、门大夫。由于这些职官基本上都是由中央选派,均是国家高级人才,再加上他们的家属和奴婢,以及运输故王财富和昌邑租税的劳役和士兵,刘贺从昌邑迁往海昏的队伍可能近千人甚至更多。这些人都是北方地区各方面的先进人才,他们带来了北方先进的种植技术、思想观念和文化艺术,极大的促进了豫章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2、轪侯侯国与长沙国轪侯利苍虽然被任命为长沙国相,但是其封地却位于江夏郡的轪县。轪县地处西汉时期的江夏郡,《汉书·地理志》记载:“江夏郡,高帝置。属荆州……轪,故弦子国。”关于轪县的位置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经过考证已经达成共识,治所在今河南光山县西北,地处荆州和豫州的交界处。江夏郡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米为3.56人,略多于豫章郡;轪县位于江夏郡的东北,紧邻人口密度达到82.77的汝南郡,处于南北方交汇的交通要道;又有多条河流在此汇聚,人口密度在江夏郡下辖的十四个县中名列前茅,农业和工商业都较为发达,汉惠帝将利苍封为轪侯,对其十分器重。而在利苍死后,长沙国相被醴陵侯越取得,轪侯家族在不担任长沙国相的情况下,马王堆一号、三号墓葬依然发现了数量丰富、制作精美的随葬品(甚至超过二号墓利苍本人),轪侯的租税以及利苍家族的自身经营起了决定性作用。前文提到,利苍是因为被封为长沙国相而封的侯,食邑仅有七百户。凡以相侯的,封户都不多,主要还是依靠职务来获得经济来源,所以我们也很有必要来研究一下长沙国。长沙国属荆州刺史部,为东周时期楚国的领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在此设立长沙郡,西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将吴芮封为长沙王,即第一代长沙国王。关于长沙国的地理人口情况,《汉书·地理志》记载:“(长沙国)户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五。县十三”,这是元始二年的数据,而在《汉书·贾谊传》中记载“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且早期长沙国边界根据周振鹤考证,略小于《汉书·高帝纪》的记载,说明早期利苍所管辖的长沙国国力水平并不发达。长沙国与海昏侯国同属南方地区,经济开发水平低,当地百姓主要以“渔猎山伐”为业。“长沙出连、锡。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费。”虽然有采矿业,但是成本过高,《汉书·地理志》中记载西汉时期设铁官48处,其中并没有长沙的铁官。由于矿业开采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长沙国直到元始二年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3.56人,排在全国行政单位的倒数,更不用说西汉早期长沙国户数仅有元始二年57%左右(利苍担任长沙国相的时间早于贾谊来长沙二十余年,当时的人口只会更少),再加上铁器尚未普及,矿业开采发展困难,的确是“取之不足以更费”了。不过我们从马王堆汉墓中发现大量制作精美的丝质衣物,由此可以推测长沙地区丝织业在西汉时期也有一定的发展。通过以上对地理环境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海昏侯刘贺和轪侯利苍所活动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是相似的,都是处于南方未开发地区,“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亡千金之家”,基本上是用来安置不受中央信任的诸侯王,如长沙王吴芮,虽然没有在翦除异姓王的风波中遭到毒手,但是被分封到长沙“卑湿贫国”也说明了吴芮并不得西汉统治者的信任,在边境抵御南越国的侵犯,派遣利苍作为长沙国相也有监视长沙国的含义。国相作为中央政府特派的高级官员(或者说是监督者),利苍有权约束长沙国王的一切行动,并随时上报中央;且国相掌握长沙国的租税,为自己谋取私利有极大便利。故而长沙国虽然地广人稀,民生凋敝,但马王堆汉墓群却出土了数量巨大的珍稀随葬品,这与利苍的八年长沙国相经历是分不开的。海昏侯墓和马王堆汉墓的随葬品的主要来源不同,前者主要来源于赏赐(刘氏宗亲在这一时期已经无经营地方的权力,主要依靠食邑和中央赏赐维系生活),而后者作为地方豪强,又为朝廷册封的高等级贵族、实权官员,其随葬品等级更多的与墓主人的自身经营有关。这体现了刘氏宗亲与非刘氏贵族的随葬品构成风格的差别取决于墓主人身份、随葬品来源等要素。海昏侯刘贺虽然是刘氏子孙,但是在与霍光的宫廷斗争中失败,后被汉宣帝徙封到海昏养老,体现了“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的政策。但长沙国与海昏侯国的建立,带来了北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主流文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南方地区的发展。
四、 结语
侯墓相互之间的比较是难度很大的事情,加之许多不确定因素,有时很难一概而论。本文选取海昏侯墓地与马王堆汉墓群作为比较对象,二者虽地处江南,且同属于列侯级别,但由于身份、经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两处墓葬群差异较大。通过前文的比较,海昏侯墓是典型的北方风格墓葬,虽地处僻远的豫章,但由于墓主人刘贺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使得海昏侯墓出土的文物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了马王堆墓,甚至可以和大型诸侯王墓比肩;马王堆墓是轪侯利苍家族的家族墓葬,带有明显的楚地特色,作为西汉早期长沙国的实际管理者,利苍给自己的家族和后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墓中彩绘精美的棺椁、完整的西汉女尸、保存完好的漆器、珍贵简帛文献等等,很多都是独一无二的珍贵遗物。二者虽然规格不同,但对于研究西汉时期列侯葬制、深化对汉文化的认识所做出的贡献是一样的。本文结合考古资料与文献资料,对两座墓葬进行初步分析,以期达到抛砖引玉、启发思维的目的,其中诸多不足之处,尚请方家指正。
作者:苗凌毅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原文刊载于《秦汉研究》第十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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